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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秉文:退休年齡也需頂層設計

發稿時間:2012-06-28 00:00:00   來源:財經國家新聞網   作者:鄭秉文

  本世紀以來,中國曾出現若幹次提高退休年齡的網絡討論,其中反對的態度幾乎一麵倒,且激烈程度一次更甚一次。2012年6月,人保部就這一問題再次表態,也再次引起各方關(guan) 注。

  從(cong) 國外經驗看,盡管在提高退休年齡這一過程中很多國家都遇到過激烈的社會(hui) 反對,甚至出現社會(hui) 騷亂(luan) ,但就全球來看,提高退休年齡是人類社會(hui) 發展的一個(ge) 必然趨勢。在勞動適齡人口不斷減少的趨勢下,延遲退休年齡可穩定勞動供給,抵消老齡化的負麵影響。

  中國人均壽命預期1950年是44.6歲(采自聯合國統計數據,下同),2010年提高到73.8歲,60年間提高了29.2歲,但法定退休年齡則還是女工50歲,男工60歲,而目前歐美絕大部分發達國家的退休年齡都已提高到65~67歲。因此,提高法定退休年齡是中國遲早要做的事情,而養(yang) 老保險製度存在的諸多問題以及所牽涉的複雜的利益博弈,成為(wei) 提高退休年齡的巨大障礙。鑒於(yu) 此,提高退休年齡是個(ge) 係統工程,亟需頂層設計,通盤考慮。完整的頂層設計和精算的案頭工作,可避免一代人幾十年的“試錯”和福利損失,那種“摸著石頭過河”式的各種“試點”應該力避——眾(zhong) 所周知,在建立時間不到20年的社保製度中,做實個(ge) 人賬戶的試點就進行了十幾年,且目前還沒有“試完”的任何跡象。

  具體(ti) 操作層麵,首先,必須逐步化解養(yang) 老保險的雙軌製現狀。比如此次針對人保部提出“適時提出彈性延遲領取基本養(yang) 老金年齡”的說法,私人部門與(yu) 公共部門便分歧巨大。實行養(yang) 老保險改革的私人部門會(hui) 認為(wei) ,這一政策是尚未實行養(yang) 老金改革的公共部門(公務員和事業(ye) 單位)在為(wei) 自己謀私利及尋租——若一個(ge) 政策的出台會(hui) 加劇雙軌製兩(liang) 部門間分歧,甚至可能導致社會(hui) 不穩定,顯然非決(jue) 策者所樂(le) 見。

  其次,需通過局部的針對性微觀政策調整,“撫平”目前退休製度碎片化所導致的社會(hui) 不公。公務員和事業(ye) 單位的養(yang) 老保險改革除上世紀90年代中期少數幾個(ge) 省市參加外,絕大部分省份都沒改革。近七、八年以來,農(nong) 民工的碎片化製度在巨大的社會(hui) 輿論壓力之下最終沒有建立起來,而事業(ye) 單位與(yu) 企業(ye) 的雙重退休製度日益成為(wei) 社會(hui) 不公的主要表現:2008年2月啟動的五省市事業(ye) 單位養(yang) 老金改革試點受挫至今,蓋因碎片化製度下對其他未改革試點省市的攀比;延遲退休年齡之所以屢遭激烈反對,亦因與(yu) 公務員和事業(ye) 單位相比,企業(ye) 養(yang) 老金本來就存在很大的差距——這種情況下,再提高企業(ye) 退休年齡顯然有失公平。

  再次,在製度設計上提高退休年齡需有激勵機製,體(ti) 現“多繳多得”的“對等原則”。例如,在芬蘭(lan) ,65歲退休領取的養(yang) 老金比60歲退休獲得的養(yang) 老金數額最高可多40%;在美國,到了法定退休年齡之後,每多工作一年就獎勵10多個(ge) 百分點退休金。所以,在鼓勵“晚退”(超過法定退休年齡)的製度下,參保人在延長的年限裏既可獲得較高的全職工資收入,退休後又可獲得較高的養(yang) 老金。

  實際上,每個(ge) 參保人都是很好的經濟學家,他們(men) 退休的行為(wei) 決(jue) 策是對這個(ge) 製度的最好判斷:如果“早退”(在法定退休年齡之前)獲得的收益大於(yu) 晚退獲得的收益,這個(ge) 製度對延遲退休的激勵就肯定是負麵的,提前退休的道德風險就難以遏製;如果某些行業(ye) 退休後的待遇水平是倒掛的,提前退休就將難以阻擋,希臘就是這樣。所以,養(yang) 老保險製度改革是一個(ge) 係統工程,各項參數調整要相互配合,要讓參保人有積極性,這就是上世紀90年代以來各國采取“積極老齡化”、徹底改革養(yang) 老保險製度結構、引入和擴大精算中性因素的根本目的。

  最後,必須在養(yang) 老改革的諸多細節議題上加強政府—媒體(ti) —社會(hui) 的多重互動,以形成多數共識。否則,社會(hui) 整體(ti) 如對人口老齡化產(chan) 生的諸多經濟社會(hui) 後果了解不夠深入和全麵,便很難對社保製度積極應對的改革舉(ju) 措和時間表達成共識,更遑論實際推進?

  就社保改革來說,人口老齡化帶來的財政負擔的測算、稀釋和分散老齡化成本的各種改革方案、實施這些方案的路線圖等,都需在利益權衡兼顧的基礎上取得參保人和全社會(hui) 的理解和認同。十幾年前,世界福利之窗瑞典對其養(yang) 老保險製度結構進行了激烈改革,待遇水平大幅下調,原來慷慨的養(yang) 老金計發公式讓位於(yu) 多繳多得的名義(yi) 賬戶製。但瑞典改革十分順利,改革效果十分成功,所有這些均得益於(yu) 社會(hui) 各個(ge) 層麵充分的多重互動及最終形成的共識性支持。

  (作者為(wei) 中國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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