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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敏:遏製兩極分化的必須之策

發稿時間:2011-07-06 00:00:00   來源:三農(nong) 中國   作者:吳敏

  收入分配不公、貧富懸殊拉大、兩(liang) 極分化加劇,愈益成為(wei) 當今中國反響最強烈的重大社會(hui) 和政治問題,其惡化程度業(ye) 已超過了所有發達國家和絕大多數發展中國家。媒體(ti) 報導的數據顯示,我國1978年的基尼係數為(wei) 0.31,但2010年已經達到甚至超過了0.5,而歐洲與(yu) 日本的基尼係數大多在0.24~0.36之間。某銀行的報告也顯示,2008年全國個(ge) 人投資資產(chan) 在1000萬(wan) 元以上的32萬(wan) 人,擁有投資資產(chan) 超過9萬(wan) 億(yi) 元,相當於(yu) 全國城鄉(xiang) 居民存款總額的二分之一。這意味著,占人口總數0.2%的資產(chan) 層持有者的資產(chan) 相當於(yu) 全國城鄉(xiang) 居民擁有財產(chan) 的一半。特別令人憤慨的是,當代中國豪富階層的財富主要是通過權力或與(yu) 權力勾結攫取而來。正如著名經濟學家吳敬璉所說:租金總額其實就是賄賂總額的上限,它已占到整個(ge) 國民財富的20%至30%,世界上沒有哪個(ge) 國家達到這麽(me) 高的水平;而這些年光從(cong) 農(nong) 民那裏低價(jia) 征地獲得的差價(jia) 收入總額,就達到20至30萬(wan) 億(yi) 元。《中國青年報》和新浪網聯合進行的民意調查結果表明,在5690名受訪者中,有98.3%的人感覺和10年前相比,貧富差距變得更大了;有84.6%的人認為(wei) ,目前的貧富懸殊已經到了讓人不能接受的地步。這個(ge) 極為(wei) 嚴(yan) 峻的現實狀況,實在是對改革開放以來所一直聲稱要“堅持以公有製為(wei) 主體(ti) ”的辛辣諷刺。

  按照馬克思的公有製理論,社會(hui) 主義(yi) 公有製亦即個(ge) 人所有製包括狹義(yi) 和廣義(yi) 兩(liang) 種含義(yi) 。狹義(yi) 的公有製僅(jin) 僅(jin) 是指生產(chan) 資料歸社會(hui) 全體(ti) 成員也就是社會(hui) 每個(ge) 個(ge) 人所有,每個(ge) 個(ge) 人都占有一定份額的生產(chan) 資料;而廣義(yi) 的公有製不僅(jin) 是指生產(chan) 資料的歸屬關(guan) 係,還體(ti) 現在生產(chan) 的交換關(guan) 係和分配關(guan) 係之中。這就是說,全體(ti) 社會(hui) 成員作為(wei) 生產(chan) 資料主人,在交換關(guan) 係和分配關(guan) 係之中也要當家作主。社會(hui) 主義(yi) 公有製最終的決(jue) 定性內(nei) 容和要求,是社會(hui) 每個(ge) 個(ge) 人都必須在生產(chan) 關(guan) 係的最後一個(ge) 環節即社會(hui) 總產(chan) 品分配中,獲得作為(wei) 生產(chan) 資料主人應有的收益,獲得社會(hui) 生產(chan) 所創造的剩餘(yu) 價(jia) 值和物質財富中自己應有的份額。社會(hui) 主義(yi) 公有製和資本主義(yi) 私有製的最終區別,在於(yu) 前者將社會(hui) 生產(chan) 所創造的剩餘(yu) 價(jia) 值和物質財富分配給社會(hui) 全體(ti) 成員即社會(hui) 每個(ge) 個(ge) 人,給每個(ge) 個(ge) 人提供社會(hui) 保障,而後者則是由社會(hui) 少數成員也就是資本家階層獨自攫取社會(hui) 生產(chan) 所創造的剩餘(yu) 價(jia) 值和物質財富。

