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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業如何為實體經濟服務

發稿時間:2012-01-12 00:00:00   來源:上海證券報   作者:湯敏 於(yu) 勇

  在今年金融工作會(hui) 議上,溫總理明確指出金融為(wei) 實體(ti) 經濟服務的發展新戰略。這就引出了至少三個(ge) 問題:哪些實體(ti) 經濟現在沒有得到或很少得到金融服務?為(wei) 什麽(me) 他們(men) 沒有得到金融服務?金融體(ti) 製應如何改革才能真正地為(wei) 這些實體(ti) 經濟來服務?

  實體(ti) 經濟是人類社會(hui) 賴以生存和發展的基礎。如果把實體(ti) 經濟按所有製來劃分的話,則國有經濟不存在著金融不為(wei) 之服務的問題。實際上,我們(men) 國家的金融機構早先就是為(wei) 服務國有企業(ye) 設計出來的。即使是現在國有企業(ye) 仍然是金融業(ye) 的主要服務對象。而民營企業(ye) 就不一定了,起碼有相當部分的民企是得不到金融服務的。以企業(ye) 的大小來分,得不到,或很少得到金融服務的主要是小微企業(ye) 。以行業(ye) 分,則農(nong) 業(ye) ,特別是農(nong) 戶及農(nong) 村專(zhuan) 業(ye) 合作社、小製造業(ye) 、小服務業(ye) 等難以得到金融服務。

  這也就是說,在當前特定的情況下,要使金融更好地為(wei) 實業(ye) 發展服務,指的就是要加強為(wei) 小微製造業(ye) 、小微服務業(ye) 、為(wei) 農(nong) 戶、農(nong) 村專(zhuan) 業(ye) 合作社服務。這個(ge) 方向不明確,重點不突出,則金融為(wei) 實體(ti) 經濟服務這一新政策,又會(hui) 被曲解、被異化,在政策設計與(yu) 執行中,又一定會(hui) 走樣。

  小微企業(ye) 融資難,農(nong) 戶融資難,並不是中國獨有的,是一個(ge) 世界性的現象。然而由於(yu) 中國經濟體(ti) 製機製中的一些特殊原因,造成我國小微企業(ye) 與(yu) 農(nong) 戶融資更難。在我國的金融政策中缺乏一些對小微企業(ye) ,農(nong) 戶服務的硬指標。如國外的“社區投資法”,“中小企業(ye) 融資法”, 一些國家硬性規定銀行對農(nong) 業(ye) 及小企業(ye) 的融資比例等等,這些法律法規在我國基本沒有。即使國家有一些軟性政策,由於(yu) 我們(men) 對中小企業(ye) 界定不清,特別是沒有人真正地去監督。因此經常發生一方麵小微企業(ye) 越來越難,一方麵統計數據表現出形勢一片大好。

  近半年來,小微企業(ye) 、農(nong) 戶的處境更為(wei) 困難。資金短缺、勞動力工資價(jia) 格上漲,使得小微企業(ye) 承擔了巨大的成本壓力。與(yu) 此同時,歐美經濟陷入金融危機,對中國產(chan) 品的需求減少。更加上近年來房地產(chan) 泡沫,一大批小企業(ye) 主轉而投資房地產(chan) ,或幹脆參與(yu) 炒房,資金被大量地套在其中。最後,很多地方的民間融資處於(yu) 完全停滯的狀態。過去還能通過民間融資的小微企業(ye) 連最後一根稻草都沒有了。

  那麽(me) ,如何才能真正地加強金融業(ye) 對小微企業(ye) ,對農(nong) 戶的服務呢?

  首先,不能再玩虛的,要有硬指標。既然經濟理論與(yu) 實踐證明了對農(nong) 戶的貸款,對小微企業(ye) 融資都存在著一定的“市場失敗”,那麽(me) 我們(men) 就應該學習(xi) 別國的先進經驗,政府要給予一定的幹預,給金融機構定出一些對小微企業(ye) 、對農(nong) 戶融資的硬性的比例指標來。在實際執行中,這些金融機構可以自己來完成這些指標,也可以委托別的機構來幫助完成這些指標。特別是要設計好包括第三方在內(nei) 的監督機製,防止這些政策又走過場。

  第二是建立一些專(zhuan) 門為(wei) 小微企業(ye) 服務、為(wei) 農(nong) 戶融資服務的機構。幾十年來,人們(men) 不斷地把希望寄托在現有的機構改革上。實際上,農(nong) 信社、農(nong) 業(ye) 銀行(601288)、以及各銀行的小貸部也都做了一些努力,也取得了一些成績。但是很顯然,效果還是不能令人滿意。否則,這次中央金融會(hui) 議就不會(hui) 把金融為(wei) 實體(ti) 經濟服務提到這樣的高度來了。溫州與(yu) 鄂爾多斯(600295)出現的資金鏈斷裂現象也證明了,靠民間融資、非正規金融,是解決(jue) 不了小微企業(ye) 融資難、農(nong) 戶融資難的問題的。事實上,用很原始、很傳(chuan) 統的民間融資來對現代的小微企業(ye) 融資,規模一大就有可能出問題。因此,還是應該有一批基於(yu) 現代的、正規的專(zhuan) 門金融機構來加強金融對實體(ti) 經濟,特別是小微企業(ye) 與(yu) 農(nong) 戶融資的服務。

  最後,在當前的情況下,與(yu) 其成立一些新的小銀行、小金融機構,不如從(cong) 現有的表現好的規範運作的小額貸款公司、擔保公司挑出一些來升格成村鎮銀行,並取消當前要有一個(ge) 現有的正規金融機構為(wei) 大股東(dong) 的限製。同時建一個(ge) 存款保險機製。增加監管機構的人員,成立專(zhuan) 門對小銀行的監管部門。對於(yu) 那些即使是在市場比較混亂(luan) 的時候,也能夠堅持規範經營的擔保機構或小貸公司,應該給他們(men) 更多更好的機會(hui) 。形成良幣驅劣幣的良好社會(hui) 風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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