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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誌宇:誰才是中國的納稅人?

發稿時間:2011-08-26 00:00:00   來源:南方都市報   作者:付誌宇

    《中國財經報》最近登了中國社科院教授高培勇的《誰是中國的納稅人》一文。文章開宗明義(yi) 就說“在當前的中國,能夠充當納稅人、具有納稅人身份的,主要不是自然人居民,而是企業(ye) 法人”,大有民智未開,自然人不足以言納稅人身份之感。接著給讀者提供了三條啟示,強調培養(yang) 納稅人意識與(yu) 培養(yang) 納稅意識同樣重要,似乎作為(wei) 個(ge) 體(ti) 存在的人還不具有納稅人的資格,隻有企業(ye) 才配享有納稅人的權利。如果隻是學術探討倒也無可厚非,但以稅收學界權威人士身份而論,高教授此言實有驚世駭俗的效果。盡管多年前本人曾得蒙高教授指導,但對此文之觀點實不敢苟同。亞(ya) 裏士多德曾說過“吾愛吾師,吾尤愛真理”,在此甘冒忤逆師長之大不韙,就文中模棱混淆之處加以辨析。真理愈辯愈明,歡迎有識之士批評指正。

    如高老師所言,“隻有既負有納稅義(yi) 務,又直接繳納稅收給稅務機關(guan) 的人,才是完全意義(yi) 上的納稅人”,“個(ge) 人所得稅盡管名義(yi) 上以自然人居民為(wei) 納稅人,但由於(yu) 它實行分類所得稅製且采用間接的征管辦法——— 代扣代繳製,故而,它實際上也是通過企業(ye) 法人之手繳納給稅務部門的。”也即隻要不是自己到辦稅大廳去申報納稅,即便稅法規定其負有納稅義(yi) 務,就不能算是納稅人。這話分明就與(yu) 他的另一句話“稅收的基本原理告訴我們(men) ,所謂納稅人,指的是稅法上規定的直接負有納稅義(yi) 務的人”相悖。在他看來,直接繳納這樣一個(ge) 技術處理環節,在此完全替代了法律規範,由此陷入了技術決(jue) 定論的泥沼。

    高老師嚴(yan) 格區分納稅人與(yu) 負稅人的差別,看起來是富於(yu) 專(zhuan) 業(ye) 精神,卻暴露出學者的有限理性。在普羅大眾(zhong) 眼中,凡是自己對國家的稅收收入做出貢獻,便應被視為(wei) 納稅人,便有權伸張納稅人的各項法定權益。這也正是近年來兩(liang) 會(hui) 代表委員要求國家預決(jue) 算報告通俗易懂,公務部門曬“三公”,政府財政支出透明化的呼聲日高之因由。可是專(zhuan) 家學者的工具理性高過價(jia) 值理性,往往運用一些專(zhuan) 業(ye) 術語陷大眾(zhong) 於(yu) 雲(yun) 山霧罩之中,進而掩蓋了社會(hui) 的主要矛盾。

    最後,再來看看全文最重要的三點啟示。第一,“在一個(ge) 自然人居民納稅人相對稀缺的社會(hui) ,無論是提升納稅意識,還是提升納稅人意識,都往往很難談起”。我不大明白納稅意識和納稅人意識有何區別,如果依照上麵的技術邏輯,我們(men) 自然人不算納稅人,那需要做的就是先成為(wei) 納稅人,才談得上提升納稅人意識,進而談提升納稅意識。這就與(yu) 民國時期先要國民黨(dang) 訓政,待黨(dang) 化教育思想深入人心,方能談立憲有異曲同工之妙;第二,“無論是稅收負擔的稍許變化,還是稅收收入增速的稍許提升,都會(hui) 帶來商品價(jia) 格水平的極大波動”。這又把稅收與(yu) 價(jia) 格的因果關(guan) 係顛倒了。有點經濟學常識的人都知道,商品的價(jia) 格取決(jue) 於(yu) 價(jia) 值和供求關(guan) 係,卻從(cong) 來沒有聽說過稅收決(jue) 定價(jia) 格。剛好相反,近年來中國的財政實踐證明了,稅收收入的增長受到物價(jia) 指數變化的影響,個(ge) 稅起征點的提高和稅率的簡化,也正好是要避免因通貨膨脹帶來的檔次爬升;第三,“在稅收征管機製建立在對企業(ye) 法人征稅而未拓展至對自然人居民征稅的格局下,稅務部門所能調動的主要資源,當然要投向於(yu) 間接稅而非直接稅”。這又是以果為(wei) 因替中國現有稅收征管水平低下開脫。現在的間接稅收入比重高,不是導致稅務部門無法與(yu) 自然人對接的原因,剛好是因為(wei) 我們(men) 對收入監管的各項配套措施跟不上,才隻能停留在所得稅發展畸形的這樣一個(ge) 初級階段。

    中國傳(chuan) 統文化既有“惠民”的精華,也有“牧民”的糟粕。無論是孔子的“民知有辟,則不忌於(yu) 上,並有爭(zheng) 心”,還是老子的“強其骨,實其腹,弱其誌,虛其心”;無論是商鞅的“有道之國務在弱民”,還是莊子的“絕聖棄知而天下大治”,都把民眾(zhong) 的無知無能作為(wei) 維護統治的有效手段。高老師認為(wei) 中國的自然人尚未取得納稅人的資格,剝奪了納稅人的話語權,恐怕也是中了這種愚民思想的餘(yu) 毒,以其昭昭,使人昏昏。不過我們(men) 身處的時代已經變了,納稅人意識早已形成,如高老師自己所說:“不僅(jin) 有企業(ye) 家、公務員、教師,也有工人、農(nong) 民和學生。換言之,幾乎沒有人不把自己視作納稅人。”在我看來,這正是社會(hui) 進步的表現。如果大家都聽了高老師的教誨,放棄自己的納稅人身份,進而放棄納稅人權利,恐怕這才是社會(hui) 的悲哀。因此,我想說,隻要對國家的富強付出勞動,隻要為(wei) 國家的稅收做出貢獻的人,不管是自然人還是法人,都是中國的納稅人!

    (作者係綿陽市財政局副局長、西南財經大學稅收學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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