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駿:中國財政國家轉型:走向稅收國家
發稿時間:2011-09-24 00:00:00 來源:《吉林大學社會(hui) 科學學報》 作者:馬駿
摘要:中國存在著進一步向稅收國家轉型的可能。但是,中國不可能發展成一個(ge) 完全的稅收國家。這主要是因為(wei) ,由於(yu) 體(ti) 製慣性以及意識形態方麵的原因,國企將繼續在中國經濟進而在財政國家體(ti) 係中扮演著非常重要的角色。盡管中國將會(hui) 進一步向稅收國家轉型,但極其可能的是,中國將是一個(ge) 以稅收國家為(wei) 主體(ti) 但同時具有自產(chan) 國家特征的混合型財政國家。
在過去十年裏,從(cong) 財政社會(hui) 學角度出發,一些政治學家研究了中國的財政國家轉型。其基本結論是,20世紀80年代以來,隨著市場化改革的推進,中國開始從(cong) “自產(chan) 國家”向“稅收國家”轉型。在這個(ge) 轉型中,國家與(yu) 社會(hui) 關(guan) 係開始被重構,納稅人意識開始形成和發展,財政民主的要求開始出現並且越來越強烈,要求國家治理做出回應。[1]第2章[2][3]盡管這些研究使得我們(men) 從(cong) 一個(ge) 全新的視角來理解中國的國家轉型,但是,其結論仍然是非常初步的。首先,現有研究局限在預算內(nei) 收入領域討論財政國家轉型,未能關(guan) 注中國政府複雜而且多樣的財政收入結構及其可能的影響。其次,現有研究主要運用基於(yu) 西方國家建設經驗總結出來的理論來理解中國的財政國家轉型,理論視角過於(yu) 單一。借助財政社會(hui) 學的最新成果,本文將更加全麵地重新審視中國的財政國家轉型。本文關(guan) 注的問題是:經過三十多年的經濟改革,中國在多大程度上已發展成為(wei) 一個(ge) 稅收國家?中國的財政國家轉型對國家和社會(hui) 關(guan) 係以及國家治理產(chan) 生了何種影響?本文認為(wei) ,盡管中國已開始向稅收國家轉型,但仍然保留著自產(chan) 國家的痕跡,同時又具有租金國家的特征。
一、中國的財政國家轉型:理論分析
財政社會(hui) 學產(chan) 生於(yu) 將近一百年前哥德謝德[4]和熊彼特[5]之間關(guan) 於(yu) 稅收國家的一場爭(zheng) 論。在這場爭(zheng) 論中,兩(liang) 位學者都呼籲建立一門財政社會(hui) 學。目前,存在兩(liang) 種不同意義(yi) 上的財政社會(hui) 學。一些學者將財政社會(hui) 學看成“稅收和公共財政的社會(hui) 學分析”[6]。另一些學者(例如哥德謝德和熊彼特)則認為(wei) ,財政社會(hui) 學的目標是發展一種新的“宏觀曆史範式”。例如,熊彼特強調,財政體(ti) 係是理解社會(hui) 和政治變化的關(guan) 鍵,它是社會(hui) 變化的重要指標和源泉。這樣理解的財政社會(hui) 學就非常接近於(yu) 一種宏大的曆史敘述,一種觀察和理解社會(hui) 的方式,而不僅(jin) 僅(jin) 是一個(ge) 理論。[7]本文就是在這個(ge) 意義(yi) 上運用財政社會(hui) 學的。
在財政社會(hui) 學的分析框架中,財政變遷主要是指財政國家的轉型,即從(cong) 一種類型的財政國家轉向另一種類型的財政國家。財政國家是根據國家財政收入最主要的來源對國家進行的分類。20世紀以來,最主要的財政國家是稅收國家、自產(chan) 國家和租金國家。稅收國家的財政收入主要來自於(yu) 私人部門繳納的稅收。[5]自產(chan) 國家主要是指那些實行計劃經濟體(ti) 製的國家,在這些國家,廣泛的國家所有製使得國家的財政收入主要來源於(yu) 國有企業(ye) 上繳的利潤。[8]租金國家是指那些主要依靠國家壟斷的自然資源出口而獲取租金收入的國家。[8]在現實中,國家不可能隻依靠一種收入來源就能滿足其所有的支出需要,而不得不同時依賴於(yu) 一種以上的財政收入。然而,財政國家的劃分有助於(yu) 我們(men) 更深入地理解國家的收入汲取行為(wei) 及其政治影響。在不同的財政國家,國家和社會(hui) 的關(guan) 係是不同的,財政國家的轉型意味著重新構建這一關(guan) 係,這最終將導致社會(hui) 和政治的變遷。
