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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國“新村運動”的成功經驗

發稿時間:2013-12-17 00:00:00   來源:學習(xi) 時報   作者:鄧文錢

  韓國自1970年開始實施“新村運動”。起初階段是加大農(nong) 村基礎設施建設,改善農(nong) 村生活條件,改變農(nong) 村貧窮落後麵貌。後來延伸到大力發展農(nong) 產(chan) 品加工,提升農(nong) 村產(chan) 業(ye) 化水平,並在全國倡導精神文明建設,完善全國性的新農(nong) 村民間組織,把“新村運動”推向了高潮。韓國“新村運動”對加快城鎮化步伐、實現城鄉(xiang) 一體(ti) 化、促進社會(hui) 和諧發揮了重要的作用。從(cong) 1970年起,在不到30年時間裏,韓國農(nong) 業(ye) 人口減少了990萬(wan) 人,農(nong) 業(ye) 總產(chan) 值增加了2767萬(wan) 美元;1998年農(nong) 戶平均收入達到19897.10美元;2001 年農(nong) 業(ye) 人口比重下降到7.7%。經過40多年的實踐,韓國基本解決(jue) 了城鄉(xiang) 失衡問題,實現了城鄉(xiang) 經濟的快速協調發展。2011年韓國城鎮化率高達91.1%,高於(yu) 歐美等一些發達國家水平,成為(wei) 世界上城鎮化發展比較快、城鎮化率比較高的國家之一。韓國“新村運動”取得的重大成就為(wei) 其他國家城鎮化建設提供了寶貴的經驗。
 
  堅持政府在城鎮化建設中的主導作用。韓國政府通過實施農(nong) 村工業(ye) 化,縮小農(nong) 村和城市的差距;通過立法手段,製定城鎮建設的相關(guan) 法案,為(wei) 政府幹預和指導城鎮化問題、保障城鄉(xiang) 的有序發展,提供了法律依據和行動指南。20世紀70年代,為(wei) 了促進小城鎮發展,韓國政府采取了一係列的政策和措施,形成了“小城市培育事業(ye) ”階段(1972—1976年)、“小城鎮培育事業(ye) ” 階段(1977—1989 年)、“小城鎮開發事業(ye) ”階段(1990—2001年)。到了80 年代,韓國政府又為(wei) “新村運動”立法,對“新村運動”的性質、組織關(guan) 係和資金來源都作了詳細的規定。此外,成立了全國性的領導機構“新村運動本部”,並在各直轄市和道(相當於(yu) 省)成立“新村運動指導部”,在各市和郡(相當於(yu) 縣)成立了救持會(hui) ,健全“新村運動”指導網絡。進入新世紀,韓國政府先後製定《地方小城鎮培育支援法》(2001年)和《小城鎮培育事業(ye) 10年促進計劃(2003—2012年)》,促進了新一輪小城鎮發展的高潮。所有這些舉(ju) 措都為(wei) 順利推進“新村運動”提供了法律保障和製度支持。
 
  發揮村民在城鎮建設中的主體(ti) 作用。韓國政府認為(wei) ,盡管不同的發展條件和目標,但具體(ti) 選擇哪些項目,最終由村莊獨立決(jue) 定,不能強製推進。在“新村運動”初期,由於(yu) 經濟基礎比較薄弱,政府加大了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的投入,對改善農(nong) 村落後麵貌起了很重要的作用。20世紀70年代末,韓國“新村運動”達到了預期目標後,政府行政領導逐步退出了“新村運動”,村民建設的自治力量開始興(xing) 起。全國各地以行政村為(wei) 單位自發地組織了開發委員會(hui) 主導“新村運動”,吸收全體(ti) 農(nong) 民為(wei) 會(hui) 員,並成立了青年部、婦女部、鄉(xiang) 保部、監察會(hui) 和村莊基金,自發組織修築鄉(xiang) 村公路、整治村莊環境、發展文化事業(ye) 和社會(hui) 救助等活動。在“新村運動”中,政府堅持以村民為(wei) 主,發揮了村民的主體(ti) 地位,鼓勵民間組織積極參與(yu) 。政府隻是在政策和技術方麵給予引導和支持,以確保城鎮化建設的方向和政策的落實。在物質支持上,韓國政府通過實物形式加以扶持,據統計,1970—1978 年,平均每個(ge) 村獲得水泥84噸,鋼筋2.6噸。在政策引導上,政府實施了獎優(you) 的開放政策,充分調動村莊的自主性和創造性。到了20世紀80年代,“新村運動”逐步完成了從(cong) 政府支持下的民間主導到民間完全主導的過渡。韓國城鎮化的成功實踐,很大程度上在於(yu) 韓國及時轉變了政府職能,處理好了政府管理和社會(hui) 服務的關(guan) 係,實現了政府與(yu) 民間組織的良好銜接。
 
