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第一代獨生子女家庭的養老問題研究
發稿時間:2011-11-02 00:00:00 來源:《人口與(yu) 經濟》 作者:徐俊、風笑天
一、前言
我國30多年的計劃生育政策產(chan) 生了數以億(yi) 計的獨生子女人口。目前,我國獨生子女數量已經突破1億(yi) ,農(nong) 村獨生子女數量也已超過3000萬(wan) 。20世紀80年代中期以前出生的第一代獨生子女父母已經陸續步入老齡行列,正如當初一些人口學家所提醒社會(hui) 的那樣,現實的養(yang) 老困境和養(yang) 老風險正在迫近第一代獨生子女及其父母和家庭,中國即將迎來“獨子養(yang) 老”時代。不僅(jin) 如此,獨生子女父母如何養(yang) 老已成為(wei) 影響我國人口政策乃至經濟、社會(hui) 政策可持續發展的重大現實問題。另外,獨生子女家庭養(yang) 老問題,可以分為(wei) 兩(liang) 種情況:一種是指已經或即將進入老年階段的獨生子女父母的養(yang) 老問題,另一種是指獨生子女自己未來的養(yang) 老問題,本文探討的是獨生子女父母的養(yang) 老問題。客觀地說,多子女家庭養(yang) 老所遇到的主要問題,獨生子女家庭概莫能外,另外,獨生子女家庭養(yang) 老還有其特殊的一麵。獨生子女家庭是空巢家庭的高發群體(ti) [1],這些獨生子女空巢家庭可能會(hui) 麵臨(lin) 更多、更大的養(yang) 老難題,尤其是那些獨生子女死亡和傷(shang) 殘家庭。獨生子女家庭作為(wei) 一種簡化至極的家庭結構,這種金字塔型家庭結構,意味著其本質上是一種風險家庭[2],這種風險主要表現在家庭成員的生存風險和家庭的可持續發展風險兩(liang) 個(ge) 方麵。在我國進入老齡化並加速發展的背景下以及我國養(yang) 老保障製度尚不完善的情況下,養(yang) 老風險無疑是獨生子女家庭最為(wei) 突出的一種風險[3]。目前,家庭養(yang) 老仍是我國大多數家庭特別是農(nong) 村家庭的主要養(yang) 老方式,而傳(chuan) 統家庭養(yang) 老風險防範機製的社會(hui) 、經濟、人口和道德基礎正在瓦解,獨生子女家庭已不具有傳(chuan) 統中國家庭養(yang) 老模式的客觀基礎[4]。獨生子女的唯一性意味著獨生子女一旦離開父母,就會(hui) 給其父母的晚年生活帶來很大影響。相對於(yu) 多子女家庭,獨生子女家庭少子女帶來的人力資源和其他相關(guan) 資源的短缺,會(hui) 直接影響其父母晚年的生活質量,必將成為(wei) 第一代獨生子女父母家庭養(yang) 老麵臨(lin) 的最主要問題。本文將基於(yu) 現有研究所集中論述的問題做出評述,並就所關(guan) 心的有關(guan) 概念、論題做出進一步的探討,以便為(wei) 後續研究者參與(yu) 相關(guan) 問題的對話、交流和討論起到拋磚引玉之用。
二、現有研究集中論述的問題及其結論
縱觀國內(nei) 外文獻,由於(yu) 國外沒有類似獨生子女的計劃生育政策,因此,除針對獨生子女本身的教育、心理等方麵的研究外,國外缺乏對獨生子女家庭養(yang) 老問題的探討。國內(nei) 集中探討獨生子女家庭養(yang) 老問題的研究始於(yu) 20世紀80年代中後期。進入新世紀,獨生子女家庭養(yang) 老問題的相關(guan) 研究持續升溫並成為(wei) 輿論和學術界關(guan) 注的熱點話題。現有的統計和測算數據表明,我國獨生子女家庭主要集中在城鎮地區,農(nong) 村地區總量可觀但較為(wei) 分散,且呈現地區差異,所以相關(guan) 研究多圍繞城市獨生子女家庭的養(yang) 老問題展開。