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洪:教育權問題是一個憲政問題
發稿時間:2011-08-22 00:00:00 來源:中評網 作者:盛洪
我的演講題目叫作“教育權問題是一個(ge) 憲政問題”。首先應強調,這裏講的“教育權”不是“被教育權”,換句話說是“辦學的權利”。我們(men) 為(wei) 什麽(me) 把它說成是憲政問題,是因為(wei) 憲政問題就是根源問題,權力來源問題。
對我們(men) 國家30多年改革取得的成功,有各種各樣的解釋,但其中一個(ge) 最重要的經驗是我們(men) 進行了憲政改革,也就是說我們(men) 最基本的規則發生了變化。這可以從(cong) 兩(liang) 句話中體(ti) 現出來,一句是“不管白貓黑貓,捉到老鼠就是好貓”,一句話是“毛澤東(dong) 是人不是神”。第一句話的意思是,隻要達到目標,什麽(me) “主義(yi) ”並不重要。這裏的目標,是指人民的幸福,社會(hui) 的發展和國家的繁榮。第二,任何一個(ge) 個(ge) 人都有局限性,他不可能是全知全能,也不可能完全正確,不犯錯誤,所以不存在一個(ge) 人為(wei) 設計的完善製度,也沒有什麽(me) 一個(ge) 人發出的“最高指示”,別人不能去觸動,不能去改革。雖然這兩(liang) 句話沒有寫(xie) 入憲法文件,但在實際中是改革最基本的原則。在這兩(liang) 個(ge) 基本原則上,我們(men) 進行了非常深刻的30年的改革,最重要的是市場取向的改革。它具有憲政含義(yi) ,即人們(men) 有了進行經濟活動的自由,這是最根本的。而這種經濟活動的自由或權利發源於(yu) 什麽(me) 地方?這不是政府恩賜的權利,而是人們(men) 的自然權利,政府隻是還權於(yu) 民,這個(ge) 權利是發自於(yu) 他們(men) 本身。這才有了我們(men) 30年的奇跡。
而反觀教育領域,可以看出這是抗拒改革開放原則的頑固領域。這是一個(ge) 基本判斷。我們(men) 30年的改革實踐證明,還權於(yu) 民,走市場經濟的道路是對的。這樣一條道路既然是對的,它背後的基本原則就是對的,就應推廣到社會(hui) 的各個(ge) 方麵。反觀我們(men) 的教育領域,這樣一個(ge) 在其它領域天翻地覆的變化卻沒有發生,它還停留在計劃經濟階段。我們(men) 可以把今天教育領域好有一比:今天所有對教育領域的管製形式,都和計劃經濟時期的政府對經濟的管製幾乎一模一樣。一是“進入管製”,包括資格認定,學校不是自由創建,而是由教育管理當局來批準。計劃經濟時期的“生產(chan) 計劃”、“價(jia) 格管製”、“產(chan) 量指標”等等,還有“產(chan) 品結構”等概念,對應於(yu) 今天的對學校的“招生計劃”、“學費標準”、“學科專(zhuan) 業(ye) 設置”的管製。再有就是“合格證頒發”,我們(men) 的畢業(ye) 證和學位證書(shu) 雖然由學校頒發,但頒發的資格卻要由教育管理當局授予,甚至證書(shu) 的樣式教育管理當局也要規定。還有一個(ge) 問題是“統一產(chan) 品設計”。我們(men) 的教科書(shu) ,要由政府統一審定。總而言之,我們(men) 的教育領域結構還是計劃經濟的。而計劃經濟的根本錯誤是認識論的錯誤,認為(wei) 計劃當局全知全能,而我們(men) 知道,人的理性是有限的。結論是,30年的改革證明了計劃經濟就是錯的,不僅(jin) 在物質生產(chan) 領域是錯誤的,在人才生產(chan) 領域中更是錯誤的。
我們(men) 現在的教育管理當局誤以為(wei) 它有權決(jue) 定誰可以進入教育領域。由於(yu) 我們(men) 的教育領域沒有與(yu) 全國一起進行具有憲政意義(yi) 的30年改革,在這一改革中,直接幹預經濟的大量政府部門被裁撤。在這樣一種背景下,人民自由地創辦企業(ye) ,我們(men) 的經濟蓬勃發展。而現在我們(men) 的教育管理當局不僅(jin) 沒有被裁撤,反而認為(wei) 它有權力規定誰可以進入教育領域。設立學校要經教育管理當局批準。它不顧社會(hui) 對教育的需求,認為(wei) 不符合它的規定就不該辦學。前些年大量的民工子弟學校被關(guan) 閉。2007年上海關(guan) 閉了建英學校,導致1600個(ge) 學生失學。另外還有禁止私塾,幹涉孟母堂的正常教學。我們(men) 不禁要問一個(ge) 問題,教育管理當局限製別人進入教育領域的權力從(cong) 哪裏來的?這是一個(ge) 權力來源的問題,這是一個(ge) 憲政層次的追問。
