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盡快建立社會財富公平分享機製

發稿時間:2012-03-08 00:00:00   來源:證券時報  

  在今年全國兩(liang) 會(hui) 上,溫家寶總理做政府工作報告時所講的一段話,引起了公眾(zhong) 的強烈共鳴,這段話的主要內(nei) 容是:抓緊製定收入分配體(ti) 製改革總體(ti) 方案,努力提高居民收入在國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擴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提高低收入者的收入;規範收入分配秩序,盡快扭轉收入差距擴大的趨勢。

  溫總理的這番講話,指向當下中國全部問題的一個(ge) 要害之處:財富分配嚴(yan) 重不公。而由此引發的從(cong) 政協委員、人大代表到網絡民意的強烈共鳴,既折射出公眾(zhong) 對於(yu) 財富分配不公的深切焦慮,也反映出公眾(zhong) 對於(yu) 改善這一問題的殷切希望。的確,困擾中國民眾(zhong) 多年的財富分配不公問題,已到非解決(jue) 不可的時候了!

  改革開放30多年來,中國經濟總量以年均9.7%的增速躍進,並在2010年成為(wei) 世界第二大經濟體(ti) 。但與(yu) 此同時,中國社會(hui) 各階層的貧富差距也日益擴大,基尼係數正在逼近0.5這一危險水平。換言之,從(cong) 1978年迄今基於(yu) 製度變革和民眾(zhong) 共同奮鬥所創造的“kaiyun官方地址紅利”,其大頭日益被少數人所占有、瓜分,絕大多數老百姓並沒有從(cong) 中獲得應有的份額。尤其是從(cong) 上個(ge) 世紀90年代中期以來,這種分配不公的現象愈演愈烈,它給民眾(zhong) 帶來了普遍的“挫敗感”和“相對被剝奪感”,各種社會(hui) 矛盾的種子由此播下。今天中國社會(hui) 日益凸顯的各種矛盾,比如“姓社姓資”之爭(zheng) 再起、社會(hui) 凝聚力消解、內(nei) 需不振、中等收入陷阱和轉型陷阱兩(liang) 種危機並存等,都可以從(cong) “改革紅利”分配不公中找到原因。

  誠如改革開放總設計師鄧小平所言,改革的終極目標是“實現共同富裕”。而目前“改革紅利”分配不公所導致的兩(liang) 極分化趨勢,不僅(jin) 有悖改革的願景,也使改革的合法性受到了挑戰。尤其是在“讓一部分人先富起來”的階段性目標早已達成的情況下,“共同富裕”的後續目標更應盡快破題。而建立一套公平公正的“改革紅利”分享機製,正是“共同富裕”破題的第一步。而這一步,也是改革再出發的必要引擎。

  應當承認,這些年來,中國政府在優(you) 化社會(hui) 財富分配流向方麵做了大量有益的工作,包括定向扶貧補貼弱勢群體(ti) 、提高各地最低工資標準、提高個(ge) 稅起征點等,但是這些措施未能從(cong) 根本上扭轉社會(hui) 各階層收入差距擴大的趨勢。有鑒於(yu) 此,在促進發展成果公平公正為(wei) 民眾(zhong) 共享方麵,還必須花更大的力氣,做更多的工作。除了上文中所援引的《政府工作報告》所提及的一係列舉(ju) 措之外,我們(men) 認為(wei) ,以下舉(ju) 措也不可或缺:

  首先,要盡快完成政府職能從(cong) 管理經營型到服務型的轉變。眾(zhong) 所周知,中國各級政府是一個(ge) 對政治、經濟、社會(hui) 、文化等諸多領域事務大包大攬的“全能政府”,就經濟領域而言,各級政府不僅(jin) 要製定形形色色的產(chan) 業(ye) 政策,還要親(qin) 自參與(yu) 到具體(ti) 的經營活動中,比如招商引資、經營國企、進京跑項目、操盤土地買(mai) 賣、主導納稅龍頭企業(ye) 上市或兼並重組等,可謂“一年到頭忙忙碌碌”,其結果是各級政府公司化、政府官員老板化。而政府又掌握著配置社會(hui) 資源和財富的大權,這就必然導致政府具有實現自身利益最大化的本能衝(chong) 動:一方麵,政府巧立名目盡量收稅;另一方麵,政府在製定工資福利製度時向本係統內(nei) 部人員傾(qing) 斜,而且官員們(men) 在“三公消費”上大手大腳,並熱衷於(yu) 權力尋租。這一切,必然導致社會(hui) 財富蛋糕中的極大份額,被政府強勢占有。

