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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留守老人提供一個美好樂園

發稿時間:2011-11-04 00:00:00   來源:《中國社會(hui) 科學報》   作者:吳曉林

  城市化是人類社會(hui) 發展的必經階段,但其過程卻無可避免地帶來了各種問題。大量農(nong) 民工進城,給農(nong) 村帶來了“三留”問題——留守兒(er) 童、留守婦女、留守老人。以湖南省為(wei) 例,作為(wei) 勞動輸出大省,2010年末湖南省外出務工人員已達1063.3萬(wan) 人,輸出農(nong) 民工數量在中國各省區長期居於(yu) 前列。2011年6月至8月,我們(men) 選取了“長株潭”地區,隨機抽樣了該地區的348名農(nong) 村留守老人,對其生存現狀進行調查,具體(ti) 分析了包括家庭、社區、政府在內(nei) 的社會(hui) 資本網絡在老人生活中的作用。

  “吃藥”問題而不是“吃飯”問題

  家庭養(yang) 老是中國最傳(chuan) 統的養(yang) 老方式,體(ti) 現著中國深厚的“孝道”文化,《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中明確規定:“老年人養(yang) 老主要依靠家庭,家庭成員應當關(guan) 心和照料老年人。”也就是說,在中國,家庭養(yang) 老具有傳(chuan) 統文化與(yu) 法律規定上的“雙重屬性”。我們(men) 的調查也確實發現,目前承擔留守老人養(yang) 老責任的主要是家庭。

  在人力供養(yang) 方麵,由於(yu) 現有的留守老人大多還是生活在“多子家庭”結構中,所以子女外出打工對於(yu) 留守老人的養(yang) 老影響並不大;在經濟供養(yang) 方麵,子女外出務工並沒有給留守老人的經濟情況帶來明顯好轉,49%的老人表示子女外出後家中的經濟狀況沒有變化,48%的老人還承擔著農(nong) 業(ye) 生產(chan) 勞動;在精神慰藉方麵,47%的老人表示子女十天左右就能打電話慰問自己,77%的老人對外出子女非常滿意或比較滿意。對於(yu) 留守老人來講,他們(men) 生活的最大問題在於(yu) 身體(ti) 健康和生活照料,60%的老人表示自己患有疾病,其中20%的老人已基本不能參與(yu) 勞動;71%的老人表示生病時主要依靠自己,除非生大病,子女才是醫療費的主要承擔者。也就是說,目前擺在留守老人麵前的,是“吃藥”問題而不是“吃飯”問題。

  當然,家庭養(yang) 老這種傳(chuan) 統養(yang) 老方式也麵臨(lin) 著危機,其危機主要來自三個(ge) 方麵:一是,在市場經濟衝(chong) 擊之下,家庭養(yang) 老的文化約束力有所下降;二是,隨著“少子化”時代的來臨(lin) ,“大家庭”聚居方式逐漸瓦解,農(nong) 村家庭結構趨於(yu) 小型化,家庭贍養(yang) 功能下降;三是,農(nong) 業(ye) 生產(chan) 成本上漲,農(nong) 業(ye) 生產(chan) 市場化程度低,使得土地經濟保障功能下降。

  基層社區的功能非常微弱

  社區是留守老人的主要生活空間,很多研究表明,社區內(nei) 的社會(hui) 資本網絡與(yu) 老年人的幸福感密切相關(guan) 。通過對鄰裏幫助、社區組織以及社區活動參與(yu) 程度等的調查,我們(men) 發現社區在留守老人贍養(yang) 中發揮的作用微弱。

  就鄰裏幫助而言,調查中59%的老人表示鄰居給予過自己幫助,但是36%的老人認為(wei) 幫助較小,11%的老人認為(wei) 作用一般。老人對此是這樣解釋的:鄰裏之間情況差不多,鄰居也有自己的困難,所以提供的幫助隻能是自發的、臨(lin) 時的。

  就社區組織而言(社區中主要組織就是村委會(hui) ),84%的老人表示村委會(hui) 從(cong) 來沒有向他們(men) 提供過幫助。雖然一些社區成立了老年協會(hui) 等非正式組織,但由於(yu) 行政村範圍過廣,路途不便,老人們(men) 很少參加其活動。因此,老人們(men) 對農(nong) 村社區組織的活動參與(yu) 度並不高,54%的老人認為(wei) 參加村委會(hui) 選舉(ju) 是“不重要”或者“無所謂”的事。

  就個(ge) 體(ti) 參加社區活動的情況而言,留守老人主要參加的活動是紅白喜事或者宗教活動。前者按照留守老人的話講是“風俗習(xi) 慣必須要去”,後者則是出於(yu) 一種希望寄托或者填補精神空虛。社區活動對老人並沒有明顯的吸引力,45%的老人較少有社會(hui) 活動或者沒有參加過任何社會(hui) 活動。

  政府組織應發揮更大作用

  政府是社會(hui) 保障體(ti) 製的主要責任者,在農(nong) 村老齡化加速的今天,政府對於(yu) 特殊老年群體(ti) 應該特別關(guan) 注。但是現實情況卻並非如此,留守老人所能獲得的政府支持僅(jin) 僅(jin) 局限在國家發放的部分補貼以及社會(hui) 保障措施上。其中,“新農(nong) 合”是覆蓋麵比較大的社會(hui) 保障製度,調查發現,老人們(men) 基本上都參加了“新農(nong) 合”,但是由於(yu) 各種原因,一部分留守老人甚至還不知道其如何使用。此外,各個(ge) 地方對於(yu) “新農(nong) 合”的規定也不盡一致,增加了農(nong) 村留守老人的使用困難。

  除此之外,留守老人還可能獲得農(nong) 業(ye) 補貼,然而這種補貼也因耕種麵積有限而作用微弱。調查顯示,政府對於(yu) 農(nong) 村留守老人幾乎沒有其他的保障措施。93%的老人表示沒有獲得過政府的幫助;認為(wei) 獲得了政府幫助的老人中,55%的老人也認為(wei) 對自己的幫助作用不大。

  構建家庭、社區與(yu) 政府共同參與(yu) 的養(yang) 老體(ti) 係

  可以預見,未來農(nong) 村社會(hui) 保障體(ti) 係必然是建立在家庭、社區、政府三方麵互動合作的基礎之上。政府應當成為(wei) 養(yang) 老體(ti) 係的政策和資源供給者,擔負建立和完善農(nong) 村社會(hui) 保障體(ti) 係、培育社區組織的責任。社區應當成為(wei) 留守老人社會(hui) 生活的主要載體(ti) ;合理引入其他社會(hui) 力量與(yu) 社區自組織、一同建立多元合作的養(yang) 老保障方式,是未來農(nong) 村養(yang) 老保障體(ti) 係的重要方麵。家庭作為(wei) 我國主要的社會(hui) 基本單位,在傳(chuan) 統倫(lun) 理文化的要求之下,有必要繼續鼓勵並支持其發揮養(yang) 老功能,尤其是發揮其他個(ge) 人和組織無法承擔的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功能。隻有充分發揮上述三者的作用,才能為(wei) 留守老人提供充足的養(yang) 老保障。

  (作者:中央編譯局博士後,中南大學公共管理學院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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