從(cong) 研究關(guan) 注的論題分析,有近一半的文獻涉及計劃生育家庭社會(hui) 保障問題,其中相當部分屬於(yu) 地方經驗總結,其餘(yu) 則具體(ti) 探討獨生子女父母家庭養(yang) 老問題及其對策。目前,研究的具體(ti) 內(nei) 容涉及獨生子女家庭的居住方式、養(yang) 老方式、養(yang) 老內(nei) 容、養(yang) 老意願、養(yang) 老觀念、養(yang) 老壓力和困境、空巢和殘缺家庭的養(yang) 老風險、計生家庭養(yang) 老保障等方麵。大多數研究側(ce) 重於(yu) 理論探討,實證研究較少而且多以個(ge) 別城市為(wei) 例證,大規模、大範圍的定量研究僅(jin) 有少數幾例。
(一)有關(guan) 獨生子女家庭的養(yang) 老方式研究
1.居住方式、養(yang) 老方式研究
養(yang) 老首先會(hui) 涉及“在哪養(yang) 老”,即住在哪裏或和誰居住的問題。獨生子女父母和其子女共居還是分住會(hui) 直接影響到父母晚年的衣食起居及其生活質量,因此,考察獨生子女及其父母的居住方式十分必要。風笑天通過若幹次全國範圍較大規模的抽樣調查發現,我國城市第一代獨生子女父母目前的家庭結構以核心家庭為(wei) 主,他們(men) 的家庭結構、居住方式與(yu) 同齡非獨生子女父母相比差異明顯,子女的婚姻狀況是影響上述差異的主要因素。獨生子女婚後單獨居住的比例高達2/3,成為(wei) 第一代獨生子女婚住方式的主流。與(yu) 此對應的,已婚獨生子女的父母單獨居住的比例明顯高於(yu) 非獨生子女父母,已婚獨生子女的身份、性別及其婚配對象的身份(即是否獨生子女)對其父母的居住方式都有顯著的影響。3/4的獨生子女父母和非獨生子女父母都將生病照料和日常生活照料看做老年生活中的最大擔憂。但獨生子女父母對生病照料的擔心比例明顯高於(yu) 非獨生子女父母,也更多地表現出對子女贍養(yang) 自己所麵臨(lin) 的客觀困難的理解。上述這些差異不僅(jin) 意味著獨生子女父母的空巢期長於(yu) 同齡非獨生子女父母,而且直接影響到獨生子女家庭養(yang) 老方式的選擇和家庭養(yang) 老的支持力,特別是在老人的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方麵,客觀上要求獨生子女父母在養(yang) 老觀念上變“依賴養(yang) 老”為(wei) “獨立養(yang) 老”[5~8]。基於(yu) 江蘇、四川兩(liang) 省四縣的入戶調查數據,研究者對農(nong) 村第一代獨生子女的居住狀況及其相關(guan) 因素進行了分析。結果表明,獨生子女身份、性別與(yu) 農(nong) 村第一代獨生子女目前的居住方式並不相關(guan) ,而真正有影響的因素依然是青年的婚姻狀況。與(yu) 城市已婚獨生子女2/3左右獨立居住不同的是,農(nong) 村已婚獨生子女與(yu) 父母同住的比例都在八成左右,特別是已婚獨生女與(yu) 父母同住的比例明顯高於(yu) 同齡非獨子女中的長女[9]。
家庭養(yang) 老方式在中國社會(hui) 傳(chuan) 承數千年,但在社會(hui) 轉型背景下傳(chuan) 統家庭養(yang) 老的功能發生了很大嬗變,城市第一代獨生子女父母單純依靠家庭養(yang) 老方式麵臨(lin) 著巨大風險。獨生子女父母要有效選擇養(yang) 老方式,將不得不受製於(yu) 個(ge) 人收入與(yu) 健康狀況、子女婚後居住方式、子女實際提供的生活照料、國家宏觀經濟社會(hui) 發展水平等方麵因素[10]。