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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植榮 :關於中國個稅改革的九點看法

發稿時間:2011-06-20 00:00:00   來源:作者賜稿   作者:劉植榮

全國人大常委會(hui) 法製工作委員會(hui) :

    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hui) 第二十次會(hui) 議初次審議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個(ge) 人所得稅法修正案(草案)》,並於(yu) 2010年4月25日在中國人大網公布了該修正案草案,麵向社會(hui) 征求意見。這次公開征求意見是非常有益的,通過綜合多方麵的意見,可以完善中國的個(ge) 稅製度。

    我認為(wei) ,這個(ge) 修正案(草案)缺乏公正性,更沒體(ti) 現科學發展觀。主要表現在3000元“起征點”的設置缺乏科學依據,再有,個(ge) 人所得稅包括十幾項所得,隻提高工薪所得稅和個(ge) 體(ti) 工商戶的生產(chan) 、經營所得以及對企事業(ye) 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稅“起征點”,那勞務報酬、稿費等其他諸多項所得稅的“起征點”沒作調整,這顯示是不公平的,而那些個(ge) 稅沒作調整的勞動者恰好是中國的低收入者。要提高“起征點”就要一視同仁,不能厚此薄彼。當然,中國個(ge) 稅的主要問題並非是“起征點”,而是稅製。下麵是我對中國個(ge) 稅改革的一些看法與(yu) 建議。

    一、中國現行個(ge) 稅製度的缺陷

    個(ge) 稅的主要功能之一就是調節貧富差距,但前提是必須以家庭年各項收入的總和計征,也就是我們(men) 說的綜合稅製。如果個(ge) 稅按個(ge) 人月工資計征,調節貧富差距的作用非常有限,甚至在很多情況下會(hui) 出現“逆向調節”,也就是說,個(ge) 稅反而讓貧富差距加大了。

    1980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個(ge) 人所得稅法》頒布時,我國還處於(yu) 計劃經濟時代,職工收入基本上隻來源於(yu) 工資,收入差距並不明顯,當時個(ge) 稅按個(ge) 人工資計征並沒有顯露出稅製的缺陷。1993年黨(dang) 的十四屆三中全會(hui) 確立了我國的市場經濟地位,由於(yu) 沒有建立起完善的收入分配製度,中國收入差距越拉越大,失業(ye) 人員增多,個(ge) 稅稅製缺陷日益顯露。現行個(ge) 稅稅製存在的缺陷主要體(ti) 現在不公平、不科學、不合理上。下麵僅(jin) 舉(ju) 幾例:

    假如有一個(ge) 5口之家(父母、妻子沒工作,孩子上學),隻有一人就業(ye) ,月工資是4000元,他要養(yang) 活5口人,父母、老婆、孩子和有自己,人均不到1000元,但他需要交納個(ge) 稅86.2元。另一個(ge) 5口之家5人都有工作,每人月工資2500元,也就是人均2500元,但他們(men) 都不需要納稅。這就是目前稅製的弊端,同樣是5口之家,家庭收入4000元的要納稅,家庭收入12500元的反而不納稅,這顯然有失公平。

    這隻是對有固定收入勞動者的不公,對那些沒有固定收入的勞動者來說影響更大。如作者用兩(liang) 年時間寫(xie) 一部書(shu) 得稿酬19200元,相當於(yu) 每月收入800元,作者仍須交納個(ge) 稅2150.4元,而且應稅稿酬是20%的比例稅(納稅額減征30%),與(yu) 月工資為(wei) 2萬(wan) 元也就是兩(liang) 年收入48萬(wan) 元的最高邊際稅率相同!兩(liang) 年收入2萬(wan) 元和48萬(wan) 元的人以相同的稅率納稅,可以看出目前個(ge) 稅設計的不公有多大!

    大學生暑假打工一個(ge) 月,獲得報酬2880元,也需要交納個(ge) 稅,其實這2880元就是這個(ge) 學生全年的收入,平均月收入隻有240元但卻需要納稅!

    從(cong) 事建築、裝潢等的個(ge) 體(ti) 勞動者可能幾個(ge) 月甚至一年才收到一次勞務報酬,現在也要按一個(ge) 月所得計稅,由於(yu) 個(ge) 稅是累進稅率,幾個(ge) 月的勞動報酬按一個(ge) 月計征要適用更高的稅級稅率,這就要多交很多稅。

    所以,單一提高“起征點”很難解決(jue) 我國個(ge) 稅中的突出矛盾,正如上麵例子所講,即使把工資收入所得稅“起征點”提高到5000元,對一個(ge) 隻有一人工作的5口之家來講,家庭負擔仍然很重,人均1000元就要納稅。對那些靠稿酬、打臨(lin) 工生活的人來說,目前稅製存在的缺陷更是暴露無遺,他們(men) 幾個(ge) 月甚至幾年的收入交納個(ge) 稅的稅率比按月領工資的人的平均稅率還高!

