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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振峰:調整收入分配格局呼喚最低工資製度

發稿時間:2011-09-26 00:00: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作者:王振峰

  9月22日,中國經濟網刊載了蘇海南研究員發表在《光明日報》的文章《預計2020年我國收入分配格局會(hui) 有較大轉變》,蘇海南認為(wei) ,“提低控高”(提高低收入者收入,調控高收入者收入)在國家‘十二五’規劃中已明確部署,相比於(yu) ‘提低’,‘控高’的阻力要大得多。”他指出,當前對於(yu) 什麽(me) 是高收入、要否調控、如何調控高收入等等,這些還沒有達成共識,且一些已經明確的調控措施也由於(yu) 利益關(guan) 係執行不到位或未執行。因此,對不合理、不公平的既得利益做減法無疑要比做加法困難得多。

  我國GDP總量已躍居世界第二位,國家財稅收入也在逐年增多,而普通公民的收入雖有一定增長,但與(yu) 國家經濟總量和財稅收入的增幅存在不協調,特別是薪資報酬占GDP比重仍然是較低水平。

  《論語》雲(yun) :“不患寡而患不均”。中國必須對日益加劇的收入分配不均衡說“NO”。全國人大財經委副主任賀鏗在年初的“2011中國投資年會(hui) ”上說,“我國收入分配現狀應該說已經到了極不公平的邊緣,必須狠下決(jue) 心,堅決(jue) 調整。”

  有數據表明,中國的城鄉(xiang) 收入差距係數是3.3:1,遠低世界平均水平(2:1左右);中國收入最高與(yu) 最低的行業(ye) 差比是15倍,特別是國企高管的平均收入和社會(hui) 平均收入的差距更為(wei) 懸殊,竟是相差128倍。

  改革開放至今已30多年,中國社會(hui) 體(ti) 係出現了新的狀況,我國收入分配也麵臨(lin) 著新的問題和挑戰,比如社會(hui) 的家庭結構小型化,3口或5口之家已成普遍現象,“三代同堂”的家庭組織結構日益消減,因為(wei) 收入差異,不同戶別的家庭養(yang) 家糊口的能力存在著個(ge) 人與(yu) 個(ge) 人之間的收入失衡問題。

  受產(chan) 業(ye) 結構的調整和經濟布局的影響,我國城鄉(xiang) 之間、東(dong) 中西部之間的收入也存在不均衡問題,特別是農(nong) 村的人口外移,“農(nong) 民工”和城鎮居民的收入水平差距也很懸殊。為(wei) 體(ti) 現社會(hui) 的公平和正義(yi) ,加快收入分配體(ti) 製改革,改善我國收入分配的不公平,政府應該在兩(liang) 個(ge) “轉移”上麵加強用力,即“轉移收入”和“轉移支出”。

  “轉移收入”方麵,政府應加快社會(hui) 福利建設,增大社會(hui) 保障範圍和力度,在醫療、養(yang) 老、教育、住房等民生方麵增加補助,把國家的財稅收入轉化為(wei) 更多的國民收入,更好地改變當前收入增長與(yu) 經濟增長的不和諧狀況;“轉移支出”上麵,國家應該有效地調節事關(guan) 公眾(zhong) 的稅費、水、電、煤氣、公共交通等民生支出。政府應盡快清理和減少普通老百姓頭上的一些稅費,在水、電、煤氣、公共交通等民生支出上不要片麵強調“市場化”、什麽(me) 都與(yu) “國際接軌”。當今,水費、電費等“漲價(jia) 聲”四起,百姓心中忐忑,在財力許可的情況下,政府可推行財政直補(可對公眾(zhong) ,也可直補公共部門),這樣既解民生之困,亦紓公共部門成本上升之難。

  此外,政府在關(guan) 注弱勢階層和提高低收入者收入的同時,“控高”工作更需加緊和落實,特別是規範公務員、國有企業(ye) 高管的薪酬,財政稅收的收繳和杠杆作用也必須加強。

  一直以來,中國工資製度改革和勞動報酬提高一直是解決(jue) 收入分配問題難點,政府可根據經濟發展狀況,在嚴(yan) 格實行最低工資製度的同時,適時推出與(yu) 物價(jia) 水平相稱的最低工資製度,逐漸調整勞動者報酬在GDP中的比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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