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進步時代”的住房問題及其啟示
發稿時間:2011-07-04 00:00:00 來源:公共行政評論 作者:朱亞(ya) 鵬
【摘 要】美國的“進步時代”是一個(ge) 社會(hui) 與(yu) 經濟大轉型的時期。快速的城市化與(yu) 工業(ye) 化進程導致大規模的新移民湧入,從(cong) 而引發了嚴(yan) 重的住房問題。低收入人口無法從(cong) 住房市場滿足住房需求,政府的回應非常消極,效果有限。在這種情況下,進步主義(yi) 者積極行動,發起住房運動,揭示住房問題的嚴(yan) 重性,並采取各種措施推動政府進行政策幹預,解決(jue) 住房問題。論文分析了美國進步時代住房問題的形成和進步主義(yi) 者的回應及其後果,並在此基礎上探討其對當代中國的啟示。
【關(guan) 鍵詞】進步時代 住房問題 住房運動
在美國曆史上,從(cong) 19世紀80年代到20世紀20年代這段時期被稱為(wei) “進步時代”。這是一個(ge) 經濟快速增長而又社會(hui) 問題叢(cong) 生的時代。在種種社會(hui) 問題當中,普通公眾(zhong) 特別是低收入群體(ti) 和移民的住房問題尤為(wei) 突出。工業(ye) 化與(yu) 城市化的快速進程,造成大規模的移民湧入美國城市。在當時的市場條件下,這些新增人口的住房需求難以獲得有效解決(jue) 。然而,美國在主導性的不幹預理念下,對低收入人群的住房問題采取了消極的態度,這造成大量低收入人群無家可歸或者被迫忍受惡劣的居住條件,無法真正地融入所在城市與(yu) 社區,進而引致各種社會(hui) 問題。麵對這種情況,美國當時有大批進步人士發起住房運動,向主流社會(hui) 揭露城市貧困和住房問題的嚴(yan) 重性,提出具體(ti) 解決(jue) 措施,並積極付諸實際行動,還通過公眾(zhong) 教育推動其思想觀念轉變,從(cong) 而推動政府積極幹預,乃至親(qin) 身實踐以推動社會(hui) 問題解決(jue) ,他們(men) 在不同層麵都發揮了積極的作用。進步時代的住房政策對美國住房政策具有一定的影響。美國進步時代的住房問題及其回應的經驗無疑對同樣處於(yu) 社會(hui) 轉型期的中國具有一定的啟示和借鑒價(jia) 值。
一、工業(ye) 化、城鎮化與(yu) 移民:進步時代住房問題的形成背景
美國的“進步時代”是一個(ge) 麵臨(lin) 巨大社會(hui) 轉型的時代。這個(ge) 時期是美國高速工業(ye) 化、城鎮化的曆史階段。在這個(ge) 階段,美國的城市化發展進入高峰期。在大約半個(ge) 世紀(1860年- 1910年)內(nei) ,人口在10萬(wan) 以上的城市從(cong) 9個(ge) 增加到50個(ge) ,人口在1萬(wan) 至215萬(wan) 的城市從(cong) 58個(ge) 增加到369個(ge) (Glaab & B rown, 1983: 113) 。
高速的經濟增長提供了大量的工作機會(hui) ,吸引了無數移民來到北美大陸。這段時期也是大量歐陸移民湧入的高峰。他們(men) 或出於(yu) 政治或者宗教原因,或期望尋求更好的經濟發展機會(hui) 。從(cong) 1870年到1900年有1 200 萬(wan) 人從(cong) 歐洲移民到美國,在接下來的10年間又有約900萬(wan) 的移民湧入(Chambers, 2000: 10) 。移民主要來自歐洲,在美國主要從(cong) 事加工業(ye) 、修築鐵路,以及開鑿礦山,他們(men) 為(wei) 美國經濟的快速發展起到了積極的作用。1880年代起,新的移民主要來自歐洲東(dong) 部和南部國家,他們(men) 進入美國的工業(ye) 城市,成為(wei) 城市村民( urban villager) 。在波士頓、紐約、芝加哥等地,外來移民及其子女占了當地人口的絕大多數(Chambers, 2000: 11) 。在整個(ge) 進步時代,美國人口數量增長了一倍多,從(cong) 1880 年的4 900 萬(wan) 到1920 年的10 600 萬(wan) ,而新增長人口主要都是移民。
