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為啥不怕多欠債?
發稿時間:2015-01-06 00:00:00 來源:財經觀察 作者:劉峰
在監管的重壓之下,地方債(zhai) 務上報數量不僅(jin) 沒有降低,反而越報越多。為(wei) 何出現這種奇葩現象?…[詳細]利益驅動債(zhai) 務上報數字激增。
中國的地方債(zhai) 務依舊令人霧裏看花。消息稱,正值中國地方政府債(zhai) 券發行方將麵臨(lin) “審判日”之際,多地城投公司上報兩(liang) 套債(zhai) 務數據,這兩(liang) 套數據最大相差30%。這意味著我國地方債(zhai) 務總量到底有多少仍然是個(ge) 迷。
此前,審計署曾公布的數據顯示,截至2013年6月底,全國各級政府的債(zhai) 務為(wei) 20.7萬(wan) 億(yi) 元。彼時,地方政府麵對債(zhai) 務審計,顯得十分低調,能少報則少報。此時,為(wei) 何出現截然相反的場景?
我國地方政府債(zhai) 務規模增速要搞清這個(ge) 問題,還得從(cong) 監管說起。2014年10月初,國務院辦公廳發布了《國務院關(guan) 於(yu) 加強地方政府性債(zhai) 務管理的意見》。隨後財政部發布了《關(guan) 於(yu) 印發〈地方政府存量債(zhai) 務納入預算管理清理甄別辦法〉的通知》。上述兩(liang) 個(ge) 文件主要目的是解決(jue) 地方政府財政收支的不匹配和緩解地方債(zhai) 務危機。
且兩(liang) 文件對地方政府存量債(zhai) 務清理與(yu) 甄別、厘清融資主體(ti) (地方政府和企業(ye) )的界限、新債(zhai) 務的舉(ju) 借渠道與(yu) 規模控製,以及政府債(zhai) 務的報告公開與(yu) 問責考評等進行了新的具體(ti) 規範。理論上政策對地方應該有降低上報債(zhai) 務數字的衝(chong) 動,因為(wei) 失控的債(zhai) 務規模越大越可能麵臨(lin) 著上級追責的責任。又為(wei) 何,地方政府視問責而不顧?
個(ge) 中詳因在於(yu) 利益的權衡。政策規範直接的結果就是,未來各種平台類公司要麽(me) 被政府納入預算,要麽(me) 企業(ye) 自負盈虧(kui) 。中央對地方債(zhai) 務態度的轉變,不再為(wei) 全部債(zhai) 務信用背書(shu) ,這也意味著過去漏報債(zhai) 務項目很可能將是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因為(wei) 不納入政府債(zhai) 務,負債(zhai) 等同於(yu) 自己去負擔和償(chang) 還。
同時,地方債(zhai) 將被關(guan) 進預算的“鐵籠”,政策對地方政府債(zhai) 務實行規模控製,未來地方政府發債(zhai) 將“隻減不增”。因此,上報的債(zhai) 務量越大,越能為(wei) 未來發債(zhai) 規模討價(jia) 還價(jia) 預留更多的空間。
債(zhai) 務黑洞是體(ti) 製畸形產(chan) 物
地方債(zhai) 務是把雙刃劍。雖可以解決(jue) 資金瓶頸促進地方建設,但債(zhai) 務無序不可控亦將醞釀成債(zhai) 務危機。近年來,在惟GDP的指揮棒下,考核機製和利益促使地方政府不斷擴大支出,久而久之地方債(zhai) 務就像一個(ge) 無底的黑洞。特別是,下一級政府的風險可以轉嫁給上一級政府,上一屆政府的風險可以轉嫁給下一屆政府。
除了地方政府追求短期效應外,地方債(zhai) 務黑洞的推動力,既有地方政府強烈的投資衝(chong) 動與(yu) 投資約束不足和監督不夠之間的矛盾錯位,也有政府和市場界定模糊不清。
由於(yu) 94年預算法規定,“地方各級預算按照量入為(wei) 出、收支平衡的原則編製,不列赤字。除法律和國務院另有規定外,地方政府不得發行地方政府債(zhai) 券。”這導致地方政府無法主動進行陽光化舉(ju) 債(zhai) ,進而迫使地方政府通過繞道融資平台公司間接發債(zhai) 。
這種繞道模式結果導致政府和企業(ye) 分別應承擔的責任模糊不清。盡管償(chang) 債(zhai) 能力得到隱性的政府信用支持,但又區別於(yu) 傳(chuan) 統意義(yi) 上的自主經營和自負盈虧(kui) 的企業(ye) 債(zhai) 券。這種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公益難分的定位,不僅(jin) 導致融資風險表外化和難以控製,更重要的是,大量金融資源被無效部門占用導致資源配置低效率,為(wei) 權力尋租埋下濃鬱的一筆。
歸根結底,造成地方債(zhai) 務黑洞的根本原因還是體(ti) 製下的畸形產(chan) 物。由於(yu) 分稅製改革不徹底,造成政府間事權及支出責任和財權劃分不對稱。在“財力向上集中”和“事權向下集中”局麵下,沒錢的地方政府,隻能放大權力的作用力。於(yu) 是,有權同樣任性。
結語地方債(zhai) 務上報數量不僅(jin) 沒有降低,反而越報越多,根在利益驅動債(zhai) 務上報數字激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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