  社會(hui) 主義(yi) 公有製必須體(ti) 現於(yu) 人與(yu) 人之間的生產(chan) 、交換和分配關(guan) 係之中。馬克思說得很清楚:“政治經濟學不是把財產(chan) 關(guan) 係的總和從(cong) 它們(men) 的法律表現上即作為(wei) 意誌關(guan) 係包括起來,而是把它們(men) 的現實形態即作為(wei) 生產(chan) 關(guan) 係包括起來。”[1]這就是說,現實的社會(hui) 主義(yi) 公有製並不隻體(ti) 現著社會(hui) 每個(ge) 個(ge) 人占有生產(chan) 資料的法律關(guan) 係,更體(ti) 現著社會(hui) 每個(ge) 個(ge) 人通過對生產(chan) 資料的占有達到對剩餘(yu) 價(jia) 值的占有。在社會(hui) 生產(chan) 關(guan) 係的總和中,不僅(jin) 生產(chan) 資料所有製形式決(jue) 定人們(men) 的生產(chan) 、交換、分配關(guan) 係,而且人們(men) 的生產(chan) 、交換、分配關(guan) 係也製約和決(jue) 定著所有製的性質,生產(chan) 、交換尤其是分配對所有製性質的作用不可低估。對社會(hui) 主義(yi) 公有製決(jue) 不能隻重其“名”、不重其“實”,公有製的實質在於(yu) 通過收益權最終實現所有權,使社會(hui) 每個(ge) 個(ge) 人都公正、公平地得到社會(hui) 財富,實現共同富裕。

  改革開放30多年來,我國執政者一直信誓旦旦地宣稱要“堅持以公有製為(wei) 主體(ti) ”,聲稱這是一條堅定不移的“社會(hui) 主義(yi) 基本原則”。但是,從(cong) 現在的實際結果來看,他們(men) 卻將中國推入了當今世界貧富懸殊、兩(liang) 極分化最嚴(yan) 重的國家之列。這個(ge) 極為(wei) 冷酷的客觀現實,要求我們(men) 不能簡單、表象、隔靴搔癢地隻歸結為(wei) “分配不公”,而要進行深層次的意識形態和政治製度分析。

  自20世紀50年代中期以來,受斯大林《蘇聯社會(hui) 主義(yi) 經濟問題》所闡述觀點的影響,中國主流意識形態一直僅(jin) 僅(jin) 是從(cong) 狹義(yi) 上詮釋社會(hui) 主義(yi) 公有製,隻將其作為(wei) 生產(chan) 資料歸屬的法律規定。以為(wei) 隻要通過行政手段對農(nong) 業(ye) 、手工業(ye) 和工商業(ye) 進行“社會(hui) 主義(yi) 改造”,在法律上規定和宣布全部生產(chan) 資料歸國家和集體(ti) 所有,社會(hui) 主義(yi) 公有製就建立起來了,這實在是一種馬克思曾嚴(yan) 厲批評的“形而上學的或法學的幻想”[2]。馬克思認為(wei) ,“在每個(ge) 曆史時代中所有權以各種不同的方式,在完全不同的社會(hui) 關(guan) 係下麵發展著。”因此,要給所有權下“定義(yi) ”,不外是把“全部社會(hui) 關(guan) 係描述一番”[3]。我國自1956年“社會(hui) 主義(yi) 改造基本完成”到現在,執政者隻滿足於(yu) 生產(chan) 資料歸國家和集體(ti) 所有的法律規定,隻注重國有經濟在所有製結構裏的比重及其對國民經濟命脈的“控製”,以為(wei) 這就是堅持“以公有製為(wei) 主體(ti) ”了,就是保證國家的“社會(hui) 主義(yi) 性質”了。但是,對於(yu) 社會(hui) 主義(yi) 公有製所內(nei) 蘊的在生產(chan) 、交換特別是分配環節裏體(ti) 現並保障勞動者當家作主的地位和利益,確保勞動者實際的收益權,則不僅(jin) 沒有引起重視並促其實現,還日益建立起一套旨在強化執政者權力和權威的製度體(ti) 係,對勞動群眾(zhong) 維護自身經濟與(yu) 政治利益的合理訴求百般堵塞和壓製。這樣一來,以“工人階級先鋒隊”自居並以此身份和理由掌握國家權力,並聲稱要“堅定不移”地堅持“以公有製為(wei) 主體(ti) ”的執政者,不可避免地要麵對現在這樣一種很殘酷的現實:一方麵,工人階級逐漸淪為(wei) 受奴役、遭窮苦的“弱勢群體(ti) ”;另一方麵,壟斷國家資源、霸占社會(hui) 財富的特權階層勃然崛起、恣意橫行。這是執政者將公有製等同於(yu) 國有製,深陷“形而上學或法學幻想”,而沒有使國家所有製向個(ge) 人所有製逐步變革的必然惡果。