美國的“進步時代”也是一個(ge) 社會(hui) 問題叢(cong) 生的時代。以城市化、工業(ye) 化為(wei) 特征的“現代化”進程,給美國社會(hui) 帶來了各種新的複雜狀況(B rown, 1976) ,引發和加劇了貧困、衛生、食品安全、城市犯罪等各種社會(hui) 問題。其中低收入勞工和移民無力獲得體(ti) 麵的住房,住房狀況非常惡劣,成為(wei) 了當時大都市的主要社會(hui) 問題之一。
針對各種社會(hui) 問題,進步主義(yi) 者發起一係列社會(hui) 改革運動,以推動社會(hui) 、企業(ye) 及政府(包括聯邦、州與(yu) 地方政府)從(cong) 多方麵努力解決(jue) 問題,促進社會(hui) 的變革與(yu) 進步。當時與(yu) 進步主義(yi) 者相關(guan) 的主要改革措施涉及多個(ge) 領域,如為(wei) 大量湧入美國的新移民提供融入社會(hui) 的服務,加強產(chan) 品安全,強化藥品質量監管,解決(jue) 勞工權益保障(工傷(shang) 賠償(chang) 現象,童工問題,女工權益保護) ,加強義(yi) 務教育、健康服務,遏製青少年社會(hui) 失範現象,推行私人保險計劃和構建養(yang) 老保險製度等等(Herrick, 2008: 9 - 23) 。本文則集中討論進步主義(yi) 者如何回應當時的住房問題,采取哪些對策,產(chan) 生什麽(me) 影響, 以及對我國有何啟示。
二、進步時代的住房發展與(yu) 住房問題
(一)城市化與(yu) 住房發展
伴隨著經濟的快速增長,進步時代是美國住房建設高速增長的時期。從(cong) 1880年到1900年間,在美國28個(ge) 最大的城市中,就有25個(ge) 住房供應增長比例超過50% (Radford, 1996: 7) 。盡管當時美國人口增長很快,增長率達到21% ,但當時最初的住房統計數據表明,這個(ge) 時期住房發展更迅速,住房麵積增長的速度達26%。從(cong) 1900年到1910年,美國的房屋建設進入高速發展時期,平均每年約有361 000 套住房動工。進入20世紀20年代,房屋建築速度增至每年703 000 套。在1890 - 1920的30年間,住房建設速度超過了人口的增長速度(Radford, 1996: 11) 。住房建設的快速增長和住房水平整體(ti) 提高,掩蓋了住房領域內(nei) 發生的一些深刻變化和問題。
(二)住房領域的深刻變化
在進步時代,美國的住房領域發生了三大變化(Radford, 1996:11 - 13) 。首先,建築成本迅速增加。從(cong) 1895年到1914年,住房的平均建設成本增加了50% ,其中人工和建築材料的價(jia) 格都大幅上漲。而建設效率卻沒有相應提高。其次,住房融資方式發生了很大的變化。在19世紀,購買(mai) 住房的支出或者直接來自個(ge) 人儲(chu) 蓄,或者出自親(qin) 友借款和地方性的小借貸者。但自20世紀以來,美國人開始通過製度性的商業(ye) 金融機構申請按揭貸款購房。另外,房地產(chan) 業(ye) 的發展與(yu) 經濟部門的互動發展也促進了住房融資模式的發展。房價(jia) 上漲和住房建設的加速需要大量資金,金融機構則希望為(wei) 大量資本尋求投資渠道。其結果是,房地產(chan) 產(chan) 業(ye) 與(yu) 商業(ye) 金融機構密切合作,大量資金的流入極大推動了房地產(chan) 業(ye) 的發展。再次,個(ge) 人投資的行為(wei) 模式也發生了變化。美國中產(chan) 階級的投資方式從(cong) 傳(chuan) 統的買(mai) 房出租,轉為(wei) 將錢存入金融機構和投資金融市場,購買(mai) 按揭債(zhai) 券。個(ge) 人資本在20世紀初開始進入美國國內(nei) 資本市場。最後,國家在房地產(chan) 領域所扮演的角色變得更加積極。1913年美聯儲(chu) 的建立,也間接地推動了房地產(chan) 業(ye) 的快速發展。
