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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多個部委發放車補打車加油費自理

發稿時間:2015-01-05 00:00:00   來源:新京報   作者:王姝張婷金煜等

  2014年12月31日是中央機關(guan) 單位公車改革的“大限”:按照2014年7月17日《中央和國家機關(guan) 公務用車製度改革方案》的要求,去年年底前,中央和國家機關(guan) 應力爭(zheng) 基本完成公車改革。昨日,新京報記者采訪了民政部、衛計委、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國土資源部、環保部等近10個(ge) 中央機關(guan) 單位,多數單位車改方案已基本到位,個(ge) 別單位公車改革方案還在報批中。

  昨日,國土資源部、民政部相關(guan) 工作人員接受新京報記者采訪時都表示,其車改方案已基本完成,並已從(cong) 去年12月起拿到了車補。

  衛計委宣傳(chuan) 司一位副司長對新京報記者表示,衛計委已經按要求完成公車改革。該副司長強調,衛計委前幾年就已經取消了司局級及以下幹部的公務配車,不少司局級幹部早已經乘坐地鐵上下班。至於(yu) 車補的發放步驟、發放標準等,則按照國家標準統一執行。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辦公廳主任顏江瑛表示,早在2003年左右,也就是機構改革前,原國家藥監局就已經被列入首批中央機關(guan) 車改試點。2012年,中辦、國辦印發《黨(dang) 政機關(guan) 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後,食藥監總局就取消了副部級以下公務員的配車。

  環保部也是首批中央機關(guan) 車改試點之一。環保部財務司相關(guan) 官員表示,環保部的車改早已啟動,“早就沒什麽(me) 車了”,目前,環保部隻有副部級以上的現任官員、退休老部長以及送機要文件時才有專(zhuan) 車,副部級以下官員大多數時間都需要開私家車,或者打車上班。

  一名政法係統的處級官員告訴新京報記者,他所在的司法機構的公車改革方案正在報批中,因此該機構尚未進行實質性車改,需要等報批後才能具體(ti) 執行。一國家部委下屬的國家局的處級官員也表示,他所在的單位公車改革方案也在報批中,現在正在封存公車。

  焦點

  1、車改後公車如何處理?

  民政部等部委公車已上交

  昨日,民政部一位處級幹部說,民政部目前司局級及以下幹部都沒有公車,之前配備的專(zhuan) 車都已上交至國務院資產(chan) 管理部門。“國務院都是有明細的,沒上交齊不可以發放車補。”

  民政部民間組織管理局副局長楊嶽昨日表示,民政部的公務用車已於(yu) 去年12月中旬上交,據她了解,上交的公車會(hui) 由國務院資產(chan) 管理部門進行拍賣。

  上交公車後才允許發放車補,其他國家部委工作人員接受新京報記者采訪時也談到了這一“硬性規定”。

  一國家部委的處級官員稱,一般來說,需要所有公車都經過封存和拍賣等正常程序後,車補才會(hui) 發放。他所在單位的公車改革方案還在報批中,因此還沒有拿到車補。不過,現階段單位已開始封存公車。

  按照公車改革方案的要求,所有取消的一般公務用車,“由公務用車主管部門統一規範處置”,公務用車主管部門將委托中介機構進行資產(chan) 評估,然後以評估價(jia) 作為(wei) 處置基準價(jia) ,采取公開拍賣等方式進行公開處置,處置結果向社會(hui) 公開。

  2、公務出行如何解決(jue) ?

  打車、加油費一律自理

  杭州、溫州等此前試點車改的地方省市,車改後多成立了公車服務中心,滿足公務出行需求。但受訪的國家部委工作人員均未提及“公車服務中心”這樣的改革思路。車改後的普通公務出行,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駕駛個(ge) 人車輛。而且打車費、加油費一律“自理”,不予報銷。

  “現在外出,不管是去調研還是去中南海開會(hui) ,都沒有專(zhuan) 車了。”一國家部委局級官員對新京報記者說,“我們(men) 的同事去企業(ye) 調研都是自己打車去。”據其介紹,其所在的機關(guan) 車改已基本完成,去年12月起已開始領取車補,因此公務外出的打車費或者加油費一律“自理”,都不能報銷。

  上述說法得到國土資源部一工作人員的印證。該名工作人員表示,目前,國土資源部已取消了一般公務用車,司局級及以下工作人員已按月領取車補,所以公務出行或打車或乘坐公交地鐵,不論打車費還是加油費均不報銷。

  3、如何發放車補?

  車補連同工資一並發放

  公車改革方案確定的車補標準為(wei) 司局級每人每月1300元,處級每人每月800元,科級及以下每人每月500元。由於(yu) 該方案未明確指出,正局副局、正處副處之間的車補標準是否還會(hui) 按正副職“劃杠”,因此備受關(guan) 注。

  民政部民間組織管理局副局長楊嶽對新京報記者表示,在車補方麵,正局級、副局級都是1300元,正處級與(yu) 副處級都是800元,沒有區別。也就是說,中央機關(guan) 單位的車補標準並未按正副職“劃杠”。

  此外,杭州車改采用了車補打入市民卡的方式,不能提現。中央機關(guan) 單位的車補,會(hui) 不會(hui) 也采用類似“不能提現”的設計?此前該問題也是關(guan) 注焦點之一。

  受訪的民政部、衛計委、國土資源部等國家部委工作人員均表示,車補列入了“工資條”中,連同工資一並發放。一直關(guan) 注車改的湖北省統計局副局長葉青(微博)對新京報記者說,車補連同工資一並發放有利於(yu) 車改順利推進,“車補使用的自由度高一點更好”。

  4、車補夠不夠花?