  就現階段中國的實際情況而言,要實行公平分配、縮小貧富差距、遏製兩(liang) 極分化,促使國家所有製向個(ge) 人所有製逐步變革,必須立足於(yu) 收益權是所有權最終實現形式的基本觀點,在所有製問題上采取以下對策:

  (一)在指導思想上確立廣義(yi) 的所有製觀,從(cong) 生產(chan) 、交換、分配各個(ge) 環節循序漸進地推進國家所有製向著個(ge) 人所有製逐步變革,尤其是將收益權作為(wei) 所有權的最終實現形式,力求實現公平分配,確保勞動者的基本利益。

  (二)在全社會(hui) 普及“公民私有財產(chan) 神聖不可侵犯”的觀念,從(cong) 根本上清理和摒棄“破私立公”、“鬥私批修”等“左”的思想殘餘(yu) 影響,切實保障現行憲法關(guan) 於(yu) “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財產(chan) 不受侵犯,國家依照法律規定保護公民的私有財產(chan) 權和繼承權,國家為(wei) 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規定對公民的私有財產(chan) 實行征收或者征用並給予補償(chang) ”的規定貫徹執行。

  (三)對於(yu) 現階段國家所有的包括各種資產(chan) 、資源在內(nei) 的生產(chan) 資料,既要注重有形的經營性資產(chan) ,又要注重事業(ye) 性資產(chan) 和資源性資產(chan) 。比如,在我國目前的國有資產(chan) 中,事業(ye) 性資產(chan) 的價(jia) 值至少占經營性資產(chan) 價(jia) 值的四分之一以上,決(jue) 不可忽視;資源性資產(chan) (土地、礦產(chan) 、水流、海洋、空域、無線電頻譜等)不僅(jin) 相對稀缺,是不斷增值的資產(chan) ,而且其中有很多不可再生,更須倍加珍惜。這些國有資產(chan) 屬於(yu) 全國每一個(ge) 社會(hui) 成員,其所產(chan) 生、衍生的財富和價(jia) 值應在全國每一個(ge) 社會(hui) 成員中公平地進行分配,決(jue) 不能成為(wei) 少數權貴謀取私利的資本。

  (四)建立健全現代產(chan) 權製度,這是維護公有財產(chan) 權、保護私有財產(chan) 權、促進各類資本流動和重組、增強企業(ye) 和公眾(zhong) 創業(ye) 創新動力、構建公平有序競爭(zheng) 性創業(ye) 致富環境的基本前提。中共十六屆三中全會(hui) 在

  2003年就概括了現代產(chan) 權製度“歸屬清晰、權責明確、保護嚴(yan) 格、流轉順暢”這四個(ge) 特征,提出了建立健全現代產(chan) 權製度的具體(ti) 目標和任務,要以有效措施貫徹落實。

  (五)現行的按勞分配和按生產(chan) 要素分配相結合、允許資本和技術等生產(chan) 要素參與(yu) 收益分配的政策具有現實的必要性和合理性,關(guan) 鍵在於(yu) 科學、公正地確定勞動、資本、管理、技術等生產(chan) 要素在收益分配中所占的比重。國家在這方麵應該製定基本的政策規範,特別是要注意維護勞動者的應有利益。

  (六)強化居民收入調節體(ti) 係和社會(hui) 福利保障體(ti) 係的作用,從(cong) 宏觀上構建公平公正的個(ge) 人所有製。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處理好效率和公平的關(guan) 係,再分配更加得注重公平,必須提高居民收入在國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勞動報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要著力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提高最低工資標準,建立企業(ye) 職工工資正常增長機製和支付保障機製,創造條件讓更多居民擁有財產(chan) 性收入。要保護合法收入,調節過高收入,取締非法收入。北歐國家在企業(ye) 層麵的資產(chan) 90%歸私人所有,但企業(ye) 創造的國民收入50%以上通過稅收轉化為(wei) 國家的財政收入,並主要用於(yu) 為(wei) 全體(ti) 國民提供收入調節和社會(hui) 保障。這在很大程度上實現了社會(hui) 各階層生活水平的相對均衡,是從(cong) 國家層麵的宏觀角度構建個(ge) 人所有製的有益探索,值得我國在實踐中參考和借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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