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外勞工標準問題研究的四大爭議
發稿時間:2011-07-04 00:00:00 來源:國外社會(hui) 科學 作者:張霞 安增科
提要 國外有關(guan) 勞工標準問題研究的爭(zheng) 議主要集中在4 個(ge) 方麵: 全球是否應該適用統一的勞工標準; 全球化是否會(hui) 導致勞工標準的逆向競爭(zheng) ; 勞工標準是否直接影響國際競爭(zheng) 力; 勞工標準是否應當納入WTO 規則的框架。勞工標準屬於(yu) 生產(chan) 關(guan) 係範疇,一國的勞工標準由該國的生產(chan) 力發展水平來決(jue) 定。受要素價(jia) 格均等化的影響,發達國家的勞工標準會(hui) 有所降低、發展中國家的勞工標準會(hui) 有所提升,但不會(hui) 背離各自的生產(chan) 力發展水平。因此,不平衡的勞工標準將長期存在。
關(guan) 鍵詞 國際勞工標準 逆向競爭(zheng) 國際競爭(zheng) 力 貿易製裁
勞工標準( labor standards) 由國際勞工組織(ILO) 首創,旨在衡量勞動者在勞動就業(ye) 方麵的受保障程度,它由多項國際公約和建議書(shu) 構成。目前公認的勞工標準就是在該組織通過的200 餘(yu) 項公約的基礎上設立的,也被稱為(wei) 核心勞工標準。①近20 年來,世界範圍內(nei) 的勞工標準運動有了迅猛發展,呈現出從(cong) 國內(nei) 問題向國際問題轉化,從(cong) 官方層次向民間層次滲透的趨勢。在官方舞台,發達國家極力主張將勞工標準與(yu) 國際貿易掛鉤;在民間舞台,一些組織在國際勞工組織核心公約的基礎上創立和發展了第三方勞工標準,較具影響的有社會(hui) 責任國際( SAI) 的SA8000、道德貿易組織( ETI) 的基本守則(base code)、公平勞動組織(FLO) 的公平貿易(fair trade) 等,發達國家要求發展中國家通過這些標準認證的趨勢也正在加強。
與(yu) 其他國家和地區相比,勞工標準對中國的影響最大。這是因為(wei) :第一,勞工標準針對的主要是勞動密集型產(chan) 業(ye) ,尤其是低技術含量的一般製造業(ye) 。目前,中國是世界最大的製造業(ye) 中心,製造業(ye) 在中國國民生產(chan) 總值中的地位十分重要;第二,民間標準的發起國主要是歐盟國家和美國,它們(men) 是中國最大的貿易夥(huo) 伴、貿易順差地和製造業(ye) 出口市場。因此,研究勞工標準問題,對於(yu) 我國更好地融入世界經濟體(ti) 係、參與(yu) 國際競爭(zheng) 、完善政治法律製度、構建和諧社會(hui) 都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yi) 。
目前,國內(nei) 對勞工標準問題的研究仍停留在起步階段,絕大多數研究屬於(yu) 靜態的規範性研究。國外研究曆史較長、成果豐(feng) 富,已經形成百家爭(zheng) 鳴的局麵,總的來看,也是分歧大於(yu) 共識,存異多於(yu) 求同,而爭(zheng) 論的焦點主要集中在4 個(ge) 方麵。
一、全球是否應該適用統一的勞工標準?
