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德文:推進金融體製改革刻不容緩
發稿時間:2011-11-23 00:00:00 來源:中華工商時報 作者:周德文
由於(yu) 種種因素的限製,金融體(ti) 製的改革及金融業(ye) 的發展,存在的主要問題是:高度壟斷沒有完全打破,中小企業(ye) 金融機構較少,貨幣市場、資本市場發展緩慢。這些體(ti) 製性缺陷,造成中小企業(ye) 融資困難,影響稀缺資金的配置效率。所以,推進金融體(ti) 製改革已刻不容緩。
今年4月份以來,溫州接二連三地發生中小企業(ye) 老板“跑路”甚至跳樓等惡性事件,8、9兩(liang) 個(ge) 月出現愈演愈烈的局麵。可以說,這是改革開放30多年來溫州最為(wei) 嚴(yan) 峻的形勢。
這些業(ye) 主“跑路”,有各種不同的因素,但歸結到一點都是資金鏈斷裂,企業(ye) 無法正常運轉,巨額債(zhai) 務,壓力超出了業(ye) 主承受能力。這些跑路的業(ye) 主無一不與(yu) 民間借貸牽連在一起。於(yu) 是,人們(men) 說這是“高利貸”的禍害,一場圍剿“高利貸”的戰役似乎已經開始。這裏,我想提出的問題是:為(wei) 什麽(me) 民間借貸不僅(jin) 在溫州而且在全國許多地方都相當活躍?“高利貸”能圍剿徹底嗎?
大家知道,中小企業(ye) 是我國國民經濟的一支重要力量,中小企業(ye) 數量占全國企業(ye) 總數的90%以上,貢獻GDP全國總量的60以上,上交國家稅收占全國稅收50%以上,創造就業(ye) 崗位占全國的75%以上。溫州是全國中小企業(ye) 最為(wei) 活躍的地區之一,溫州全市現有40多萬(wan) 家中小企業(ye) 。但是中小企業(ye) 的成立、發展很難,很少得到銀行方麵的資金支持。據全國工商聯調查,規模以下的小企業(ye) 90%沒有與(yu) 金融機構發生任何借貸關(guan) 係,微小企業(ye) 95%沒有與(yu) 金融機構發生借貸關(guan) 係。那麽(me) ,中小企業(ye) ,尤其是小企業(ye) 、微小企業(ye) 他們(men) 生產(chan) 經營、發展需要的資金從(cong) 哪裏來?隻能依靠民間借貸,目前溫州民間借貸規模大約1100億(yi) 元,如果沒有活躍的民間借貸也就沒有中小企業(ye) 發展的今天。從(cong) 這一意義(yi) 上說,民間借貸對國民經濟發展也是作出了重要貢獻的。現在的問題是,在現行的金融體(ti) 製下,中小企業(ye) 很難從(cong) 銀行獲得貸款,而民間借貸還處於(yu) “地下”或者說“灰色”狀態,缺少法律保障和政策引導,借貸程序、手續不規範,隨意性大,潛伏著很大風險,目前暴露出的問題,恐怕還是冰山一角。
無論是中小企業(ye) 融資難麵臨(lin) 發展和生存困難,還是民間借貸風險的發生,追究其根源,與(yu) 目前的金融體(ti) 製不完善有很大幹係。
我國傳(chuan) 統的金融體(ti) 製是在我國實行計劃經濟的條件上建立的,它適應高度集中的計劃經濟體(ti) 製。其特點是高度壟斷,主要為(wei) 國有企業(ye) 服務。當年全中國隻有四大銀行,即中國銀行、中國工商銀行、中國建設銀行和中國農(nong) 業(ye) 銀行。隨著我國的改革開放,由計劃經濟轉變為(wei) 市場經濟,傳(chuan) 統的金融體(ti) 製也開始邁開改革的步伐。但是,由於(yu) 種種因素的限製,金融體(ti) 製的改革及金融業(ye) 的發展,存在的主要問題是:高度壟斷沒有完全打破,中小企業(ye) 金融機構較少,貨幣市場、資本市場發展緩慢。這些體(ti) 製性缺陷,造成中小企業(ye) 融資困難,影響稀缺資金的配置效率,不僅(jin) 傷(shang) 害我國經濟健康運行,而且威脅到長期穩定發展,所以,推進金融體(ti) 製改革已刻不容緩。
推進金融體(ti) 製的改革下,不僅(jin) 應關(guan) 注現有金融體(ti) 製要素的現狀、問題和發展方向,而且更要關(guan) 注新生的金融要素的生長和發展。建立市場配置資金為(wei) 主,以政府配置資金為(wei) 補充,政府主導下充分發揮市場作用的金融體(ti) 係,以適應市場經濟和經濟全球化發展的需要。
一、要深化金融組織體(ti) 係改革。改造國有商業(ye) 銀行和國家控股的股份製商業(ye) 銀行,實現銀行產(chan) 權主體(ti) 的多元化,完善金融法人治理結構,建立有效的約束機製和激勵機製;發展非國有商業(ye) 銀行,大力支持中小企業(ye) 金融機構,加快發展社區銀行、村鎮銀行;引導民間資本進入金融領域,規範和完善民間信用;要注意防範金融發展中的無序競爭(zheng) 與(yu) 過度競爭(zheng) 行為(wei) 的發生。
二、推進金融市場改革。重點發展以同業(ye) 拆借、票據承兌(dui) 貼現為(wei) 主的貨幣市場;規範證券市場秩序,引導資本市場健康發展;建立健全統一的外匯市場;加快利率市場化改革進程,逐步建立以中央銀行利率為(wei) 基礎、以貨幣市場利率為(wei) 中介、金融機構存貸款由市場供求決(jue) 定的市場利率體(ti) 係及其他形成機製。
三、促進金融業(ye) 務和金融工具創新。鼓勵金融機構在保持常規金融業(ye) 務品種外,大力開拓中間業(ye) 務、表外業(ye) 務,推行電話銀行、信用借記卡、代理理財等業(ye) 務;繼續發展封閉式基金,積極推行開放式基金;發行零息債(zhai) 券;適時推出以銀行同業(ye) 拆借利率為(wei) 基礎的浮動利率存款、浮動利率貸款等新型銀行業(ye) 務品種;拓展商業(ye) 保險品種,發展投資類保險和組合保險;探索資產(chan) 證券化試點等等。
四、深化保險業(ye) 改革,擴大保險覆蓋麵,提高保險服務水平和規範風險能力。
五、健全金融監管機製。建立和健全銀行業(ye) 、保險業(ye) 和證券業(ye) 分業(ye) 經營、分業(ye) 監管的體(ti) 製和製度規範,形成從(cong) 市場準入、業(ye) 務合規、風險控製到市場退出的全方位監管體(ti) 係。如建立金融風險識別、預警和控製體(ti) 係,防範和化解係統性金融風險;規範金融機構市場推出機製,建立相應的存款保險、投資者保護和保險保障製度。提高金融監管水平,加強風險監管和資本充足率約束,建立健全銀行、證券、保險監管機構間以及同宏觀調控部門的協調機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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