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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最大的收入差距在政府和民間

發稿時間:2012-03-30 00:00:00   來源:第一財經日報   作者:陳誌武

  如今,關(guan) 於(yu) 中國經濟轉型的呼聲越來越高漲,從(cong) 投資驅動和出口導向轉變到消費驅動,尤其是讓經濟增長更多靠居民消費帶動。早在1995年,這些政策意願就出現在決(jue) 策層和專(zhuan) 家評論中。

  遺憾的是,即便這種願望在過去17年中長期存在,但經濟對投資和出口的依賴依然每年上升,而消費占GDP比重不僅(jin) 沒升,反而從(cong) 1995年的45%下降到近年來的35%。

  為(wei) 什麽(me) 中國要降低對投資的依賴程度,且實現刺激消費就那麽(me) 困難?是否真如某些評論認為(wei) ,因為(wei) 中國人天然地更有儲(chu) 蓄傾(qing) 向,抑或還有其他原因?

  我認為(wei) ,原因在於(yu) 中國政治經濟體(ti) 製的設計,也就是不受製約的征稅權、國有經濟比重太高、政府對資源配置的控製太多。這些製度安排造成太多國民收入流入政府,加上國家擁有大部分生產(chan) 性資產(chan) 使經濟增長帶來的財富效益也留在政府手裏,整個(ge) 體(ti) 係就偏向投資和抑製私人消費。

  政府收入持續增長

  在中國,民間收入差距和財富分配的問題已經飽受爭(zheng) 議。但是,更嚴(yan) 重但長期被忽略的是,政府和社會(hui) 之間的收入差距。

  如果我剔除通貨膨脹因素,在1995~2010年間,政府預算內(nei) 財政稅收(不包括預算外的土地收入和國有企業(ye) 利潤等等)翻了9.2倍。同期,城鎮居民的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長2.3倍,而農(nong) 村人口的人均純收入增長僅(jin) 1.8倍。

  因此,即便不把國有企業(ye) 和國有資產(chan) 的財產(chan) 性收入計算到國家收入之中,政府收入占GDP的份額依然在快速增長,其代價(jia) 是廣大社會(hui) 的所得占GDP比重越來越低。

  從(cong) 金額看,預算內(nei) 財政稅收在2011年達到10.3萬(wan) 億(yi) 元,相當於(yu) 4.71億(yi) 城市居民的可支配收入,或15億(yi) 農(nong) 村人口的可支配收入總和。相比之下,1995年的政府財政稅收隻相當於(yu) 1.5億(yi) 城市居民或3.8億(yi) 農(nong) 村人口的可支配收入之和。因此,從(cong) 1995年~2011年,政府財政稅收相對城市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長了2倍多,比農(nong) 村人口的收入多增長約3倍。

  那麽(me) 多收入被政府拿去,他們(men) 怎麽(me) 用?更多地用在投資還是消費上?能不能在經濟增速的形態和結構方麵發揮關(guan) 鍵作用?我們(men) 可以從(cong) 信息不對稱帶來的官員決(jue) 策業(ye) 績評估的難度來找答案。

  通常,財政預算和其他經濟決(jue) 策的政府行為(wei) 的好壞是由上級領導和一般公眾(zhong) 來評估,但一般公眾(zhong) 意見的重要性遠不及那些決(jue) 策製定者的上級領導。

  同時,由於(yu) 這些領導都有任期年齡限製,他們(men) 對政策的長期結果也並不感興(xing) 趣。鑒於(yu) 這個(ge) 原因,經濟政策製定者情願選擇那些可以立竿見影出政績的投資項目,而回避那些對社會(hui) 、人民生活非常重要的投入。舉(ju) 例說,基礎建設和大型工業(ye) 項目就在規模上非常討巧,業(ye) 績可觀性和進展速度快的屬性,都和政府官員的激勵架構非常契合。

  總而言之,中國幾乎不受製約的征稅權已經促使財政稅收無限製地增長,導致經濟更加靠投資驅動、依賴出口,所以,限製征稅權是經濟增長模式轉型的關(guan) 鍵改革之一。

  國有經濟是私人消費“抑製劑”

  官方數據顯示,中國國有經濟部門的產(chan) 出僅(jin) 占GDP約35%,但是,我認為(wei) 這被嚴(yan) 重地低估了,因為(wei) 大量的國有企業(ye) 實際控股、參股的企業(ye) 沒有被算進去。

  如果把所有企業(ye) 股份、資產(chan) 和土地包括在內(nei) ,政府擁有社會(hui) 財富的60%~70%。這表示,過去32年改革開放中經濟發展創造出來的絕大部分財富效益,都被政府享有。

  國有製是中國私人消費增長的主要“抑製劑”,它阻止了土地價(jia) 值增值、企業(ye) 產(chan) 權升值所可能帶來的對居民消費的推動作用。

  有觀點認為(wei) ,國有製對整個(ge) 社會(hui) 是有益的,而且國有企業(ye) 利潤增長和國有資產(chan) 增值應該幫助減少或消除對公民收入的征稅。但在中國,大部分稅收權力掌握在行政機關(guan) 、國務院的手中,國有企業(ye) 經營狀況也很少受到人大的監督製衡。

  這也解釋了當中國的總儲(chu) 蓄從(cong) 1992年占GDP 41%增長到近期的51%,其中這10%的總增長中,有7%來自企業(ye) 儲(chu) 蓄增長,其餘(yu) 源自政府儲(chu) 蓄增長,而私人儲(chu) 蓄占GPD比重的22%卻沒有任何改變。

  國民收入中的居民所占份額在減少,私人消費相對於(yu) GDP的比重驟然下降。這隻會(hui) 激化國內(nei) 供需的不平衡,使中國甚至更加依賴出口,由此人民幣必須處於(yu) 低估值狀態。

  的確,國有體(ti) 製和政府對資源的控製,在過去已經成功幫助中國實現高速工業(ye) 化發展,但代價(jia) 卻是政府和社會(hui) 之間日益擴大的收入和財富差距,如今也成了經濟結構轉型的根本障礙。它不僅(jin) 壓製了中國的私人消費增長,也對全球的諸多不平衡負有部分責任。因此,中國必須進行國有資產(chan) 改革,並且對稅收權加以約束,必須減稅。

  (作者為(wei) 耶魯大學金融學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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