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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稅模式是個稅改革可選項

發稿時間:2011-07-11 00:00:00   來源:東(dong) 方早報   作者:馮(feng) 興(xing) 元

  大多數人不願意自己承擔過多的稅負,這是由人性的自利方麵決(jue) 定的。很少見到納稅方麵“大公無私”的表現。筆者曾在中國人民大學和一個(ge) 杭州夏令營中就個(ge) 人對繳納個(ge) 稅的態度進行了簡單實驗。30名參會(hui) 人員接受了實驗。結果發現,假設個(ge) 人收入在10萬(wan) 元至30萬(wan) 元,多數人最多願意繳納占其個(ge) 人收入10%或15%的稅收,5個(ge) 人一分錢也不願意繳納,餘(yu) 下隻有3個(ge) 人願意承擔20%或以上的稅收。不願繳納者認為(wei) :我國納稅人權利缺失這麽(me) 嚴(yan) 重,政府不能強加給他們(men) 納稅義(yi) 務。

  與(yu) 此對照,大多數人希望別人承擔更多的稅負,而不是自己。我國的個(ge) 人所得稅法確定工薪所得稅最高邊際稅率45%,奉行納稅能力原則。工薪所得的高累進稅製違背了孔子的“己所不欲,勿施於(yu) 人”的古訓。很多國人錯誤地認為(wei) ,收入越多,納稅能力就越強,納稅就應越多,就越應適用高累進稅製。但是,按照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哈耶克的話,這種納稅能力原則很容易違背了更為(wei) 根本的、幾乎唯一被公認的經濟公正原則,亦即同工同酬原則。我國這樣的高累進稅會(hui) 大大改變各種工作的相對淨報酬結構。不能說這個(ge) 人工作能幹,完成的工作件數多,累計的所得較多,就應該加征更高的稅收,以至於(yu) 出現各項工作之間的淨報酬結構跟稅前的報酬結構發生了扭曲。我們(men) 可以用這樣一個(ge) 例子來理解哈耶克的觀點:一個(ge) 勤勉能幹的律師一個(ge) 月獲得10筆5000元的報酬,一個(ge) 懶惰平庸的律師一個(ge) 月獲得2筆5000元的報酬,但一個(ge) 收入合並征稅的較高累進稅製可能導致前一個(ge) 律師的每筆稅收淨報酬為(wei) 3500元(如果適用的平均稅率為(wei) 30%),後一位律師每筆稅收淨報酬為(wei) 4250元(如果適用的稅率為(wei) 15%)。這種相對淨報酬結構不應該受到扭曲的原則很重要,如果被扭曲,必然違背上述同工同酬原則。

  一種較低的比例稅製或者較低累進的稅製有助於(yu) 維護同工同酬原則、同時維持較高的工作積極性。這裏的比例稅製其實也是單一稅製。而且讓人驚奇的是,這樣一種低稅模式很可能導致更多的個(ge) 稅收入,或非更少。

  2010年,我國個(ge) 人所得稅總收入為(wei) 4837.17億(yi) 元,占全國財政總收入的5.8%,占全部稅收總收入的6.6%,這個(ge) 比例是比較低的。新的個(ge) 稅改革方案實施之後,這一局麵估計仍會(hui) 存續。這種格局很容易讓人想入非非,誤入歧途,錯誤認定稅率累進仍顯不足,需要加強對高收入群體(ti) 的征稅。

  其實,我國工薪所得的高最高邊際稅率和高累進度導致了我國存在大規模的影子經濟。很多國人和外企人員逃入影子經濟,大量逃稅、避稅,其經濟活動遊離於(yu) 政府的視野之外。

  如果對個(ge) 稅適用一種較低的單一稅率,那麽(me) 經濟主體(ti) 就沒有必要把自己的經濟活動轉入影子經濟,以逃避政府監管並且偷逃稅收或者避稅。比如說保加利亞(ya) 個(ge) 人所得稅和企業(ye) 經營所得稅均為(wei) 10%,保加利亞(ya) 轉變為(wei) 單一稅率稅製之後,原來兩(liang) 稅口徑的稅收總額不僅(jin) 沒有因稅率大幅下降而下降,反而大幅上升。

  中國來自影子經濟的個(ge) 人所得,若按城鄉(xiang) 居民總收入的25%計算,恐怕隻少不多。我們(men) 就按照25%來算。2010年我國個(ge) 人所得稅總收入為(wei) 4837.17億(yi) 元,稅後城鄉(xiang) 居民總收入為(wei) 167087億(yi) 元,稅前城鄉(xiang) 居民總收入為(wei) 171924億(yi) 元。如果按照稅前城鄉(xiang) 居民總收入的25%來算,有42981億(yi) 元個(ge) 人所得在體(ti) 製外運轉。兩(liang) 者加起來合計210068億(yi) 元。這也是在低稅模式下可征取的個(ge) 稅稅基。

  現在我們(men) 區分5%和10%兩(liang) 種稅率的低稅率全額征稅模式,來測算如果2010年采取低稅模式政府可征收的個(ge) 稅收入情況。已知低稅模式下可征個(ge) 稅稅基為(wei) 210068億(yi) 元。如果稅率按照5%來算,個(ge) 稅收入能夠達到10503億(yi) 元。如果按照10%來算,個(ge) 稅收入能夠達到21007億(yi) 元。比對一下現有的高累進稅製下的個(ge) 稅收入,稅率5%情況下個(ge) 稅收入翻倍,稅率10%情況下翻兩(liang) 番。

  上述分析可見,較低稅率的單一稅模式利遠遠大於(yu) 弊,完全有必要成為(wei) 我國今後個(ge) 稅改革的一個(ge) 選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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