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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調整財富結構入手解決收入分配問題

發稿時間:2012-03-30 00:00:00   來源:經濟參考報   作者:周天勇

  改革開放30多年來,老百姓的收入普遍增加了,各階層群體(ti) 生活水平均顯著提高,但是城鄉(xiang) 之間、地區之間、行業(ye) 之間和群體(ti) 之間卻存在著明顯差距,而且這種差距還在不斷拉大。

  客觀上講,近年來我國政府在推進收入分配改革上下了不少工夫,社會(hui) 各界也集思廣益紛紛建言獻策,其中大多數人認為(wei) 應在再分配領域進行改革,中央黨(dang) 校國際戰略研究所副所長周天勇教授認為(wei) ,光從(cong) 再分配的角度進行改革並不能解決(jue) 全部問題,他提出還需要從(cong) 調整創造財富結構入手來解決(jue) 收入分配問題。近日,《經濟參考報》記者就這個(ge) 問題對周天勇教授進行了采訪。

  經濟參考報:在不久前結束的全國“兩(liang) 會(hui) ”上,代表和委員們(men) 關(guan) 注的焦點是民生話題,而其中“縮小收入差距,調整收入分配格局”在兩(liang) 會(hui) 話題的關(guan) 注排行榜中一直占據十分靠前的位置,您認為(wei) ,該如何看待當前在收入分配領域存在的問題以及當前解決(jue) 貧富差距的一些方案和看法?

  周天勇:切實解決(jue) 收入差距問題是當下中國老百姓最關(guan) 注的民生問題。如何縮小收入差距,目前有多種方案,其中改革當前的收入分配體(ti) 製,扭轉不合理的分配格局的呼聲比較高,尤其是要求對壟斷行業(ye) 和最低工資進行改革。我認為(wei) 隻從(cong) 這兩(liang) 個(ge) 方麵看待和解決(jue) 貧富差距問題並不全麵。

  導致收入差距加大,分配不均的源泉有兩(liang) 方麵,一方麵是初次分配,另一方麵是再分配。僅(jin) 僅(jin) 靠收入分配體(ti) 製改革,特別是再分配體(ti) 製改革,而不考慮解決(jue) 初次分配問題,從(cong) 根本上講,最終可能也解決(jue) 不了收入分配問題。

  比如說,如果繼續給小微企業(ye) 加稅或者強製要求提高社保支出,必將損害企業(ye) 經營者的生產(chan) 積極性,最終可能造成兩(liang) 種後果,要麽(me) 企業(ye) 破產(chan) 倒閉,要麽(me) 減少投資。再來看提高職工工資問題。從(cong) 這兩(liang) 年的國內(nei) 外經濟形勢來看,許多製造業(ye) 和小微企業(ye) 生存已經難以為(wei) 繼,利潤微薄。如果繼續要求其大幅提高職工工資,企業(ye) 負擔將更加沉重,那時企業(ye) 要繼續生存下去勢必會(hui) 采取以機器勞動代替人力勞動,或者兩(liang) 個(ge) 人活由一個(ge) 人來完成,減少用工量的方式,以達到降低勞動成本的目的,結果將導致收入分配問題更加嚴(yan) 重。這樣可能會(hui) 造成兩(liang) 種結果,一是中等收入者數量減少,二是因失業(ye) 而致貧的人數快速增加。所以,我認為(wei) 隻注意從(cong) 再分配角度解決(jue) 收入分配問題可能走不通。

  經濟參考報:那麽(me) 按照您的思路主要的改革是否應該在初次分配過程中進行?

  周天勇:是的。經濟學上有一個(ge) 看似簡單,但非常重要的深層次命題,即企業(ye) 或個(ge) 人在創造財富的同時也在分配財富。

  通常來說,創造財富有三種來源,其一是以資本為(wei) 主創造財富。比較有代表性的是以石油、發電、鋼鐵等自動化程度較高的製造業(ye) ,雖然他們(men) 也在創造財富,但是使用的勞動力相對較少,利潤分配主要是在資本所有者之間進行。其二是以技術為(wei) 主創造財富。財富的所有者同時也是技術擁有者,技術可以替代勞動,影響就業(ye) 。其三是勞動創造財富。最典型的例子就是服務業(ye) 。