    財政部關(guan) 於(yu)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ge) 人所得稅法修正案(草案)》的說明中所講的“平均每一就業(ye) 者負擔1.93人”隻是全國的平均數,沒有考慮具體(ti) 每個(ge) 家庭差異,有的家庭就業(ye) 率高,有的家庭就業(ye) 率低,由於(yu) 中國工資分配差距巨大,再加之失業(ye) 等因素,家庭收入和家庭就業(ye) 者的負擔差別會(hui) 很大,決(jue) 不能用一個(ge) 全國平均值來衡量所有家庭的收入和就業(ye) 者負擔情況。

    由於(yu) 個(ge) 稅製度的嚴(yan) 重缺陷,單純提高“起征點”隻能讓這種不公更加不公。因此推進稅製改革已刻不容緩,必須改成以家庭年收入計征。

    二、“起征點”已沒有上調空間

    現在,工薪所得稅“起征點”眾(zhong) 說紛紜,主要原因是對中國勞動者的工資現狀不清楚。中國2010年GDP為(wei) 397983億(yi) 元,人口為(wei) 13.4億(yi) 人,人均GDP僅(jin) 為(wei) 29700元。根據我的推算,中國勞動報酬占GDP的份額為(wei) 31%,即2010年中國勞動者總報酬為(wei) 123375億(yi) 元。2010年中國從(cong) 業(ye) 人員接近8億(yi) 人,也就說,8億(yi) 勞動者分這123375億(yi) 元的勞動報酬,平均每人15422元,中國勞動者平均每月的勞動報酬為(wei) 1285元。

    財政部2009年還有個(ge) 統計數據,我國10%的富裕家庭占城市居民全部財產(chan) 的45%,中國居民的財富主要來自勞動報酬,如果把年薪幾十萬(wan) 、幾百萬(wan) 、幾千萬(wan) 甚至上億(yi) 元的高收入者單獨計算,90%的普通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更少,也就在1000元/月上下。

    這就是中國勞動者的收入現狀!雖然我們(men) 的GDP世界第二,但一人均,我們(men) 就沒什麽(me) 了,還是一個(ge) 窮國。征收個(ge) 稅必須首先認識到這個(ge) 事實。

    財政部網站2009年6月公布的數據顯示,當年年薪在12萬(wan) 元以上自行申報納稅的人數為(wei) 240萬(wan) 人,占全國個(ge) 人所得稅納稅人數的約3%,而繳納的稅額為(wei) 1294億(yi) 元,占全國個(ge) 人所得稅總收入的35%。根據這組數據,我們(men) 可以知道全國個(ge) 人所得稅各科目下的納稅人總數是8000萬(wan) 人。

    由於(yu) ,工薪所得稅隻是個(ge) 人所得稅眾(zhong) 多項目中的一項,根據工資理論與(yu) 實踐得出的工資分布模型,即紡錘形或倒羅卜形,領薪人數在中位數附近密集。根據我對美國工資分布的研究,全國的平均工資一般高出工資中位數31%。通過財政部公布的數據,我們(men) 可以估算出2009年交納工資所得稅的人約為(wei) 3358萬(wan) 人,月薪在10000元以上的納稅人有240萬(wan) ,月收入在2581元~10000元間的人數為(wei) 3118萬(wan) 人。考慮到工資增長情況,我們(men) 把2010年新增交納工薪所得稅的人估算為(wei) 642萬(wan) 人,這樣,2010年全國交納工薪所得稅的人約4000萬(wan) 人,占總人口的3%(印度為(wei) 10%),占就業(ye) 人口的5%。

    三、提高“起征點”讓95%的勞動者吃虧(kui)

    中國的個(ge) 稅改革可參照成熟的市場經濟國家的經驗與(yu) 做法。根據經合組織發布的數據,2008年29個(ge) 工業(ye) 化國家最低年平均收入為(wei) 140451元人民幣,人均GDP平均為(wei) 311554元人民幣,中央政府個(ge) 稅“起征點” 年平均為(wei) 56003元人民幣,是人均GDP的17%,是最低收入的40%。
    中國目前的個(ge) 稅“起征點”是2000元/月,也就是年“起征點”為(wei) 24000元。這是個(ge) 人的收入,假如與(yu) 國際接軌以家庭計征,在夫妻都有工作的情況下的“起征點”就是48000元。需要說明的是,我們(men) “起征點”是扣除“四金”後的收入免除額,並非是所有收入的免除額,而“四金”的受益人也是納稅人本人。就拿住房公積金來說,那實際是福利,因為(wei) 交納的公積金將來會(hui) 得到數倍的返還,那錢是自己的。好多人不理解這一點,把住房公積金看作是稅負。

