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明康:持續探索中國特色的銀行業監管道路
發稿時間:2011-09-21 00:00:00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作者:劉明康
自2003年成立以來,銀監會(hui) 在黨(dang) 中央、國務院的堅強領導下,堅持踐行科學發展觀,持續探索運用新思路、新機製、新舉(ju) 措,逐漸走出了一條具有中國特色的銀行業(ye) 監管道路。
中國特色銀行業(ye) 監管理論體(ti) 係業(ye) 已成型
作為(wei) 監管工作的綱領和旗幟,中國特色的銀行業(ye) 監管理論體(ti) 係是銀行業(ye) 監管客觀規律和良好實踐的中國化與(yu) 理論升華,是一個(ge) 麵向未來、不斷發展和開放的理論體(ti) 係,它包含四個(ge) 不可割裂、相互銜接、相互貫通的組成部分:清晰的監管目標、科學的監管理念、完善的審慎監管框架、強有力的持續監管。監管目標是銀行業(ye) 監管的總體(ti) 工作方向;監管理念是實現監管目標所需遵循的指導思想和工作思路;審慎監管框架是貫徹監管理念、實現監管目標的製度基礎和機製保障;持續監管是實施有效銀行監管的具體(ti) 手段和執行保障。
第一,清晰的監管目標。即促進銀行業(ye) 合法、穩健運行,維護公眾(zhong) 對銀行業(ye) 的信心。在此基礎上,設定四項具體(ti) 監管目標:保護存款人和消費者的利益;增進市場信心;增進公眾(zhong) 對現代銀行業(ye) 金融產(chan) 品、服務的了解和相應風險的識別;減少銀行業(ye) 金融犯罪,維護金融穩定。
第二,科學的監管理念。銀監會(hui) 提出並努力踐行“管法人、管風險、管內(nei) 控和提高透明度”的監管理念。結合我國銀行業(ye) 業(ye) 務發展特征,確立了“準確分類—提足撥備—做實利潤—資本充足”的持續監管路線圖,作為(wei) 規範監管程序、實施審慎監管的有力抓手。
第三,完善的審慎監管框架。主要包括審慎全麵的監管規則、行之有效的監管工具和科學合理的監管組織體(ti) 係。銀監會(hui) 先後發布實施了600多份監管規章及規範性文件,形成了較為(wei) 完善的監管規則體(ti) 係。今年4月發布的《中國銀行業(ye) 實施新監管標準的指導意見》,在全球主要經濟體(ti) 中較早地將國際金融監管改革共識本土化。近年來,在做實傳(chuan) 統審慎監管工具的基礎上,先後引入或更新了資本、撥備、流動性、杠杆率等監管工具,在強化機構監管的同時增設功能監管部門,為(wei) 監管的有效實施提供了可靠保障。
第四,強有力的持續監管。體(ti) 現為(wei) 通過不斷加強市場準入、現場和非現場監管,有效行使監管糾正權力,開展監管政策後評價(jia) ,切實提升監管專(zhuan) 業(ye) 性、規範性和針對性。通過審慎會(hui) 談、約見談話、風險提示直至處罰懲戒等舉(ju) 措,不斷推進監管政策貫徹執行。2003至2010年,銀監會(hui) 共查處銀行業(ye) 金融機構違規金額7萬(wan) 億(yi) 元,處罰違規機構1.48萬(wan) 家,取消1400餘(yu) 名高管人員任職資格。
銀行業(ye) 監管實踐的探索取得積極進展
通過“實踐—認識—再實踐—再認識”的認知過程,中國特色的銀行業(ye) 監管理論與(yu) 監管實踐不斷相互促進。在監管實踐過程中,戰略上統攬全局,戰術上統籌兼顧,審慎監管製度和監管能力建設都取得了突破性進展,促進了銀行業(ye) 持續穩健運行。
一是宏觀審慎監管與(yu) 微觀審慎監管有機結合。銀行業(ye) 監管肩負著防範單體(ti) 機構和係統性風險的雙重職責。銀監會(hui) 認真汲取國際金融危機教訓,積極探索實施留存和逆周期資本緩衝(chong) 、動態撥備和貸款價(jia) 值比等一係列逆周期監管政策,要求大型銀行計提係統重要性資本附加,並定期就宏觀形勢和重點風險向銀行業(ye) 進行通報和風險提示,不斷強化宏觀審慎監管。
二是事前結構性監管措施與(yu) 持續監管同時強化。在加強持續監管的同時,堅持銀行體(ti) 係與(yu) 資本市場之間的防火牆安排,要求銀行嚴(yan) 密監測作為(wei) 抵押品的股權價(jia) 格的波動情況;審慎開展商業(ye) 銀行綜合經營試點,建立健全綜合經營準入和後評價(jia) 製度;推動銀行建立國別風險管理製度,防範風險跨境傳(chuan) 染。
三是監管標準統一性和監管實踐靈活性適當平衡。在實施第二、三版巴塞爾協議和製定監管新標準過程中,要求所有銀行在2011年底前計提監管資本並初步建立資本充足自我評估程序,不同類型銀行可審慎選擇和實施與(yu) 各自實際相適應的風險計量方法。在統一最低標準的同時,製定分階段、分步驟、分類別實施監管新標準的方案,適當提高係統重要性銀行監管標準,設置差異化的過渡期安排,以確保平穩過渡。