關(guan) 於(yu) 財政變遷的政治影響,財政社會(hui) 學有三個(ge) 版本的理論。第一個(ge) 理論可以稱為(wei) “征稅—代議製模式”。這是從(cong) 歐洲近現代國家建設的經驗中總結出來的,也是財政社會(hui) 學中最早的一個(ge) 理論。在歐洲的領地國家時期,統治者依賴自己的領地收入而生存,因此,不僅(jin) 國家對社會(hui) 的依賴比較少,而且國家對社會(hui) 的影響也是有限的。隨著歐洲國家在近現代時期轉向稅收國家,國家和社會(hui) 的互動開始變得非常密集而且深入,稅收實質上成為(wei) 國家和社會(hui) 互動最關(guan) 鍵的紐結,國家也開始變得越來越依賴於(yu) 私人部門。為(wei) 了獲取私人部門繳納的稅收,國家不得不與(yu) 私人部門討價(jia) 還價(jia) 並在政治上做出讓步。這就迫使國家重新構造財政製度和政治製度,最終建立起現代憲政民主製度。[5][9]目前對中國財政國家轉型的研究,主要受這個(ge) 理論影響。然而,財政社會(hui) 學的研究還發展出另外兩(liang) 個(ge) 新理論,能夠幫助我們(men) 更好地理解中國財政國家轉型的複雜性。
第一個(ge) 新理論可以稱為(wei) “租金—國家自主性模式”。這是根據一些發展中國家的國家建設經驗總結出來的理論。20世紀70年代以來,這些原來貧窮的發展中國家由稅收國家轉變成租金國家。其中,最重要的是資源性租金。由於(yu) 控製了在國際市場上特別有價(jia) 值的自然資源,這些國家就能夠通過出售這些資源而獲得租金收入。在20世紀,最主要的自然資源是石油。各個(ge) 石油輸出國的財政收入都主要來自於(yu) 國家的石油貿易形成的租金收入。由於(yu) 租金“不是掙來的收入”,租金國家就不需要像領地國家、稅收國家那樣在政治上或者組織上付出多大的努力就能獲得充足的財政收入。這就對這些國家的國家建設產(chan) 生了巨大的影響。盡管其中的一些國家在20世紀初就啟動現代國家建設,例如建立了代議製和選舉(ju) 製度,但是,隨著它們(men) 轉向租金國家,它們(men) 的國家建設道路就發生了根本性的逆轉。豐(feng) 裕的資源性租金大大地降低了國家對公民或者社會(hui) 的依賴,提高了國家的自主性。由於(yu) 財政收入主要不是來自於(yu) 直接影響個(ge) 人財富的直接稅,租金國家的人民也不可能形成政治參與(yu) 的動機。由於(yu) 租金收入來源比較集中並且完全在國家的控製之下,其收支相對於(yu) 稅收而言就比較容易隱藏起來逃避議會(hui) 監督。[7]
第二個(ge) 新理論可以稱為(wei) “稅收討價(jia) 還價(jia) —政治民主模式”。這是從(cong) 轉型國家的經驗中總結出來的理論。20世紀90年代,這些國家都開始向稅收國家轉型。[8]然而,由於(yu) 收入基礎和政治情況不同,在轉型的過程中,不同國家形成了不同的稅收討價(jia) 還價(jia) 模式,進而走上不同的國家建設道路。例如,在波蘭(lan) ,國家的收入基礎主要是私有的小企業(ye) 和個(ge) 人收入,在政治上盡管也存在著衝(chong) 突,但在經濟與(yu) 政治改革上社會(hui) 各階層的精英已達成共識。波蘭(lan) 在解決(jue) 稅收衝(chong) 突的過程中逐步形成了“征求納稅人同意”的方式,讓那些利益受到影響的社會(hui) 群體(ti) 表達他們(men) 的意見,同時增強國家對社會(hui) 利益的回應性。這種將抗議政治疏導進“吸納性製度”的做法夯實了波蘭(lan) 的民主製度。而俄國的情況則相反。