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財經

文章

高培勇:對接稅製改革 實施結構性減稅

發稿時間:2011-12-12 00:00:00   來源:中國證券報   作者:高培勇(中國社科院財貿所)

  中央經濟工作會(hui) 議即將召開,圍繞著2012年宏觀經濟政策布局,“結構性減稅”再度成為(wei) 大眾(zhong) 熱議的關(guan) 鍵詞。2012年“減稅”而非“增支”將成為(wei) 積極財政政策的重心所在,而結構性減稅要同稅製改革的方向相對接。

  “減稅”而非“增支”

  早在上個(ge) 世紀90年代後期,結構性減稅就曾作為(wei) 積極財政政策的重要線索,被引入反危機操作。始自2008年的本輪國際金融危機,又使結構性減稅在反危機實踐中扮演了重要角色。結構性減稅之所以再度被人們(men) 關(guan) 注,顯然同當前的經濟形勢及政策選擇有關(guan) 。麵對複雜多變的宏觀經濟,2012年中國繼續實施積極的財政政策。然而迄今為(wei) 止這一輪反危機操作主要是通過增加政府支出來推進,那麽(me) 在2012年,“減稅”而非“增支”將成為(wei) 積極財政政策的重心所在。形成這一判斷的主要依據有以下三點。

  第一,盡管外部經濟不確定性會(hui) 給中國經濟造成拖累,但從(cong) 總體(ti) 上看,這種不利影響不會(hui) 高於(yu) 2008年末和2009年初。因此當前宏觀調控的主要任務是預調和微調,其擴張性操作可以相對從(cong) 容。

  第二,在經曆了主要依靠擴大政府投資規模的“粗放型”反危機操作之後,調結構已經顯得尤為(wei) 緊迫。因此即便經濟下滑趨勢已經有所顯現,即便當前宏觀調控的著力點在於(yu) 增加財政刺激力度,其擴張性操作也必須在穩增長與(yu) 調結構之間保持平衡。

  第三,從(cong) 今年前11個(ge) 月的全國財政收入增長態勢看,2011年實現全國財政收入“超收”1萬(wan) 億(yi) 元已無懸念。因此即便把實施財政擴張的一係列因素統統考慮在內(nei) ,實施一定規模的減稅不僅(jin) 是必要的,也是有可能的。換言之,在2012年我們(men) 有能力實施較大規模的減稅。

  對接稅製改革

  結構性減稅,當然有別於(yu) 全麵性減稅,其最重要的特點在於(yu) 目標的雙重性。一方麵要通過減稅,適當減輕企業(ye) 和居民的稅收負擔水平;另一方麵,要通過有增有減的結構性調整,求得整個(ge) 稅收收入結構的優(you) 化,將減稅操作與(yu) 稅製改革的方向相對接,是結構性減稅的應有之義(yi) 。

  談及稅製改革的方向,特別是著眼於(yu) 優(you) 化稅製結構的改革,自然要涉及對我國現實稅收收入結構的判斷。以2010年為(wei) 例,在全部稅收收入中,來自流轉稅的收入占比為(wei) 70%以上;除此之外的所得稅和其他稅種的收入合計占比不足30%。來自各類企業(ye) 繳納的稅收收入占比為(wei) 91.5%;除此之外的居民繳納稅收收入占比隻有8.5%。

  上述數字表明,在當前我國稅收收入的70%以上都是間接稅。而間接稅作為(wei) 價(jia) 格的構成要素之一,通常可直接嵌入商品售價(jia) 之中,屬於(yu) 可通過價(jia) 格渠道轉嫁的稅。我國稅收收入的90%以上由企業(ye) 繳納。而由企業(ye) 繳納的稅,作為(wei) 生產(chan) 或經營成本的構成要素之一,通常也要極力擠入商品售價(jia) 之中,屬於(yu) 有可能通過價(jia) 格渠道轉嫁的稅。可以說由企業(ye) 法人繳納、走商品價(jia) 格通道,既是我國現實稅收運行格局的典型特征,也集中揭示了我國現行稅製結構失衡狀況。這種稅製結構的弊端越來越充分地顯露出來。

  比如,高比例、大劑量的間接稅收入,集中於(yu) 商品價(jia) 格渠道向全社會(hui) 轉嫁,使稅收與(yu) 物價(jia) 處於(yu) 高度關(guan) 聯狀態,在現實生活中有推高物價(jia) 之嫌。

  再如,如此高比例稅收收入集中來源於(yu) 各類企業(ye) 的繳納,不僅(jin) 在名義(yi) 上會(hui) 加重各類企業(ye) 的稅收負擔,使得中國企業(ye) 的稅收負擔水平整體(ti) 偏重,而且不同規模企業(ye) 之間的競爭(zheng) 能力存在差異,小微企業(ye) 相對於(yu) 大中型企業(ye) 的稅收負擔更重。

