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立彬:中國土地問題是戰略而非戰術問題
發稿時間:2011-10-11 00:00:00 來源:中國國土資源報 作者:王立彬
40年前,美國新聞記者埃德加·斯諾最後一次離開中國,在撰寫(xie) 《漫長的革命》未竟後於(yu) 次年年初逝世。在中國共產(chan) 黨(dang) 建黨(dang) 90周年之際,“漫長的革命”一題既是向斯諾致敬,也是探討同一主題所必需。我們(men) 無須從(cong) 陳勝吳廣、太平天國一直梳理到孫中山的“平均地權”,因為(wei) 中國共產(chan) 黨(dang) 自成立之日起領導的中國革命,從(cong) “農(nong) 村包圍城市”到解放後土地改革和改革開放的大包幹,本身已是圍繞土地問題的一場漫長的革命。
土地問題從(cong) 始至終是中國革命的戰略問題,而不是一個(ge) 戰術問題。與(yu) 陳勝吳廣起義(yi) 以來“均貧富”的邏輯本質不同,中國共產(chan) 黨(dang) 領導的土地革命,“打土豪、分田地”是手段,“翻身農(nong) 民鬧革命”是目標。“翻身”一詞,表明革命主體(ti) 是原先的被壓迫被剝削者。然而“翻身”並不是目標,真正的目標是“鬧革命”,遠不止經濟權利意義(yi) 上的革命,而是包括政治、文化、社會(hui) 一切權利意義(yi) 上的革命。那種把土地革命及土改運動曲解為(wei) 利誘農(nong) 民打仗的觀點,就把中國革命庸俗化、粗俗化了。
然而,在很多人的無意識中,存在著類似的傾(qing) 向,就是把中國土地問題從(cong) 一個(ge) 戰略問題降為(wei) 戰術問題,以一係列戰術動作取代戰略思考。在這種傾(qing) 向的影響下,大包幹責任製被理解為(wei) 單純的農(nong) 民致富問題,卻不理解小崗村的實踐開啟了中國億(yi) 萬(wan) 農(nong) 民從(cong) 土地束縛中解放出來的偉(wei) 大曆程;采取這種戰術式的思維方式,就無法理解“三農(nong) ”問題遠不止農(nong) 業(ye) 增產(chan) 、農(nong) 民增收、農(nong) 村增新房,事實上是中國工業(ye) 化、城市化的唯一真正破題之策,是建設富強、民主、文明的現代化中國必由之路;這種思維方式,也許初衷是“保護農(nong) 民”,然而在保護農(nong) 民“三畝(mu) 地一頭牛”現實權利的同時,卻可能拒絕探索農(nong) 民全麵、自由發展的潛在可能性。從(cong) 這種思維模式看,農(nong) 村集體(ti) 用地流轉、農(nong) 村集體(ti) 建設用地財產(chan) 化,短期內(nei) 或者說“任期內(nei) ”風險太大了,因此就把《中共中央關(guan) 於(yu) 推進農(nong) 村改革發展若幹重大問題的決(jue) 議》以及《物權法》在農(nong) 村的改革實驗、司法實踐,由戰略任務變為(wei) “戰術不可行”。這種思維模式認為(wei) ,農(nong) 村的大拆大建問題,不是要從(cong) 經濟、政治、法律體(ti) 製上破題,而是把要推土機貼上封條,把拆遷隊“上級”由政府改為(wei) 法庭。這種方式也許可以防止農(nong) 村、農(nong) 民當下的利益受損,但這種“好爸爸”管製模式,可能損害農(nong) 民農(nong) 村長遠發展,事實上維係了不可持續的二元化社會(hui) 格局。
今年也是辛亥革命100周年。把中國土地問題這一“漫長的革命”戰術化,自然會(hui) 把孫中山“平均地權”的思想戰術化。孫中山先生“平均地權”思想明確包括了土地法、土地使用法、土地征收法及地價(jia) 稅法等內(nei) 容,既不是主張土地國有,更非“耕者有其田”,而是主張漲價(jia) 歸公,“共未來的產(chan) ”。與(yu) 毛澤東(dong) 自幼感受農(nong) 村民生凋弊之痛不一樣,生於(yu) 城市、長於(yu) 海外、遊曆各國的孫中山,從(cong) 邏輯上先注意到資本主義(yi) 的城市土地問題,然後才考察“耕者有其田”的農(nong) 村土地問題。從(cong) 戰略上看問題還是在戰術上小打小鬧,決(jue) 定了中國現代史的走向。站在孫中山左邊的共產(chan) 黨(dang) 人,將孫中山的土地革命民主主義(yi) 思想,同社會(hui) 主義(yi) 革命、共產(chan) 主義(yi) 思想結合起來,最終廢除了兩(liang) 千多年來的封建土地關(guan) 係,引導全體(ti) 農(nong) 民步入了社會(hui) 主義(yi) 康莊大道;立在孫中山右側(ce) 的國民黨(dang) 人,隻講戰術,在大陸經營20多年土地改革,成效甚微,退居台灣才傾(qing) 其全力,以戰略思想實行“三七五減租”、公地放領、扶植自耕農(nong) 、都市土地改革,解放農(nong) 村勞動力和土地資本,促進了台灣經濟騰飛,成為(wei) 東(dong) 南亞(ya) 土改運動的楷模。
徐紹史部長在今年全國土地日致辭中明確表示,在城市化、工業(ye) 化快速發展過程中,我國城鄉(xiang) 人地格局和社會(hui) 結構發生重大變化,地方政府、企業(ye) 、集體(ti) 、個(ge) 人等多元利益主體(ti) 之間的土地利益格局深刻調整,利益關(guan) 係日趨複雜,土地利益調整引發的社會(hui) 矛盾和問題凸顯。在這種情況下,需要高度關(guan) 注土地資產(chan) 和資本化背景下的經濟社會(hui) 問題,不斷增強土地管理的權益保護意識、民生保障意識和風險防範意識。從(cong) 長遠看,要通過健全土地產(chan) 權製度,統一交易規則,建立城鄉(xiang) 統一的土地市場,實現城鄉(xiang) 土地權利主體(ti) 平等。這是極具戰略高度的理論闡述,值得那些堅持農(nong) 村土地“不得流轉、不得抵押、不得轉讓”的“三不”戰術大師們(men) 認真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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