減稅是應該的問題是怎麽減
發稿時間:2011-09-20 00:00:00 來源:東(dong) 方早報 作者:沈洪溥
財政部日前公布數據顯示,前8個(ge) 月全國財政收入74286.29億(yi) 元,同比增長30.9%。由此測算,今年財政收入將突破10萬(wan) 億(yi) 。或許該數字太過夢幻,占GDP四分之一左右,很多人擔憂財政收入增速過快會(hui) 抑製居民和企業(ye) 的積極性,並導致國富民窮。關(guan) 於(yu) 減稅的議論再次洶湧。
學界和民眾(zhong) 的初步共識是,減稅是未來稅製改革的目標。我們(men) 一直主張應辨證看待稅收過速增長情況,但此時也不認為(wei) 減稅是個(ge) 可以短平快處理的問題,如減稅的目標是什麽(me) 、減多少、如何減等,都需要更謹慎地論證。
首先,減稅目標亟待明確,是給企業(ye) 減負還是給居民減負。由於(yu) 目前我國國內(nei) 稅收稽征主要來自流轉環節,即增值稅、營業(ye) 稅等稅種對總體(ti) 財稅收入貢獻很大,所以,表麵上看,生產(chan) 企業(ye) 承受了大比例稅負。但居民通過購買(mai) 商品等方式,在收入所得稅之外,也間接繳納了部分稅收。減稅如果指籠統降低流轉稅率,則企業(ye) 負擔或許會(hui) 有所下降、效益或許會(hui) 有所提升,但未必會(hui) 立竿見影提升居民收入。考慮到物價(jia) 剛性問題,居民所麵對的商品價(jia) 格也未必會(hui) 出現預期的降幅。
這樣,通過減流轉稅率給企業(ye) 減負之後的一個(ge) 可能後果是,國家財政收入下降,普通居民收入沒上去,但使得私營企業(ye) 主成了受益者。而如果再對個(ge) 人所得稅進行調整,其占稅收總額比例相對有限,也談不上降低國內(nei) 企業(ye) 和居民的整體(ti) 稅負水平。
從(cong) 此角度看,設計減稅政策必須要先行明確政策的目標。最要不得的是,是既要求降低國家財稅收入總額,又要求擴大政府財政的民生支出。畢竟,理想化的口號要和建設性的方案進行明確切割。
其次,減多少稅也是個(ge) 複雜問題。盡管我們(men) 都痛感國內(nei) 稅負水平較高,但真正的問題核心或許在於(yu) 兩(liang) 個(ge) 方麵。一是這一水平與(yu) 我們(men) 預期的福利水平存在太大的缺口,以致覺得納稅責任甚大、權利甚少。這方麵眾(zhong) 所周知的例子是北歐國家,其稅負比我們(men) 要重,但公眾(zhong) 的抱怨卻少得多,主要就因為(wei) 其財政收入多用於(yu) 民生。
二是絕對稅負水平其實根本無法產(chan) 生共識,永遠都會(hui) 有稅負過重的聲音。客觀上,現代國家的政府和民眾(zhong) 之間就稅收話題的爭(zheng) 議從(cong) 未停止,而稅負水平的高低判斷、增減調節,也是現代政治框架內(nei) ,政黨(dang) 賴以爭(zheng) 取選民的主要手段。在美國,由富豪巴菲特近期在《紐約時報》上所發表文章引發的“是否應給富人增稅”的兩(liang) 黨(dang) 爭(zheng) 論即是明證,稅負高低並無一個(ge) 公允的標準,更多是個(ge) 角度問題。
第三,也是最重要的問題,是如何操作減稅。如果目標是減稅優(you) 先,且給企業(ye) 與(yu) 居民減輕稅負也成為(wei) 共識,那減稅的方式就需要仔細斟酌。我們(men) 並不認為(wei) 直截了當地降低稅率是唯一可選的手段。事實上,減稅在減輕稅負之外,除了直接拉動需求,還最好達到鼓勵產(chan) 業(ye) 升級等目的,否則就大有“懶政”嫌疑。以國際經驗論,稅收抵扣是常用來減輕稅負的政策手段:企業(ye) 更新設備、技術升級可申請稅收減免;家庭購買(mai) 住房可以申請抵扣稅金;子女接受教育、個(ge) 人接受培訓的費用可以用於(yu) 所得稅抵扣;投資虧(kui) 損也可以用於(yu) 個(ge) 人所得稅抵扣……隻要政策立意確定是以人為(wei) 本,而不是以國情為(wei) 托詞,那就會(hui) 有很多成熟的國際經驗可借鑒。
特別地,有了上次所得稅起征點調整的一番博弈之後,這次關(guan) 於(yu) 減稅的討論要特別警惕“此消彼長”的論調。減稅就是減稅,不要借著稅收改革的由頭,搞減稅之外的“結構性增稅”——在現行稅製並未做大的更動的情境下,反要再以國際慣例為(wei) 口實,加收資源稅、遺產(chan) 稅……讓改革聲音盡都變成了配合加負而不是減負的戲碼。
(作者係經濟學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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