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梔梓:收入分配改革應做好稅收加減法
發稿時間:2012-05-14 00:00:00 來源:西安晚報 作者:黃梔梓
由國家發改委牽頭製訂的收入分配改革總體(ti) 方案將在下半年出台。知情人士稱調整初次分配格局是收入分配改革的重中之重,其核心是政府減稅、資方讓利、勞動者所得提高。(5月12日《經濟觀察報》)
在筆者看來,收入分配改革既要重視初次分配,也不能忽視二次分配。政府減稅固然能讓納稅人減負,有利於(yu) 產(chan) 品降價(jia) ,也給企業(ye) 為(wei) 員工增資漲薪騰出空間,使占人口絕大多數的普通居民與(yu) 勞動者從(cong) 社會(hui) 財富中分得多一些的“蛋糕”,提高中低收入者的收入水平,在一定程度上解決(jue) “多數人窮”的問題,但卻未能觸及“少數人富”的問題,不能產(chan) 生“削峰填穀”的效果。由此帶來的稅收下降也會(hui) 影響到財政支出能力,使得在二次分配上發力的底氣不足。
因此,我們(men) 既要做好稅收“減法”又要做好稅收“加法”,在深入推進結構性減稅,逐步降低增值稅、消費稅、營業(ye) 稅等間接稅比重的同時,擴大房產(chan) 稅等具有財產(chan) 稅性質的直接稅征收範圍,加快開征遺產(chan) 稅、贈與(yu) 稅等財產(chan) 稅的步伐,並改變目前個(ge) 人所得稅主要來源於(yu) 處於(yu) 中低收入的工薪階層的格局,盡快將個(ge) 人所得稅的征管重點轉向高收入階層,這樣才能觸及“少數人富”的問題,也不會(hui) 影響財政支出能力,從(cong) 而增強在二次分配上發力的底氣。
當前,我們(men) 所說的“國富民窮”隻是相對而言的,隻是由於(yu) 財政收入的上升比GDP跑得快,而普通居民收入的提高比GDP跑得慢,而不是我們(men) 的國家真的已經很“富”了。雖然民眾(zhong) 都在呼籲改變“國富民窮”的現狀,但誰又希望出現“國窮民富”的現象呢?如果“國窮”,“民富”就會(hui) 失衡,國家宏觀調控能力就會(hui) 減弱,調整、平衡地區、階層之間擁有財富的能力也就有限,貧富差距或許還要拉大。政府一味減稅而不增稅,國家就要變“窮”,在二次分配中哪有那麽(me) 多錢用於(yu) 改善欠發達地區公共服務,增加其教育醫療投入、提高其住房和社會(hui) 保障呢?
要使在二次分配上發力有足夠的底氣,必須加快我國稅製改革的步伐,從(cong) 根本上解決(jue) 我國稅收收入比重嚴(yan) 重失衡的問題,最大限度地降低易於(yu) 轉嫁到普通消費者身上的間接稅比重,增加針對富裕階層征收的不易轉嫁的直接稅比重,這樣才能做到“均貧富”,使社會(hui) 財富的分配在國家與(yu) 國民(包括少數先富族)之間,地區、階層之間處於(yu) 一個(ge) 相對合理的區間,以財富分配的相對公平減緩社會(hui) 矛盾,促進社會(hui) 公平、穩定與(yu) 和諧,但又不影響到效率。
此外,解決(jue) 收入分配問題,增加再分配發力的底氣,還須進一步降低行政運行成本,最大限度地壓縮“三公”經費,解決(jue) 財政收支比例失衡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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