美國金融市場和房地產(chan) 融資方式的轉型對美國住房領域產(chan) 生了深刻的影響。在對住房出租市場的投資減少的情況下,投機者則趁機提高租金,而相應地,企業(ye) 家可以更容易獲得貸款,投資更多大型工程。另外,大量投資者進入房地產(chan) 金融市場,一味對房地產(chan) 高端、高利潤市場予以關(guan) 注。所有這些導致住房分化加劇,較富裕的美國人可以比較容易地實現擁有住房的夢想,甚至從(cong) 事房地產(chan) 投資或者投機,而低端住房出租市場則萎縮,低收入者的住房問題日益嚴(yan) 重。
(三)經濟增長背景下的住房分化與(yu) 住房問題
由於(yu) 上述住房金融市場和融資模式的變化,美國住房建設迎來了一個(ge) 高潮,人們(men) 居住條件整體(ti) 上有了很大改善。然而,在移民與(yu) 城市化的大背景下,經濟快速發展以及居住水平整體(ti) 改善,無法掩蓋當時住房領域嚴(yan) 重的住房不平等——住房分化嚴(yan) 重。
對於(yu) 中上收入群體(ti) 而言,房地產(chan) 市場的高速發展提供了一個(ge) 非常好的機會(hui) 。美國整體(ti) 經濟快速發展,總體(ti) 工資水平提高,人們(men) 住房負擔能力也迅速提高(Radford, 1996: 8) 。加之美國在交通方麵的技術革新,使得城市郊區的土地能夠用於(yu) 修建住宅,而且建築材料的價(jia) 格也持續降低。其結果是從(cong) 1875年到1890年,美國的建築成本一度整體(ti) 上下降了1 /4。工資的增長和房價(jia) 的相對下降,使得美國人這個(ge) 時期的住房承受能力比歐洲人更強,很多美國人在這個(ge) 時期擁有住房,實現了自己的“美國夢”。“19世紀末期是普通人擁有住房的黃金時期”(Radford, 1996: 8) 。富裕階層迅速地改善了他們(men) 的居住條件。他們(men) 通常遷到居住環境更好的郊區的小城鎮。當時主流的房子是一棟維多利亞(ya) 式的兩(liang) 層小樓,房子價(jia) 值高,有很多房間,包括特殊用途的餐具室、休息門廊和圖書(shu) 室,各種生活設施比較齊備,一般裝有中央供熱係統,有抽水馬桶,各個(ge) 房間都配備冷熱自來水,居住條件良好。
相比之下,低收入者和流浪工人的居住條件糟糕得多。由於(yu) 外國移民、西部發展和工業(ye) 化等原因的推動,大量單身男性移民湧入美國的城市。尤其是在美國中西部和西部,大量流浪工人無力負擔房租,成為(wei) 無家可歸的流浪者。開始時他們(men) 露宿街頭,後來夜間臨(lin) 時到警察局投宿成為(wei) 他們(men) 的主要居住模式。為(wei) 了維持社會(hui) 治安,在19世紀中後期美國城市成立了警察局,以維護城市的安全與(yu) 秩序。在拘留酗酒者、流浪漢和精神病人的同時,警察局也向沒有生計的投宿者敞開大門。波士頓警方於(yu) 1856年正式接受無家可歸者。此後,這一非正式的做法一直延續,投宿警察局成為(wei) 美國城市生活中的一種普遍現象。據估計, 19世紀80年代到90年代,有1 /5的美國家庭的家庭成員在警察局借宿過。根據1891 年對流浪者的調查,其中20%的人承認定期睡在警察局。流浪工人在美國警察局過夜在當時社會(hui) 非常普遍。
除了借宿警察局之外,低收入工人主要租住在城市中心區的廉價(jia) 出租房屋裏。在美國工業(ye) 發達的中心城市如紐約、芝加哥、波士頓等地,高昂的地價(jia) 導致城市的過度集中,而且高昂的房租使得工人的居住條件很差。通常,他們(men) 居住的廉價(jia) 公寓為(wei) 多層建築,房間和走廊狹小、光線黑暗、不通風,洗手間和廚房每層共用。更有甚者,不少房東(dong) 為(wei) 了謀取更大利益,將一套房子分成幾個(ge) 單元出租。租住者要忍受非常擁擠的居住環境和種種不便,而且也不安全,沒有任何隱私。例如,在紐約原來設計可居住50人的廉價(jia) 出租公寓內(nei) ,實際居住的人口超過400人(Chambers, 2000: 18) 。到19世紀末期,廉價(jia) 出租住房成為(wei) 流浪工人解決(jue) 住房問題的主導方式( Schneider, 1989) 。據當時的調查顯示,有1 /3的居無定所者聚集在廉價(jia) 出租屋裏(Radford, 1996: 20) 。芝加哥平均每晚有2萬(wan) 多人在200多所廉價(jia) 房屋裏過夜。
