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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場化保障不了保障房

發稿時間:2011-09-16 00:00:00   來源:南方都市報   作者:吳楚茵

  資金困難是保障房建設的老大難問題,很多地方都在挖空心思地吸引盡可能多的市場化企業(ye) 參與(yu) ,但昨日萬(wan) 達集團董事長王健林卻在達沃斯論壇上表示“由公司來做保障房的想法本身就是錯誤的”。

  保障房的建設和不少公共服務項目一樣,沒有逃脫“中央請客,地方買(mai) 單”的模式。地方政府為(wei) 保障房籌集資金無非是通過以儲(chu) 備土地抵押或以政府信用擔保貸款建立政府融資平台等方式,可是地方財政早已超負荷,地方融資平台岌岌可危,地方政府自顧不暇,而保障房卻是必須完成卻也不賺錢的服務項目。地方政府接下這塊燙手山芋,就又拋給了房地產(chan) 企業(ye) 。配建是保障房建設的主要方式,即在地方政府售出商品房用地時,要求開發商“捆綁”建設一定比例的保障房。而地方安置房則通常以直接招標的形式進行,即地方政府直接以保障房土地出讓,初始資金由房地產(chan) 開發商支付,後期由政府回購並負責銷售。就這樣,保障房建設一步步走上市場化的道路,擔子落在了企業(ye) 的肩上。

  但是,保障房無利可圖而市場必然逐利,保障房的非營利性質與(yu) 企業(ye) 追求盈利的性質背道而馳,要求企業(ye) 純粹以承擔社會(hui) 責任的心態來建設保障房無異於(yu) 癡人說夢。現在建設保障房的盈利模式存在很大的不確定性,淨利潤不足3%,與(yu) 市場化住宅開發淨利潤一般超過15%相去甚遠。其中廉租房與(yu) 公租房回報率基本為(wei) 零,曾有開發商訴苦稱,建設20萬(wan) 平方米的4000套公租房,總投資30個(ge) 億(yi) ,80%資金來自銀行貸款,即使按市場價(jia) 出租都不夠還每年的銀行利息。而且政府回購時間不明確,等上個(ge) 一年半載連這3%的利潤都會(hui) 抵消掉。直接利益絕不可能令企業(ye) 甘願參與(yu) 保障房建設,吸引它們(men) 的是背後的間接收益,例如大型國企通過參建保障房保證與(yu) 地方政府的良好關(guan) 係、獲得融資優(you) 惠、以低價(jia) 格獲得商業(ye) 用地,還可以加快項目行政審批等等。

  地方政府和企業(ye) 心裏各有自己的小算盤,地方政府以保障房作為(wei) 向中央邀功突顯政績的籌碼,開發商以保障房作為(wei) 與(yu) 地方政府博弈間接獲利的籌碼,他們(men) 關(guan) 心的是能用保障房建設換來什麽(me) 而並非保障房這個(ge) 籌碼本身。於(yu) 是,在“唯開工率論”之下,插個(ge) 牌子就稱作開工的情況並不罕見,反正保證開工已可列入政績,但如此開工法,何時才能建成讓老百姓入住?另外,保障房的質量也無法得到保障,保障房建成不久即牆體(ti) 開裂、出現樓歪如“比薩斜塔”惟有推倒重建、偷工減料使用不足秤鋼筋都令人不寒而栗,其中道理不言自明:開發商換取間接收益的條件是建設保障房而不是建好保障房,況且參建保障房本來就是接近零利甚至虧(kui) 本,開發商就更不會(hui) 對質量上心了。

  市場也許可以解決(jue) 保障房一時的資金問題,但市場化不可能保障保障房,也不應該由市場化來保障保障房。保障房是公共服務項目,百姓最基本的居住權利並不是企業(ye) 責任而是政府責任。反觀現在的保障房建設製度,中央開出政策,地方政府向上立軍(jun) 令狀向下拋出建設指標,房企應付交差,責任一步步地從(cong) 政府卸到了企業(ye) 身上,讓逐利的企業(ye) 來保證無利的保障房,政府卻變成了甩手掌櫃,這種責任的錯位承擔令保障房建設陷入令人匪夷所思的怪圈,如此保障房難以建成更難以建好,百姓安居之夢隻能是鏡花水月。

  政府可以通過政策補貼保證開發商的利潤或建立保障房擔保基金等各種方法解決(jue) 資金問題,惟獨不可將責任完全推給市場。保障保障房建設的責任必須由政府一力承擔,市場化保障不了保障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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