一方麵,私有小企業(ye) 不發達,國家主要從(cong) 自己控製的能源、出口等高利潤部門汲取財政收入;另一方麵,國家建設一直是在持久的、兩(liang) 極化的精英內(nei) 部衝(chong) 突中展開的。最後發展出來解決(jue) 稅收衝(chong) 突的辦法是一種“精英討價(jia) 還價(jia) ”策略:稅收政策是由國家與(yu) 這些精英們(men) 單個(ge) 地討價(jia) 還價(jia) 而形成的,而且,其中充滿了特殊性的優(you) 惠。這使得俄國的政治民主出現了一些不甚理想的特征。[10]相對而言,波蘭(lan) 更加像一個(ge) 真正的稅收國家,而俄國則帶有一些租金國家的色彩。
對於(yu) 研究中國的財政國家轉型來說,這三個(ge) 理論都是非常有啟發的。目前關(guan) 於(yu) 中國財政國家轉型的研究主要受第一個(ge) 理論影響。然而,由於(yu) 歐洲國家經驗的特殊性,僅(jin) 僅(jin) 從(cong) “征稅—代議製”模式出發來研究中國的財政國家轉型,極其容易將我們(men) 的分析引向一種簡單的線性邏輯,即走向稅收國家。正如租金國家的國家建設經驗以及前自產(chan) 國家的轉型經驗告訴我們(men) 的,走向稅收國家的道路不是直線性的、單向的,而可能是比較曲折和複雜的。正如一些租金國家的經驗表明的,即使一個(ge) 國家最初已經開始走向稅收國家,但是,如果國家越來越依賴租金收入,那麽(me) ,稅收國家的建設曆程也會(hui) 出現逆轉。前自產(chan) 國家轉型的經驗進一步表明,在走向稅收國家的過程中,圍繞著稅收的討價(jia) 還價(jia) 模式非常重要。這就是說,稅收國家的國家建設本身也是充滿著複雜性的。有鑒於(yu) 此,本文將綜合運用這三個(ge) 理論來分析中國的財政國家轉型。
從(cong) 財政國家的角度來看,從(cong) 1956年完成社會(hui) 主義(yi) 改造到1978年實行市場導向的經濟改革這一段時間,中國都是一個(ge) 坎貝爾[8]所說的自產(chan) 國家:國家的財政收入主要來自於(yu) 國企利潤,財政體(ti) 係也一直在弱化稅收的影響。尤其在1956年完成社會(hui) 主義(yi) 改造之後,更是如此。從(cong) 1957年到1979年的這一段時間,國家財政主要運用各種非稅手段來汲取各個(ge) 部門的盈餘(yu) :1.在土地國有的基礎上,通過價(jia) 格上限(尤其是工農(nong) 業(ye) 產(chan) 品價(jia) 格剪刀差)和國家收購政策來汲取農(nong) 業(ye) 部門的盈餘(yu) ;2.通過低利率和低工資政策來汲取城市家庭的盈餘(yu) ;3.通過行政手段命令國有企業(ye) 向國家財政上繳利潤。自產(chan) 國家的建立使得中國的國家建設走上了一條獨特的道路。自產(chan) 國家形成了一種“社會(hui) 依賴於(yu) 國家”的國家與(yu) 社會(hui) 關(guan) 係,國家的自主性達到了頂峰。在自產(chan) 國家,國家對經濟資源的壟斷使得國家賴以生存的經濟資源很少被控製在其他的個(ge) 人和社會(hui) 團體(ti) 手中。恰恰相反,廣泛的國有或公有製使得幾乎所有的個(ge) 人和社會(hui) 團體(ti) 賴以生存的經濟資源都被國家控製。其結果,不是國家依賴於(yu) 社會(hui) ,而是社會(hui) 依賴於(yu) 國家。無論是國家還是人民都容易形成一種自產(chan) 國家獨有的“財政幻覺”,即“國家養(yang) 人民”。人民因此就很難形成參與(yu) 政治、影響國家收支政策的要求以及國家財政必須對社會(hui) 公開、對公民負責的要求。[1]第2章盡管從(cong) 短期來看自產(chan) 國家看是一種最佳的財政收入汲取模式,但是,從(cong) 長遠來看,這種模式是存在風險甚至危機的。一方麵,在自產(chan) 國家,由於(yu) 經濟資源高度集中於(yu) 國家,人民的福利乃至生存都高度依賴於(yu) 國家財政支出,因此,這種支出責任是極其剛性的。