  實施大中小城市協調發展戰略。在“新村運動”初期,韓國主要大力推進城鄉(xiang) 一體(ti) 化的城市網絡群帶建設,實施了大城市為(wei) 龍頭帶動、集聚效益為(wei) 發展目標的區域發展戰略。圍繞漢城―釜山鐵路沿線的中心城市,重點發展勞動密集型出口創匯產(chan) 業(ye) ,帶動更多農(nong) 村勞動力進入中心城市。上個(ge) 世紀80年代,韓國勞動密集型產(chan) 業(ye) 向技術知識密集型產(chan) 業(ye) 轉型,形成了西海岸和東(dong) 南沿海城市為(wei) 核心的經濟增長格局。由於(yu) 大城市人口猛烈增加,韓國又製定了“建設衛星城市”方針,興(xing) 建了城南、龍仁等10座衛星城。通過軌道交通與(yu) 大城市交通線對接,形成了包括首爾、仁川和京畿道在內(nei) 的首都圈。韓國還先後設立了釜山、大邱、仁川、光州、大田、蔚山等6個(ge) 城市,充分發揮中心城市的輻射作用。2012年,韓國在中部地區還成立了具有履行行政職能的世宗特別市,其重要目的就是緩解首都的過度擁擠,拉動中部經濟的發展。為(wei) 提高中小城市的發展條件和投資環境,韓國通過改善農(nong) 村交通條件,發展水、電、暖等基礎設施,配套相應的醫院、學校、銀行等公共基礎設施,擴大了小城鎮的承載能力,較好地處理了農(nong) 民進城和城市容納能力之間的矛盾。經過幾十年發展,韓國基本實現了“大城市帶頭發展,中等城市協調發展,小城鎮積極發展”的良好格局。
 
  利用多種渠道籌集城鎮建設資金。由於(yu) 基礎設施具有公共物品的屬性,韓國政府多方麵拓寬籌資渠道,鼓勵更多民間資本參與(yu) 基礎設施建設,形成了以政府與(yu) 民間資本共同建設的格局。韓國《小城鎮培育事業(ye) 10年促進計劃》規定,行政自治部、國庫補助資金管理部門、門道政府、市郡政府對於(yu) 小城鎮建設各自承擔資金的比例為(wei) 2:2:1:1;此外還鼓勵民間投資,韓國政府製定了《基礎設施吸引民間資本促進法》等政策法規,並設立國民投資基金,利用銀行貼息的辦法低利率貸款給基礎設施承建企業(ye) ,以此來吸引更多的民間資本。這些靈活、多渠道的措施為(wei) 城鎮化建設提供了充足的資金,保障了基礎設施建設的順利進行。
 
  落實嚴(yan) 格的監督管理製度。韓國在“新村運動”中,實施嚴(yan) 格的村民監督管理製度,從(cong) 法律和製度上對各級政府的管理權限作了明確的規定。麵(鄉(xiang) 鎮)級管理職責主要負責在村調查研究,收集整理有關(guan) 數據,檢查新村運動的執行情況;郡級(縣級)管理職責主要是發現農(nong) 村基礎組織的有關(guan) 情況,監督檢查中央分配下達的物資是否及時、準確送達;道(省級)、中央級管理職責,及時掌握郡、麵、村的實際情況,及時製定和調整有關(guan) 的政策措施,對出現的問題加以矯正和推進;內(nei) 務部部長主要收集全國的情況,及時製定和調整有關(guan) 政策。在村民監督方麵,為(wei) 確保政府投入的大量財物能夠有效地應用到農(nong) 村建設,規定所有財物以村委單位申報領取,各級政府部門不得參與(yu) 工程建設。每個(ge) 村配備一名公務員負責統計工作,並接受村民的監督。政府能否將中央分配下達的支援財物順利送到村裏作為(wei) 考核公務員素質的重要標準,公務員的晉職升薪與(yu) 在“新村運動”中的表現直接掛鉤,這從(cong) 行政監督和行政管理層麵暢通了上下聯係的渠道。此外,各村的村民代表可以參與(yu) 到郡、麵政府的決(jue) 策會(hui) 議,並對決(jue) 策發表意見和建議。
 
  組織多元化力量推進城鎮文明建設。韓國政府積極鼓勵多元化社會(hui) 力量參與(yu) “新村運動”,加大農(nong) 村文化基礎設施建設,提高農(nong) 民文化水平和道德修養(yang) ,為(wei) 城鎮化建設提供了強有力的智力支持。在“新村運動”過程中,韓國修建了村民會(hui) 館、敬老院、讀書(shu) 室、運動場、娛樂(le) 場、青少年活動中心等農(nong) 村文化設施。通過多種的文化娛樂(le) 活動,逐步培養(yang) 村民的“勤勉、自助、協同、奉獻”精神。韓國實施了“誌願指導員”製度,誌願義(yi) 務工為(wei) 了區域共同體(ti) 的發展,除了幹好本職工作外,還要自發行動起來,利用自己的知識、能力無償(chang) 為(wei) 社區提供服務。一般義(yi) 務工作者大多數來自大學教師、大學生等素質比較高的群體(ti) 。這些誌願者隊伍走進農(nong) 村,深入農(nong) 民,在相互溝通交流和不斷交往中加深了農(nong) 民與(yu) 城市市民之間的文化融合。這些活動不僅(jin) 豐(feng) 富了農(nong) 民的文化生活,調動了農(nong) 民參加“新村運動”的積極性,而且還提升了農(nong) 民文化水平和人文素養(yang) 。
 
  “新村運動”最重要的特點就是以農(nong) 民為(wei) 主體(ti) ,改變農(nong) 民以往保守的態度,喚醒農(nong) 民“自立自強”的意識,讓更多農(nong) 民用自己勤勞的雙手建設美好家園。“新村運動”造就了大批道德和文化素質較高的城市居民,避免了因大量農(nong) 民進城引發的社會(hui) 問題。“新村運動”不僅(jin) 成為(wei) 農(nong) 村城鎮化穩步發展的動力,而且成為(wei) 社會(hui) 和諧穩定的潤滑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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