廉租房屋內(nei) 惡劣的居住和衛生條件,加之過分擁擠,使之成為(wei) 治安、犯罪等社會(hui) 問題的集中區域。而貧民窟的惡劣條件則是疾病流行的溫床。例如, 1899年紐約某一個(ge) 街區居住了3 688 人,其中241人患有肺結核,平均每1 000 人中有超過1 /4的人死於(yu) 肺結核(Kalk, 2008: 9) 。疾病的流行自然不會(hui) 局限於(yu) 貧困社區,必將威脅到整個(ge) 城市。上流社會(hui) 在將疾病流行歸咎於(yu) 居住在廉租社區的貧民的同時,也不得不關(guan) 注城市貧窮群體(ti) 的住房問題。
簡言之,伴隨著高速的經濟發展,美國社會(hui) 日益分化。隨著大量移民湧入中西部大城市,美國城市出現嚴(yan) 重的住房不平等和住房分化。低收入者和無家可歸者隻能在警察局臨(lin) 時過夜或租住條件非常惡劣的廉價(jia) 宿舍,城市貧困和住房問題日益嚴(yan) 重。低收入階層糟糕的住房條件往往又與(yu) 貧困、疾病、犯罪等問題相伴而生,形成複雜的社會(hui) 問題,這引起了當時美國進步主義(yi) 者的關(guan) 注和積極行動。
三、進步主義(yi) 者對住房問題的回應
針對嚴(yan) 重的住房分化,低收入者極端惡劣的住房條件及其引發的各種社會(hui) 問題,進步主義(yi) 者采取了一係列行動和策略,他們(men) 敦促政府積極采取措施幹預住房問題,推動住房運動,甚至身體(ti) 力行,投入到了解決(jue) 住房問題的實踐活動中。
(一)揭露住房狀況、發現住房問題
為(wei) 了喚醒當時主流社會(hui) 對城市貧窮和住房問題的關(guan) 注,當時進步主義(yi) 者通過多種途徑,揭露問題的嚴(yan) 重性,進而“發現”住房問題。雅各布·裏斯( Jacob A. Riis)是其中的傑出代表。他是進步時代一位非常有名的社會(hui) 活動家。作為(wei) 一名記者,他利用當時最先進的照相技術拍攝了大量圖片,逼真地揭露了城市貧困和無家可歸的社會(hui) 現實。他拍攝了200多幅關(guan) 於(yu) 簡陋房屋、貧困社區以及無家可歸的兒(er) 童的照片,並著成極為(wei) 暢銷的作品《另一半人如何居住》。
此外他還在全國各地演講,通過展示幻燈片,發表報道與(yu) 照片,甚至是複製模型的方式,來解釋貧民窟的惡劣居住環境。裏斯對紐約警察局臨(lin) 時住所的調查和對芝加哥的探訪揭露了臨(lin) 時住所糟糕的居住條件:“裸露的土瀝青地麵就是男男女女們(men) 睡覺的地方”,“又大又肥的老鼠在光天化日之下跑來跑去”,“房子後麵直接對著一條排汙渠,汙水像河一樣流動,成為(wei) 老鼠的天堂”。總之,進步主義(yi) 者通過報紙、展覽、演講,並利用照相技術這一先進手段,揭露了住房問題,引起社會(hui) 對貧民窟和無家可歸現象的深切關(guan) 注,並為(wei) 進步主義(yi) 運動奠定了社會(hui) 基礎,推動了地方政府的住房改革。
(二)掀起住房運動
住房條件破敗、擁擠、不安全,是當時迅速工業(ye) 化、城鎮化和大規模移民湧入帶來的各種社會(hui) 問題之一。麵對城市的貧困與(yu) 各種住房問題,進步主義(yi) 者積極動員、聯合各種社會(hui) 力量,發起了住房運動,以推動住房相關(guan) 問題的解決(jue) 乃至社會(hui) 進步。維勒(Veiller)是其中的傑出代表。他發起和領導了轟轟烈烈的住房運動(Lubove,1961) 。1899年他成功組織了一次廉租住房展覽,不僅(jin) 展出貧民窟的模型,還展出了城市的疾病分布圖和貧困分布圖,以此揭露勞工階層惡劣的住房條件和嚴(yan) 重的社會(hui) 後果:住房條件糟糕、通風差、光線不足,容易引發肺結核等各種傳(chuan) 染性疾病的流行。