    2010年中國的人均GDP為(wei) 29700元,家庭個(ge) 稅“起征點”是人均GDP的160%,中國有的省份年最低收入為(wei) 7560元,“起征點”是最低收入的635%。即使按照目前“起征點”計算,中國個(ge) 稅“起征點”占人均GDP的比重是經合組織國家的9.4倍,占最低收入的比重是經合組織國家的15.9倍。

    不難看出,我們(men) 的“起征點”已大大高出國際水平,繳納工資所得稅的人占全國人口的3%,占勞動人口的5%,連印度都不如。

提高“起征點”就相當於(yu) 增加工資,隻給5%的人增加工資,而95%勞動者的工資沒有得到增加,這就使收入分配差距拉得更大,會(hui) 讓95%的人的生活水平下降。

    所以,從(cong) 納稅人口比例看,中國目前的“起征點”已經沒有上調空間了,如果再提高,根據工資分布模型,納稅人口會(hui) 銳減,那就相當於(yu) 放棄了個(ge) 稅。提高“起征點”更不符合稅收的“寬稅基”原則,更不利於(yu) 培養(yang) 公民以“納稅人”的身份表現出來的公民意識,不利於(yu) 民主監督機製的發展。

    四、中國人的稅負主要來自企業(ye) 的間接稅

    我們(men) 現在進入稅改的誤區,一提減稅,就想到工薪所得稅,想到“起征點”。事實上,政府征收的任何稅,都最後由百姓負擔。

    按納稅途徑來分,稅可分為(wei) 直接稅和間接稅。直接稅就是公民直接把稅交給政府,如個(ge) 稅、房產(chan) 稅、車船稅等。間接稅則公民不自己把稅直接交給政府,而是先由“中間人”替公民把稅交給政府,然後這個(ge) “中間人”再找消費者把稅追繳上來,這個(ge) “中間人”就是企業(ye) ,企業(ye) 隻是名義(yi) 上的納稅人,消費者才是真正的納稅人,間接稅有營業(ye) 稅、增值稅、企業(ye) 所得稅、關(guan) 稅、消費稅、土地使用稅、資源稅等。

    外國中央政府財政收入以直接稅為(wei) 主,因為(wei) 直接稅對社會(hui) 財富的公平分配具有調節作用,國家針對收入階層有目標地征稅,通過多級累進稅率控製各個(ge) 收入階層的實際收入和財富保有。例如,2010年美國聯邦政府個(ge) 稅占聯邦稅收總額的50%,另外還有35%的工薪所得稅,僅(jin) 個(ge) 稅和工薪所得稅兩(liang) 項直接稅就占聯邦稅收總額的88%,美國聯邦個(ge) 人所得稅的稅率在曆史上曾高達94%;盧森堡的個(ge) 人所得稅就有17個(ge) 稅級。以直接稅為(wei) 主的稅製可以確保窮人少納稅或不納稅,甚至通過政府的轉移支付得到福利補貼。

    間接稅則不同,間接稅是“眉毛胡子一把抓”,對所有消費者征稅,人活著就要消費,也就是說,間接稅是對所有居民征稅,間接稅是“劫貧濟富”,因為(wei) 收入越高,消費支出占收入的比例越小,也就是納稅額占收入的比例越小,可見,間接稅對消費者來說稅率是累退的。

    說公民擔負著直接稅的稅負,這很好理解,因為(wei) 是自己親(qin) 手把稅款交給政府的。但對企業(ye) 代政府收繳的間接稅,很多人感覺不到是自己在交這個(ge) 稅,認為(wei) 間接稅是企業(ye) 交的,與(yu) 個(ge) 人無關(guan) 。下麵,我們(men) 通過一包香煙的例子,看看間接稅是不是與(yu) 個(ge) 人無關(guan) 。

    一包香煙裏有56%的生產(chan) 環節消費稅(甲類香煙),5%的批發環節消費稅,從(cong) 生產(chan) 到批發零售各個(ge) 環節7%的城建稅7%和3%的教育附加、17%的增值稅、25%的企業(ye) 所得稅,對一包10元的香煙來說,裏麵有6元的稅。如果一個(ge) 人每月吸煙開支300元,那他就為(wei) 國家交了180元的稅,相當於(yu) 月工資5200元交納的工薪所得稅!雖然不是他直接把這些稅交給政府,可企業(ye) “借花獻佛”,不與(yu) 他商量就給交了,然後再強迫他補交稅款。

