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聿文:缺乏自由基礎 中國無法民富
發稿時間:2011-10-20 00:00:00 來源:《財經網》 作者:鄧聿文
中國傳(chuan) 統語境下追求的發展目標是“國富民強”或者“國強民富”,總之是“國”在“民”之先。這種國富優(you) 先的發展導向既合乎傳(chuan) 統的價(jia) 值理念,或許也在某個(ge) 特定曆史時期不得不如此。但是,在中國GDP總量已位居世界第二,“國富”目標基本實現的背景下,如何使百姓的收入增速快於(yu) GDP和國家財政收入的增速,如何扭轉日漸拉大的貧富差距,如何在國家、企業(ye) 和個(ge) 人的財富分配上確定一個(ge) 合適的比例,一句話,如何把長期作為(wei) “短板”的民富提上社會(hui) 發展的中心課題,是我們(men) 特別是為(wei) 政者需要考慮的。
改革30餘(yu) 年來,中國靠做大蛋糕的方式迅速從(cong) 原來一個(ge) 積貧積弱的國家發展成為(wei) 一個(ge) “坐二望一”的國家,目前中國的經濟總量已經超過40萬(wan) 億(yi) ,但遺憾的是,這巨量的財富並沒有使多數百姓富裕,過於(yu) 小康生活,而是通過不合理的收入分配途徑,流向國家和少數人群。僅(jin) 以財政收入論,今年將突破10萬(wan) 億(yi) ,加上預算外收入,更是一個(ge) 龐大數字,雖然這其中一部分通過公共服務的形式返反了給民眾(zhong) 。此外,中國的富豪財富也急劇膨脹,無論是富豪人數還是其財富總量,都直逼歐美國家。而與(yu) 此同時,普通民眾(zhong) 的財富增速顯著低於(yu) 國家財富和富豪財富的增長速度,尤其是最近幾年,隨著通貨膨脹的不斷走高,他們(men) 的收入也不斷在縮水。這樣一種發展局麵若在未來幾年得不到切實改變的話,中國很可能會(hui) 淪為(wei) 一個(ge) 失敗國家。
對於(yu) 中國這種國富而民不富的狀況,許多人都在探討和反思。這裏的原因有很多,但從(cong) 價(jia) 值觀而言,最主要的是自由的缺失或者不足。經濟學家陳誌武前幾年寫(xie) 過一篇反響很大的《中國人為(wei) 什麽(me) 勤勞而不致富》文章,歸納了中國人勤勞而不致富的幾個(ge) 方麵,如工資增長落後於(yu) GDP增長,經濟自由度偏低限製居民增收空間,征稅過多既不利民富也傷(shang) 害內(nei) 需,金融不自由壓製創業(ye) 空,國有經濟比重過高老百姓分享好處有限。如果把它從(cong) 價(jia) 值觀上進行抽象,實際說的就是自由的不足或者缺失。
自由既可以作為(wei) 一種價(jia) 值理念,也可以作為(wei) 一種製度安排。人類曆史上,根據對自由的不同態度,形成了兩(liang) 種不同的價(jia) 值觀念和發展路徑,一種是以個(ge) 人主義(yi) 為(wei) 基礎的發展道路,一種是以集體(ti) 主義(yi) 為(wei) 基礎的發展道路。迄今為(wei) 止的人類曆史發展道路表明,對個(ge) 人自由和發展權利的開放和保護是創造社會(hui) 財富乃至實現民富的最好方式。因為(wei) 一個(ge) 社會(hui) 是否富裕,本質上取決(jue) 於(yu) 社會(hui) 財富的創造機製是否順暢。隻有國民能夠自由地創造財富,財富的源泉才不至枯竭。
以此來看兩(liang) 種發展道路的優(you) 劣,結果很明了:建基在個(ge) 人自由之上的個(ge) 人主義(yi) 發展道路要勝過建基在集體(ti) 利益優(you) 先的集體(ti) 主義(yi) 發展道路。道理並不複雜:前者保護個(ge) 人權利,國家權力被限製在法定的範圍內(nei) ,所以不會(hui) 存在個(ge) 人財產(chan) 被隨意剝奪的事情,這種社會(hui) 的國民可以在法律框架內(nei) 自由地追求自己的生活目標,當每個(ge) 人都在尊重他人權利的前提下獨立自主、自由發展的時候,也為(wei) 全社會(hui) 的發展拓展了自由和發展的最大空間,從(cong) 而社會(hui) 會(hui) 以超強的創造力快速發展,其所創造的財富大部分為(wei) 個(ge) 人所得,造成財富藏於(yu) 民間的局麵。