另一方麵,由於(yu) 無法建立有效的激勵機製和成本較低的監督機製,從(cong) 長期來看,自產(chan) 國家必然會(hui) 出現經濟總產(chan) 出下滑進而財政收入銳減的風險。總之,前三十年的經驗證明,作為(wei) 一種財政收入生產(chan) 模式,自產(chan) 國家是低效率的。正是在這種情況下,1978年,中國逐步啟動了市場化的經濟改革,以創造新的財富,為(wei) 國家財政收入提供新的來源。[1]第2章在一定意義(yi) 上,市場經濟改革也是在這種潛在的財政危機之下逼迫出來的,國家必須改革經濟體(ti) 製,為(wei) 財政收入的汲取創造新的財源。
經濟改革以前,國有經營部門之所以能夠盈利並為(wei) 國家提供財政收入並不是因為(wei) 它們(men) 的生產(chan) 效率高,而是因為(wei) 國家控製了產(chan) 品與(yu) 要素價(jia) 格並壟斷了各個(ge) 工業(ye) 行業(ye) 的生產(chan) 。然而,經濟改革是一種市場取向的改革,它要求減少或者放鬆國家對產(chan) 品和要素價(jia) 格的控製,降低國企對產(chan) 業(ye) 的壟斷,放鬆對私營經濟的限製。這些都意味著,國家不能再像以前那樣去汲取財政收入。首先,逐步由市場來決(jue) 定產(chan) 品和要素價(jia) 格意味著國家不能再像以前那樣通過價(jia) 格控製將農(nong) 業(ye) 部門和家庭的剩餘(yu) 轉化成工業(ye) 利潤,再轉化成國家財政收入。其次,放棄壟斷和允許私人經濟發展並合法地與(yu) 國有經濟競爭(zheng) ,意味著國有企業(ye) 不能再獲得壟斷利潤,從(cong) 而使得國有企業(ye) 的盈利能力降低。第三,對於(yu) 新興(xing) 的私營企業(ye) 來說,由於(yu) 國家不再對這些財富擁有所有權,國家不能再像以前對待國有企業(ye) 那樣運用利潤上繳的方式來汲取財政收入。[1]第2章在這種情況下,國家開始重建財政收入生產(chan) 體(ti) 係。這就是為(wei) 什麽(me) 從(cong) 20世紀80年代一直到90年代後期,中國財政改革的重點一直集中在收入方麵。在這一時期,國家重建了稅收體(ti) 係,重新發行國債(zhai) ,不斷地調整國家和國企的利潤分配關(guan) 係以及中央和地方的收入分配關(guan) 係。在這個(ge) 過程中,重建稅收體(ti) 係尤為(wei) 重要,也是“國家重建”的重中之重。正如世界銀行[11]4的一個(ge) 評估報告總結的,經過80年代的兩(liang) 次“利改稅”,到80年代末,中國已經重新建立起現代稅收體(ti) 係的雛形,包括企業(ye) 所得稅、利潤稅、商品稅、關(guan) 稅等。1994年分稅製改革時,國家又進一步完善了商品稅體(ti) 係,增設了增值稅。如果說現代稅製主要包括商品稅、所得稅、財產(chan) 稅三大稅種的話,經過三十年的稅製改革,中國已建立起齊備的商品稅和所得稅,所缺的隻是針對財富而征的財產(chan) 稅。總之,市場取向的經濟改革使得中國的財政收入生產(chan) 模式發生了根本性的轉變,中國開始由自產(chan) 國家向稅收國家轉型。[1]第2章
然而,由於(yu) 國家汲取財政收入的方式非常多樣,中國的財政國家轉型過程就呈現出複雜的特征。隨著稅收體(ti) 係以及征稅機構的建立,經濟改革以來,稅收收入,尤其是來自私人部門(民營經濟和家庭)的稅收,在國家財政收入中的比重越來越大,中國開始從(cong) 自產(chan) 國家向稅收國家轉型,國家對社會(hui) 的依賴也隨之增強。然而,正如伊斯特[10]的研究表明的,在向稅收國家轉型的過程中,從(cong) 不同類型的經濟部門征收稅收,會(hui) 形成不同的稅收討價(jia) 還價(jia) 模式,進而對國家與(yu) 社會(hui) 關(guan) 係的調整以及國家建設產(chan) 生不同的影響。中國實行市場經濟改革以來,盡管國企在經濟結構中的比重開始下降,但國家並沒有采取大規模的私有化,國企仍在經濟中占有舉(ju) 足輕重的地位並向國家繳納相當數量的稅收。