    前段時間有政協委員提出“饅頭稅”其實也是這樣,中國根本就沒有“饅頭稅”,那是饅頭生產(chan) 和銷售流通環節的各種間接稅。還有房子,大家都知道中國的房價(jia) 高得離了譜,其實,房價(jia) 裏幾乎一半是政府的稅(費),在抱怨房價(jia) 高的時候,應該看看房價(jia) 裏都有哪些稅。

    目前,中國工薪所得稅不但納稅人口小得可憐,僅(jin) 占總人口的3%,占勞動人口的5%,工薪稅額也僅(jin) 占稅收總額的4%左右。2010年,中國平均人均稅負5463元,工薪所得稅隻有200多元的樣子,也就是說,在每交的100元稅裏,隻有4元是工薪所得稅。如果“起征點”提高到3000元,根據財政部的測算,納稅人口將減少60%左右,稅額損失1200億(yi) 元,也就是說中國交納工薪所得稅的人口僅(jin) 剩1.2%,占從(cong) 業(ye) 人員2%,個(ge) 稅稅額損失1/4,考慮到征稅成本,提高“起征點”還不如幹脆放棄個(ge) 稅。

    中國的稅製是以間接稅為(wei) 主,隻有個(ge) 人所得稅、居民個(ge) 人的車輛購置稅和契稅屬於(yu) 直接稅,占稅收總額的比重不到10%。從(cong) 市場經濟國家通行的稅製來看,我們(men) 應該增加直接稅的份額,減少間接稅的份額,我們(men) 要減的不是個(ge) 稅,而是企業(ye) 稅。由於(yu) 我們(men) 沒有遺產(chan) 稅,個(ge) 稅是中國唯一調節貧富差距的財稅手段,減少個(ge) 稅必然使貧富差距愈演愈烈,從(cong) 而激化更多的社會(hui) 矛盾,影響社會(hui) 穩定。

    五、個(ge) 稅以家庭計征才科學

    個(ge) 稅是“個(ge) 人收入稅”的簡稱。從(cong) 經濟學角度來講,個(ge) 稅指的是對社會(hui) 最小經濟單元的所有收入征稅,家庭是社會(hui) 的細胞,是經濟活動的最小單元,個(ge) 稅當然是針對家庭收入計征,而不是個(ge) 人收入計征。

    其實,市場經濟國家的個(ge) 稅一開始就是按照家庭年收入計征。英國早在1798年就開始征收個(ge) 稅,按照家庭年收入采取累進稅率征收(把收入由低到高依次分成幾個(ge) 級,各級稅率不同,依次提高),對年收入超過60英鎊部分每英鎊征收2便士,超過200英鎊部分每英鎊征收2先令。英國在1799年征收個(ge) 稅600萬(wan) 英鎊(約合2007年的51.2億(yi) 英鎊)。美國聯邦政府於(yu) 1913年建立了以家庭戶為(wei) 納稅單位、按年度收入個(ge) 人自主申報的個(ge) 稅製度,美國憲法並明確規定了稅收“用以償(chang) 付國債(zhai) 並為(wei) 合眾(zhong) 國的共同防禦和全民福利提供經費”,全民福利是美國稅收的主要歸宿之一。日本、澳大利亞(ya) 、加拿大、法國、丹麥等國也都是以家庭年收入計征。就是與(yu) 中國人口相當,經濟發展水平遠不如我們(men) 的印度,根據1961年頒布的《印度個(ge) 人所得稅法》,他們(men) 的個(ge) 稅也是以家庭年收入計征,現在,越來越多的印度納稅人在互聯網上報稅,相當便利。

    根據筆者對世界幾十個(ge) 典型國家個(ge) 稅的研究,還沒發現哪個(ge) 國家的個(ge) 稅是按月工資計征的,中國個(ge) 稅按月工資計征,這不能不說是市場經濟的一個(ge) 怪胎。所以,中國個(ge) 稅稅製必須改為(wei) 以家庭年收入計征才科學。

    以2010年聯邦個(ge) 稅申報為(wei) 例,如果一個(ge) 四口之家的年收入低於(yu) 50000美元並且有兩(liang) 個(ge) 17歲以下的孩子,這個(ge) 家庭就是“負納稅”。具體(ti) 計算方法是:先從(cong) 毛收入裏減去家庭標準免稅額11400美元,再減去個(ge) 人免稅額3650美元,四人共14600美元,這樣,納稅收入為(wei) 50000-11400-14600=24000美元。根據美國2009年夫妻合並報稅的稅率,該家庭應在稅率10%的最低稅級(0~16700美元)和稅率為(wei) 15%的第二稅級(16701~67900美元)納稅,納稅額為(wei) 16700×10%+(24000-16700)15%=2765美元。兩(liang) 個(ge) 17歲以下的孩子,每個(ge) 孩子課稅扣除額為(wei) 1000美元,這樣,應納稅額還剩2765-1000×2=765美元。另外,夫妻合並報稅還有800美元的工薪課稅扣除,這個(ge) 家庭最終應納稅額為(wei) 765-800=-35美元,也就是說,這個(ge) 家庭不但免交納聯邦個(ge) 稅,還從(cong) 政府那裏得到35美元的補貼。