  如果一個(ge) 社會(hui) 創造財富的模式總是以資本、技術為(wei) 主,以勞動為(wei) 輔,那麽(me) 在初次分配結構中必定是資本和技術分得多,國家分得多,勞動分得少,小微企業(ye) 分得少。結果是中等收入的人少,勞動者得到的工資收入少,勞動占國民收入比例低,資本分配占國民收入的比例高。

  經濟參考報:根據您的觀點,我們(men) 是不是可以這樣認為(wei) ,一個(ge) 社會(hui) 創造財富的模式如果是以資本和技術為(wei) 主,勞動為(wei) 輔,那麽(me) 導致的最終結果必然是分配不均?您認為(wei) ,當前我國的分配結構中都存在哪些不合理的地方?

  周天勇:可以這樣說。我認為(wei) 當前的問題主要體(ti) 現在三個(ge) 方麵。第一,從(cong) 我國的國情來看,我國地方經濟發展模式主要以高投資為(wei) 主,尤其是各級地方政府熱衷於(yu) 投資一些大項目、大資本、大企業(ye) ,比如像高鐵和高速公路這樣的大交通項目。這些項目雖然在短期內(nei) 能給地方帶來數量較多的GDP增長,但是同時也要看到這些項目能夠提供的就業(ye) 崗位卻越來越少,經濟高速增長與(yu) 高失業(ye) 率並存,國內(nei) 外經濟學界稱之為(wei) “無就業(ye) 增長”,也就是我前麵所說的初次分配時資本分配越來越多。這是地方政府發展模式。

  第二,從(cong) 企業(ye) 結構來看。我國小微企業(ye) 數量少,每千人擁有企業(ye) 總量隻有十三家,遠低於(yu) 發達國家每千人擁有四十五家企業(ye) 的平均水平,甚至低於(yu) 發展中國家每千人擁有二十五到三十家企業(ye) 的水平。所以,從(cong) 企業(ye) 結構來看,我國是以資本為(wei) 重創造財富,這也導致初次分配時,資本和資本所有者分得多,勞動者分的少。

  第三,從(cong) 我國的產(chan) 業(ye) 結構來看。第一產(chan) 業(ye) 也就是農(nong) 業(ye) 中勞動力總數占就業(ye) 人口總數的36%左右,但是他們(men) 隻創造了占10%的國民生產(chan) 總值。按照中國人均GDP發展水平,第三產(chan) 業(ye) 就業(ye) 和生產(chan) 總值分別應當在60%左右。而2010年,服務業(ye) 從(cong) 業(ye) 人員占就業(ye) 總人口的34.8%,隻創造了43%的增加值。服務業(ye) 本身屬於(yu) 勞動密集型產(chan) 業(ye) ,是勞動要素創造蛋糕同時勞動者分配蛋糕的主要領域,應該有大量人口來創造財富和分配財富,但是因為(wei) 結構不合理導致我國與(yu) 國際平均水平相差甚遠。

  因此,可以看出,縮小收入差距,除了要在調節稅收結構、調整轉移支付手段和公共服務均等化等方麵下工夫之外,更加緊迫的問題是加快調整創造蛋糕的結構。如果創造蛋糕的結構本身就不合理,那麽(me) 將造成分配先天性不公。

  所以說,中國收入分配結構不合理的根本性問題是創造蛋糕的結構出了問題,初次分配上就產(chan) 生了巨大差距,從(cong) 再分配解決(jue) 問題是不全麵的。結構性問題形成的分配差距問題,用體(ti) 製改革的辦法,實際是無法解決(jue) 的。

  經濟參考報:剛剛您已經指出我國分配結構不合理的根本性問題是在創造蛋糕的結構上出了問題,在初次分配環節就產(chan) 生了問題,那麽(me) ,您認為(wei) 解決(jue) 之道在哪裏?