  又如,對間接稅收入以及對企業(ye) 納稅收入過度依賴,會(hui) 在相當程度上淡化以所得稅和財產(chan) 稅為(wei) 代表的直接稅建設,從(cong) 而使得諸如調節收入分配、拉近貧富差距之類的現代稅收功能難以發揮。

  還如,由於(yu) 中外稅製結構之間存在巨大差異,不僅(jin) 會(hui) 令境內(nei) 商品高於(yu) 境外商品價(jia) 格水平,從(cong) 而削弱境內(nei) 商品和境內(nei) 企業(ye) 的國際競爭(zheng) 力,而且會(hui) 通過出口退稅環節在事實上形成對進出口商品價(jia) 格水平的差別影響。在歐美經濟形勢麵臨(lin) 相當不確定性、貿易保護主義(yi) 泛濫的今天,這會(hui) 激化國際貿易領域摩擦。

  這樣的例子還可列出許多。如同中國經濟結構處於(yu) 非調整不可的關(guan) 口一樣,中國現行稅製結構以及由此而形成的稅收收入結構已經到了非調整不可的地步。調整的方向應該是在適當降低宏觀稅負水平的前提下,減少間接稅,增加直接稅,減少來自於(yu) 企業(ye) 繳納的稅,增加來自於(yu) 居民繳納的稅。因此進入結構性減稅視野的,應主要是那些由企業(ye) 繳納、走價(jia) 格通道轉嫁的間接稅。

  以增值稅改革為(wei) 抓手

  在中國現行的稅製結構下,可歸入間接稅或流轉稅的稅種主要有三個(ge) :增值稅、消費稅和營業(ye) 稅。但它們(men) 並不是平分秋色的。其中,增值稅占比最大。在2010年,增值稅收入是全部稅收收入的39.5%;消費稅和營業(ye) 稅的收入占比則分別為(wei) 9.9%和14.4%。對於(yu) 這幾個(ge) 稅種,要有所區別,有所側(ce) 重。

  鑒於(yu) 當前的經濟形勢和實施積極財政政策的需要,在財政能承受的範圍內(nei) ,盡可能地放大結構性減稅的效應,無疑是我們(men) 的重要著眼點。由於(yu) 增值稅在所有流轉稅中的“塊頭兒(er) ”最大,同時營業(ye) 稅改征增值稅的試點方案已經公布,營業(ye) 稅終歸要被增值稅“吃掉”的趨勢已經不可逆轉。特別是倘若不同時出台其他的配套措施,實施“擴圍”後的增值稅收入所占份額,將一下子躥升至50%以上。因此結構性減稅的主要對象,顯然應當鎖定於(yu) 增值稅。

  恰好,已經公布並即將實施的營業(ye) 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方案,為(wei) 我們(men) 打開了這一通道。隨著這一方案的實施和推廣,從(cong) 總體(ti) 上講,它帶來實實在在的減稅效應。

  隨著營業(ye) 稅改征增值稅,原適用營業(ye) 稅的納稅人所承受的重複征稅現象將得以減少,從(cong) 而減輕稅負。由於(yu) 因增值稅轉型改革帶來的營業(ye) 稅稅負相對上升現象趨於(yu) 減少,將減輕原適用營業(ye) 稅的納稅人所承受的稅負。此外,隨著增值稅逐步“擴圍”至營業(ye) 稅的“地盤”並同時引入兩(liang) 檔新的較低稅率,增值稅的整體(ti) 稅負水平將趨於(yu) 下降。

  可以看出,這一次營業(ye) 稅改征增值稅試點,不同於(yu) 以往的稅收改革舉(ju) 措。作為(wei) 現實中國的第一大稅種,它的變化牽一發而動全身。增值稅改革不僅(jin) 會(hui) 為(wei) 我們(men) 提供優(you) 化稅製結構以及稅收收入結構的重要契機,而且會(hui) 為(wei) 我們(men) 實施以結構性減稅為(wei) 重心的積極財政政策提供重要抓手。

  可以預期,在營業(ye) 稅改征增值稅試點並逐步向全國推廣的基礎上,不僅(jin) 是增值稅,包括其他流轉稅稅種在內(nei) ,都將迎來一場旨在降低稅負水平並進一步完善流轉稅稅製的重要改革。由此騰出的相應空間,還將為(wei) 增加直接稅並進而推動優(you) 化稅製結構的整體(ti) 稅收改革鋪平道路。
 

友情鏈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