  不同部門人員反應不一

  對於(yu) 現行車補標準“司局級每人每月1300元,處級每人每月800元,科級及以下每人每月500元”,受訪的國家部委工作人員評價(jia) 不一。

  環保部是公車改革的最早一批試點部委之一。環保部某司級官員對新京報記者說,此前由於(yu) 車補標準較低,司局級每人每月僅(jin) 600元。此番漲到1300元,該官員表示,現在會(hui) 好一點。

  民政部上述處級官員對新京報記者說,車改前沒有車補,外出打車等費用不能報銷,現在每個(ge) 月有800元車補。

  但上述一國家部委處級官員認為(wei) ,不同部門公務出行量、用車量不盡相同,車補標準不能一刀切。

  葉青認為(wei) ,《中央和國家機關(guan) 公務用車製度改革方案》並未“一刀切”,“中央車改方案規定單位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從(cong) 公務交通補貼中劃出一定比例作為(wei) 單位統籌部分,協調部門、崗位之間的不平衡”。

  地方情況

  杭州溫州車補仍執行高標準

  根據中央車改方案確定的“時間表”,地方黨(dang) 政機關(guan) 應在2015年底前完成公車改革。中央機關(guan) 單位的車改模式,對地方車改會(hui) 帶來哪些影響?昨日,新京報記者電話采訪了杭州市發改委相關(guan) 負責人和溫州市政府相關(guan) 工作人員獲悉,目前兩(liang) 個(ge) 地區仍執行高標準車補。

  杭州現行補貼標準分多檔:正局級2990元/月,正處級1610元/月,副處級1270元/月、主任科員690元/月、辦事員及其他人員350元/月。溫州現行標準分7個(ge) 檔次,從(cong) 正縣實職到科員、辦事員,補貼標準自3100元到300元不等。這兩(liang) 個(ge) 城市的車補標準均高於(yu) 中央文件中規定的“地方公務交通補貼標準不得高於(yu) 中央和國家機關(guan) 補貼標準的130%”。按照地方不得高於(yu) 130%計算,地方局級幹部的補貼上限為(wei) 1690元/月,處級為(wei) 1040元/月,科級為(wei) 650元/月。

  作為(wei) 杭州車改方案的設計者之一,杭州市發改委體(ti) 改處調研員馬建華向新京報記者表示,杭州屬於(yu) 副省級城市,需要執行省裏的車改方案。不過,省裏的車改方案還有待中央批準。目前,杭州的車改政策尚未有相應改變。

  馬建華說,他在與(yu) 部分省份相關(guan) 負責人的交流中發現,全國約有三分之二省份存在觀望心態,等待中央車改辦對一些具體(ti) 政策進一步明確。

  本版采寫(xie) 新京報記者王姝張婷金煜李丹丹邢世偉(wei) 賈世煜

  事實+

  各國公務用車管理方法

  美國:《聯邦管理條例》規定:特定聯邦官員才有權使用公車上下班,包括總統、副總統和其他主要聯邦官員,以及他們(men) 指定的人員。除了總統、副總統用車出於(yu) 安全與(yu) 特殊需要外,各單位隻能配置與(yu) 完成工作任務所需要的中小型轎車等最基本車型。條例嚴(yan) 禁公車私用,明確規定,政府所有或租賃的車輛,隻能用於(yu) 公務。違規使用公車者,將被處至少停職一個(ge) 月,甚至解職的處罰。

  法國:從(cong) 2010年實行公務車優(you) 化計劃,政府陸續出台一係列措施,包括外包車隊維護服務、處理舊車、提高車輛環保指標等。據相關(guan) 部門介紹,法國已削減1.8萬(wan) 輛公務車,今年公務車總數將減至6.3萬(wan) 輛。

  巴西:根據2008年最新的規定,巴西每一個(ge) 部委都有自主購車決(jue) 定權,即部委決(jue) 定需要多少車輛、什麽(me) 品牌等細節,但購買(mai) 流程必須公開、透明。根據巴西《聯邦公務員條例》,任何公職人員都有權使用公車辦理公事,但根據級別不同需區分使用車輛;一旦有違規用車,將處以不同程度的懲罰,嚴(yan) 重者甚至因此丟(diu) 掉公職。

  印度:日前印度政府已擬定公務車采購新標準:47.5萬(wan) 盧比以下,隻能用國產(chan) 或合資車。

  韓國:雖然沒有對公務用車專(zhuan) 門立法,但是有《公用車輛管理規定》的總統令。韓國公務用車的管理機關(guan) 是安全行政部,該部在上述總統令的框架下製定了更為(wei) 詳細的公用車輛管理運營細則。細則要求對公務車進行集中管理,完善使用日誌、油料記錄和用車申請等手續,對公務用車進行明確標識,嚴(yan) 禁公車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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