    通過這個(ge) 例子就看出個(ge) 了個(ge) 稅以家庭計征的科學性,這樣充分考慮了家庭的負擔情況,如扶養(yang) 的人口數、孩子教育、醫療等因素,是非常人道和人性化的製度。

    再有,由於(yu) 個(ge) 稅是以家庭年綜合收入計征,就堵塞了我們(men) 現行個(ge) 稅的漏洞,將一些所謂的“灰色收入”納入征收範圍,減少了稅源流失。同時,由於(yu) 個(ge) 稅以家庭計征會(hui) 將個(ge) 人一切收入(如禮品、禮金等)置於(yu) 監管下,也有利於(yu) 防腐反腐。

    六、個(ge) 稅以家庭計征現在就可執行

    有人說中國個(ge) 稅以家庭計征不成熟,筆者則不這樣認為(wei) ,國外200多年前就能做的事,連印度在50年前就能做的事,那時沒有計算機,沒有互聯網,我們(men) 現在為(wei) 什麽(me) 還做不了呢?

    其實,個(ge) 稅以家庭計征並沒有“傳(chuan) 說”中的那麽(me) 複雜,中國現在就對高收入者執行年度報稅,年薪在12萬(wan) 元以上的納稅人在每年3月底前自行申報納稅,我們(men) 要對個(ge) 稅以家庭年綜合收入計征,隻是對高收入者年度報稅進行完善推廣即可,絕非有些人忽悠的那麽(me) 複雜。

    我們(men) 現在一切征收方法都可以不變,包括“起征點”和稅級稅率,仍是每月領工資就納稅(此時是預扣稅),報稅時計算出來的納稅收入平均分攤到12個(ge) 月裏計算納稅額即可。

    把每年的第一季度定為(wei) 申報上一年度個(ge) 稅的報稅期。報稅是自主報稅,是自願的,如果認為(wei) 自己平時預交的個(ge) 稅與(yu) 自己的實際收入或和家庭負擔不符,個(ge) 人就通過報稅進行調整。

    個(ge) 稅以家庭計征,我們(men) 可以設計得簡單些,對基本生活開支和醫療等必要的消費給予一定的免稅額度,免稅額每年根據居民收入的中位數進行調整。如:

    家庭人口免稅項。每個(ge) 家庭成員為(wei) 15000元/年,這一免稅額為(wei) 基本免稅額,屬於(yu) 基本生活性開支,如果家庭收入達不到人均15000萬(wan) 元,則差額部分由政府補上,算是對低收入家庭的福利補貼。

    醫療費用免稅項。對沒有醫療保險或保險不能報銷部分的醫療費用免征個(ge) 稅。

    自雇免稅額。對自由職業(ye) 者,也就是沒有老板、自己給自己打工的人,每年給予50000元的免稅額,因為(wei) 他們(men) 的收入要拿出一部分用於(yu) 工作場所的租用、旅差費等從(cong) 事勞動的活動上,而非消費性支出,也就是說,收入裏的一部分費用要攤到經營開支裏,所以要給予一定的免稅額。下麵就舉(ju) 例說明個(ge) 稅以家庭計征如何操作。

    張三家有3口人,他和妻子以及一個(ge) 孩子,隻有他自己工作,月薪是4000元,沒有別的收入,也就是說,張三全家的年毛收入為(wei) 48000元。首先要計算出納稅收入,先要把養(yang) 老、醫療和失業(ye) 保險刨去,假定是5000元,納稅收入還剩48000-5000=43000元。由於(yu) 住房公積金在個(ge) 人賬戶,這錢會(hui) 加倍償(chang) 還給自己,屬於(yu) 個(ge) 人收入,故在納稅收入裏不考慮個(ge) 人交納的住房公積金,同時,應把單位交到公積金賬戶上的費用算作個(ge) 人收入。假定單位為(wei) 張三交的住房公積金為(wei) 6000元,納稅收入就成了43000+6000=49000元。

    我們(men) 先看家庭人口免稅項,每人為(wei) 15000元,三口人就是15000×3=45000元,此時的納稅收入為(wei) 49000-45000=5000元。

    如果張三的妻子沒有醫保,看病花了5000,此時的納稅收入還剩5000-5000=0元。當納稅收入小於(yu) 或等於(yu) 零時,就表示無需交納個(ge) 稅。如果張三領工資時預交稅款總額為(wei) 1000元,年度報稅時,預交的1000元個(ge) 稅就要全額退回。