後者以集體(ti) 為(wei) 基礎,集體(ti) 的利益大於(yu) 個(ge) 人利益,這樣,國家就可以國家利益、集體(ti) 利益的名義(yi) 向民間搜刮財富,從(cong) 而出現侵犯個(ge) 人權利和財產(chan) 的事情。這樣的社會(hui) 也必然沒有自主發展的自由和空間,人人為(wei) 求個(ge) 人利益而被迫依附於(yu) 權力,被權力所左右,最後導致財富創造的源泉枯竭。
從(cong) 中國30多年來的發展經驗看,也證實了這一點。國家還像過去那樣強勢,甚至比過去更強勢,權力還像過去那樣主導社會(hui) ,則隻要給民間一點自由的空間,人們(men) 就會(hui) 想方設法去辦企業(ye) ,創造財富。換言之,中國前期改革和經濟發展取得成功的根本因素,不在於(yu) 政府的強大,而是民間的崛起。國家從(cong) 過去對經濟社會(hui) 生活的全麵控製和對私人事務的幹預中退出,放權於(yu) 社會(hui) 、民間、企業(ye) 和個(ge) 人,讓個(ge) 人去主管屬於(yu) 私人領域的事情,使後者最大程度地獲得了從(cong) 事經濟活動的自由和一定的政治自由,從(cong) 而解放了生產(chan) 力,激發了人們(men) 的創造熱情和致富欲望。而改革後期的發展差距和貧富差距之所以拉得很大,也是因為(wei) 自由之門比前期關(guan) 得更緊,在個(ge) 人發展權利和機會(hui) 上顯得更加不平等。一些人和群體(ti) 離權力近,得到優(you) 先發展、優(you) 先致富的機會(hui) ,被權力邊緣化的群體(ti) ,很難得到發展機會(hui) ,從(cong) 而直接導致了社會(hui) 的貧富差距和兩(liang) 極分化。
kaiyun官方地址前後期這種對自由和發展權利的不同態度及其產(chan) 生的結果,其實是中國文化內(nei) 在價(jia) 值體(ti) 係的紊亂(luan) 所致。作為(wei) 價(jia) 值的自由和對權利的尊重,在中國的傳(chuan) 統文化裏是不存在的,或者說是稀缺品,隻是在中西文化發生碰撞後被引入和移植進來的,因此,難免出現水土不服的狀況,隨時存在反複的可能。每種文明都有自己的價(jia) 值體(ti) 係,而一個(ge) 民族、一個(ge) 社會(hui) 占主導地位的價(jia) 值觀,也總是特定的曆史條件的產(chan) 物,這些條件主要包括生產(chan) 方式、自然環境、社會(hui) 結構、文化心理背景等。根據一些學者的研究,中國傳(chuan) 統經濟形態的價(jia) 值觀是中國特殊的社會(hui) 政治經濟結構和自然地理環境長期積澱強化的結果,主要是封閉的大陸型地理環境,以種植業(ye) 為(wei) 主的農(nong) 業(ye) 型自然經濟、家、國一體(ti) 的血緣宗法製度和大一統的社會(hui) 政治結構,這些傳(chuan) 統社會(hui) 的主要特征,形成了中國以“倫(lun) 理中心主義(yi) 的價(jia) 值原則、群體(ti) 本位的價(jia) 值取向、泛和諧化的價(jia) 值目標”的價(jia) 值觀。傳(chuan) 統經濟形態價(jia) 值觀的這一本質,決(jue) 定了其必然是重人倫(lun) ;崇官權;貶個(ge) 體(ti) ;賤私利;滅人欲;輕商貿。顯然,它同現代社會(hui) 工業(ye) 化、商品化的發展要求,同市場經濟所需要的價(jia) 值理念是極不適應的。
因為(wei) 市場經濟是以普遍交換為(wei) 基礎的經濟形態。在這種形態中,人與(yu) 人之間的關(guan) 係為(wei) 物與(yu) 物的關(guan) 係所掩蓋,而貨幣則是其相互聯係的紐帶。市場交換和貨幣關(guan) 係的發展,不僅(jin) 要求肯定其自身的合理性和意義(yi) ,而且要求自身程序化、規範化和法製化的完善,以保證健康的運行規則和秩序。由此也就決(jue) 定了市場經濟價(jia) 值觀與(yu) 傳(chuan) 統經濟形態價(jia) 值觀和計劃經濟價(jia) 值觀有著非常大的甚至本質的不同,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ge) 方麵:
