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財經

文章

楊維漢:還有多少稅會“從天而降”

發稿時間:2011-09-02 00:00:00   來源:光明日報   作者:楊維漢

  8月31日,財政部、國稅總局下發通知規定,夫妻一方房屋等變更為(wei) 共有,免征契稅。這讓人們(men) 鬆了一口氣。

  縱觀此規定出台前的紛爭(zheng) ,我們(men) 看到,對“房產(chan) 加名稅”等涉及公民重大財產(chan) 權益的稅收,各地有關(guan) 部門不能找個(ge) 由頭想收就收。征稅應當向公眾(zhong) 講清楚目的、理由,履行公開、透明的正當程序,才能讓公眾(zhong) 心服口服。

  征稅,尤其是涉及公民重大財產(chan) 的稅賦,必須給出合法合理的征收理由。回顧此次“加名稅”的出台,地方稅務機關(guan) 給出的征稅由頭,居然是婚姻法新司法解釋出台後,房產(chan) 證上加名字的情況會(hui) 大大增加,因此要征收契稅。一個(ge) 司法解釋居然讓地方稅務部門挖掘到了潛在的“稅源”,刺激了征稅的衝(chong) 動,這大大出乎公眾(zhong) 的意料。

  就出台司法解釋的初衷而言,最高人民法院隻是通過它來統一法官在婚姻家庭案件審判實踐中的認識,隻對法官審理具體(ti) 案件具有指導性,這絕不應該成為(wei) 稅務機關(guan) 征稅的由頭和依據。

  話說回來,即便地方稅務部門根據1997年製定的契稅征收暫行條例,有自由裁量權啟動征稅,但征稅是一項必須嚴(yan) 肅對待的公共事務,需要在公平的規則下,在一個(ge) 公共的平台上,得到公眾(zhong) 的評判。無論是地方稅務機關(guan) 自己決(jue) 定,還是等待上級機關(guan) 的決(jue) 定,筆者認為(wei) 也不應當坐在辦公室裏一拍腦袋就決(jue) 定開征,一定要充分征求人民群眾(zhong) 的意見,讓公眾(zhong) 和財稅機關(guan) 之間有個(ge) 博弈的機會(hui) 和平台,而不能把稅賦強加到納稅人頭上。

  征稅要考慮人民的接受程度。雖然“房產(chan) 加名稅”作為(wei) 契稅占房款的比例不是很高,可對一個(ge) 拚盡全家之力買(mai) 房的家庭來說,隻是房產(chan) 證上加個(ge) 名字,幾萬(wan) 塊錢就被征收,實在很不合理。

  地方稅務部門貿然征稅的危害非常之大。如果不把征稅的目的動機、法律來源講清楚、說明白,不給公眾(zhong) 一個(ge) 公平參與(yu) 討論的機會(hui) ,公眾(zhong) 不知道究竟還有多少稅會(hui) “從(cong) 天而降”,就會(hui) 產(chan) 生被剝奪感和不確定感。“房產(chan) 加名稅”的說法一出來,有的網友就問:一旦夫妻離婚,原來房產(chan) 證上有兩(liang) 個(ge) 人的名字,如果去掉一個(ge) 人的名字,是不是還要再征收“房產(chan) 減名稅”?這雖是一句戲言,卻足以表達群眾(zhong) 的擔心和疑慮。
 

友情鏈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