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放開口子還要紮緊籬笆
發稿時間:2011-10-28 00:00:00 來源:《光明日報》 作者:周 正
近日,北京市首次明確公租房的供應對象包括外地來京人員,隻要連續穩定工作達到一定年限,並符合相應標準,不限收入和年齡都可以申請公租房。對於(yu) 本市戶籍申請者,北京新出台的公租房細則也將家庭年收入標準放寬至10萬(wan) 元。上海、天津、重慶等城市也都分別製定政策,放寬外地人公租房準入標準。
隨著公租房建設如火如荼進行,最近一係列放寬公租房準入標準的政策,讓更多低收入階層看到了希望。公租房準入門檻的降低,不僅(jin) 意味著大量進城務工人員將住有所居,對過去處在經適房、限價(jia) 房標準之外的夾心層而言,他們(men) 終於(yu) 可以通過申請公租房來解決(jue) 住房問題了。
公租房是政府投資的保障性住房,準入標準的降低可以讓公共政策惠及更多公眾(zhong) 。同時,我們(men) 也要清楚,公租房是隻針對低收入者的“福利”,監管部門在“放開口子”的同時,也要時刻注意“紮緊籬笆”,防止公共福利被個(ge) 別人“順手牽羊”拿去牟利,確保公租房真正發揮保障效用。
事實上,這樣的擔憂並非杞人憂天。北京亦莊開發區公租房就在近日爆出有承租者在出租,小區周邊的中介更是爆料稱,該小區三成住戶都在招合租或整租。對此情況,有關(guan) 部門表示,針對公租房違規轉租的個(ge) 人,將查處一起曝光一起,對違規代理保障房出租、出售的中介機構也將嚴(yan) 厲處罰。
我們(men) 為(wei) 有關(guan) 部門堅決(jue) 打擊的決(jue) 心叫好,嚴(yan) 厲打擊可以震懾一部分人的違規行為(wei) 。但有關(guan) 專(zhuan) 家也表示,當下的政策對於(yu) 騙租騙購者,僅(jin) 僅(jin) 是收回房屋、記入檔案、一定時期內(nei) 不可再申請等,並無更嚴(yan) 厲的處罰措施。違法獲益豐(feng) 厚,成本則很低,不免讓公眾(zhong) 擔憂,如果懲罰措施僅(jin) 限於(yu) 此,將來會(hui) 不會(hui) 有更多的人起而效仿之,公租房也將和個(ge) 別地區的經適房一樣,成為(wei) 一些人違法牟利的工具?
從(cong) 法理上講,主動隱瞞自身收入狀況,申請經濟適用房或公租房,是一種欺騙行為(wei) ,情節嚴(yan) 重的可以構成欺詐罪。香港房屋署給出的經驗是將其與(yu) 刑事追究掛鉤,申請者如果虛報材料騙租公屋,最高會(hui) 被罰款5萬(wan) 元,監禁6個(ge) 月。通過嚴(yan) 厲處罰,保證本該屬於(yu) 低收入者的公共資源不被竊取,這種做法值得我們(men) 學習(xi) 。
對於(yu) 公租房這樣的公共福利來說,口子放開,有萬(wan) 眾(zhong) 受益,一旦監管不嚴(yan) ,則必然會(hui) 成為(wei) 悲劇公地。公租房不是對所有人示好的“政策胡蘿卜”,而是要發揮實實在在的效用。但如果籬笆紮不緊,讓其成為(wei) 個(ge) 別人牟利的工具,在公眾(zhong) 眼裏,公租房就會(hui) 成為(wei) 口惠而實不至的“忽悠”。到那時,傷(shang) 害的不僅(jin) 是公租房製度,恐怕還要搭上政府的公信力。
因此,對於(yu) 管理部門來說,有經濟適用房被拿去出租的前車之鑒,在公租房管理中就不能再犯同樣的錯誤。必須及時紮緊製度的籬笆,在準入製度製定之初,就要同時製定嚴(yan) 格的資格審查製度和退出機製,同時還要加大對違法違規的懲處力度。如此,才能防止公共資源被一些人騙取,讓有限的公租房真正發揮保障群眾(zhong) 住有所居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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