多數學者認為(wei) 應該統一勞工標準,理由主要有如下方麵。
第一,統一勞工標準是破除國家保護主義(yi) 的需要。該觀點認為(wei) ,低標準是實現國家保護主義(yi) 的工具。低標準降低了該國生產(chan) 者的成本,對高標準國家的生產(chan) 者構成了不正當競爭(zheng) ,因此,需要用統一的勞工標準來破除這種國家保護主義(yi) 。
第二,統一勞工標準是安撫全球化受損群體(ti) 的需要。該觀點認為(wei) ,全球化在惠及一部分群體(ti) 的同時必然會(hui) 損害另一部分群體(ti) 的利益。他們(men) 心懷不滿,所以,童工和強製勞動等非人道主義(yi) 的勞動方式更容易遭到受損群體(ti) 的反對。尤其是當進口低標準國家的產(chan) 品,導致本國工廠蕭條、工人失業(ye) 的時候,他們(men) 要求本國政府采取措施,迫使低標準國家提高勞工標準是情有可原的。
第三,統一勞工標準是合理分擔成本的需要。克魯格曼(Krugman) 從(cong) 政治經濟學的角度詮釋了國際社會(hui) 統一勞工標準訴求形成的原因。勞工標準統一與(yu) 否會(hui) 影響貿易自由化引起的一國收入分配狀況。如果沒有統一的勞工標準,國際市場價(jia) 格不會(hui) 變化,生產(chan) 者無法通過提高價(jia) 格轉嫁成本,高勞工標準的成本由所在國的生產(chan) 者單獨承擔。若有統一的勞工標準,世界各國的生產(chan) 成本都會(hui) 上升,從(cong) 而使得國際市場價(jia) 格上升,而高標準的成本會(hui) 部分地轉移給消費者。生產(chan) 者為(wei) 了轉嫁成本,就會(hui) 要求政府在多邊貿易體(ti) 係中實施統一標準,以減少自由貿易對生產(chan) 者造成的不利影響。
也有學者不讚成統一勞工標準,理由主要有如下方麵。
第一,統一勞工標準會(hui) 損害貿易利益。在國際貿易中正和博弈的基礎是比較優(you) 勢,任何旨在縮小比較優(you) 勢的做法都會(hui) 損害貿易利益。統一勞工標準必然縮小比較優(you) 勢,從(cong) 而損害貿易利益。發展中國家的學者多持這種觀點,他們(men) 認為(wei) ,任何一項旨在推進勞工標準統一的運動都會(hui) 使他們(men) 的企業(ye) 失去比較優(you) 勢,從(cong) 而處於(yu) 劣勢地位。
第二,統一勞工標準會(hui) 損害小國利益。一些學者懷疑是否所有的國家在國際標準麵前都能做到人人平等,他們(men) 擔心發達國家會(hui) 利用自己的政治強勢地位,逼迫發展中國家接受製裁,而自己卻可以逃避製裁。史蒂芬(B. Stephen)及其同事就曾研究過一國的國際地位對勞工標準的影響,他們(men) 通過對116個(ge) 國家的分析得出結論:強權國家在保護勞工標準方麵所接受的承諾遠遠少於(yu) 弱勢國家。
第三,統一勞工標準會(hui) 與(yu) 窮國實際情況不符。喬(qiao) 舒亞(ya) ·霍爾(Joshua Hall)和彼得·李森(Peter Leeson) 通過研究發達國家勞工標準的發展演進過程得出一個(ge) 結論:對於(yu) 發展中國家而言,目前ILO 提出的統一的勞工標準過高,他們(men) 還不具備接受這種標準的條件。喬(qiao) 舒亞(ya) ·霍爾和彼得·李森認為(wei) ,要接受統一的勞工標準,必須以有安全保障的收入為(wei) 前提,而對於(yu) 撒哈拉沙漠以南非洲地區的發展中國家而言,至少需要100 到300 年的時間才能有那樣的收入保障。所以,現在實行統一的勞工標準還為(wei) 時尚早。①還有學者認為(wei) ,一個(ge) 國家對勞工標準的選擇內(nei) 在地決(jue) 定於(yu) 它的資源稟賦、人均收入、經濟發展階段以及文化和曆史等等因素。如果不顧發展中國家的社會(hui) 經濟條件及經濟發展水平,讓其過早地實行發達國家所倡導的統一的勞工標準,會(hui) 阻礙發展中國家長期的經濟增長,從(cong) 長遠來看,對於(yu) 提高其勞工標準也是有害無益的。
二、全球化是否會(hui) 導致勞工標準的逆向競爭(zheng) ?