  因此,必須按照“小政府、大社會(hui) ”的原則,對政府的權力加以限製,對政府的職能重新定位,使政府回歸“守夜人”的服務型角色。一個(ge) 精兵簡政的政府,一個(ge) 失去“優(you) 先將蛋糕分給自己”權力的政府,是建立社會(hui) 財富公平公正分享機製的首要政治前提。

  其次,要敢於(yu) 動權貴資本主義(yi) 群體(ti) 的“奶酪”。如前文所指,30多年來的“改革紅利”,絕大部分被少數人所占有,這個(ge) 群體(ti) 便是時下人們(men) 公認的“既得利益集團”。在“既得利益集團”,除了一部分通過自己的才能合法致富的精英人士之外,其主體(ti) 就是與(yu) 權力裙帶、權力尋租有著千絲(si) 萬(wan) 縷聯係的權貴資本主義(yi) 群體(ti) 。在PE投資界、房地產(chan) 行業(ye) 、壟斷型央企等最來錢的領域,無不充斥著權貴資本主義(yi) 群體(ti) 的身影。權貴資本主義(yi) 通過潛規則甚至“合法”的途徑,攫取大量不義(yi) 之財,並在諸多領域對民營企業(ye) 形成“擠出效應”,是導致社會(hui) 財富分配格局日益畸變的毒瘤。

  要想清除權貴資本主義(yi) 的惡劣影響,就必須在完善法治的前提下,破除市場壟斷,防止權力尋租,嚴(yan) 懲不當得利的暗箱輸送。從(cong) 某種意義(yi) 上講,在財富蛋糕的分配上,權貴資本主義(yi) 群體(ti) 的過分掠奪和普通民眾(zhong) 的合理訴求,構成“零和博弈”的關(guan) 係,而民眾(zhong) 的合理訴求應該得到立法的支持與(yu) 改革的助力。

  其三,以改善民生為(wei) 導向,合理運用稅收杠杆,調節財富流向。中國宏觀稅負過重,舉(ju) 世公認,國人對此尤其有切膚之痛。多年來,中國財政收入增長速度遠高於(yu) 居民收入增長速度,這種不合理的局麵的形成,主因在於(yu) 不合理的稅收製度,它一方麵助長了政府鋪張浪費的亂(luan) 花錢惡習(xi) ,一方麵壓製了民眾(zhong) 的收入增長幅度和企業(ye) 擴大再生產(chan) 的動力。其糾偏之道就是大力給民眾(zhong) 和企業(ye) 減稅,具體(ti) 措施應包括進一步提高個(ge) 稅起征點、以家庭為(wei) 征稅單位、讓直接稅取代間接稅成為(wei) 主要稅種、減免中小以及微型企業(ye) 稅收等。

  相應地,對於(yu) 以壟斷型央企為(wei) 代表的暴利行業(ye) 和為(wei) 數不多的高收入階層,應適當加征稅收。如此,可在一定程度上改善政府—民眾(zhong) 、央企—民企、高收入者—中低收入階層之間的財富分配格局。

  最後,還必須建立和完善以公平正義(yi) 為(wei) 皈依的產(chan) 權保護製度。任何公民的合法財產(chan) 不受侵犯,是建立公平公正的社會(hui) 財富分配機製的法治前提。惟其如此,才能摒棄“劫富濟貧”的簡單思路,才能不為(wei) “恩賜式”的懷柔扶貧手段所迷惑,才能跨越“不患寡而患不均”的盲目仇富陷阱,才能讓人接受合理的收入差距從(cong) 而保持民眾(zhong) 創富爭(zheng) 先的前進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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