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聿文:扶貧關鍵還是靠政府
發稿時間:2011-12-08 00:00:00 來源:北京青年報 作者:鄧聿文
盡管在過去的20餘(yu) 年裏,中國的減貧事業(ye) 取得了輝煌成就,貧困人口大幅下降,但根據目前提高後的扶貧標準計算,中國的扶貧對象絕對量仍高達上億(yi) ,扶貧任務仍然非常艱巨。或許正基於(yu) 此點考慮,在12月6日舉(ju) 行的農(nong) 村扶貧開發新聞發布會(hui) 上,中國扶貧辦的有關(guan) 官員表示,將動員社會(hui) 各界特別是民間組織力量參與(yu) 扶貧,並將為(wei) 此立法。
如上所述,就中國的貧困狀況而言,的確需要包括民間組織在內(nei) 的各方力量積極參與(yu) 扶貧,政府還未強到可以單獨包攬貧困問題的解決(jue) 程度。這可以從(cong) 兩(liang) 個(ge) 方麵來看待。首先,隨著我國農(nong) 村絕大部分貧困人口溫飽問題的解決(jue) ,今後扶貧的重點,將轉到重視貧困人口的非生存需求、培養(yang) 他們(men) 自我發展能力上來,包括普及義(yi) 務教育,改變社區環境,改善生活設施等條件。而這些,正是各類非政府組織可以發揮作用的領域。比如,民間的支教、支醫可以代替政府的部分功能,使政府把有限的資源用於(yu) 那些最需要扶貧的人身上。
其次,也是財政扶貧政策自身轉向的需要。我國農(nong) 村扶貧開發經曆了由保生存向求發展階段的轉變,財政扶貧政策也經曆了從(cong) 支持農(nong) 業(ye) 生產(chan) 、解決(jue) 農(nong) 民溫飽向推動農(nong) 村經濟社會(hui) 發展的綜合扶貧轉變。在這一過程中,政府財政扶貧資金雖一再增加,例如明年財政直接用於(yu) 扶貧的資金將比今年增加20%,總額將達到2000多億(yi) 元,但相對於(yu) 貧困人口的數量及對資金的需求,總有些捉襟見肘。所以,財政扶貧政策如何發揮以一帶十的作用,通過稅收優(you) 惠、財政貼息、保險保費補貼等,引導金融資源和社會(hui) 資金投入扶貧,形成合力,就至關(guan) 重要。
30年改革發展為(wei) 民間社會(hui) 積累了非常豐(feng) 富的財富和資源,客觀而言,民間組織參與(yu) 扶貧潛力很大。現在的問題是,如何將這種潛力發揮出來,變成現實的扶貧力量。這就需要國家在政策上引導和扶持,包括立法保障民間組織的各項權利,努力在全社會(hui) 營造參與(yu) 扶貧開發的輿論導向和政策、法律、社會(hui) 環境。這是一個(ge) 方麵。另一方麵,在鼓勵引導民間組織參與(yu) 扶貧的同時,政府仍然要最大努力盡到自己應盡的責任。
為(wei) 什麽(me) 要強調這點?因為(wei) ,當前扶貧的主力還是政府,民間扶貧不過起輔助作用,遠未到政府可以鬆懈的時候。扶貧和其他事情一樣,存在一個(ge) “邊際效應遞減”規律,即越到後來,剩下的貧困人口問題越難解決(jue) ,或者解決(jue) 的成本越大。在我國,迄今未能完全解決(jue) 溫飽問題的貧困人口,主要集中在以下幾類:農(nong) 村“五保戶”、喪(sang) 失勞動能力的殘疾人、慢性病患者等,以及居住地自然條件和外部環境不適宜人類居住的人群。對於(yu) 這部分人群,沿用所謂開發性扶貧方式,基本起不到太大作用。因為(wei) 開發式扶貧針對的是有一定脫貧能力的人,通過一定的項目,幫助他們(men) 利用當地資源自我發展。但對於(yu) 這部分人,無論是提供貸款,還是技術支持,都沒有用處。所以,必須用“輸血”的方式,也即“救濟式扶貧”,直接發給他們(men) 現金進行救助。然而,由於(yu) 這些年來存在通脹,即使同樣解決(jue) 溫飽,其成本也比前些年有很大提高。如投入相同的資金,過去可以救助5個(ge) 貧困人口,現在也許隻能救助一人。這說明,若不增加政府扶貧力度,貧困尤其是絕對貧困是隨時存在反彈可能的。
另外,扶貧效果的遞減,部分原因也是因為(wei) 政府在一係列製度設計上存在不公。如近年來農(nong) 村因教返貧、因病返貧的比例增加很多,這反映我們(men) 在教育和醫療體(ti) 製的設計上有著不合理的因素。類似這樣不公的製度設計還有稅收和土地製度等。要糾正此類錯誤的製度設計,隻能靠政府,民間組織是無法提供這方麵公共服務的。
所以,在扶貧上,需要最大程度發揮民間組織的作用,但關(guan) 鍵還是靠政府。當然,為(wei) 使政府的扶貧起到切實之效果,有必要引入社會(hui) 力量,對政府的扶貧進行全程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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