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寧遠:增值稅改革利民在前、利國有方
發稿時間:2011-11-02 00:00:00 來源:東(dong) 方早報 作者:陳寧遠
繼10月26日國務院常務會(hui) 議決(jue) 定明年在上海首先開展深化增值稅製度改革試點後,11月1日,修改後的國務院資源稅暫行條例開始施行,部分資源由從(cong) 量計稅改為(wei) 從(cong) 價(jia) 計稅(如原油和天然氣),同日財政部又調整了增值稅和營業(ye) 稅的起征點。這可以看做是一係列的稅改動作,尤其前兩(liang) 種稅改,完全可以視為(wei) 1994年稅製改革以來最大的、且相輔相成的結構性稅改。
這不僅(jin) 是改變中國流轉稅模式真正的起點,也是改變地方財政依賴土地財政的主要途徑。
增值稅改革的最終目的,是將同是流轉稅的營業(ye) 稅改造成為(wei) 全麵增值稅。從(cong) 現代流轉稅稅收原理和國家實踐看,世界幾乎沒有同時征收營業(ye) 稅和增值稅的國家。中國保留營業(ye) 稅,是1994年稅製改革中央和地方關(guan) 於(yu) 稅收利益分配妥協的結果。在中國增值稅由國家稅務局負責征收,其中75%為(wei) 中央財政收入,25%為(wei) 地方收入,進口環節的增值稅全部為(wei) 中央財政收入;而營業(ye) 稅由地方征收,是地方財政收入的主要來源。
這次從(cong) 上海試點將營業(ye) 稅改為(wei) 增值稅,這就讓中國有了屬地化的增值稅的征收。對地方政府改變財政收入依賴土地財政的狀況,大有裨益。
資源稅率先將原油和天然氣由從(cong) 量計稅改為(wei) 從(cong) 價(jia) 計稅,也是對全麵增值稅改革最恰當和最有益的補充,而不能單純看成是一項呼籲已久的對資源暴利的征稅。
嚴(yan) 格來說,資源稅是地方稅種,它包含土地資源、水資源和動植物資源等一切國有資源。但我國資源稅範圍相對狹窄,隻征收七大類礦產(chan) 資源,而且是從(cong) 銷售量或自用量的角度區分。這不僅(jin) 容易造成嚴(yan) 重資源浪費,也無法產(chan) 生良性的資源可持續利用和市場配置。地方政府在向市場推出國有資源有償(chang) 使用時,因隻能一次性收入,常常稅費高度不分(采礦權和土地使用權拍賣都是典型例子),從(cong) 而加重企業(ye) 或個(ge) 人使用國有資源的一次性投資。
這從(cong) 土地增值稅征收中最能明顯看出。若將一次性征收的土地增值稅等一係列關(guan) 於(yu) 土地的稅費,改造成從(cong) 價(jia) 的資源稅和財產(chan) 保有稅,政府趕緊賣地的壓力可能就輕很多。
當然還不能簡單把全麵增值稅的改革和資源稅的拓寬,完全混為(wei) 一談。從(cong) 中國稅收的曆史看,增值稅的改革是更為(wei) 急迫和重大的事。因為(wei) 目前增值稅已成為(wei) 中國最主要的稅種之一,增值稅的收入占中國全部稅收的60%以上,是金額最大的稅種。所謂深化增值稅的改革,就是要在金額最大稅種中,找到係統性和結構性的降低稅負的辦法。而以降低稅負來刺激經濟,以合理的稅收政策麵對如今複雜的經濟環境,不僅(jin) 從(cong) 當下看是利好,從(cong) 長遠看更是利好。
降低增值稅,就是降低消費者的稅負,降低消費者稅負就是降低每一個(ge) 國民的稅負。
總之,全麵增值稅改革的意義(yi) ,可以用三大效果總結。即:第一,全麵增值稅改革的直接效果是可避免重複征稅;第二,不僅(jin) 可通過避免重複征稅而降低全麵稅負,全麵增值稅改革還為(wei) 日後以直接調整增值稅稅率的方式係統性、結構性降低全民稅負打下良好基礎;第三,可改善地方財政收入結構。
而這三點對國民經濟運行來說可能牽一發動全身,對中國稅收製度的改造卻是本質性的,是一場利民在前、利國有方的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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