此次展覽引起主流社會(hui) 的高度關(guan) 注,當時的紐約州州長羅斯福參觀了展覽。他認為(wei) ,房間的采光、通風是人的基本權利,如果房東(dong) 或者房地產(chan) 開發商阻礙這一權利的實現,政府應該加以幹預;社會(hui) 應該保障人們(men) 擁有實現自己的潛能的機會(hui) ,該機會(hui) 不能被惡化的居住環境影響和剝奪;如果人們(men) 擁有住房,他們(men) 就能夠培養(yang) 起公民責任感和愛國心(Lubove, 1961, 1962) 。在他的推動下,紐約在1900年成立了州經濟公寓委員會(hui) ( State Tenement Committee)來推進住房改革。1910年,他又推動成立全國住房協會(hui) (National Housing Association) ,並擔任主席。在他領導下,住房運動有序推進,並影響了美國很多城市的住房改革。
在很多進步主義(yi) 者看來,住房問題不僅(jin) 僅(jin) 是個(ge) 經濟問題,更是個(ge) 道德問題( Kalk, 2008: 8) 。於(yu) 是19 世紀末出現了“定居救助之家”運動( Settlement House Movement) 。該運動主要由美國中產(chan) 階級和上層人士中的某些群體(ti) 推動,他們(men) 向低收入群體(ti) 尤其是外來移民提供各種社會(hui) 服務,幫助他們(men) 解決(jue) 所麵臨(lin) 的各種問題,從(cong) 而適應美國新的地理和社會(hui) 環境,並接受或者融入美國生活方式。“定居救助之家”運動是廣泛的進步運動的重要組成部分。值得一提的是,進步主義(yi) 者和當時的有識之士,不僅(jin) 僅(jin) 將住房界定為(wei) 單純的居住問題,而且試圖進一步解決(jue) 引發住房問題的物質和精神的因素。進步主義(yi) 者代表簡·亞(ya) 當斯(Jane Adams)於(yu) 1889年在芝加哥建立“赫爾之家”( Hull House ) 、基督教男青年聯盟( Young Menps Christian Association)和救世軍(jun) ( Salvation Army)等宗教組織時也建立起具有宗教、教育和休息功能的定居住房救助中心,以使無家可歸者擺脫在物質和精神層麵所麵臨(lin) 的困境。
此外,在進步主義(yi) 者的推動下,工人組織也日益積極關(guan) 注工人住房問題。1914年美國勞工聯合會(hui) ,向聯邦政府請願,要求政府能夠積極采取行動,提供貸款,並為(wei) 工人家庭修建住房。
(三)推動政府規製,保障住房質量與(yu) 安全標準
除了宣傳(chuan) 動員、公眾(zhong) 教育之外,進步時代的改革者還在實踐層麵提出解決(jue) 思路。針對當時廉租住房衛生條件差,不安全,普遍存在火災隱患等狀況,進步主義(yi) 者積極推動政府對住房租賃市場進行規製,以保障住房的基本標準,這是美國進步時代的住房方麵的重要創新和進步。到了1917年,美國有40個(ge) 城市和11個(ge) 州製定了房屋建築方麵的法律和條例,要求出租者為(wei) 租客提供安全的住房(Bremner, 1956)。按照法律,市政官員要定期調查出租房屋,有權對那些沒有達到法律要求的屋主進行懲罰。為(wei) 了防止官員腐敗或者瀆職而不履行在執行房屋安全法律上的責任,致力於(yu) 提高低收入工人生活環境的進步主義(yi) 者,進一步扮演了監督法律實施的角色,他們(men) 通過各種渠道監督和敦促政府嚴(yan) 格實施相關(guan) 法律。例如,著名的社會(hui) 工作先驅簡·亞(ya) 當斯和她在芝加哥“赫爾之家”的同事們(men) 不斷造訪市政官員,促使他們(men) 執行相關(guan) 住房安全方麵的法律,這在改善沒有發言權的普通民眾(zhong) 的生活狀況方麵取得一定的成效(Lubove, 1986)。
(四)倡導公共住房建設,建立“模範出租公寓”
