遲福林:建議年內出台收入分配改革方案
發稿時間:2012-03-30 00:00:00 來源:第一財經日報 作者:遲福林
未來幾年,著力推進消費主導的轉型與(yu) 改革,盡快扭轉投資消費失衡,形成消費主導的新格局,既是短期政策的著力點,更是中長期轉型與(yu) 改革的戰略重點。
如果消費潛力能夠有效釋放,最終消費率達到60%以上,投資率回歸到40%以下的正常水平,未來10~20年保持8%左右的經濟增長,是有可能的。
但如果消費率一直上不去,甚至逐年下降,也就是說投資增長仍然遠快於(yu) 消費增長速度,那麽(me) 即便短期通過投資使增長速度上去了,中長期也將麵臨(lin) 係統性風險,不僅(jin) 很難實現8%的增長,而且有可能引發經濟危機。
消費主導兩(liang) 步走
隨著社會(hui) 需求結構發生深刻變化,城鄉(xiang) 居民消費需求不斷升級,發展型消費需求不斷增長成為(wei) 中長期的客觀趨勢,使我國消費市場潛力明顯增加,消費正處於(yu) 釋放的曆史拐點。
能不能因勢利導,充分釋放國內(nei) 消費潛力,取決(jue) 於(yu) 政府能不能適應內(nei) 外發展變化的客觀趨勢,堅定地推進消費主導的轉型與(yu) 改革。
從(cong) 現實情況看,未來5~10年實現消費主導,可以分兩(liang) 步走:第一,“十二五”時期力爭(zheng) 使最終消費率從(cong) 48%左右提高到55%、使居民消費率從(cong) 34%左右提高到45%,初步實現消費主導的目標。第二,2020年使最終消費率進一步提高到60%左右、居民消費率提高到50%左右,基本實現消費主導的目標。
從(cong) 短期看,投資是有可能促進經濟增長的,但從(cong) 中長期看,投資必須有效地轉化為(wei) 消費,才能形成真正的增長動力。
未來幾年的投資,應當按照公共需求結構變化的趨勢,加大以保障性住房、教育、醫療等為(wei) 重點的公共性投資。要初步實現中共十七屆三中全會(hui) 提出的城鄉(xiang) 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水平明顯提高的目標,基本公共服務財政支出年增長率需要達到5%左右,投資總額需要達到20萬(wan) 億(yi) 元左右。若這個(ge) 投資能夠到位,可明顯拉動消費率的提高。
同時,必須優(you) 化投資資金來源。一方麵,政府投資要調整存量,重點是調整國有資本配置,以公益性為(wei) 重要目標加大國有資本對社會(hui) 領域的投入;另一方麵,要擴大民間資本投入,尤其是引導民間資本進入到教育、醫療、保障性住房建設等領域。
建議十八大前出台收入分配改革草案
消費潛力巨大而消費率卻逐年走低,重要原因是收入分配改革滯後。為(wei) 此:
建議本屆政府任期內(nei) 出台收入分配改革總體(ti) 方案。爭(zheng) 取在十八大之前出台收入分配改革草案,廣泛征求社會(hui) 意見,在年內(nei) ,最遲不超過本屆政府任期內(nei) ,出台正式的改革總體(ti) 方案。
建議相關(guan) 部委高度重視收入分配改革方案的製定和出台,進一步明確工作的責任和時間表。盡快形成收入分配改革總體(ti) 方案,提出改革的短期和中長期目標,具體(ti) 確定改革重點任務和改革路徑。
建議由國務院領導牽頭,組成收入分配改革領導小組,指導和協調改革。
同時,要以公益性為(wei) 目標調整和優(you) 化國有資本配置。要客觀看到,國有資本運營缺乏應有的公益性;盈利性國有資本的收租分紅比例明顯偏低。從(cong) 公共產(chan) 品短缺的基本國情出發,新階段國有資本戰略調整,要以公益性為(wei) 目標,進行調整優(you) 化。
逐步增大公益性國有資本的比重,並製定提出公益性國有資本一定比例的約束性指標。與(yu) 民營經濟“非禁止即允許”的原則不同的是,國有資本投資非公益性領域應該實施“非允許即禁止”的原則。建議采用列舉(ju) 法界定國有資本可以介入的非公益性領域,製定國有資本產(chan) 業(ye) 投資目錄,對盈利性國有資本進行嚴(yan) 格限定。
盡快製定出台國有企業(ye) 支付國有資源使用租金和利潤分紅的實施條例和法規,力爭(zheng) “十二五”末期收租分紅比例達到20%~25%左右,並且分紅收益主要投入到教育、醫療、社會(hui) 保障、基本住房保障等社會(hui) 公益領域,為(wei) 公共服務提供重要的財力保障。
此外,還要將農(nong) 民工市民化作為(wei) 城市化的戰略重點。有測算表明,城市化水平提高1個(ge) 百分點,將拉動最終消費增長約1.6個(ge) 百分點。從(cong) 我國城市化進程看,突出矛盾是農(nong) 民工尚未真正實現市民化,還沒有從(cong) 製度上融入城市,由此不僅(jin) 極大地製約了消費潛力的釋放,而且帶來某些社會(hui) 不公。
總體(ti) 上說,“十二五”基本解決(jue) 農(nong) 民工市民化的條件初步成熟。一是政策條件已經具備;二是隻要精心設計,財政完全有能力承擔農(nong) 民工市民化的成本;三是過去幾年一些地方在農(nong) 民工市民化上積累了豐(feng) 富經驗。關(guan) 鍵在於(yu) 中央層麵下定決(jue) 心,對涉及全國層麵的這件大事頂層設計,實現政策和體(ti) 製的突破和統籌推進,盡快製定國家關(guan) 於(yu) 農(nong) 民工市民化的行動方案和統一政策。
建議國家在政策和體(ti) 製上予以傾(qing) 斜,支持有條件的地區率先實現農(nong) 民工市民化。(作者係中國(海南)改革發展研究院院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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