    按照現在的稅製,年薪48000的張三大約納稅1000元,如果以家庭計征,則他就不需要納稅了。

    再看一個(ge) 例子。李四也有個(ge) 3口之家,他一個(ge) 人工作,月薪2000元,不需要交個(ge) 稅,年家庭總收入24000元,刨去養(yang) 老、醫療和失業(ye) 保險2400元還剩24000-2400=21600元,再加上單位給交的住房公積金2800元,納稅收入還剩21600+2800=24400元。家庭人口免稅額為(wei) 15000×3=45000元,此時的納稅收入為(wei) 24400-45000=-20600元,也就是說,政府應為(wei) 李四家庭補貼20600元,因為(wei) 這屬於(yu) 低收入家庭。

    個(ge) 稅以家庭計征就這麽(me) 簡單,我們(men) 馬上就可以實行。以家庭計征可以很好地實現個(ge) 稅調節收入再分配的功能,縮小貧富差距,起到“削峰填穀”的作用。

    個(ge) 稅標準一定要全國統一,從(cong) 國際慣例看,也是如此。中國地區經濟發展不平衡,絕不能降低經濟落後地區的標準,增加他們(men) 的納稅負擔,那樣既不公平,也會(hui) 製度性阻礙人才向中西部地區流動,影響中西部地區的經濟發展。

    七、中國的工資統計具有誤導性

    設計個(ge) 稅,工資統計是基礎,也就是說,必須弄清楚中國工資的分布情況。隻有弄清工資分布,才能知道我們(men) 個(ge) 稅的“起征點”定製哪裏。而目前中國的工資統計,無法提供這方麵的數據,國家統計局隻統計平均工資,而不統計工資分布,更沒有工資的中位數,而這些數據才是最重要的製定財稅政策的數據。

    根據國家統計局2011年5月3日發布的數據,2010年城鎮私營單位就業(ye) 人員年平均工資為(wei) 20759元,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為(wei) 37147元。國家統計局每次發布平均工資,百姓就氣憤地說自己的工資又“被增長”了。這說明,中國的工資統計很不科學,很簡陋,漏掉了工資統計的很多項目,如最重要的工資中位數,還有各職業(ye) 工資,各工資段的職工數,工作小時數,學曆、年齡、性別、種族等因素對工資的影響等。

    平均工資無法反映個(ge) 體(ti) 勞動者的真實工資和收入分配差距。舉(ju) 個(ge) 例子,假如一個(ge) 國家有100個(ge) 職工,收入最高的10個(ge) 人每人工資100萬(wan) ,其餘(yu) 90名普通勞動者的工資都是1萬(wan) 元,該國工資總額為(wei) 100×10+1×90=1090萬(wan) 元,人均工資為(wei) 1090÷100=10.9萬(wan) 。這個(ge) 國家90%的勞動者實際工資隻有1萬(wan) 元,可一平均,就成了10.9萬(wan) 元了,工資被拔高了將近10倍。

    工資中位數才是工資統計上最重要的一個(ge) 數據。工資中位數是把全國勞動者按照工資多少排隊,排在中間那個(ge) 人的工資數就是中位數,大多數勞動者的工資與(yu) 中位數接近,而並非與(yu) 平均工資接近,平均工資要高出中位數。例如,美國2008年135185230名從(cong) 業(ye) 人員的平均工資是42270美元,中位數是32390美元,平均工資高出中位數31%。

    “中產(chan) 階級”其實就是家庭收入中位數上下偏移一個(ge) 數值之間的收入階層。美國與(yu) 經合組織等國家把家庭收入中位數向下浮動40%定為(wei) 貧困線,向上浮動60%定為(wei) 富裕線,位於(yu) 貧困線和富裕線之間的收入階層就是中產(chan) 階級,中產(chan) 階級約占人口總數的60%。

    我們(men) 回過頭來再看看那個(ge) 假設國家的工資中位數。這個(ge) 國家100名職工工資從(cong) 低到高排隊,第50個(ge) 人的工資就是中位數,也就是1萬(wan) 元。也就是說,這個(ge) 國家90%的人的工資都是1萬(wan) 。需要說明的是,我們(men) 隻為(wei) 了方便計算,才把90個(ge) 人的工資都假定為(wei) 1萬(wan) 元,而實際情況是中位數附近的職工最密集,呈“紡錘形”結構。

    現在我們(men) 明白了,工資中位數比平均工資更能真實地反映勞動者個(ge) 體(ti) 的工資情況,更重要的是,它能反映收入差距,個(ge) 人工資與(yu) 中位數比較,就知道自己的工資處於(yu) 什麽(me) 收入階層上。這麽(me) 重要的一個(ge) 數據國家統計局不統計,著實讓人費解。

