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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寅泉:關於校車安全的三個建議

發稿時間:2012-04-19 00:00:00   來源:中國產(chan) 經新聞報   作者:商寅泉

  在校車事故密集到令人難以忍受的逼迫中,《校車安全管理條例》於(yu) 4月10日向社會(hui) 公布。這部《條例》很長,從(cong) “總則”到各條各款,內(nei) 容規定很細,可見起草者是下了功夫的,也由此可知簽署此條例的負責人對校車安全管理很重視。

  以前沒有校車一說。校車的出現是隨著經濟社會(hui) 發展和農(nong) 村中小學撤點並校而產(chan) 生的一種專(zhuan) 用交通工具。校車從(cong) 最初的方便學生上下學,發展到有人以校車牟利,再發展到劣質校車、超載校車、酒駕校車導致車禍連連,最後“發展”到由國家最高行政機構出台管理條例。中小學生用生命和鮮血促成了一個(ge) 國家級層麵文件的產(chan) 生。

  《條例》很長很細很用心。但《條例》出台了,是不是校車事故就完全避免了,這肯定不是。在這裏,本文不評價(jia) 這部洋洋數千言的《條例》到底對校車安全能起多大作用,隻從(cong) 出於(yu) 對校車安全,出於(yu) 對中國40萬(wan) 所中小學校、對2.3億(yi) 中小學生關(guan) 懷的心,對校車安全管理提出三條建議,不說一大堆虛的,隻要實的。

  第一建議校車采取定製的製度。近幾年校車出問題,如果排除駕駛人的情況,其實主要是車輛本身的質量低劣。由於(yu) 把校車作為(wei) 牟利的工具,校車就必然上不了檔次,因為(wei) 低成本才能產(chan) 生高利潤,用在校車上,出事故就不是司機一個(ge) 人的問題。筆者認為(wei) ,如果《條例》從(cong) 實際出發,簡明扼要地規定各地校車必須由專(zhuan) 業(ye) 廠家出品,對使用非定製校車的學校或駕駛者一經查出課以重罰,校車事故必然大幅減少。定製校車製度是對學生負責的根本方法,這比說一萬(wan) 句“校車必須管好”管用得多。

  第二建議校車定品牌、定顏色、定功能。如果《條例》的製定者認可校車定製的建議,那麽(me) 校車的“三定”就可實施:采取對知名汽車企業(ye) 招標的辦法,奔馳寶馬沃爾沃奧迪、一汽上汽東(dong) 風廣汽,廠家和品牌都可競標,由政府確定用誰。在中國,既然官車都可以確定奧迪並按排量給各級官員配置,為(wei) 什麽(me) 校車就不能確定品牌呢?官員是當今中國社會(hui) 的中堅,孩子是未來中國社會(hui) 的希望,都同樣重要。校車確定品牌確定顏色,對車企將產(chan) 生一個(ge) 極大的廣告效應,相信車企對政府的招標不會(hui) 漠視。

  第三建議校車安裝智能裝置。校車不能超速,那麽(me) 專(zhuan) 用品牌的校車完全可以具有自身限速功能,超過時速80公裏就自動定速,再深踩油門也無法加速,這個(ge) 技術應該可以實現。另外,對酒駕司機采取智能識別,隻要酒駕司機坐在校車駕駛位置上,校車就熄火,並發出語音警示,這也不難做到。再有對超載的限製,可以設定人數和載重量,超出人數超過載重量,校車同樣發出警示無法啟動,這更不難做到。校車安全管理的根本在於(yu) 對司機的管理,沒有硬件約束,隻靠司機道德自律,事實證明不行。

  校車管理是一件實實在在的事,既要有法律層麵製約,又要有行政手段管理,更應有技術層麵輔助。隻靠良好的願望和空泛的規定不解決(jue) 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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