相對於(yu) 來自私人部門的稅收來說,由於(yu) 行政隸屬關(guan) 係的存在,國家能以比較低的討價(jia) 還價(jia) 以及監督成本從(cong) 國企征收稅收,來自國企的稅收並不會(hui) 增加國家對社會(hui) 的依賴。因此,對於(yu) 稅收國家轉型來說,不僅(jin) 要看稅收在國家財政收入中的比重,而且要看稅收在多大程度上來自私人部門。因此,本文的第一個(ge) 理論命題是:私人部門繳納的稅收在財政收入中的比重越高,中國向稅收國家的轉型就越徹底,國家對社會(hui) 的依賴就越大,民主化的社會(hui) 要求就越強烈。
更為(wei) 複雜的是,在向稅收國家轉型的過程中,盡管稅收收入越來越重要,但不是國家財政收入的唯一來源。市場經濟改革使得國企麵臨(lin) 前所未有的市場競爭(zheng) ,在競爭(zheng) 中國企經營管理機製的低效率暴露無遺,加之在較長一段時期國企改革一直處於(yu) 探索階段,這就使得國企的盈利能力減弱,其對國家財政的貢獻大幅下降。然而,在20世紀90年代末期,國家開始調整國企改革的目標與(yu) 方式,重新定位國企的角色。這一改革比較成功地扭轉了國企的經營狀況,提高了國企的盈利能力及其對國家財政收入的貢獻。其結果,盡管中國整體(ti) 上在向稅收國家轉型,但仍然保留了自產(chan) 國家的痕跡。同時,從(cong) 20世紀90年代中期開始,隨著土地出讓金在地方財政收入中的重要性越來越大,中國在一定程度上具有了租金國家的特征。這意味著,盡管中國已向稅收國家轉型,但在現階段乃至一個(ge) 更長的時期,中國仍是一個(ge) 混合型的財政國家,除了稅收以外,利潤和租金也是國家財政重要的收入來源。中國財政國家轉型的這一特征影響著而且將會(hui) 繼續影響國家與(yu) 社會(hui) 關(guan) 係的重構以及國家建設的方向。根據財政社會(hui) 學的理論,本文的第二個(ge) 理論命題是:在財政收入中,利潤與(yu) 租金的比重越高,國家對社會(hui) 的依賴越小,國家的自主性越高,民主化的社會(hui) 要求就越弱。
二、半“稅收國家”:稅收來源分析
中國從(cong) 建國到經濟改革這一時期,國企利潤在國家預算收入中的比重不斷上升,稅收的比重不斷下降。1978年經濟改革以來,這兩(liang) 個(ge) 比重出現了與(yu) 以前完全相反的變化。隨著稅製改革的推進,稅收的比重迅速上升。從(cong) 1998年開始,稅收比重開始下降,到2005年基本穩定在90%左右,仍是一個(ge) 很高的比重。同時,由於(yu) 國企的盈利能力開始下降,虧(kui) 損麵和虧(kui) 損額上升,國企利潤對財政收入的淨貢獻一直在下降。1985年,國家開始對國企虧(kui) 損進行補貼,由此,國企對財政的淨貢獻開始呈負值。1994年,為(wei) 了扶植國企,國家一方麵同意國有企業(ye) 不上繳利潤,另一方麵減少對其補貼,這使得國企利潤對財政的負值貢獻開始縮小,但是在2006年這一比重仍為(wei) -0.5%。這表明,經濟改革後,預算收入絕大部分來源於(yu) 稅收(圖1)。

圖1改革以來稅收和國企上繳財政的淨利潤在預算收入中的比重
注:國企對財政的淨貢獻是企業(ye) 上繳收入減去對企業(ye) 的虧(kui) 損補貼。
數據來源:1950-1970年的數據來源於(yu) 《中國財政年鑒》(2002),其他數據來源於(yu) 《中國統計年鑒》(1998,2007)。