除了推動對出租房屋的規製法律的出台和實施之外,對進步主義(yi) 者而言,更重要的是推動政府和慈善機構建立“模範廉價(jia) 公寓”。由於(yu) 住房市場投機盛行,租金過高,大量低收入階層無從(cong) 滿足基本住房需求。對此,進步主義(yi) 者呼籲用政府修建的住房來安置貧民,以終結無家可歸者大量投宿警察局地下室的現象(Levinson, 2004:497 - 498) 。
此外,針對當時廉價(jia) 宿舍住房條件極端惡劣、通風條件差、設施極端簡陋、衛生和安全沒有保障的普遍狀況,維勒等人推動政府和慈善機構建造示範性的“模範”廉租公寓(model tenements) ,通過設定住房標準,引導出租房屋市場提高和改善住房標準,從(cong) 而推動低收入勞工住房條件的改善。但事實上,模範廉租公寓的房租並不便宜,不將租金提高到最低收入者可負擔的水平之上的狀況,難以維繼。所以,模範公寓的運作最終依賴於(yu) 開發商或者業(ye) 主的慈善精神。
值得注意的是,雖然進步主義(yi) 者關(guan) 注住房問題,主張某種程度上的政府幹預,但是他們(men) 對住房問題本質的理解及其解決(jue) 問題的建議卻不盡相同。卡羅爾·阿羅諾維維(Carol Aronovivi)也是最早的公共幹預的支持者之一。1913 年,他撰文提出“以建設性住房改革”來真正解決(jue) 美國住房問題。他認為(wei) 美國的住房問題不是大城市的“病態”的貧民窟問題,因為(wei) 貧民窟僅(jin) 僅(jin) 影響10% - 12%的人口。相反,他認為(wei) 美國真正的住房問題是住房和社區的整體(ti) 質量低下的問題。相對於(yu) 美國國家的財富增長,住房質量是非常低的。因此,他堅持住房運動的目標應該是在便利的、有吸引力的社區向絕大多數人民提供高質量、不昂貴的住房,而不是將所有的精力置於(yu) 推動通過並執行出租房屋最低標準的法規之上(Radford, 1996: 35) 。
(五)借鑒歐洲經驗,推動政府采取幹預措施
由於(yu) 美國奉行放任自由的理念,政府對工人和移民的住房問題一直持消極態度。進步主義(yi) 者則采取介紹歐洲國家經驗,進行政策學習(xi) 的策略,推動美國政府積極幹預住房市場,進而解決(jue) 住房問題。例如, 1909年本傑明·克拉克(Benjamin ClarkMarsh)撰寫(xie) 了《城市規劃導論》,其中介紹並肯定了歐洲一些城市政府為(wei) 控製住房發展成本而購買(mai) 市區內(nei) 外廉價(jia) 土地的做法。當時著名的城市改革者弗雷德裏克·豪威( Frederick Howe)也很支持歐洲土地銀行的做法,1911年他在城市規劃大會(hui) 上的發言,強調了德國城市政府購買(mai) 城市周邊土地,積極發展低收入住房的做法,並肯定了德國政府關(guan) 注住房問題,將資本家壟斷住房開發代之以市政住房與(yu) 私有房屋競爭(zheng) 等思路與(yu) 做法(Radford, 1996: 35) 。這種對國外經驗的引入和介紹有助於(yu) 增進進步住房運動和相關(guan) 政策建議的合法性。
四、進步住房運動的影響
在進步主義(yi) 的推動下,進步時代的住房運動喚起了美國社會(hui) 對工業(ye) 化、城鎮化和移民引發的住房、城市貧困等問題的高度重視,並成功地推動政府、企業(ye) 和社會(hui) 共同行動,積極回應了各種伴隨當時經濟快速發展而出現的各種社會(hui) 問題。進步時代的住房運動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主要表現在:
首先,和在其他領域的活動一樣,進步時代的改革者通過揭示住房問題教育公眾(zhong) ,成功地喚起美國主流社會(hui) 高度關(guan) 注與(yu) 社會(hui) 繁榮和住房建設及住房水平迅速提升並存的住房分化和貧富分化及其帶來的各種社會(hui) 問題。他們(men) 將住房問題與(yu) 社會(hui) 問題聯係起來,使公眾(zhong) 認識到惡劣的居住條件威脅到居住在那裏的貧困階層的安全、健康和道德,它是各種社會(hui) 問題蔓延的根源( von Hoffman, 1996) ,所以應予以關(guan) 注和解決(jue) 。