多數學者認為(wei) ,在經濟全球化條件下,激烈的貿易競爭(zheng) 會(hui) 降低國際勞工標準,導致勞工標準的逆向競爭(zheng) 。
對逆向競爭(zheng) 最有力的論證是著名的“囚徒困境”分析。③在下麵這個(ge) 博弈模型中,一致采用高勞工標準是甲乙兩(liang) 國達到帕累托的最佳選擇。但是,由於(yu) 相對的低勞工標準可以帶來三方麵的利益:一是降低成本有利於(yu) 擴大出口市場份額;二是降低成本有利於(yu) 對抗進口壓力;三是降低勞工標準有利於(yu) 吸引外資,所以,率先采取相反策略的國家可以贏得上述優(you) 勢,結果是,雙方不斷地背棄,勞工標準不斷走低,從(cong) 而出現了對雙方受益結果最差的納什均衡結果(下劃線部分)。
莫滕·斯卡克(Morten Skak) 認為(wei) ,由於(yu) 發達國家存在以下三個(ge) 問題,所以逆向競爭(zheng) 就不可避免。
一是社會(hui) 傾(qing) 銷問題。低標準國家產(chan) 品的成本較低,可以向高標準國家進行社會(hui) 傾(qing) 銷。為(wei) 了反傾(qing) 銷,高標準國家也降低自己的勞工標準,導致逆向競爭(zheng) 。
二是移民問題。為(wei) 了增加福利,人才會(hui) 從(cong) 低標準地區向高標準地區遷移。為(wei) 了維持高勞工標準,遷入國政府就要增加支出,那麽(me) 政府就會(hui) 增加稅收,而納稅人就會(hui) 主動要求降低勞工標準,社會(hui) 就會(hui) 采取一種低於(yu) 最佳水平的勞工標準,從(cong) 而導致逆向競爭(zheng) 。
三是招商競爭(zheng) 問題。低標準國家由於(yu) 成本低回報高而吸引大量國際資金的投入,導致高標準國家麵臨(lin) 高失業(ye) 和低生產(chan) ,為(wei) 此,他們(men) 就會(hui) 相繼降低勞工標準,從(cong) 而導致勞工標準的逆向競爭(zheng) 。
安斯利(Elnslie) 和米爾博格(Milberg)在1996 年討論國際最低勞工標準時持以上觀點; 埃裏克森( Erickson ) 和庫魯維拉(Kuruvilla)於(yu) 1994 年在歐盟討論社會(hui) 傾(qing) 銷時也將此作為(wei) 一個(ge) 關(guan) 鍵的因素。他們(men) 還認為(wei) ,隨著經濟一體(ti) 化程度的提高,資金的流動性就越高,那麽(me) 這種逆向競爭(zheng) 的後果就越嚴(yan) 重。
正向競爭(zheng) 論者以弗裏曼為(wei) 代表,理由主要有以下兩(liang) 個(ge) 方麵。
第一,全球化擴大了“民心向背”效應。全球化可以使全世界人民都關(guan) 心並重視勞工標準,從(cong) 而使工人的狀況得到改善,是受發展中國家人民擁護的。弗裏曼以孟加拉的服裝企業(ye) 、巴基斯坦的足球製造業(ye) 、西非的可可生產(chan) 業(ye) 和柬埔寨的服裝業(ye) 為(wei) 例,指出全球化壓力有助於(yu) 提高勞工標準。
第二,全球化推動了國際合作機製。從(cong) 20 世紀90 年代開始,國際組織、各國政府、跨國公司、社會(hui) 活動家及工會(hui) 等各個(ge) 利益集團在提高落後國家的工作條件和福利方麵已經形成了一個(ge) 健康的協同機製,有利於(yu) 提高國際勞工標準。
正向競爭(zheng) 論者還從(cong) 社會(hui) 現實出發,指出逆向競爭(zheng) 不會(hui) 發生。
第一,發達國家已經采取了各種措施規避本國勞工標準的下降。
一是外包法。高標準國家或地區通過垂直分工將勞動密集型項目或產(chan) 業(ye) 外包至低標準國家或地區,僅(jin) 保留知識密集型或資本密集型項目或產(chan) 業(ye) ,可以使總勞動成本基本不變;二是匯率法。高標準國家或者地區采取本幣貶值、外幣升值的辦法,提高外國的勞動力價(jia) 格,繼而提高外國的勞工標準,所增加的成本實際上被本國和外國的消費者共同分擔。這些方法都避免了降低國內(nei) 的勞工標準。