四是支持經濟持續增長和維護銀行業(ye) 體(ti) 係穩健統籌兼顧。銀監會(hui) 高度重視通過加強金融服務促進經濟結構調整和發展方式轉變,要求銀行業(ye) 認真貫徹國家宏觀調控政策,優(you) 化信貸結構,確保“三農(nong) ”、小企業(ye) 貸款增速不低於(yu) 各項貸款增速,嚴(yan) 控“兩(liang) 高一剩”行業(ye) 貸款,嚴(yan) 格執行差別化房貸政策,助推實體(ti) 經濟又好又快發展。引導銀行業(ye) 加強行業(ye) 風險監測和管理,堅守風險底線。大力推行“三個(ge) 辦法、一個(ge) 指引”,完善信貸管理流程,確保信貸資金真正流向實體(ti) 經濟。
五是外部監管與(yu) 內(nei) 部自律相互促進。在國務院統一指導下,穩步推動國有銀行完成股改上市等工作,銀行治理結構明顯改善。近年來,通過建立健全公司治理監管製度和評估量化指標等措施,積極引導銀行業(ye) 加強公司治理。及時出台商業(ye) 銀行董事履職評價(jia) 辦法、薪酬機製監管指引,督促銀行完善激勵機製,增強內(nei) 在約束力。
六是始終堅持將國際最佳實踐有效運用於(yu) 中國實際。銀監會(hui) 先後開展了四次有效銀行監管核心原則自我評估,查找並彌補與(yu) 國際監管標準的差距。2009年8月中國金融穩定評估(FSAP)首次啟動,曆時兩(liang) 年的評估,使我國銀行業(ye) 改革開放和監管成果以及金融危機應對經驗等得到了充分展示,對麵臨(lin) 的挑戰有了更深刻的認識。目前,銀行業(ye) 實施第二版巴塞爾協議已取得突破性進展,第三版巴塞爾協議實施時間表和基本方案已經出台。銀監會(hui) 還廣泛參與(yu) 國際監管規則的製定,積極維護我國及發展中國家的利益訴求,將國際經驗充分應用於(yu) 中國實際。
未來中國銀行業(ye) 監管任重而道遠
“十二五”時期是我國深化改革開放、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攻堅階段。麵對新起點和新要求,銀行業(ye) 監管必須再接再厲,切實增強監管有效性,促進銀行業(ye) 持續安全穩健發展。
持續改進工具方法,健全具有中國特色的銀行業(ye) 監管框架。推動銀行建立穩定、高質量、多元化的資本補充機製和更有效的流動性風險管理體(ti) 係。繼續參與(yu) 國際監管規則製定,結合國際最佳實踐和我國實際,穩步實施中國特色的監管新標準,將良好的風險文化根植於(yu) 銀行日常經營之中。加強審慎監管政策實施效果的後評價(jia) ,深入開展監管有效性評估,不斷改進監管政策、工具和方法,優(you) 化監管流程和組織體(ti) 係,持續推進監管能力建設。
完善宏觀審慎監管,積極構建係統性風險防範長效機製。加強對係統性風險的監測與(yu) 管理,積極構建風險防範長效機製。科學運用留存和逆周期資本緩衝(chong) 、動態撥備、貸款價(jia) 值比率、杠杆率等監管指標,完善逆周期監管製度。研究對係統重要性機構實施更高監管標準,降低“大而不倒”導致的道德風險。不斷提高並表監管能力,完善防火牆機製,加強監管合作,防止風險傳(chuan) 染。
強化監管執行力建設,提升監管有效性。提高監管力度和有效性,監管者必須抓重點和“長牙齒”:監管應更具獨立性、主動性和互動性,要加強對銀行產(chan) 品契約和銷售的監管;對銀行風險評估和檢查應更具前瞻性和針對性;應防止產(chan) 生“太複雜而難以監管”的銀行;監管措施應根據風險程度靈活調整且頻率適當;必要時監管能介入銀行最高層決(jue) 策,從(cong) 源頭上糾正不審慎情況發生。督促銀行加強數據統計、模型應用和壓力測試等能力建設,增進與(yu) 監管部門信息共享。
加強跨境監管合作,提高危機管理能力。建立對境外監管當局監管能力的評估機製,健全係統重要性銀行的監管聯席會(hui) 議製度,提高跨境監管協作質量;推動建立有效、持續的審慎風險管理和金融穩定的全球標準;促進建立全球性金融危機應急和救助機製,加強跨境危機處置安排,防範風險跨境傳(chuan) 染。
深化體(ti) 製機製改革,推進銀行業(ye) 可持續發展。深化銀行績效考核機製改革,切實改變片麵追求規模擴張的粗放式發展模式,建立將激勵與(yu) 風險相掛鉤、體(ti) 現可持續發展要求的薪酬機製,實現精細化、集約化管理。進一步督促銀行建立科學高效的決(jue) 策、執行、監督和製衡機製,強化內(nei) 部控製。大力引導銀行業(ye) 製定差異化的發展戰略,培育並發揮比較優(you) 勢,改變同質化競爭(zheng) 局麵,提升核心競爭(zheng) 力。
(作者為(wei) 中國銀監會(hui) 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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