尹誌剛依據北京市西城區、宣武區首批獨生子女家庭調查數據,描述分析了具有不同特征的第一代獨生子女父母對不同家庭結構和假設的9種不同養(yang) 老方式的選擇狀況,依據老年人不同自理能力,提出對城市獨生子女父母養(yang) 老模型的建構思考,探索規避老齡社會(hui) 養(yang) 老風險的製度架構[11]。王樹新等人研究發現,城市第一代獨生子女父母進入老年後首選養(yang) 老方式仍是居家養(yang) 老,然而獨生子女對家庭養(yang) 老的支持力度卻在降低,特別是在老人的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方麵;獨生子女父母個(ge) 人所享有的社會(hui) 保障、家庭經濟狀況、自身健康狀況及家庭養(yang) 老資源對養(yang) 老擔心程度產(chan) 生一定影響,並就建立和完善社區服務政府建立輔助製度以及加強獨生子女父母自身養(yang) 老意識等方麵給出了建議[12]。
已有的研究一再表明,獨生子女對家庭養(yang) 老的支持力度在不斷降低。基於(yu) 這樣的客觀事實,僅(jin) 靠獨生子女家庭成員已難以保證獨生子女父母老年的生活質量,必須尋求政府和社會(hui) 的支持。從(cong) 某種意義(yi) 上說,計劃生育政策是對人們(men) 養(yang) 老資源的一種製度性剝奪,30多年來的計劃生育政策為(wei) 中國贏得巨大的社會(hui) 和經濟效益。因此,政府和社會(hui) 有責任為(wei) 獨生子女父母養(yang) 老提供製度性經濟、服務保障支持。
2.養(yang) 老內(nei) 容、養(yang) 老意願研究
養(yang) 老內(nei) 容是觸及養(yang) 老最實質、最核心的部分,它是關(guan) 於(yu) “養(yang) 什麽(me) ”的問題,並具體(ti) 影響到老人的養(yang) 老生活質量。通常情況下,養(yang) 老包含經濟供養(yang) 、生活照料、醫療保健和精神慰藉等方麵的基本內(nei) 容,這也是對“老有所養(yang) ”的完整把握。隨著我國經濟和社會(hui) 的持續發展,國家財政收入持續增長,以及分配和福利製度的不斷完善,我國城鄉(xiang) 家庭養(yang) 老的經濟保障壓力將逐漸減緩,獨生子女家庭麵臨(lin) 的困難將主要是由於(yu) 人力資源短缺而造成的精神贍養(yang) 、日常照料和健康維護等方麵的非經濟養(yang) 老問題。穆光宗是較早提出“精神贍養(yang) ”概念並提醒人們(men) 關(guan) 注此事的學者。他認為(wei) ,精神贍養(yang) 既滿足了年輕人的道德需求同時又滿足了老年人的養(yang) 老需求。他主張應從(cong) 人格尊重、成就安心和情感慰藉三個(ge) 維度來全麵把握“精神贍養(yang) ”的內(nei) 涵,即必須同時滿足老年人的自尊需求、期待需求和親(qin) 情需求。穆光宗同時借用“積極老齡化”和“健康老齡化”的理念,將“積極的精神贍養(yang) ”理解為(wei) 晚輩精神上的自足和祖輩精神上的自強[13]。隨著經濟社會(hui) 的變遷,大量獨生子女“空巢”家庭所麵臨(lin) 的養(yang) 老危機凸顯了精神贍養(yang) 問題的重要性。相對多子女家庭而言,獨生子女父母的精神贍養(yang) 問題更加突出,而其子女所能投入在精神贍養(yang) 方麵的時間、精力和情感資源卻較為(wei) 匱乏,這種矛盾決(jue) 定了獨生子女父母必將麵臨(lin) 精神贍養(yang) 的巨大挑戰。雖然研究者提出了若幹解決(jue) 對策,但在當前的經濟社會(hui) 轉型期,其可行性令人懷疑[14]。我國第一代獨生子女父母尚處於(yu) 中年晚期,大多數人介於(yu) 50~60歲之間,屬於(yu) “準老人”群體(ti) 。假以時日,隨著他們(men) 陸續進入老齡行列甚至高齡行列,獨生子女家庭因人力資源和相關(guan) 資源短缺而暴露出的問題將盡顯無疑,到時獨生子女家庭老人的生活照料和生病照料會(hui) 成為(wei) 困擾這些家庭和整個(ge) 社會(hui) 的大問題,所以政府和社會(hui) 必須未雨綢繆,盡快建立起較為(wei) 完善的社會(hui) 養(yang) 老服務體(ti) 係。