第二,發展中國家的勞工標準並沒有出現下降的趨勢。在一些發展中國家和地區,雖然惡劣的工作條件、孱弱的工人基本權利以及壓低勞工標準以吸引外資的優(you) 惠政策大量存在,但是“壞”跟“越來越壞”畢竟是兩(liang) 個(ge) 不同的概念,勞工標準是否在日益惡化還很難證明,從(cong) 而無法證明這些情況與(yu) 逆向競爭(zheng) 相關(guan) 。
第三,還沒有明顯證據能夠證明全球化降低了發達國家的勞工標準。實證研究表明,發達國家日益擴大的失業(ye) 率和收入差距幾乎與(yu) 低收入國家的貿易情況無關(guan) 。
正向競爭(zheng) 論者還反駁了資本競爭(zheng) 導致逆向競爭(zheng) 的觀點,指出由於(yu) 以下原因,資本競爭(zheng) 反而會(hui) 提高東(dong) 道國的勞工標準。
第一,對發達國家來說,社會(hui) 穩定比吸引資本更加重要。發達國家不可能僅(jin) 僅(jin) 為(wei) 了在FDI 或出口競爭(zheng) 力方麵與(yu) 發展中國家競爭(zheng) 而降低自己的勞工標準。因為(wei) 發達國家過度地降低勞工標準會(hui) 損害它的經濟效益,例如會(hui) 引起緊張的勞資關(guan) 係甚至是社會(hui) 混亂(luan) ,這些都會(hui) 損害國家的生產(chan) 力和經濟前景。也就是說,發達國家的企業(ye) 和政府都不可能降低它們(men) 的勞工標準。事實上,也沒有哪個(ge) 經濟學原理會(hui) 支持一個(ge) 國家單純地為(wei) 了吸引外資和擴大出口而降低自己的勞工標準。
第二,對跨國公司來說,企業(ye) 形象比降低成本更加重要。他們(men) 指出,降低勞工標準可以降低成本,從(cong) 而實現對外投資的目的。但是,由於(yu) 跨國公司自身對社會(hui) 形象的重視、國際上對企業(ye) 社會(hui) 責任感的要求,使得它們(men) 海外的分公司在選擇勞工標準時會(hui) 以自己的母公司為(wei) 參考,最終選擇高於(yu) 東(dong) 道國的普遍的勞工標準。其結果是提高了東(dong) 道國工人的社會(hui) 福利,提高了勞工標準,而不是導致逆向競爭(zheng) 。格蘭(lan) 傑等人指出:“沒有任何實證研究表明產(chan) 生了逆向競爭(zheng) 。事實是:外向型企業(ye) 所付的工資比內(nei) 向型企業(ye) 高,而且跨國公司執行的勞工標準與(yu) 本國的規定更接近,沒有趨向於(yu) 東(dong) 道國的實際水平。這是有助於(yu) 提高勞工標準的。”也就是說,跨國公司的高勞工標準在東(dong) 道國具有帶動效應和示範效應。
三、勞工標準是否影響國際競爭(zheng) 力?
有影響論者認為(wei) ,勞工標準與(yu) 國際競爭(zheng) 力有著密切的關(guan) 聯。
奧林(Ohlin)認為(wei) ,降低勞工標準會(hui) 從(cong) 兩(liang) 個(ge) 方麵對國際貿易產(chan) 生影響:一是降低工資,從(cong) 而降低成本以提高國際競爭(zheng) 力;二是使用童工及強製勞動,增加非熟練技術工人,這樣會(hui) 提高發展中國家在勞動密集型產(chan) 品方麵的相對比較優(you) 勢,從(cong) 而促進出口。這兩(liang) 個(ge) 影響都證明了低勞工標準對國際貿易的有利性。丹尼(Dani) 在研究中發現,計時工資和童工對勞動密集型企業(ye) 的出口作出了非常重要的貢獻;塞埃(Cee) 通過研究發現,經濟合作與(yu) 發展組織(OECD)18 個(ge) 國家的貿易均受到了勞工標準的影響;克洛蒂爾德(Clotilde)通過建立一套綜合指標體(ti) 係,研究發現南方一些國家違反了核心勞工標準,采取低勞工標準,從(cong) 而增強了競爭(zheng) 力,提高了與(yu) 北方國家的貿易總額。
無影響論者認為(wei) ,勞工標準與(yu) 國際競爭(zheng) 力並無必然聯係。
