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尚希:社會身份固化加大收入分配差距
發稿時間:2012-04-11 00:00:00 來源:人民網 作者:劉尚希
改革開放三十多年來,我們(men) 在以市場化為(wei) 目標的經濟改革方麵下了很大功夫,成效十分顯著。市場化打破平均主義(yi) ,其過程本身就會(hui) 內(nei) 生出經濟不平等,即分配差距擴大。與(yu) 此同時,我國的社會(hui) 改革未能同步展開,社會(hui) 的不平等,即社會(hui) 成員分別適用於(yu) 不同的製度安排而使其基本權利不平等,則會(hui) 使經濟不平等進一步放大,使貧富差距變得更大。
我國的社會(hui) 不平等最突出地表現在城鄉(xiang) 分治造成的“社會(hui) 二元結構”。城鄉(xiang) 分治把13億(yi) 人口變成了不平等的兩(liang) 大社會(hui) 群體(ti) ,在勞動、就業(ye) 、教育、醫療、社會(hui) 保障等方麵都呈現不平等待遇。不同的身份,使城鄉(xiang) 居民參與(yu) 市場競爭(zheng) 在起點上就變得不平等,在人力資本積累、就業(ye) 狀態、創業(ye) 環境等方麵一開始就有很大的差距。
對於(yu) 大多數農(nong) 民來說,主要靠勞動收入,但農(nong) 民的勞動收入取決(jue) 於(yu) “就業(ye) 狀態”(就業(ye) 能力、就業(ye) 平等性以及就業(ye) 機會(hui) 的組合)。農(nong) 民自由流動改善了一部分農(nong) 村居民的就業(ye) 狀態,但造成就業(ye) 起點不公平和機會(hui) 不均等深層影響並未由此改變。
農(nong) 村的教育與(yu) 衛生資源供給嚴(yan) 重不足,農(nong) 村居民受教育程度普遍低下,健康沒有保障,就業(ye) 能力低,大多數農(nong) 村勞動力僅(jin) 能從(cong) 事簡單勞動,創造的附加價(jia) 值低,其收入增長自然緩慢。
在城市長期就業(ye) 的農(nong) 民工大多數沒有“三險一金”(養(yang) 老保險、失業(ye) 保險和醫療保險,住房公積金),處於(yu) 流動狀態的這部分農(nong) 村勞動力盡管已經融入到城市經濟之中,但沒有得到平等的權利,其所實際承受的風險遠遠大於(yu) 非農(nong) 勞動力,在市場競爭(zheng) 和社會(hui) 競爭(zheng) 中日益邊緣化。這種差距在社會(hui) 不平等條件下會(hui) 隨著國民經濟循環而不斷地再現出來。1978年,我國城鄉(xiang) 居民收入之比為(wei) 1.8:1,1990年是2.2:1,2000年達到2.79:1,2008年這個(ge) 比例擴大到3.32:1,2010年這一比例有所縮小,大約為(wei) 3.23:1。
城鄉(xiang) 差距所反映的群體(ti) 性收入差距擴大,根源在於(yu) 社會(hui) 不平等。群體(ti) 性差距與(yu) 歧視性體(ti) 製有關(guan) ,針對不同的社會(hui) 群體(ti) 實行不同的製度安排,給予了不同的待遇,實質上也就是賦予不同社會(hui) 群體(ti) 不平等的權利,讓其承擔不同的風險。社會(hui) 不平等,反過來加劇經濟不平等,在市場競爭(zheng) 機製作用下,收入分配差距就會(hui) 快速擴大。從(cong) 表麵現象來看,收入差距體(ti) 現為(wei) 一種經濟差距,即經濟的不平等,但群體(ti) 性收入差距實質上是經濟不平等與(yu) 社會(hui) 不平等兩(liang) 者疊加的結果,已經失去了純粹的經濟性質。
而個(ge) 體(ti) 性收入差距與(yu) 群體(ti) 性收入差距有質的不同,它是在社會(hui) 平等條件下,因個(ge) 人稟賦、努力程度等造成的差距。這種經濟不平等,在市場競爭(zheng) 領域恰恰是要認可的,隻有這樣,才能消除平均主義(yi) 的惰性,激發經濟活力。
不難發現,城鄉(xiang) 分治下的群體(ti) 性差距擴大是造成全國居民收入分配差距擴大的主要推動力。城鄉(xiang) 之間的社會(hui) 不平等,使全國的經濟不平等變得更加嚴(yan) 重,貧富差距也不斷擴大。
如果城鄉(xiang) 分治在過去工業(ye) 化的特定時期有其曆史的合理性,那麽(me) ,在市場經濟快速發展的今天,城鄉(xiang) 分治已經嚴(yan) 重阻礙了我國的現代化進程。其背後更深層次的問題是所有製形式的不同,鄉(xiang) 村是集體(ti) 所有製,而城市是全民所有製。盡管二者各自都已經發生了很大變化,各自形成了不同的產(chan) 權組織結構,但兩(liang) 種所有製區別對待的體(ti) 製和政策從(cong) 計劃經濟時期一直延續到現在,並在社會(hui) 層麵固化為(wei) 兩(liang) 種不同的社會(hui) 身份和社會(hui) 待遇。
當前,在城市居民當中,也存在嚴(yan) 重的同工不同酬現象,不同身份導致不同的工資待遇和退休待遇。社會(hui) 身份和社會(hui) 待遇固化不利於(yu) 和諧社會(hui) 建設,從(cong) 長期來看也不利於(yu) 解決(jue) 經濟不平衡、不協調、不可持續的問題和矛盾。因此,社會(hui) 改革時不我待,勢在必行。(作者係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副所長、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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