為(wei) 什麽(me) 教育管理當局沒有權力決(jue) 定誰該進入教育領域?首先,教育權是人的基本權利,來源於(yu) 人最自然的權利,即父母要向子女傳(chuan) 授自己的經驗和知識,也包括世世代代人的知識與(yu) 文化積累,他可以自己把這些知識告訴自己的子女,也可以委托別人告訴自己的子女,這種權利是與(yu) 生俱來的。我們(men) 知道,孔子是沒有辦學執照的,但是他開創了中國的私學傳(chuan) 統。沒有這樣的私學傳(chuan) 統就沒有中華文明。宋代是一個(ge) 非常燦爛的文化發展時期,民間的書(shu) 院遍地開花。在南宋442所書(shu) 院當中,46%到63%是民辦。因此就有了儒學革命。再看今天的中國,我們(men) 的《憲法》47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進行科學研究、文學藝術創作和其他文化活動的自由。國家對於(yu) 從(cong) 事教育、科學、技術、文學、藝術和其他文化事業(ye) 的公民的有益於(yu) 人民的創造性工作,給以鼓勵和幫助。”其中談到從(cong) 事教育的自由和權利。
教育管理當局潛越教育權帶來了非常嚴(yan) 重的惡果。第一是,應試教育,扼殺個(ge) 性;第二是排斥經典,降低教材質量;第三是教育管理當局自我授權,濫用公權;造租尋租,導致教育腐敗;第四是製造地區歧視,褻(xie) 瀆平等;第五是破壞弱勢群體(ti) 教育,壓製民間教育。最重要的,這將導致整個(ge) 國家教育質量低下,貽誤中華文明未來。
最後,我提幾點關(guan) 於(yu) 教育權的改革建議。一是根據憲法教育自由的原則,改進有關(guan) 法律,明確辦學自由。二是撤消教育部,設立教育監管委員會(hui) 。三是結束違憲行為(wei) ,取消對教育領域的進入管製。四是在還權於(yu) 民、辦學自由的基礎上管製:對學校間競爭(zheng) 秩序進行規範和維護;在初等義(yi) 務教育領域進行轉移支付,保證起點平等;在高等教育領域資助理論創新,支持助學基金和助學貸款等。五是鼓勵成立教育促進基金會(hui) ,吸收大量民間資金。六是鼓勵建立民間的競爭(zheng) 性的教育評級和監督機構和製度。最後,設立公正的國家考試製度,為(wei) 公私學校的教育目標提供參照。
提問:我們(men) 國家現在政府做一個(ge) 判斷,全能政府,我覺得到教育領域到現在也還是全能政府,而且你提出來政府可以自我授權,怎麽(me) 能夠改變政府自我授權的狀況?
盛洪:我覺得是憲政改革。政府自我授權是從(cong) 計劃經濟過來的一種慣性,這種慣性不僅(jin) 使政府認為(wei) 自己有權力,而且使廣大的老百姓也認可這樣的一個(ge) 東(dong) 西。所以現在我們(men) 要問一個(ge) 問題,政府的這個(ge) 權力從(cong) 哪兒(er) 來,這就是一種憲政層次的追問。我們(men) 首先要指出,教育管理當局的權力是沒有根源的,隻是自我授權的。先從(cong) 觀念上改變。我們(men) 最重要的是要進行憲政改革,我們(men) 在憲法上做出規定,這樣的一個(ge) 政府機關(guan) 到底有什麽(me) 樣的權限。也告訴他們(men) ,你們(men) 的權力從(cong) 哪兒(er) 來,是人民通過一個(ge) 立憲過程給你的權力,同時也規定在權限之外你是沒有權力的,你不能超越憲法規定權限。其次,我們(men) 的憲法要司法化,一旦發現有些政府部門越過憲法授予它的權力,自我授權的話,你應該可以去起訴它。
提問:你認為(wei) 這個(ge) 可能嗎?
盛洪:現在在中國不可能,是因為(wei) 中國現在沒有憲法司法化的機製,但這正是我們(men) 要進行憲政改革的非常重要的一個(ge) 方麵。如果我們(men) 都承認憲法很重要,但是它不可實施、不可訴,那麽(me) 這個(ge) 憲法就是一紙空文。所以要把它變得可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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