然而,我們(men) 仍不能據此就判斷中國已是一個(ge) 稅收國家。這需要進一步分析稅收在多大程度上來源於(yu) 私人部門,即私人企業(ye) 加上家庭。表1分析了稅收收入中不同所有製成分的貢獻。①1999年以來,私營經濟的貢獻一直在穩步上升,從(cong) 1999年的2.6%上升到2007年的9.9%。個(ge) 體(ti) 經濟基本持平,但略有下降,從(cong) 1999年的5.9%下降到2007年的4%。這兩(liang) 項加起來就是民營經濟在稅收中的比重。同時,國企的貢獻一直在下降,且降幅很大,從(cong) 1999年的49.5%下降到2007年的19.9%。同樣也屬於(yu) 公有經濟的集體(ti) 經濟的比重逐步下降,而且降幅很大,從(cong) 1999年的11.8%下降到2007年的1.7%。在國內(nei) 的各種經濟類型中,除了公私性質極其分明的經濟類型外,還有若幹混合經濟類型,例如,股份公司、股份合作、聯營和其他等,這一部分企業(ye) 繳納的稅收在稅收收入中的比重上升很快,從(cong) 1999年的14.4%上升到2007年的44.1%。在混合經濟中,股份公司的稅收貢獻增長最為(wei) 迅猛,從(cong) 1999年的10.8%上升到2007年的38.3%。②
現在的關(guan) 鍵是如何在混合經濟中分離出國有經濟和私人部門的稅收份額。根據《中國統計年鑒》(2003)的統計指標解釋,除了股份合作企業(ye) 外,在其他的所有製成分中都既包含國有資本也包含私人資本。目前可獲得的數據無法直接計算私人部門在混合經濟中的稅收貢獻,因而,本文采取了間接估算的辦法。首先,根據《中國財政年鑒》(2008)公布的數據計算國企及國有控股企業(ye) 繳納的稅收在稅收收入中的比重。該數據顯示,經過1998年以來的“抓大放小”等改革之後,國企的盈利能力上升並成為(wei) 稅收大戶。一方麵,從(cong) 2001年以來國企繳納的稅金一直在上升,從(cong) 2002年開始每年都以1000多億(yi) 的速度在增加。另一方麵,盡管比重有所下降,但基本維持在一個(ge) 較高的水平。即使到最低點的2007年也有35%。其次,在該比重中扣除表1中純“國有企業(ye) ”的稅收比重,可粗略地估算出表1中混合經濟包含的國有成分的稅收比重,其中剩餘(yu) 的部分則視為(wei) 私人部門在混合經濟中的比重(表2)。當然,這個(ge) 估算隻是粗略的。

在此基礎上,表3估算了各種所有製中私人部門的稅收貢獻。從(cong) 表3看出,來自私人部門的稅收占稅收收入的比重一直在上升,從(cong) 2001年的28.8%上升到2007年的42.6%。

現在,我們(men) 需要考慮個(ge) 人所得稅的影響。1994年稅製改革後,中國開始征收個(ge) 人所得稅。其後,個(ge) 人所得稅收入穩步上升。不過,它在稅收收入中所占的比重仍然偏低。自2000年以來,個(ge) 人所得稅在稅收收入中的比重基本上在6%-7%之間。由於(yu) 本文關(guan) 心的是財政國家轉型對國內(nei) 的國家與(yu) 社會(hui) 關(guan) 係的影響,因此,我們(men) 扣除境外個(ge) 人繳納的個(ge) 人所得稅。2003年以來,國內(nei) 個(ge) 人所得稅在稅收收入中的比重一直在6%左右。③此外,在計算私人部門的稅收貢獻時,為(wei) 了避免重複計算,我們(men) 不能直接將國內(nei) 個(ge) 人所得稅的比重與(yu) 表3中屬於(yu) 私人部門的企業(ye) 的稅收比重相加,而必須首先在表3中扣除由這些企業(ye) 代繳的個(ge) 人所得稅後重新計算比重,再與(yu) 國內(nei) 個(ge) 人所得稅的比重相加。2007年,私營經濟和個(ge) 體(ti) 經濟稅收扣除其中的個(ge) 人所得稅後在當年稅收收入中的比重分別為(wei) 9.32%和2.28%,由此得出民營經濟的比重是11.6%,同樣處理後的混合經濟中來自私人部門的稅收的比重是25%。因此,來自私人部門的企業(ye) 繳納的稅收的比重是36.6%。將這一比重與(yu) 當年國內(nei) 個(ge) 人所得稅的比重(5.99%)相加,則2007年私人部門繳納的稅收在稅收收入中的比重是42.59%。這意味著,中國目前至多隻是一個(ge) 半“稅收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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