弗裏曼認為(wei) ,低勞工標準並不意味著低成本,並不必然帶來競爭(zheng) 優(you) 勢,高勞工標準也並不意味著高成本並帶來競爭(zheng) 劣勢。“將高勞工標準等同於(yu) 高成本無論是在概念上還是在實踐中都是缺乏說服力的”。
很多實證研究都證明,勞工標準與(yu) 成本及競爭(zheng) 力之間並無直接的相關(guan) 關(guan) 係。科林森(Collinson)和奈爾森(Nelson) 對執行道德貿易組織標準(ETI) 的成本問題進行了研究,歸納出了影響成本大小的一些因素,他們(men) 發現,成本隻占公司經營費用的0. 1% ~1. 3%,而且執行這一標準的公司的出口率和利潤率高於(yu) 未執行標準的公司。經濟合作與(yu) 發展組織的一項研究結論顯示:核心勞工標準對貿易表現沒有明顯的影響;沒有證據證明低標準國家擠占了高標準國家的出口市場份額;改善核心勞工標準並沒有影響一國的經濟發展和在世界市場中的競爭(zheng) 地位(OECD,1996,P105)。
在發展中國家,出口導向型企業(ye) 的勞工標準往往高於(yu) 其他企業(ye) ,而且具有較高勞工標準的發展中國家在美國市場的滲透率並不比低勞工標準的發展中國家低( OECD,1996)。馬(Mah)的研究發現,發展中國家出口貿易占GDP 的比重與(yu) 其勞工標準的高低沒有正相關(guan) 關(guan) 係。羅迪克(Rodrik) 研究了84 個(ge) 國家勞動密集型產(chan) 品在出口貿易中所占的比重,發現與(yu) 該國勞工標準的高低也沒有一致性的關(guan) 聯。
四、勞工標準是否應當納入世貿組織規則框架?
在政府領域,從(cong) 20 世紀40 年代末至今,發達國家都力圖將勞工標準問題納入世貿組織①(WTO) 規則的框架內(nei) 。他們(men) 認為(wei) 應當將國際勞工標準與(yu) 國際貿易掛鉤,在國際貿易協定中加入社會(hui) 條款,違背國際勞工標準的一方應當受到貿易製裁。②主要理由有兩(liang) 個(ge) :一是維護正當貿易的需要,取締不符合人道主義(yi) 的非正當用工方式,消除源自於(yu) 較低的勞工標準的不正當競爭(zheng) ,而製裁是最有力的武器;二是涉及現存標準體(ti) 係本身,他們(men) 認為(wei) 目前的勞工標準體(ti) 係還不完善,無力麵對經濟全球化的挑戰,尤其是監督手段過於(yu) 孱弱,僅(jin) 靠道德譴責無濟於(yu) 事,應當采取嚴(yan) 厲的貿易製裁手段。對此,發展中國家則一直反對,因為(wei) 他們(men) 擔心發達國家會(hui) 利用下列機製損害發展中國家的利益。
一是“話語權”機製。作為(wei) 一個(ge) 多邊貿易體(ti) 製,世貿組織對各成員方的社會(hui) 、經濟、發展等方麵發揮著越來越大的作用。從(cong) 形式上看,世貿組織的有關(guan) 協議和規則是由包括發展中國家在內(nei) 的所有成員通過磋商、投票等方式製訂和產(chan) 生的,但是發展中國家和發達國家的經濟力量懸殊較大,故而在談判中處於(yu) 劣勢。
二是“一攬子”機製。ILO 的所有公約都是由其成員國根據自身情況有選擇地、逐個(ge) 批準接受的。而WTO 則要求其成員方對協議“一攬子”接受,這意味著一旦將國際勞工標準納入世貿組織框架內(nei) ,世貿組織成員就必須接受,而不顧及各成員方在社會(hui) 製度和經濟發展水平及階段所存在的差異,這對發展中國家而言無疑是非常不利的。
三是“強製執行”機製。ILO 主張依靠合作而不是強製來致力於(yu) 推動社會(hui) 進步,而WTO 的爭(zheng) 端解決(jue) 機製則是強製執行機製。發達國家欲以貿易製裁為(wei) 手段實施國際勞工標準,就必須借助WTO 的強製執行力作為(wei) 後盾。
在學術領域,這個(ge) 問題也有爭(zheng) 議。傑格迪什·巴格瓦蒂沃(Jagdish Bhagwatiywo) 反對將勞工標準納入WTO 框架。他認為(wei) ,勞工標準納入WTO 框架的目的是通過市場準入機製來保證實行最低勞工標準,但是這樣會(hui) 帶來兩(liang) 個(ge) 問題:一是關(guan) 於(yu) 把通過貿易製裁提高勞工標準的做法合法化;二是使WTO順理成章地來處理勞工標準問題,而將ILO架空。