養(yang) 老意願涉及贍養(yang) 者和被贍養(yang) 者雙方,現有的研究更多側(ce) 重於(yu) 被贍養(yang) 者的養(yang) 老意願分析,而較少關(guan) 注贍養(yang) 者的養(yang) 老意願。在一般性老年養(yang) 老意願的研究中,可以按研究地域、研究對象和研究內(nei) 容對其進行相應的歸類[15]。大多數研究結果顯示,不僅(jin) 現實生活中居家養(yang) 老或家庭養(yang) 老仍是城鄉(xiang) 老年人的主要養(yang) 老方式,而且在養(yang) 老意願調查中,選擇居家養(yang) 老或靠子女養(yang) 老的比例也遠大於(yu) 選擇機構養(yang) 老,盡管越來越多的人開始接受機構養(yang) 老作為(wei) 未來的選擇。
(二)有關(guan) 獨生子女家庭的養(yang) 老困境和風險研究
1.養(yang) 老困境的理論分析與(yu) 實證研究
獨生子女家庭最為(wei) 典型的結構被稱為(wei) “四二一”家庭。關(guan) 於(yu) “四二一”家庭規模,我們(men) 可以參考郭誌剛等人利用1990年“四普”數據的推算。據他推算,從(cong) 2011~2060年50年期間,城鄉(xiang) 三種類型婚姻(即“雙獨”、“單獨”和“雙非”婚姻)的期望概率,其中“雙獨”婚姻基本上處於(yu) 10%~35%之間,2030年最高概率約為(wei) 34%,而“單獨”婚姻則基本上處於(yu) 40%~50%之間[16]。這種基本而客觀的婚配結構,決(jue) 定了未來中國社會(hui) 必將出現數以億(yi) 計的“四二一”或“四二二”家庭。上海作為(wei) 我國人口高度集中、老齡化高齡化程度嚴(yan) 重以及獨生子女家庭所占比例較大的城市,引起研究者的持續關(guan) 注。王慶榮基於(yu) 上海閔行區獨生子女父母的調查,指出大城市獨生子女父母在經濟來源、社會(hui) 保障、健康狀況、對子女幫助和照料的期待以及親(qin) 子互動等方麵的特征,提出諸多應對措施[17]。繆宇音等人以上海市楊浦區為(wei) 例,對獨生子女父母的現狀、需求及養(yang) 老意願、養(yang) 老預期進行分析,提出若幹積極應對獨生子女父母老齡化的對策建議[18]。目前“四二一”家庭在城市中所占比例不大,在農(nong) 村所占比例很小,還沒有引起人們(men) 的足夠重視。況且也有學者對“四二一”庭養(yang) 老持較為(wei) 樂(le) 觀的態度,認為(wei) 以往的許多研究過分地誇大了獨生子女家庭老年人供養(yang) 的嚴(yan) 重性,在大多數情況下獨生子女是可以勝任老年人照顧的[19]。這種樂(le) 觀是否如研究者分析的那樣,尚需時間來檢驗。此外,還有一些以個(ge) 別城市為(wei) 例的獨生子女家庭養(yang) 老實證研究,主要是對獨生子女父母養(yang) 老狀況和存在的問題進行描述,並作出相應的對策回應。
2.幾類特殊家庭的養(yang) 老風險研究