  周天勇:解決(jue) 中國收入分配問題要以調整創造財富結構為(wei) 主,形成綜合性的配套方案。

  第一,推進城鎮化進程,調整產(chan) 業(ye) 結構。其一,把第一產(chan) 業(ye) 從(cong) 業(ye) 人員逐漸轉移出去,讓他們(men) 創造更多的蛋糕,或者通過時間自然減員的辦法減少農(nong) 業(ye) 領域中的勞動力,農(nong) 業(ye) 領域內(nei) 較少的勞動力和人口分配日益下降的農(nong) 業(ye) 增加值。第一產(chan) 業(ye) 增加值逐步下滑並不是中國特有的現象,是世界性的現象,不以人的意誌為(wei) 轉移。正是因為(wei) 從(cong) 事第一產(chan) 業(ye) 人員過多,導致城鄉(xiang) 之間出現收入巨大差距。其二是要擴張服務業(ye) 。在我國人均GDP達到5500美元時,產(chan) 業(ye) 結構調整要與(yu) 我國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尤其要鼓勵、扶持那些能夠擴大勞動就業(ye) ,並且可以創造財富和分配財富的部門,尤其是現代服務業(ye) 。勞動創造蛋糕的部門萎縮,而資本創造蛋糕的部門強大,這本身就是一種造成收入分配不公的結構。

  第二,從(cong) 企業(ye) 結構入手。主要發展勞動密集型的小微企業(ye) 。從(cong) 日本、韓國以及台灣地區的經驗來看,這些國家和地區之所以分配比較公平,基尼係數基本保持在0.3或者0.35之間,主要是因為(wei) 初次分配中勞動分配比例比較高,中等收入人群數量比較龐大。為(wei) 什麽(me) 出現這種結果?因為(wei) 他們(men) 保持了大量的中小企業(ye) 。每千人中有四十五家中小企業(ye) ,中小企業(ye) 越多,中等收入人口數量就越多,因失業(ye) 而貧困的人也就越少。

  第三,轉變地方經濟發展的理念和模式。改革以GDP為(wei) 導向的地方經濟發展模式,改變地方發展理念,調整考核當地領導的指標體(ti) 係。比如,在對領導幹部考核任用時不能隻把GDP指標作為(wei) 唯一的考核標準,還要將真正失業(ye) 率和就業(ye) 率納入考核範圍。

  第四,改革財政稅收體(ti) 製,處理好中央和地方的稅收關(guan) 係,改革間接稅為(wei) 更多的直接稅,弱化刺激地方隻發展大資本、大項目的稅收等因素。

  第五,為(wei) 創業(ye) 、投資和經營提供一個(ge) 較為(wei) 寬鬆的體(ti) 製和政策環境。主要包括放開工商企業(ye) 準入製度,比如,個(ge) 體(ti) 不再需要注冊(ce) ,對個(ge) 人創業(ye) 場所不提過高要求;在政府監管上,應該從(cong) 重監管輕服務轉變為(wei) 重服務輕監管。鑒於(yu) 當前過多的審批和年檢給廣大中小企業(ye) 帶來巨大壓力,對此應當大量消減。再一個(ge) 減稅清費,按照其他國家的經驗,減輕小微企業(ye) 繳稅數量,對小微企業(ye) 減稅的規模應當在1萬(wan) 億(yi) 左右,還要清理所有不合理的收費。改革行政體(ti) 製,比如,取消城管實現的收支兩(liang) 條線,超收獎勵罰款分成的方式;降低交通運輸和物流費用。

  改革當前高度壟斷的銀行體(ti) 製,大力發展社區中小銀行,讓地下資金合法化,形成競爭(zheng) 合法化,擴大合法貸款來源,通過競爭(zheng) 降低貸款利率,使小微企業(ye) 真正可以貸到發展所需資金,鼓勵小微企業(ye) 、製造業(ye) 和服務業(ye) 的發展。

  第六,改革稅製結構,加大稅收結構調整力度。改變現在這種以企業(ye) 為(wei) 主要征收對象的征稅方式,從(cong) 以間接稅、流轉稅為(wei) 主轉變為(wei) 以直接稅為(wei) 主的稅製結構。減輕創造財富和就業(ye) 的企業(ye) 負擔。稅收政策一定要支持和鼓勵創造財富平台的發展。

  第七,建立社會(hui) 保障、轉移支付、公共服務均等化體(ti) 製。

  總之,我認為(wei) ,一定要從(cong) 調整創造財富的結構同時在分配財富這個(ge) 著眼點出發去調整收入分配不合理的問題。創造財富,從(cong) 製度建設上教育一定要均等和公平,使每個(ge) 人堵都能通過平等的教育,形成同等的能力。一定要有寬鬆的、低層人士向上發展流動的體(ti) 製和政策,為(wei) 更多的人創業(ye) 提供廣闊的空間。完善稅收、社保、轉移支付和均等的公共服務製度的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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