    要想讓個(ge) 稅征對對象,必須統計全國所有從(cong) 業(ye) 人員的工資收入情況,不能隻統計城鎮在崗單位職工的工資,而應包括農(nong) 民工、鄉(xiang) 鎮企業(ye) 職工和農(nong) 業(ye) 勞動者,不對他們(men) 的工資收入進行統計,就忽視了他們(men) 的利益,製定的財稅政策就不能代表他們(men) ,這不符合“三個(ge) 代表”。

    八、工資夠不著“起征點”的人才是大多數

    今年“兩(liang) 會(hui) ”期間,工資所得稅“起征點”在各媒體(ti) 連篇累牘,大事渲染,成了“兩(liang) 會(hui) ”的重頭戲,什麽(me) “個(ge) 稅5000元‘起征點’得到多數代表支持”,什麽(me) “近七成受訪者支持個(ge) 稅‘起征點’調至5000元”。根據3月11日《廣州日報》的報道,有人大代表說:“5000元左右收入的人占到了工薪階層的主力部分,該起點能讓更多人受惠。”現在,很多人對個(ge) 稅的討論完全背離了科學發展觀,簡直就是“大忽悠”。下麵,筆者用官方數據,驗證一下這樣的議案究竟靠不靠譜。

    根據工資分布模型,工資中位數附近的勞動者最密集,平均工資一般高出工資中位數31%,也就是說,如果認為(wei) 月薪5000元是工資中位數,那麽(me) ,平均月工資則應為(wei) 6550元,平均年工資就是78600元(下文有關(guan) 計算均用此數),約為(wei) 人均GDP的2.6倍。一個(ge) 國家勞動者平均收入占人均GDP的比重不會(hui) 超過就業(ye) 人口占總人口比例的倒數,除非這個(ge) 國家借外債(zhai) 給百姓發工資。中國是世界上最大的債(zhai) 權國,就業(ye) 人口占總人口的61%,即使在政府財政收入、企業(ye) 未分配利潤及產(chan) 品庫存均為(wei) 零的情況下,人均工資也絕對不會(hui) 超過人均GDP的1.6倍。所以,說5000元月薪是工薪階層的主力沒有任何科學依據,是極其荒謬的。

    中國有8億(yi) 從(cong) 業(ye) 人員,如果人均年工資78600元,那工資總額就是63萬(wan) 億(yi) 元,而中國勞動者報酬占GDP的46%,這就意味著2010年中國GDP應為(wei) 137萬(wan) 億(yi) 元,可2010年實際GDP為(wei) 40萬(wan) 億(yi) 元,按人大代表的議案算出的GDP超出真實GDP97萬(wan) 億(yi) 元!

    有人忘本了,不考慮農(nong) 業(ye) 勞動者的收入。好,那我們(men) 再按非農(nong) 業(ye) 勞動者月薪5000元計算,看看在這種情況下GDP應該是多少。2010年城鎮就業(ye) 人員為(wei) 32288萬(wan) 人,農(nong) 民工為(wei) 24223萬(wan) 人,也就是說,中國非農(nong) 從(cong) 業(ye) 人員為(wei) 56511萬(wan) 人,他們(men) 的工資總額為(wei) 44萬(wan) 億(yi) 元。在假定農(nong) 業(ye) 勞動者收入為(wei) 零的情況下,GDP應該為(wei) 96萬(wan) 億(yi) 元,超出真實GDP52萬(wan) 億(yi) 元!

    有人甚至連在城裏打工的農(nong) 民工也不考慮,隻考慮有城鎮戶口的人。好,我們(men) 再算一次。根據上麵的分析,2010年城鎮32288萬(wan) 就業(ye) 人員的工資總額約為(wei) 25萬(wan) 億(yi) 元,又根據《2010年統計公報》,2010年中國城鎮人口為(wei) 6.2億(yi) 人,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為(wei) 19109元,城鎮職工可支配收入總額為(wei) 12萬(wan) 億(yi) 元,那多出的13萬(wan) 億(yi) 元從(cong) 哪裏來?

    通過以上4組數據分析得出的結論是:如果說5000元月薪是工薪階層的主流,那以此核算出的GDP會(hui) 超出真實GDP幾十萬(wan) 億(yi) 元!所以,“5000元收入左右的人占到了工薪階層的主力部分”這種言論是無論如何也立不住腳的。

    媒體(ti) 經常發布調查結果,如教育部稱“67%的人讚成給44個(ge) 漢字整形”,發改委稱“七成民眾(zhong) 讚成階梯電價(jia) ”,這次又是“近七成受訪者支持個(ge) 稅‘起征點’調至5000元”。很多調查結果都是“七成讚成”,這就不得不讓人生疑:這個(ge) 結果是怎麽(me) 出來的?