克洛蒂爾德(Clotilde) 和簡·馬克(JeanMarc)則對此進行反駁,認為(wei) 應當將勞工標準納入WTO 框架,理由有三:一是貿易與(yu) 勞工標準的聯係,完全可以從(cong) 經濟學的角度來討論,沒有必要提及利他主義(yi) 等道德問題,所以不必由ILO 出麵,而直接交給WTO 處理即可;二是消極的貿易製裁也不是提高勞工標準的惟一手段,來自政府和國內(nei) 社會(hui) 的壓力、積極的刺激政策、國際援助等都可以提高勞工標準,所以提倡由WTO 來處理勞工問題,也不是單純地利用製裁來提高勞工標準; 三是盡管ILO 有權處理勞工問題,但是隻要勞工標準涉及到了貿易,WTO 就不應該被排除在外。如果把WTO 排除在外,還有可能會(hui) 危害到多邊貿易體(ti) 係。
關(guan) 於(yu) 這一爭(zheng) 議,弗裏曼提出一個(ge) 折衷辦法,即由ILO 製訂國際勞工標準的相關(guan) 規定,而由WTO 執行相關(guan) 的貿易製裁。
五、簡評
首先,國際勞工標準問題的實質是發達國家與(yu) 發展中國家生產(chan) 力與(yu) 生產(chan) 關(guan) 係交叉矛盾的產(chan) 物。一國的生產(chan) 關(guan) 係由該國的生產(chan) 力發展水平所決(jue) 定,因此,發達國家的勞工標準相對較高,而發展中國家的勞工標準則相對較低。隨著經濟全球化的發展,發達國家認為(wei) ,發展中國家以低勞工標準取得貿易競爭(zheng) 優(you) 勢從(cong) 而損害了公平競爭(zheng) ,甚至會(hui) 導致國際勞工標準的逆向競爭(zheng) ,所以,它們(men) 提倡統一勞工標準,將勞工標準納入WTO 規則框架,通過貿易製裁來實現國際勞工標準。生產(chan) 力決(jue) 定生產(chan) 關(guan) 係,這是實踐已經證實了的經典理論,一國的勞工標準應當以本國的生產(chan) 力發展水平為(wei) 基礎。在當前的經濟條件下,統一勞工標準必然會(hui) 損害發展中國家的經濟利益,從(cong) 而不利於(yu) 全球經濟的長足發展。要解決(jue) 這一矛盾,需要通過兩(liang) 種途徑:一是提高發展中國家的經濟基礎,這既需要發展中國家自力更生,更需要發達國家的經濟和技術援助;二是在某些福利國家適當弱化上層建築,削減公共開支,降低勞工標準。
其次,在經濟全球化條件下,受要素價(jia) 格均等化的影響,發達國家的勞工標準將會(hui) 降低,但是,它不會(hui) 背離本國的經濟發展水平而無限地降低,而發展中國家則會(hui) 因為(wei) 生產(chan) 力的發展而不斷地提高自己的勞工標準。所以,全球勞工標準最終是在生產(chan) 力發展水平相當的情況下趨於(yu) 一致,並不會(hui) 發生逆向競爭(zheng) ,使全球勞工標準競相降低。
另外,勞工標準作為(wei) 交易成本的構成要素,必然會(hui) 影響國際競爭(zheng) 力。低勞工標準意味著低成本,必然帶來競爭(zheng) 優(you) 勢;反之亦然。這正是發展中國家在國際貿易中取得相對優(you) 勢的原因之一,也是發展中國家與(yu) 發達國家在國際貿易中能實現正和博弈的前提之一。所以,我們(men) 不能以維護貿易公平為(wei) 借口而強行提高發展中國家的勞工標準,更不應該通過貿易製裁來實施統一的勞工標準。當然,發達國家認為(wei) 發展中國家的低勞工標準將影響勞動力再生產(chan) ,並最終削弱發展中國家的國際競爭(zheng) 力,這具有一定的前瞻性,也提醒發展中國家必須從(cong) 現在開始應注意保持經濟發展與(yu) 勞動者權益保護的和諧統一,這對於(yu) 廣大發展中國家,尤其是對於(yu) 正在建設和諧社會(hui) 的中國來說具有很好的參考價(jia) 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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