其次,推動政府立法,改善低收入者的住房狀況。在進步主義(yi) 的推動下, 1914年美國勞工聯合會(hui) 向聯邦政府請願,希望政府能夠提供貸款,用於(yu) 為(wei) 城市工人及其家人修建住房。1915年,馬薩諸塞州通過了一項憲法修正案,允許州政府建立公共住房(B remner,1956) 。1901年紐約市的《廉租住房法》( Tenement House Law)與(yu) 1902年芝加哥的類似法令得以通過,這是進步主義(yi) 住房運動的標誌性成果,是進步時代住房改革的巨大成功。紐約市的住房立法為(wei) 全國的住房改革措施設定了標準( Schneider, 1989) 。進步主義(yi) 住房運動相當大程度上推動了美國當時總體(ti) 住房狀況的改善和住房標準的提高。
再次,更為(wei) 重要的是,在進步主義(yi) 者的推動下,美國開創了政府幹預住房市場,解決(jue) 低收入階層住房問題的先河,盡管在進步時代這方麵取得的成果有限。美國的住房政策發展過程中有兩(liang) 個(ge) 轉折點,都與(yu) 進步時代分不開。第一次轉折發生在上個(ge) 世紀之交,廉價(jia) 公寓改革法案開辟了先例,地方政府確定住房標準,規製住房安全;第二次轉折發生在20世紀30年代,聯邦政府通過公共住房計劃和銀行改革承擔起在提高住房自有率和向貧困階層提供住房補貼上的角色(Dreier & Atlas, 1996: 343) 。這兩(liang) 次轉折都與(yu) 進步時代相關(guan) 。前者是進步主義(yi) 住房運動的直接成果,而後者則受其間接影響,因為(wei) 它延續了進步時代開創的政府幹預住房供應的傳(chuan) 統,甚至1949年美國住宅法的頒布也可溯及進步時代住房政策所提供的政策根源( von Hoffman, 2000) 。
最後,進步主義(yi) 者關(guan) 於(yu) 住房問題的不同理解和建議也在某種程度上影響了美國的住房政策的走向。如前所述,進步時代的改革者對住房的理解和相應的解決(jue) 方案不同。維勒等人認為(wei) 當時的主要住房問題是經濟增長、城鎮化和移民潮引發的低收入階層絕對住房條件差的問題,主張通過政府規製出租房屋的質量、標準,或者向低收入者提供住房加以解決(jue) 。而卡羅爾·阿羅諾維維等人則認為(wei) 貧民窟現象不是根本的住房問題,住房問題的本質在於(yu) 相對當時美國的社會(hui) 財富而言,住房質量普遍很差,鄰裏與(yu) 社區環境不好。他提出,通過社區規劃,進而推動宜居社區、供應負擔得起的高質量住房,才是解決(jue) 的思路。這些分歧影響了美國住房政策的走向。美國住房史上兩(liang) 種政策取向在實踐中都存在。在上個(ge) 世紀30年代、50年代美國興(xing) 建公共住房實行城市改造,然而不僅(jin) 沒有取得預期政策效果,相反被認為(wei) 是在製造貧民窟。公共房屋政策的失敗,促使社會(hui) 各界進一步反思解決(jue) 住房問題的方式。事實上,與(yu) 歐洲相比,美國總體(ti) 上沒有大規模建立出租性的公有住房,而更強調通過政府稅收減免、發放租金補貼,以及非營利機構和市場提供可負擔的住房的方式,來解決(jue) 中低收入住房問題( von Hoffman, 2000) 。
五、借鑒與(yu) 啟示
美國進步時代所產(chan) 生的住房問題,以及當時社會(hui) 活動家與(yu) 政府對之所采取的幹預措施,無疑對處於(yu) 類似轉型過程、麵對類似社會(hui) 問題的中國具有借鑒的價(jia) 值。
首先,工業(ye) 化、城鎮化和移民潮會(hui) 引發包括住房問題、城市貧困、犯罪、疾病等社會(hui) 問題,政府和社會(hui) 必須對此予以足夠重視,積極采取措施予以回應和解決(jue) ,而不是置之不理,放任自流。解決(jue) 住房問題尤其是低收入階層的住房問題,保障所有公民享有一定標準的住房條件變得尤為(wei) 重要。住房不僅(jin) 是人的基本需求,也是庇護所。保障體(ti) 麵住房不僅(jin) 可以改善人的生存條件,而且可以提升人的尊嚴(yan) 和道德意識,確立公民身份,建立國家認同和愛國主義(yi) ,培養(yang) 公民精神,提升社會(hui) 凝聚力。
