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梔梓:調整間接稅有利於改善民生
發稿時間:2011-12-20 00:00:00 來源:中華工商時報 作者:黃梔梓
年底總是算賬的時候,稅收亦不例外。2011年,“減稅”成為(wei) 整個(ge) 年度的稅收關(guan) 鍵詞。《中國青年報》12月14日發表中國社會(hui) 科學院財政與(yu) 貿易經濟研究所博士何代欣的文章,分析了全國減稅的同時稅收仍猛增的原因,提出了“間接稅不進行大調整,實際減稅效果難以顯現”的觀點。
此前,我國知名財貿專(zhuan) 家高培勇也曾撰文指出,我國存在間接稅與(yu) 直接稅比重嚴(yan) 重失衡的問題:在我國稅收收入總量中,間接稅占比70%以上,直接稅占比不過30%(其中企業(ye) 所得稅占20%以上,個(ge) 人所得稅不足7%,財產(chan) 稅幾乎處於(yu) 缺位狀態)。因此,我國應將降低間接稅比重、增加直接稅份額作為(wei) 稅製改革的大方向。
筆者十分讚成對“間接稅不進行大調整”的觀點,因為(wei) 這最終是有利於(yu) 改善民生的。正是由於(yu) 增值稅、消費稅、營業(ye) 稅等間接稅的征稅環節過多、稅率過高,層層流轉、傳(chuan) 導到商品和服務項目的價(jia) 格之中,才推高了市場物價(jia) 和服務項目的價(jia) 格,又由於(yu) 這些間接稅具有“無差別課稅”的特點,才使得普通消費者承擔了更多、更重的稅收負擔,加劇了民生的艱難,也使得稅收調節收入、財富差距的功能未得到較好的體(ti) 現。
對於(yu) 上述問題,決(jue) 策層已經開始著手解決(jue) :繼從(cong) 2011年11月1日起,提高增值稅和營業(ye) 稅起征點之後,又決(jue) 定從(cong) 明年1月1日起,在部分地區和行業(ye) 推行增值稅“擴圍”改革試點,逐步將目前征收營業(ye) 稅的行業(ye) 改為(wei) 征收增值稅,以避免重複征稅,並新增11%和6%兩(liang) 檔低稅率。這些結構性減稅政策的出台,無疑在減輕企業(ye) 稅收負擔的同時,也有利於(yu) 降低商品和服務項目的價(jia) 格,從(cong) 而減輕普通消費者承擔的間接稅負擔,這從(cong) 近期物價(jia) 指數回落、通脹率下降中已經有所體(ti) 現。
但筆者認為(wei) ,僅(jin) 此還不足以解決(jue) 我國間接稅比重過大,普通消費者承擔的間接稅稅負過重的問題,還應進行消費稅稅目稅率調整,將一些已經成為(wei) 大眾(zhong) 日常消費品的商品從(cong) 消費稅項目中剔除,並適當降低部分消費稅項目的稅率,從(cong) 而促使我國易於(yu) 轉嫁推高物價(jia) 增加普通消費者稅負的間接稅逐漸減少;同時也應將一些新出現的高檔消費品和消費行為(wei) 納入消費稅征收項目之中,這樣才能使普通消費者少納稅、高消費者多納稅。
除此之外,還應盡快擴大具有財產(chan) 稅性質的直接稅——房產(chan) 稅試點範圍,並且盡早開征贈與(yu) 稅、遺產(chan) 稅等直接稅,實現征稅重點向富裕階層轉移,使富裕階層納稅在稅收中的比重有較大幅度提升。在此基礎上,再通過財政再分配的手段,將富裕階層所繳納的稅收投入社會(hui) 公共服務、改善民生福祉、提高社會(hui) 保障程度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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