(1)空巢家庭的養(yang) 老風險研究。隨著獨生子女因求學、就業(ye) 、結婚或其他原因而離開家庭,獨生子女家庭會(hui) 進入大部分或全部時間隻剩下父母兩(liang) 人單獨居住,或夫婦中隻有一人居住的階段,這種家庭類型就是獨生子女空巢家庭。空巢階段是核心家庭生命周期中特有的階段,獨生子女家庭是空巢家庭的高發群體(ti) 。目前,關(guan) 於(yu) 獨生子女空巢家庭研究大體(ti) 分為(wei) 兩(liang) 類,一類是關(guan) 於(yu) 獨生子女空巢家庭的基本特征、空巢持續時間和空巢分期等方麵的研究[20~22]。另一類是集中論述獨生子女家庭空巢引發的養(yang) 老風險問題,包括風險產(chan) 生的原因、發展趨勢、特征、具體(ti) 表現、後果及其對策等內(nei) 容[23]。在家庭空巢化的背景下,家庭養(yang) 老模式發生了重大變化:一是家庭養(yang) 老的內(nei) 容和形式出現了分離。二是家庭養(yang) 老的功能出現弱化。養(yang) 老支持力弱化、養(yang) 老資源減少正在成為(wei) 越來越普遍的現象。三是養(yang) 老功能出現轉移即從(cong) 家庭轉向社會(hui) [24]。這些變化給獨生子女父母的養(yang) 老帶來了空前的壓力和風險,當然,城市空巢家庭與(yu) 農(nong) 村空巢家庭在養(yang) 老方麵麵臨(lin) 著不同的問題,農(nong) 村空巢家庭與(yu) 目前留守現象相關(guan) 。
(2)殘缺家庭的養(yang) 老風險研究。關(guan) 於(yu) 獨生子女殘缺家庭的養(yang) 老風險研究,源於(yu) 對獨生子女家庭本身的風險的探討。王秀銀等人是較早提出關(guan) 注獨生子女傷(shang) 亡現象的學者,研究者們(men) 基於(yu) 獨生子女傷(shang) 亡家庭問卷調查分析,就對意外傷(shang) 亡的大齡獨生子女父母進行經濟補償(chang) 和精神關(guan) 愛等方麵提出具體(ti) 對策建議[25]。其後,《人口研究》編輯部發起了對成年獨生子女意外傷(shang) 亡家庭問題的深層思考的討論。
研究者從(cong) 不同角度對成年獨生子女意外傷(shang) 亡問題進行思考,明確指出獨生子女家庭的風險本質,並提出針對獨生子女家庭風險的預防和補救措施[26]。汶川大地震發生後,《人口與(yu) 發展》編輯部開辟了專(zhuan) 欄,發起了“救助和關(guan) 懷遭遇意外風險的計生家庭”的專(zhuan) 題討論[27]。總體(ti) 上來看,人口和社會(hui) 學界認同獨生子女家庭是風險家庭,在家庭養(yang) 老方麵存在著風險和隱患,並開始對我國的人口和計劃生育政策作出反思[28~29]。不過,針對部分學者提出應對獨生子女家庭風險的治本之策是放開二孩政策的主張,也有學者針鋒相對地給予反駁,質疑“一胎化比二胎化風險更大”的觀點[30]。實事求是地說,人口和社會(hui) 學界對我國人口和計劃生育政策進行反思是必要和及時的,計劃生育政策提倡和實施了30多年,需要在當前時刻全麵審視其對我國經濟社會(hui) 宏觀層麵和計劃生育家庭微觀層麵的利與(yu) 弊的雙重影響,特別是由於(yu) 重大自然災害、疾病、車禍、溺水等意外事故導致的傷(shang) 殘、死亡等殘缺家庭的生活困境和養(yang) 老負擔,必須引起政府和社會(hui) 的高度重視,我們(men) 認為(wei) 很有必要調整現行的人口和生育政策,並對獨生子女家庭本身的風險進行有效的預防,對已經殘缺的家庭進行及時而高效的補救和扶助[31~32]。
(三)獨生子女家庭計生保障問題研究
1.計劃生育家庭養(yang) 老保障問題實證研究
