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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坊:小議中日金融體製對比

發稿時間:2011-09-27 00:00:00   來源:《中國青年報》   作者:蕭坊

  在世界經濟論壇2011年新領軍(jun) 者年會(hui) 上,國務院總理溫家寶強調,我們(men) 將針對經濟運行中的突出矛盾,繼續實施積極的財政政策和穩健的貨幣政策,保持宏觀經濟政策的連續性、穩定性,根據形勢變化提高政策的針對性、靈活性、前瞻性。

  中國金融體(ti) 製是一個(ge) 典型的“政府主導型”。美國傳(chuan) 統基金會(hui) 發布的2010年度《經濟自由度指數》報告說,中國複雜的金融係統被牢牢地控製在政府手中,四大國有銀行占據了超過50%的總資產(chan) ;國家指導信用的分配,而四大國有銀行的借款首先給了國有企業(ye) ;盡管自加入WTO以來,中國在不斷移除對外資銀行的障礙,但令人討厭的管製仍然存在,外資銀行隻占總資產(chan) 的2%。

  筆者以為(wei) ,在政府主導上,可以說,中國的金融體(ti) 製與(yu) 日本極其相似。日本“護送艦隊式”的金融製度、主銀行製度等曾為(wei) 日本的經濟發展立下汗馬功勞。然而,成也政府,敗也政府,隨著日本經濟的起飛,這種金融體(ti) 製逐漸僵化,並失去創新的活力。長期的“政府主導”型金融體(ti) 製造就了一個(ge) 龐大的利益集團,隱藏著巨大的製度變革成本。上世紀90年代以來,日本進行了數次漸進式和大爆炸式的金融改革試驗,均以失敗而終。

  中國已經走在了與(yu) 當初日本類似的十字路口。以證券市場為(wei) 例,筆者曾對1992年至2010年的法律、政策和事件(統稱證券法指數)做一統計分析,研究結果顯示,在過去近20年間,每一個(ge) 單位的GDP增長,有16.69%是由統稱證券法指數貢獻出來的,證券法指數對經濟增長的貢獻是較為(wei) 顯著的。但是,證券立法指數的收益卻呈邊際遞減狀態,這意味著,一個(ge) 單位的證券立法帶來的GDP增長越來越低,換言之,我國證券立法、政策和事件的適應效率正在降低。

  政府主導的金融證券體(ti) 製,說直白一些,在一段時間,可以保證資源的合理利用,促進經濟發展;但是,一旦形成頑固的利益集團,就會(hui) 存在路徑依賴,使得政策和製度逐步僵化,在需要進一步深化改革的時候,反而成為(wei) 市場的阻力,甚至在歧途上一錯再錯。也正因為(wei) 此,在進行證券法製改革和創新的時候,必須考慮到該政策對未來經濟環境變化的適應效率。這種適應效率的決(jue) 定因素是什麽(me) ?站在政府主導、金融壓抑的角度,最重要的因素,就是市場的自由競爭(zheng) 程度。

  溫總理強調要根據形勢變化提高政策的針對性、靈活性、前瞻性,我以為(wei) ,首先,就應該逐步打破國有企業(ye) 的行業(ye) 壟斷壁壘,促進市場的自由競爭(zheng) 。政府後退,市場才能回歸。對於(yu) 我國而言,隨著經濟的發展,中國固有的立法模式已逐漸走到了盡頭,到了“二次轉型”的時刻,而轉型成功與(yu) 否的關(guan) 鍵,就在於(yu) 政府能否順利退出市場,逐漸擔當守夜人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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