邇曉:對收入差距鴻溝不能再視而不見
發稿時間:2012-10-18 00:00:00 來源:人民網 作者:邇曉
正視收入差距並加以改革,並非“不患寡而 患 不均”,而是出於(yu) 優(you) 化經濟增長環境和社會(hui) 結構的需要。
人社部勞動工資研究所日前發布的2011年《中國薪酬發展報告》透露,我國部分行業(ye) 工資過高導致拉大收入差距,尤其是部分壟斷性行業(ye) 與(yu) 一般競爭(zheng) 性行業(ye) 之間,部分企業(ye) 高管與(yu) 普通員工相比,收入增長偏快,水平過高。有的行業(ye) 員工平均收入達到當年城鎮單位企業(ye) 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10倍,有的高管年薪已經達到當年全國企業(ye) 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2000多倍,相當於(yu) 農(nong) 民工平均工資的4000多倍。
如此大的鴻溝令人不安。因經濟增長而擴大的“蛋糕”,並非等而食之才合理。對企業(ye) 和社會(hui) 貢獻率的大小,以及不同行業(ye) 和工種天然存在的差異,決(jue) 定了工資收入的差異性,這其實是人力資源的合理價(jia) 格配置。但是,當收入差距已然失衡到數以10倍、千倍計時,這表明人力資源價(jia) 格配置的失衡,表明經濟增長成果的分配不均。
更需要擔心的是,收入差距鴻溝的形成,並不全然是行業(ye) 以及個(ge) 人競爭(zheng) 力強弱所決(jue) 定的,而是資源占有多寡在起作用。比如,許多壟斷型行業(ye) 和企業(ye) 的收入回報率較高,是基於(yu) 行政式資源壟斷的地位,及超強的談判能力。而高管收入增長過快,則來自其自行議價(jia) 的權力。
這是需要通過機製建設加以監管和控製的“特權”。一方麵,因“特權”形成的收入差距,起著負麵的激勵導向作用,它鼓勵的是非競爭(zheng) 性的、非市場化的;另一方麵,收入差距過大在消費上起著抑製消費作用。過高收入者基數小並業(ye) 已完成基本消費,而基數龐大的低收入者則難以提高消費能力,這對擴大消費內(nei) 需的調控目標具有極大殺傷(shang) 力。
長期以來,收入分配差距就是社會(hui) 焦點,為(wei) 公眾(zhong) 矚目。對收入差距鴻溝不能再視而不見。好在,這正是政策麵要調整的重點所在:“限高、擴中、提低”的收入改革方向早已確立,收入分配改革方案也將於(yu) 近期出台。
收入分配改革,需要以問題突出的領域為(wei) 切入點。比如,對於(yu) 行政壟斷型行業(ye) 和企業(ye) 以及高管,應當有所限製。同時,需要認識到,壟斷型行業(ye) 和企業(ye) 的過高收入,屬於(yu) 對全民資源的自行處置,這與(yu) 充分競爭(zheng) 型企業(ye) 形成的收入格局完全不同。此外,需要進一步加大對於(yu) 中低收入群體(ti) 的分配傾(qing) 斜。這其中,既包括對於(yu) 低收入者實施更大力度的財政補貼,也包括對於(yu) 中等收入群體(ti) 建立工資增長剛性機製,減輕其應稅負擔。
在改革一次分配的同時,對於(yu) 二次分配也需要加以改革,以擴大收入來源。正視收入差距並加以改革,並非“不患寡而患不均”,而是出於(yu) 優(you) 化經濟增長環境和社會(hui) 結構的需要。這是未來發展必須夯實的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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