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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中等收入者比重不能止於削峰填穀

發稿時間:2011-12-17 00:00:00   來源:紅網  

  日前,中央經濟工作會(hui) 議閉幕。會(hui) 議明確提出,要牢牢把握擴大內(nei) 需這一戰略基點,把擴大內(nei) 需的重點更多放在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快發展服務業(ye) 、提高中等收入者比重上來。(12月15日《人民日報》)

  中央首次明確提出“要提高中等收入者比重”,這具有十分重要的現實意義(yi) 。從(cong) 經濟層麵而言,增加中等收入者,意味著在個(ge) 人稅收上、在中小企業(ye) 的營業(ye) 稅起征上,今後的政策可能更趨於(yu) 惠顧中低收入群體(ti) ;從(cong) 政治層麵來說,增加中等收入者,必將觸及社會(hui) 分配的問題,社會(hui) 利益分配的公平合理可能被擺到更加突出的位置。

  目前我國的中等收入群體(ti) 所占比重明顯偏低。若以每人每天消費10―100美元為(wei) 標準,我國中等收入群體(ti) 隻有1.5億(yi) ―1.6億(yi) 人,約占12%。而相對的高收入與(yu) 低收入者的平均比重卻高達44%。這就意味著我們(men) 的國民收入結構是一種兩(liang) 頭龐大、中間纖小的啞鈴型結構。啞鈴型結構往往意味著社會(hui) 貧富差距的懸殊和社會(hui) 分配的不盡人意。中間部分太過薄弱,還可能造成社會(hui) 結構斷層等多種現實問題。溫家寶總理曾直言要建設橄欖型的社會(hui) 。橄欖型社會(hui) 的最大特點,就是中間飽滿,就是要“提高中等收入者比重”,就是要緩和貧富差距,防止出現兩(liang) 極分化。

  從(cong) 宏觀調控的角度來講,與(yu) 提高中等收入者比重相對應的往往是“削峰填穀”式的分配改革。比如通過調節經濟杠杆,繼續減少或減免中低收入者的稅收,比如進一步加大對低收入群體(ti) 的財政扶持。但是僅(jin) 僅(jin) 指望靠“削峰填穀”來有效提高中等收入者比重,似乎還遠遠不夠。假若社會(hui) 財富的盤子一定,單靠財富的局部轉移,是無法有效改變中低收入者比重的。要真正有效提高中等收入者比重,就必須以更大的力度,進一步增加社會(hui) 公共服務、公共醫療保障的投入,就必須努力確保經濟的穩定增長。

  在中國,住房和醫療問題是困擾中低收入者發展的兩(liang) 大主要問題。政府應該繼續加大保障性住房的投入,確保廉租房、公租房、經適房等政策性住房的及時開工和交付使用,以解決(jue) 民眾(zhong) 的安居訴求;另一方麵,政府應該繼續加大對公共醫療保障的投入,不斷提高公費醫療的水平,防止中低收入者“因病致貧”。公共服務的投入耗資雖巨大卻惠及全民,它不僅(jin) 是切切實實地民生工程,也是有效推進社會(hui) 公平的民心工程,在這方麵政府要有不惜投入成本的大氣魄。

  與(yu) 此同時,我們(men) 也應該注意到,提高中等收入者比重最根本的途徑還是保持經濟的穩定增長。隻有宏觀經濟保持穩定增長,整個(ge) 社會(hui) 財富的總量才能維持增長,中低收入者才能更多地分享到社會(hui) 財富的蛋糕。這樣才可能激發更多的低收入者躋身中等收入者的行列。

  這裏需要明確的一點是,我國目前的經濟發展水平離民眾(zhong) 的預期還有很大距離,我們(men) 發展經濟的任務還很艱巨。在發展的過程中,我們(men) 一方麵要對中國經濟保持樂(le) 觀的態度,不糾纏於(yu) 所謂的“中等收入陷阱”之中,另一方麵也要保持理智和清醒,不要被諸如“中國已進入中上等收入國家”等說法所迷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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