    不難看出,如果在月薪高於(yu) 5000元的人群中調查,也可能會(hui) 得出“100%的受訪者支持個(ge) 稅‘起征點’調至5000元”的結果。如果到農(nong) 田上去調查,到農(nong) 民工的工棚裏去調查,恐怕很多人都不知道“起征點”是個(ge) 啥玩意兒(er) 。所以,調查結果的正確與(yu) 否是由在哪裏取樣決(jue) 定的,比如調查死亡率,要到太平間取樣,就會(hui) 得出一個(ge) 100%的死亡率。

    由於(yu) 關(guan) 注“起征點”的人幾乎都是交納工薪所得稅的人,在網上被動調查就好比到太平間調查死亡率,根本不能反映真實情況。中國目前交納工薪所得稅的人隻占所有從(cong) 業(ye) 人員的5%,怎麽(me) 會(hui) 得出個(ge) “近七成受訪者支持個(ge) 稅‘起征點’調至5000元”的結論呢?即使交納工薪所得稅的人都讚成提高“起征點”,也隻能說是5%的民眾(zhong) 支持。

    所以,不少人被假象給迷惑了,調查工薪所得稅“起征點”幾乎都是在交納工薪所得稅的人群裏調查,就感覺到對提高“起征點”的呼聲較大,但那隻是5%的勞動者的意願,絕對不能代表民眾(zhong) ,最廣大人民群眾(zhong) 是那些工資夠不著起征點的人,他們(men) 占勞動人口的95%,他們(men) 才是大多數。

    九、個(ge) 稅改革達成共識的基礎是共善

    這次個(ge) 稅大討論是非常有益的。任何公共政策的製定,都首先要達成共識,要想達成共識,就要經過公開、廣泛的辯論,誰的觀點正確,就采納誰的觀點,政策製定者對這個(ge) 觀點進行“深加工”形成公共政策。

    達成共識的基礎是共善。共善就是公共利益,是多數人的利益,少數人的利益寓於(yu) 多數人的利益之中,不能為(wei) 了滿足少數人的個(ge) 人利益而損失多數人的公共利益。

    所以,要想就某一項政策達成共識,利益各方必須把公共利益作為(wei) 討論的基礎,不然,你說你的利益,他說他的利益,各懷鬼胎,猜疑謾罵,分道揚鑣,永遠達不成共識。

    個(ge) 稅改革就是各階層的利益博弈。毫無疑問,有人會(hui) 利用自己的社會(hui) 影響力遊說政策製定者製定有利於(yu) 他們(men) 的政策,利用媒體(ti) 大造聲勢,似乎個(ge) 稅“起征點”提高到3000元、5000元、8000元甚至10000元就是共識,卻又拿不出任何論據來支持他們(men) 的觀點。中國的公共利益在哪裏?中國的公共利益在“三個(ge) 代表”裏,即“中國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誰是中國的最廣大人民?那些工資夠不著“起征點”的勞動者就是中國的最廣大人民,他們(men) 占勞動人口的95%,他們(men) 辛勤勞作,是中國沉默的大多數。個(ge) 稅改革絕對不能忽視他們(men) 的利益。

    討論個(ge) 稅改革必須有良心和公心,忽視廣大人民群眾(zhong) 的利益,就沒有資格進行個(ge) 稅改革的討論,因為(wei) 他沒有立足於(yu) 公共利益的基礎上。

    個(ge) 稅改革必須首先弄清中國勞動者的收入中位數是多少,平均收入是多少,誰是中國的真正中低收入者,中國交納工資所得稅的人占勞動人口的比例有多大。這些統計數字弄不清楚,盲目提高“起征點”隻能是緣木求魚,南轅北轍。

    要知道,任何一項經濟行為(wei) 都會(hui) 產(chan) 生外溢成本,提高工薪所得稅“起征點”讓5%的勞動者受益,卻讓95%的勞動者承擔因此產(chan) 生的外溢成本,這不符合經濟學上的帕累托效率改善,不符合“三個(ge) 代表”的思想。

    總之,個(ge) 稅改革達成共識的基礎是公共利益,也就是小平同誌所說的要將“人民擁護不擁護”、“人民讚成不讚成”、“人民高興(xing) 不高興(xing) ”、“人民答應不答應”這四條原則作為(wei) 製定各項方針政策的出發點和歸宿,始終以最廣大人民的利益為(wei) 最高價(jia) 值尺度。

    最後,我們(men) 一定要清楚,誰能代表人民,那些勞動報酬夠不著“起征點”的勞動者才能代表人民,他們(men) 占中國從(cong) 業(ye) 人員的95%,我們(men) 進行個(ge) 稅改革絕對不能遺忘他們(men) 的利益。(作者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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