一是重自由。個(ge) 人的獨立和自由是市場交換的基礎,個(ge) 人從(cong) 對社會(hui) 的依附中解放出來,自己對自己負責,個(ge) 人的自由具有了空前的價(jia) 值。
二是重平等。商品、貨幣是“天生的平等派”。在市場交換和貨幣關(guan) 係麵前,社會(hui) 的等級製度被身份的平等所代替。
三是重效率。競爭(zheng) 是市場經濟與(yu) 商品社會(hui) 發展的推動力,優(you) 勝劣汰、適者生存,成為(wei) 市場經濟的通行法則。
四是重創新。競爭(zheng) 的驅動力促使生產(chan) 工藝過程和商品品種不斷創新,求新是商品的誘惑力永不衰竭的奧妙之所在,也是價(jia) 值判斷的重要指標。
五是重開放。市場打破了地區和民族的閉關(guan) 自守狀態,使信息、商品、手段等拓展成世界範圍內(nei) 的聯係。
六是重法治和誠信。市場經濟是一個(ge) 陌生人的社會(hui) ,各利益主體(ti) 通過商品和貨幣手段建立起了一種信用關(guan) 係,他們(men) 既相互聯係、相互依存,又相互衝(chong) 突,決(jue) 定了其必須依賴於(yu) 法製和誠信的維係,整個(ge) 社會(hui) 才能良性運轉。
這六個(ge) 方麵彼此聯係,互為(wei) 支撐,組成了市場經濟所需要的價(jia) 值體(ti) 係。當然,它們(men) 在價(jia) 值層次上並不具有同等效力。其中,自由是最重要的價(jia) 值觀,可稱之為(wei) 元價(jia) 值,是其他價(jia) 值的基礎,就此而言,沒有自由,便沒有其他的價(jia) 值。而自由落實到現實層麵,就是經濟、政治和社會(hui) 自由。這就要求在我們(men) 的製度安排中,少一些壟斷和管製,多一些自由,除極少數關(guan) 係到國家安全,或民間資本不願涉足的領域外,都要向全社會(hui) 放開,給個(ge) 體(ti) 盡量多的從(cong) 事經濟和社會(hui) 活動的自由。平等則主要指發展權利和發展機會(hui) 的平等,為(wei) 此,就必須把公平正義(yi) 作為(wei) 一個(ge) 社會(hui) 的價(jia) 值取向去追求,並在製度和政策上作出相應安排。尤其需要指出的是,在目前政府權力過大以及誠信普遍缺失的情況下,建設法治政府和誠信社會(hui) 的重要。事實上,對個(ge) 人自由和發展權利及機會(hui) 的保護與(yu) 對公權力的限製是一個(ge) 問題的兩(liang) 麵。在現實中,侵害私權利最嚴(yan) 重的恰恰是政府的公權力。政府對社會(hui) 財富創造機製的破壞,一方麵是通過對社會(hui) 經濟活動進行不必要的幹預和管製,阻止人們(men) 進行財富的創造;另一方麵是在國民創造的財富中,通過各種合法和不合法的形式抽取過多。所以,政府往往是造成不平等的一個(ge) 根源,必須要有對權力的限製,而法治建設就是限製政府權力的一種方式,也是促使人們(men) 誠信經商和做人的主要手段。
上麵說的這六個(ge) 價(jia) 值雖然指的是市場經濟的價(jia) 值觀,但也同樣適合於(yu) 民富,甚至民富的實現隻能是這些價(jia) 值觀。因為(wei) 民富隻有在市場經濟環境和條件下才有可能。對中國來說,要實現“民富”,就必須將上述價(jia) 值觀化為(wei) 具體(ti) 的製度安排,為(wei) 此,必須改革社會(hui) 經濟發展中一係列導致權利不平等的製度和體(ti) 製,尤其要限製政府權力支配社會(hui) 財富的規模和渠道,建立起更加自由公平的市場和社會(hui) 環境,以充分釋放公民創造財富的潛力和激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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