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會熱議:房屋70年產權到期該如何
發稿時間:2013-03-12 00:00:00 來源:新民網 作者:新民網
房子問題涉及千家萬(wan) 戶。“70年產(chan) 權”的規定,一直讓很多老百姓關(guan) 注:難道我花幾十萬(wan) 、幾百萬(wan) 辛辛苦苦買(mai) 來的房子,70年之後就不是我的了?那不是等於(yu) 花大錢租了70年房嗎?
全國人大代表、江蘇省南通大學附屬醫院劉璠通過調研發現,雖然《物權法》中規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滿的,自動續期。但究竟該怎麽(me) 續?是否需要交費?可以自動續多少?沒說法。“現在已經到70年的房子很少,但再過若幹年,問題集中爆發出來怎麽(me) 辦?”他建議,對個(ge) 人住宅70年後的權屬問題,應該趕緊從(cong) 法律層麵進一步加以明確。
老百姓的困惑:
一生積蓄隻換來70年居住權?
“花那麽(me) 多的錢買(mai) 房,也就70年屬於(yu) 自己。”劉璠常常聽到身邊有人這樣抱怨。70年後,房子的土地使用權到期該如何處置?
2011年初,上海土地交易市場首拍的預申請須知中,規定“出讓人收回並補償(chang) 相應殘餘(yu) 價(jia) 值”。這個(ge) 規定掀起了新一輪關(guan) 於(yu) 土地使用權到期後該如何處置的爭(zheng) 論。不少人擔心,是不是使用期一到,房產(chan) 就變“磚頭”了?土地說收就可以收?
“在中國當前房價(jia) 如此之高的情況下,絕大多數買(mai) 房人可以說是傾(qing) 其所有,不僅(jin) 用盡一生積蓄,還要背上幾十年的巨額貸款,才能擁有一套住所。如果真的如規定所說的‘出讓人收回並補償(chang) 相應殘餘(yu) 價(jia) 值’的話,那麽(me) ,我們(men) 辛辛苦苦購得的房子,隻是用高額租金換來70年居住權。等我們(men) 人到蒼蒼暮年,卻要麵對被收回的房子,讓我們(men) 何處安身?”劉璠對現代快報記者說,這顯然與(yu) 《物權法》保護私有財產(chan) 的宗旨是相違背的。
法律界的疑惑:
“自動續期”到底該怎麽(me) 續?
就這個(ge) 問題,劉璠特意請教了多位法律界人士。原來,根據現行法律,住宅用地的使用權期滿之後,也不會(hui) 收回,而是自動續期。並不像老百姓擔心的那樣。
但為(wei) 什麽(me) 僅(jin) 僅(jin) 一則消息就造成了公眾(zhong) 的普遍擔心?他調研發現,深層次的原因就在於(yu) 土地權屬相關(guan) 法律的模糊不清。
目前,個(ge) 人購買(mai) 的商品房產(chan) 權一般為(wei) 70年。按照我國目前的法律政策,購房人對於(yu) 所購房子擁有永久產(chan) 權,尤其是物權法出台更加強了對房產(chan) 的保護,但土地是國家所有,隻享有使用權,也就是購房人擁有的隻是土地70年的使用權。對於(yu) 70年後,《物權法》第一百四十九條規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
“但是,自動續期是不是意味著購房人不需要辦理任何手續?可以續期幾次?每次續期多長?是無償(chang) 續還是有償(chang) ?如果是有償(chang) 續期,收費標準又是什麽(me) ?”劉璠提出一長串的問號。
他告訴現代快報記者,這些是他調研時,普通百姓們(men) 提出的疑問,也是法律界人士的疑惑。“一些法律工作者跟我說,遇到這樣的情況,他們(men) 也不知道該怎麽(me) 處理。好在,現在咱們(men) 絕大多數房子還沒到70年,但再過若幹年呢?”
代表建議:
怎麽(me) 續?是否收費?
法律應盡快明確
劉璠建議,依據《物權法》私有財產(chan) 應得到充分保護的精神,應該明確解釋個(ge) 人所購城市住宅70年後的土地使用權問題,穩定民心。首先,明確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限屆滿後的續期程序以及手續;明確可續期的年數以及可續期的次數;明確續期的費用問題;明確規定續期的條件,《土地管理法》規定“為(wei) 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的,可以收回國有土地使用權”,必須明確界定“公共利益”範疇,同時明確補償(chang) 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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