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產權房:製度應為人的福利而改變
發稿時間:2022-04-19 16:26:54 來源:南方日報
21日,國土部在“2011年房地產(chan) 用地管理調控等情況”新聞發布會(hui) 上宣布,將選擇小產(chan) 權房問題相對突出的城市開展試點清理,為(wei) 啟動全麵清理小產(chan) 權房做好政策和製度儲(chu) 備。國土部官員稱,小產(chan) 權房不受法律保護,不允許確權發證。
加強土地市場監控是國土部部門職責所在,此次國土部提出的幾個(ge) 即將采取的措施都是其部門應負之責,也是例行公事。但社會(hui) 最關(guan) 注的所在,不在其他,隻在於(yu) 敏感的“小產(chan) 權房”。從(cong) 房價(jia) 狂飆的2004年、2005年開始,小產(chan) 權房就開始飽受爭(zheng) 議。但到現在小產(chan) 權房的境遇不僅(jin) 沒有進步,反而逐漸在倒退,令人不禁唏噓。往小裏說,小產(chan) 權房見證了農(nong) 村集體(ti) 土地製度改革的艱難;往大裏說,見證了kaiyun官方地址的艱難。
小產(chan) 權房是中國經濟和房地產(chan) 發展的產(chan) 物,其涉及到的本質問題早就存在。所謂的小產(chan) 權房,說白了就是建在農(nong) 民宅基地上的房子。我國的土地製度是承認農(nong) 民可以買(mai) 賣房屋的,但是房子總要建在土地上,這個(ge) 土地,也就是農(nong) 民的宅基地卻不允許交易。換句話說,假如你買(mai) 了小產(chan) 權房,你隻是買(mai) 到了這塊宅基地上的房屋的使用權,卻不能擁有這塊宅基地使用權;而建在國家建設用地上的大產(chan) 權房也就是商品房卻不一樣,你買(mai) 了大產(chan) 權房,就既擁有房屋的使用權,又擁有了土地的產(chan) 權。在商品房還沒有大行其道、房價(jia) 還沒高漲的時代,小產(chan) 權房的問題本身雖然存在,但不會(hui) 產(chan) 生社會(hui) 矛盾。因為(wei) 對農(nong) 民來說,就算交換住房,宅基地使用權歸不歸自己也無所謂,反正有房子住就可以了。但經濟的發展導致了小產(chan) 權房有了交易的市場需求,這就產(chan) 生了矛盾。住在大城市郊區的農(nong) 民發現,他們(men) 周圍的房價(jia) 動輒上萬(wan) ,而自己宅基地上建的房子跟這些房子距離數百米卻不能進行買(mai) 賣,頂多隻能出租收點租金;而城裏一些人發現,房價(jia) 太高買(mai) 不起,不遠處農(nong) 民自蓋的房子和自己要買(mai) 的商品房各方麵差不多市場價(jia) 卻差不少,為(wei) 什麽(me) 不買(mai) 這種房子呢?有需求,又有供給,就出現了所謂的“小產(chan) 權房”。
小產(chan) 權房好不好?讓農(nong) 民有了額外的收入,讓買(mai) 不起房的城市居民買(mai) 到價(jia) 格更低的房子,同時還增加了整個(ge) 市場的房子供給,整體(ti) 上有利於(yu) 房價(jia) 下跌,幾乎所有人都獲得了好處,為(wei) 什麽(me) 不能存在呢?很簡單,因為(wei) 小產(chan) 權房雖然能給人們(men) 帶來福利,但畢竟牽涉的麵較小,而小產(chan) 權房的合法化卻意味著我國農(nong) 村集體(ti) 土地製度要進行重大改變。換句話說,要讓小產(chan) 權房合法化,首先要承認農(nong) 民宅基地使用權交易的合法化。而小產(chan) 權房目前隻是存在於(yu) 大城市城鄉(xiang) 接合部,要讓農(nong) 民宅基地使用權交易合法化牽涉到的是全國的農(nong) 村宅基地,這就是一個(ge) 不得不慎重考慮的問題了。如果從(cong) 承認農(nong) 民宅基地使用權交易合法化這個(ge) 基點出發,那麽(me) 要觸碰的問題將會(hui) 更多,包括如何保護耕地,如何確保土地交易過程不出現問題等等。這些考慮固然非常有道理,但我認為(wei) ,學界對這些問題的考慮早就非常成熟,很多地方政府也在進行農(nong) 村土地改革試點,為(wei) 什麽(me) 小產(chan) 權房及其牽扯到的農(nong) 村集體(ti) 土地製度改革一拖再拖?
去年底召開的中央農(nong) 村工作會(hui) 議將主要議題對準農(nong) 村土地製度,其中主要涉及到的問題就是農(nong) 村征地問題,而農(nong) 村征地問題與(yu) 農(nong) 村集體(ti) 土地製度改革同樣分不開。一種製度的改變可能給大多數人帶來福利,像小產(chan) 權房這麽(me) 好的給人帶來好處的東(dong) 西,為(wei) 什麽(me) 不能嚐試去突破去改革,卻讓人們(men) 承擔改革滯後帶來的害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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