穆光宗基於(yu) 山東(dong) 濰坊市的調查,對農(nong) 村獨生子女戶、雙女戶父母補充養(yang) 老保險製度進行了較早的開拓性研究[33]。李建民運用2002年“農(nong) 村計劃生育夫婦養(yang) 老問題抽樣調查”結果,探討了農(nong) 村計劃生育夫婦養(yang) 老問題及其社會(hui) 養(yang) 老保障機製問題[34]。任睦銀等人對青島市郊區農(nong) 村獨生子女所作的調研和崔樹義(yi) 對山東(dong) 三縣計劃生育家庭所作的調研,均對研究對象進行了描述性的分析。研究表明,與(yu) 非計劃生育夫婦相比,獨生子女家庭麵臨(lin) 著更多的風險和困難[35~36]。近年來,越來越多的研究開始涉及我國農(nong) 村獨生子女家庭醫療保險和養(yang) 老保險問題,特別是2009年下半年國家實行新型農(nong) 村社會(hui) 養(yang) 老保險試點工作以來,相關(guan) 研究成為(wei) 討論和爭(zheng) 議的熱點[37]。
2.計劃生育家庭養(yang) 老保障政策研究
陶鷹對建立農(nong) 村計劃生育養(yang) 老保障製度進行較為(wei) 全麵的探索。作者圍繞建立農(nong) 村計劃生育養(yang) 老保障製度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建立農(nong) 村計劃生育夫婦養(yang) 老經濟保障製度的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現階段我國農(nong) 村計劃生育夫婦養(yang) 老經濟保障方式的探索和種類,以及完善農(nong) 村計劃生育養(yang) 老保障製度的對策建議等五個(ge) 方麵問題的一係列研究、探討和實踐進行了綜述[38]。曾毅提出農(nong) 村計劃生育與(yu) 養(yang) 老保障一體(ti) 工程概念,主張將計劃生育養(yang) 老保障工作納入農(nong) 村社會(hui) 養(yang) 老保障政策中加以綜合考慮,得到很多研究者的回應[39]。但是,具體(ti) 的實踐顯得相對滯後。針對這一局麵,一些計生工作專(zhuan) 家和學者從(cong) 計劃生育利益導向機製建設角度,根據全國各地計生保障實施經驗,提出了許多可行性方案[40]。
三、簡要的評價(jia) 及若幹有待探討的問題
(一)對現有研究的簡要評價(jia)
上述研究文獻中,多數研究主要從(cong) 理論上進行探討,專(zhuan) 門以城市第一代獨生子女或其父母為(wei) 研究對象探討養(yang) 老問題的實證研究僅(jin) 有若幹項,而農(nong) 村方麵的實證研究更不多見。從(cong) 總體(ti) 上看,國內(nei) 研究視域寬泛,或從(cong) 宏觀的製度、政策、文化變遷視角研究養(yang) 老問題,或從(cong) 微觀的家庭結構、代際關(guan) 係、居住方式等方麵探討養(yang) 老現狀及存在的問題,並提出相應的對策。部分研究采用與(yu) 非獨生子女家庭進行比較的方法,相關(guan) 研究多圍繞獨生子女家庭的養(yang) 老方式展開。目前國內(nei) 相關(guan) 研究存在以下幾個(ge) 方麵的不足。
一是理論研究與(yu) 經驗研究相互脫節。大部分理論研究沒有經驗材料支持。為(wei) 數不多的經驗研究也缺少明確的理論框架支持,因而理論解釋力不強。即使純理論探討的文章也缺乏必要的宏觀或微觀理論支撐。
二是觀點紛呈,分歧多於(yu) 共識,各研究間缺乏借鑒、比較和積累。比如,圍繞養(yang) 老方式或模式研究家庭養(yang) 老、居家養(yang) 老、自我養(yang) 老、社區養(yang) 老和社會(hui) 養(yang) 老等不同概念的提出和解釋,反映了人們(men) 在基本概念的定義(yi) 上還存在很多歧義(yi) 。
三是理論分析多於(yu) 實證研究,缺乏較大規模和係統的經驗研究,且代表性不強,研究設計比較簡單,操作方法欠規範。特別是基本概念如“第一代獨生子女”、“第一代獨生子女父母”等概念的界定和具體(ti) 操作存在較大出入和爭(zheng) 議。研究所采用的多為(wei) 簡單統計分析方法,缺少嚴(yan) 密的假設及論證過程,資料分析不夠深入係統。
