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成軍:德國食品安全的三道關
發稿時間:2012-07-09 00:00:00 來源:學習(xi) 時報 作者:鄭成軍(jun)
雖然近兩(liang) 年,德國在食品安全方麵先是出現“二惡英雞蛋”、腸出血性大腸杆菌疫情,後是出現含超量抗生素殘留物的“抗生雞”,這反映德國在食品監管方麵還存在不少問題,但是不容否認的是,德國在食品安全方麵的嚴(yan) 格把關(guan) 是值得學習(xi) 的。
第一關(guan) 是建立健全完備的市場製度。按照德國食品標識法規,在包裝標識中必須標明生產(chan) 者、生產(chan) 流程、產(chan) 地、企業(ye) 、食品成分、生產(chan) 日期、保質期以及認證標簽等。食品可追溯製度,實際上就是食品信息可追蹤係統,它是食品市場各個(ge) 階段信息流得以連續的保障體(ti) 係。食品的可追溯性從(cong) 原料進貨就已經開始,每批進貨都獲得一個(ge) 有關(guan) 產(chan) 品、供貨商、日期和數量的標識,以這種方式,可以跟蹤食品的整個(ge) 生產(chan) 過程。德國的食品市場準入製度極為(wei) 嚴(yan) 格,主要包括兩(liang) 方麵內(nei) 容:一是國外食品進入德國市場,二是國內(nei) 生產(chan) 的食品進入市場。前者是指歐盟成員國以外國家的食品進入德國,在歐盟邊境按照有關(guan) 規定進行檢疫檢查,而在進入德國時還要再次進行檢疫檢查。國產(chan) 食品的市場準入包括三個(ge) 方麵,即對食品生產(chan) 和加工企業(ye) 實行許可證製度、對食品出廠實行檢驗製度以及對食品市場準入實行認證標誌管理。值得關(guan) 注的是,為(wei) 防止和減少農(nong) 產(chan) 品汙染,德國對農(nong) 藥準入審批更為(wei) 嚴(yan) 格。審批機構是聯邦消費者保護與(yu) 食品安全局,這是一個(ge) 政府機構,它與(yu) 3個(ge) 專(zhuan) 業(ye) 評估機構合作檢查農(nong) 藥的作用及植物承受能力等;聯邦風險評估研究所審查農(nong) 藥對人畜健康的潛在影響,並提出最高殘留量的建議,聯邦環保局審查農(nong) 藥對自然生態平衡的潛在影響。
第二關(guan) 是建立配套的食品質量安全保障標準。德國標準院製定糧食等食品標準,並對非官方組織新製定的質量標準進行審查和檢驗。德國標準院從(cong) 食物產(chan) 業(ye) 鏈的視角出發製定的食物標準包括:食物生產(chan) 標準、食品加工標準、產(chan) 品標簽標準及食品銷售標準等。值得一提的是,歐盟範圍內(nei) 已經初步形成了統一、有效的食品安全防範機製,即歐盟食品和飼料快速警報係統。德國新的《食品和飼料法典》和《添加劑許可法規》的一大特點就是與(yu) 歐盟法律法規接軌。如果某個(ge) 州的食品監管部門確定某種食品或動物飼料對人體(ti) 健康有害,將報告聯邦消費者保護與(yu) 食品安全局(BVL),該機構對匯總來的報告的完整性和正確性加以分析,並報告歐盟委員會(hui) 。報告涉及產(chan) 品種類、原產(chan) 地、銷售渠道、危險性以及采取的措施等內(nei) 容。如果報告來自其他歐盟成員國,BVL將從(cong) 歐盟委員會(hui) 接到報告,並繼續傳(chuan) 遞給各州。如果BVL接到的報告中包含有對人體(ti) 健康危害程度不明的信息,它將首先請求聯邦風險評估機構進行毒理學分析,根據鑒定結果再決(jue) 定是不是在快速警告係統中繼續傳(chuan) 遞這一信息。通過信息交流,BVL可以及時發現風險。一旦確認某種食品有害健康,將由生產(chan) 商、進口商或者州食品監管部門通過新聞公報等形式向公眾(zhong) 發出警告,並盡早中止有害食品的流通。
第三關(guan) 是食品質量監督覆蓋全產(chan) 業(ye) 鏈。實施“全產(chan) 業(ye) 鏈”,即“從(cong) 田野到餐桌盤”的食品質量及製造食品的原料進行檢驗和監督,是德國保障食品質量和防範風險的“千隻眼”。歐盟和德國的監督體(ti) 係構成層次如下:歐盟對25個(ge) 成員國的監督;德國16個(ge) 聯邦州對22個(ge) 行政區政府的協調、專(zhuan) 業(ye) 監督和培訓等,並對429個(ge) 縣和縣級市進行自我監督的監督;聯邦消費者保護與(yu) 食品安全局在全德國範圍內(nei) 的支持、協調、數據分析和通報等。上述官方的食品和飼料監督機構,主要對企業(ye) 進行檢查,抽取樣品進行檢驗。從(cong) 2008年9月開始,歐盟範圍內(nei) 實行統一的農(nong) 藥最高殘留限量標準。德國聯邦政府和各州在全德實行統一的監督計劃和統一標準。迄今,在歐盟內(nei) 沒有一個(ge) 國家像德國那樣,對大量的不同農(nong) 藥活性物質進行檢驗。
除官方監督機構之外,德國還有很多民間的質量管理係統。與(yu) 完整的監督體(ti) 係相對照,覆蓋全國的德國消費者協會(hui) (也稱消費者中心),充分保護廣大消費者的權益,對保障食品質量和食品風險防範也發揮重要作用。該協會(hui) 在各個(ge) 聯邦州設立250個(ge) 消費者谘詢站,負責免費向廣大消費者對食品和其他商品,及服務業(ye) 的質量、價(jia) 格等提供谘詢。國家為(wei) 這項工作提供財政支持。此外,在立法機構決(jue) 定新的保障消費者權益的立法之前,都必須向各消費者協會(hui) 進行專(zhuan) 業(ye) 知識谘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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