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憲:收入分配改革需頂層設計
發稿時間:2011-07-29 00:00:00 來源:鳳凰網 作者:陳憲
今年上半年的宏觀經濟數據陸續出爐:GDP同比增長9.6%,財政收入同比增長31.2%,國有企業(ye) 實現利潤同比增長22.3%,農(nong) 村居民人均現金收入實際增長13.7%,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實際增長7.6%。
如果我們(men) 用城鎮居民收入增長和GDP、財政收入及國有企業(ye) 利潤增長對比,不難發現,“十二五”規劃提出的“努力實現居民收入增長和經濟發展同步”,“合理調整收入分配關(guan) 係”的目標和任務,在“十二五”開局之初,不僅(jin) 沒有實現,而且差距仍然較大。當然,收入分配改革是一項長期的係統工程,不可能在短期一蹴而就,但由此也表明,要真正使收入分配格局調整到位,需要改革的頂層設計,否則,即便再多的小打小鬧,也難以撼動既定的格局,進而不能達到改革收入分配的目標。
在經濟學的框架中討論收入分配改革的目標,其核心理念和方法就是均衡。這裏的均衡並不能等同於(yu) 收入分配的公平和公正,但是,要達到收入分配的公平和公正,就必須以各種要素價(jia) 格的均衡為(wei) 參照係和條件之一,這裏,均衡既是指一種狀態,也是一種方法,有助於(yu) 對收入分配問題的分析和判斷。首先,均衡是指在競爭(zheng) 性市場上,各種要素根據各自的邊際產(chan) 出,決(jue) 定其要素價(jia) 格。也就是說,要素價(jia) 格沒有被市場以外的力量扭曲。對各種要素價(jia) 格是否均衡進行衡量的一個(ge) 現實做法,就是看其邊際替代的情形。對我國產(chan) 業(ye) 升級相對緩慢的一個(ge) 解釋,就是勞動要素價(jia) 格長期偏離均衡價(jia) 格,資本替代勞動的進程緩慢。(技術進步通常發生在資本替代勞動的過程中)這既導致產(chan) 業(ye) 升級緩慢,而且也造成在初次分配中勞動報酬占比偏低,資本報酬占比偏高。這是現實中收入分配的一個(ge) 問題。
各種要素價(jia) 格均衡的一個(ge) 具體(ti) 表現,就是各個(ge) 主體(ti) 間的收入分配關(guan) 係達到均衡,以及各主體(ti) 內(nei) 部的收入分配關(guan) 係達到均衡。具體(ti) 地說,就是在政府、企業(ye) 和居民間形成合理的分配關(guan) 係,以及在三者各自內(nei) 部形成合理的分配關(guan) 係。本文開頭列舉(ju) 的數據表明,目前三者間的分配關(guan) 係不盡合理。人們(men) 普遍詬病的壟斷行業(ye) 收入過高則表明,行業(ye) 間的分配關(guan) 係不盡合理。收入分配格局中最為(wei) 重要,也是當下矛盾最為(wei) 突出的,是城鄉(xiang) 居民內(nei) 部各階層間,即低收入、中等收入和高收入群體(ti) 間的分配關(guan) 係。現在,無論是基尼係數,還是十等分法衡量的收入差距都表明,階層間收入分配差距已經達到,甚至超過了警戒線。
以均衡為(wei) 基準的簡要分析告訴我們(men) ,收入分配改革至少涉及要素價(jia) 格改革、財稅體(ti) 製改革、國有企業(ye) 改革、壟斷行業(ye) 改革、社會(hui) 保障製度改革和政治及行政體(ti) 製改革等。長期以來,由於(yu) 要素價(jia) 格扭曲,就使某些要素,如資本要素獲得了高於(yu) 均衡水平的收入,也使公共權力可能從(cong) 這一扭曲中獲得尋租的機會(hui) ,進而成為(wei) 造成收入分配差距的重要原因。因此,加快深化要素價(jia) 格的改革已經刻不容緩。受長期計劃經濟體(ti) 製和轉型時期不當行政管製的影響,中國經濟生活中壟斷和利用壟斷獲得不正當利益的現象比較嚴(yan) 重,這已被有些學者的研究證明是造成收入差距的首要因素。為(wei) 此,加快深化壟斷行業(ye) 的改革也到了迫在眉睫的時候。
然而,僅(jin) 某一項改革,如壟斷行業(ye) 改革,就會(hui) 遭遇複雜的利益關(guan) 係,更何況收入分配改革要求推進上述各項改革,其中的困難實在非常容易想見。這就是過去這麽(me) 多年來,我們(men) 基本繞開這些難點和矛盾,進而使這些難點和矛盾被長期積累的重要原因。目前和未來一個(ge) 時期,這些難點和矛盾將成為(wei) 影響中國經濟社會(hui) 可持續發展的巨大障礙,且已經到了不加以解決(jue) 就無法繼續前行的地步。因此,我們(men) 提出了改革的頂層設計問題。和理解任何新的重大戰略部署和步驟都會(hui) 不盡一致一樣,現在對頂層設計也有不同的認識。筆者認為(wei) ,對於(yu) 那些老百姓關(guan) 注度高、事關(guan) 重大的難點問題,需要對相關(guan) 改革做頂層設計。“三公”消費是如此,收入分配格局調整更是如此。
改革的頂層設計要從(cong) 重大的事關(guan) 全局的具體(ti) 問題入手,針對解決(jue) 問題做頂層設計,而不是先做一個(ge) 類似規劃的、籠而統之的頂層設計,該講的都講到了,就是不知道如何下手,這樣的頂層設計已經被實踐證明是無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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