(二)值得進一步探討和商榷的問題
1.關(guan) 於(yu) 比較研究方法的思考
比較研究方法是社會(hui) 科學中常用的方法,特別是在定量研究中,需要以某一變量為(wei) 參照,考察分析與(yu) 其他同類事物的差異。但在進行較為(wei) 宏觀的比較研究時,曆時態比較和共時態比較都應該充分考慮具體(ti) 的國情、區情或社情。長期以來中國社會(hui) 建立在多子女基礎上的各種養(yang) 老實踐,也許會(hui) 在許多重要方麵不能為(wei) 獨生子女的家庭養(yang) 老問題提供參考依據。有關(guan) 多子女條件下普通老年人家庭養(yang) 老的各種結論,在獨生子女條件下或許需要重新考慮[41]。對於(yu) 獨生子女父母來說,他們(men) 麵臨(lin) 家庭養(yang) 老困境的嚴(yan) 重性將在一定程度上與(yu) 他們(men) 的孩子和哪一類人結婚有關(guan) ,譬如是“雙獨家庭”還是“單獨家庭”,不能泛泛而論。我國地域差異明顯,城鄉(xiang) 之間、東(dong) 中西部之間在經濟、文化和習(xi) 俗等方麵都存在著很大差別,城市研究所得出的結論是否可以推論到農(nong) 村,此地研究發現能否推論至彼地,在沒有充分的數據資料驗證支持下,是不能輕率下結論的。我們(men) 看到的事實是,不少研究以某個(ge) 城市、某個(ge) 城區或某個(ge) 農(nong) 村地區為(wei) 例,就直接斷言中國獨生子女家庭養(yang) 老如何如何,這種在學術研究上的不規範、不嚴(yan) 謹的做法值得警惕,需要避免。與(yu) 此相關(guan) 的一個(ge) 問題就是,部分研究采用與(yu) 非獨生子女家庭進行比較的方法,這種比較在養(yang) 老研究中是否可行和可信,也值得商榷。我們(men) 知道,獨生子女父母目前大多處於(yu) 50~60歲之間,屬於(yu) “準老人”群體(ti) 。即使研究者將獨生子女及其父母和同年齡段的非獨生子女及其父母進行比較,也存在一個(ge) 疑問,就是研究者在將一個(ge) 尚未成為(wei) “社會(hui) 事實”的研究對象群體(ti) (即未老的獨生子女父母)與(yu) 同樣未成為(wei) “社會(hui) 事實”的另一群體(ti) (即未老的非獨生子女父母)作比較,其研究發現和結論需要時間的檢驗。當然,前瞻性和探索性的研究是可以的,因為(wei) 科學研究需要探索並允許試錯。
2.其他相關(guan) 問題的思考
(1)關(guan) 於(yu) 第一代獨生子女及其父母的界定問題。概念是構建理論大廈的磚石,無論是純理論分析還是量化研究,都需要對相關(guan) 概念作出必要的交代和合理的界定。關(guan) 於(yu) 我國第一代獨生子女家庭養(yang) 老問題,其核心的概念莫過於(yu) “第一代獨生子女父母”。“第一代獨生子女父母”是一個(ge) 複合概念,它涉及“獨生子女”、“第一代獨生子女”、“獨生子女父母”、“第一代獨生子女父母”等幾個(ge) 相關(guan) 的概念,需要分別加以探討。在實際研究中,特別是考察第一代或首批獨生子女家庭養(yang) 老問題時,應重點厘清“第一代獨生子女”和“第一代獨生子女父母”兩(liang) 個(ge) 概念,如何界定這兩(liang) 個(ge) 群體(ti) 的年齡段是個(ge) 需要反複斟酌的事情。這既要考慮與(yu) 已有研究的呼應和對話,又要考慮我國城鄉(xiang) 調查和該群體(ti) 的實際情況來進行綜合界定。前文所引部分相關(guan) 研究中的量化研究都給出各自的年齡界定,但不同的研究對於(yu) 這兩(liang) 類群體(ti) 的年齡界定差距較大。以“第一代獨生子女父母”界定為(wei) 例,筆者認為(wei) 既要考慮第一代獨生子女的年齡段,又要考慮其父母的生育年齡情況。