其次,社會(hui) 力量尤其是知識階層可以在社會(hui) 轉型過程中扮演更積極的角色。如前所述,在經濟高速發展、工業(ye) 化與(yu) 城市化日益達到高潮的轉型階段,美國社會(hui) 遇到了各種問題和矛盾,政府的回應滯後而不足。社會(hui) 力量,尤其是當時的進步主義(yi) 的社會(hui) 活動家、媒體(ti) 、改革者和慈善機構在解決(jue) 各種社會(hui) 問題方麵扮演了重要的角色,他們(men) 揭露社會(hui) 問題,進行政策倡議,甚至身體(ti) 力行,直接投入到實踐之中。進步時代住房問題的曆史清楚說明,在市場與(yu) 政府都還不完善的情況下,社會(hui) 力量不僅(jin) 可以在社會(hui) 權利救濟與(yu) 社會(hui) 服務供給方麵扮演積極角色,而且可以推進政策議題進入公眾(zhong) 議程和政府議程,推動政策構建和決(jue) 策, 監督政策實施, 並取得良好的治理結果。
最後,政府應該在滿足公民住房等基本需求方麵扮演一定的角色和承擔相應的責任。傳(chuan) 統上,美國篤信自由,認為(wei) 滿足住房需求是個(ge) 人責任。但是,快速城市化進程所導致的種種社會(hui) 問題,終於(yu) 使美國公眾(zhong) 開始認識到,如果不保障工人和普通消費者的基本權利,基本市場秩序和社會(hui) 安全與(yu) 穩定也不可能得到真正維持。有遠見的進步主義(yi) 者發起社會(hui) 運動並推動美國政府改變觀念,也使國家的角色從(cong) 消極的守夜人逐漸變成市場的校正者,從(cong) 而保障公民基本需求的滿足。
美國進步時代的經驗對解決(jue) 我國目前麵臨(lin) 的住房問題具有直接的啟示。首先,中國的住房問題不僅(jin) 僅(jin) 是低收入者住房負擔能力不足,無力滿足其住房需求的問題,也不僅(jin) 僅(jin) 是一般意義(yi) 上的民生問題。它更是一個(ge) 公民住房權利確認問題和統一的公民身份建立的問題。美國當年麵對的是外國移民的接納和國民身份確認的問題,而中國現在則麵臨(lin) 的是,如何統一和做實——得到法理承認但事實上卻被戶籍製度和福利製度割裂的公民權利與(yu) 公民身份——的問題。境遇最差的外來工麵臨(lin) 的各種問題近幾年才開始得到政府的關(guan) 注,但包括住房問題在內(nei) 各種問題遠未得到實質性、係統性地解決(jue) 。包括外來人口在內(nei) 的公民的住房和其他基本需求的滿足與(yu) 否,直接關(guan) 係到我國的社會(hui) 穩定、社會(hui) 融合和政治秩序。政府和社會(hui) 各界應該以積極的態度予以回應,切不可從(cong) 既得利益的角度出發,消極應對,積累社會(hui) 矛盾。保護和完善公民社會(hui) 權利是解決(jue) 各種社會(hui) 問題的根本出發點。
其次,鑒於(yu) 我國經濟轉軌和社會(hui) 轉型的特殊背景和政策遺產(chan) ,政府應該放鬆管製,容納和鼓勵各種社會(hui) 力量通過各種不同的方式尋求住房問題和其他社會(hui) 問題的解決(jue) 。合作建房運動、城中村的改造都可能在解決(jue) 低收入階層住房問題方麵發揮意想不到的作用。此外,借鑒美國及歐洲國家經驗,政府應當鼓勵和允許非營利組織發展和管理租賃性或者出售性住房,與(yu) 住房私有部門競爭(zheng) ,使中低收入階層免受或者少受市場的剝奪,推動社會(hui) 發展與(yu) 經濟增長目標的整合。擺脫國家與(yu) 市場對立、國家與(yu) 社會(hui) 對立、第三部門與(yu) 市場對立的僵化思想,進而形成國家、市場和社會(hui) 的良性互動的治理新局麵,是解決(jue) 我國麵臨(lin) 的各種問題的根本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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