同時,還要注意城鄉(xiang) 之間的某些差異。農(nong) 村的早婚早育習(xi) 俗在20世紀七八十年代有一定的影響力,因此,不能直接借用城市第一代已婚獨生子女父母的年齡段劃分,也不能將獨生子女父母的年齡下限過於(yu) 延後,因為(wei) 越是年輕的父母越缺少對未來養(yang) 老的意識和意願,已有的研究已經證實了這一點[42]。有關(guan) 我國第一代獨生子女及其父母的概念界定問題宜展開專(zhuan) 門探討;另外,關(guan) 於(yu) 養(yang) 老及其他相關(guan) 概念,在一般性的養(yang) 老研究中涉及很多,比如養(yang) 老方式、養(yang) 老模式等概念之間爭(zheng) 議頗大,此處也不做進一步討論。
(2)關(guan) 於(yu) 第一代獨生子女數量及分布問題。迄今為(wei) 止,我國獨生子女數量和城鄉(xiang) 分布尚無準確數據。盡管有部分學者根據以往的人口普查數據或人口抽樣調查數據做出不同的測算,但我國獨生子女數量到底多少仍然是個(ge) 謎團,或許有人會(hui) 寄托於(yu) 2010年的“六普”數據誠如有的人口學者所言,指望“六普”數據獲悉中國確切人口,似乎也難實現。現代社會(hui) 的高流動性和計劃生育政策的嚴(yan) 格實施等多重因素,決(jue) 定了人口普查數據也未必精確。這一事實直接影響到我國第一代獨生子女家庭養(yang) 老問題的研究,因為(wei) 在我們(men) 不知道第一代或首批獨生子女總量、城鄉(xiang) 和各地區實際分布的情況下,很多實證研究尤其是全國範圍的大規模抽樣調查是無法進行的,研究者隻能根據經驗或主觀判斷去選擇調查地點,由此獲得的數據和研究發現的代表性可想而知。這種研究狀況與(yu) 我國社會(hui) 科學界缺乏必要的信息積累和儲(chu) 存不無關(guan) 係,也與(yu) 有關(guan) 部門信息管理不到位有關(guan) ,需要加快相關(guan) 人口信息儲(chu) 存、更新係統建設。
總之,鑒於(yu) 目前國內(nei) 相關(guan) 研究中存在的種種不足和缺憾,筆者認為(wei) ,需要學術界特別是人口和社會(hui) 學者圍繞相關(guan) 概念界定、研究方法的規範化、地方經驗的理論提升和研究思路的創新等問題展開充分討論,人口和社會(hui) 科學期刊宜定期開辟專(zhuan) 欄討論相關(guan) 論題,養(yang) 老和社會(hui) 保障交流平台應向致力於(yu) 我國獨生子女家庭養(yang) 老保障的研究者開放,加強跨學科合作與(yu) 爭(zheng) 鳴。通過對話、交流和討論,逐步消弭學術分歧,達成理論共識,更好地服務於(yu) 我國城鄉(xiang) 獨生子女家庭的養(yang) 老保障事業(ye) ,逐漸化解獨生子女家庭的養(yang) 老保障風險。
基金項目:2010年度國家社會(hui) 科學基金青年項目“我國第一代獨生子女社會(hui) 保障問題抽樣調查研究”(10CSH051);2006年度教育部哲學社會(hui) 科學研究重大課題攻關(guan) 項目“中國獨生子女問題研究”(06JZD0027)。
作者簡介:徐俊(1973-),安徽合肥人,安徽農(nong) 業(ye) 大學人文社會(hui) 科學學院副教授,南京大學社會(hui) 學院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家庭社會(hui) 學、農(nong) 村社會(hui) 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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