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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費負擔對企業發展的結構性製約

發稿時間:2012-10-06 00:00:00   來源:中國發展觀察  

  按照國資委8月24日披露的數據,中央企業(ye) 1-7月累計實現營業(ye) 收入123347.6億(yi) 元,同比增長8.4%;上交稅費總額12625.7億(yi) 元,同比增長13.8%;累計實現淨利潤4593.8億(yi) 元,同比下降16.1%。分析上述數據可以看到,中央企業(ye) 1-7月上交稅費總額占營業(ye) 收入總額的10.2%,利潤總額占營業(ye) 收入總額的3.7%,利潤總額與(yu) 上交稅費總額的比例為(wei) 1:2.7。

  按照財政部披露的數據,2012年1-7月累計,全國財政收入74467億(yi) 元,比去年同期增加7727億(yi) 元,增長11.6%。財政收入中的稅收收入64008億(yi) 元,同比增長9%,扣除匯算清繳上年銀行業(ye) 等企業(ye) 所得稅增加較多因素後增長7%左右。也就是說,即便是我國整體(ti) 經濟運行的下行風險加大,中國企業(ye) 經營備受內(nei) 外交困的影響,但國家的稅收收入增加趨勢不變。以中央企業(ye) 發生的數據可以說明,企業(ye) 實現的利潤總數已經遠遠低於(yu) 上交稅費的總額,利稅比例嚴(yan) 重“失衡”。

  無疑,企業(ye) 稅費負擔已經成為(wei) 企業(ye) 發展的重大壓力。調整企業(ye) 利稅分配的製度性比例安排已經是中國經濟“穩增長”、“調結構”、落實結構性減稅的重要指標,也是企業(ye) 能夠有效提高競爭(zheng) 力、提高應對經濟困境能力、進行持續性經營的重要製度機製保障。

  利稅失衡:經濟低迷與(yu) 稅額高企

  7月13日,國家統計局中國經濟景氣監測中心發布了2012年二季度全國企業(ye) 景氣調查結果,企業(ye) 景氣指數為(wei) 126.9,比一季度下降0.4點;企業(ye) 家信心指數為(wei) 121.2,比一季度回落1.8點。實際上,從(cong) 2011年第一季度以來,企業(ye) 景氣指數依次為(wei) 140.3、137.9、135.6、127.8、127.3和126.9,與(yu) 經濟漸次下滑相應,經濟低迷局麵未改。

  資本市場也反映了實體(ti) 經濟的乏力現象。8月27日,滬指收盤創下41個(ge) 月新低,報2055.71點,深成指報8402.15點。因此,如何促使企業(ye) 在這種環境下提高生存和發展能力的重要環節就是如何落實結構性減稅,盡量使企業(ye) 能夠實現贏利或減少虧(kui) 損,避免企業(ye) 倒閉現象的發生。

  但目前企業(ye) 運營反映出來的重要問題是其最終實現的利稅比例嚴(yan) 重“失衡”,稅費支出成為(wei) 影響企業(ye) 利潤的核心因素。根據財政部披露的報告,1-7月,納入其月報統計範圍的全國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ye) (以下簡稱國有企業(ye) ,含上麵所提中央企業(ye) 的數據)營業(ye) 總收入、應交稅費同比仍處在增長區間,實現利潤同比繼續下降。具體(ti) 數據為(wei) :

  其一,營業(ye) 總收入。1-7月,國有企業(ye) 累計實現營業(ye) 總收入232874.4億(yi) 元,同比增長10.4%。

  其二,實現利潤。1-7月,國有企業(ye) 累計實現利潤總額12000億(yi) 元,同比下降13.2%。

  其三,應交稅費和已交稅費。1-7月,國有企業(ye) 應交稅費19946.1億(yi) 元,同比增長5.5%。但在實際繳納上,1-7月,國有企業(ye) 已交稅費22392.4億(yi) 元,同比增長14.2%,7月比6月環比增長12.9%。已交稅費高於(yu) 應交稅費也反映了企業(ye) 的稅負支出可能有“提前預交”及其他影響因素。

  因此,具體(ti) 到1-7月的國有企業(ye) 利稅比例比較,實現利潤占營業(ye) 總收入的5.1%,應交稅費占營業(ye) 總收入的8.6%,已交稅費占營業(ye) 總收入的9.6%,實現利潤與(yu) 應交稅費的比例為(wei) 1∶1.67,實現利潤與(yu) 已交稅費的比例為(wei) 1∶1.87。

  如果以上數據是對國企的整體(ti) 性統計分析,具體(ti) 以8月23日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發布的2012年上半年財務報告的相關(guan) 數據也可以看出企業(ye) 因稅額高企而影響利潤的現象。中國石油上半年實現營業(ye) 額10466.61億(yi) 元,同比增長9.9%。稅前利潤875.9億(yi) 元,稅費支出為(wei) 1464.49億(yi) (其中所得稅費用為(wei) 177.63億(yi) 元,所得稅之外的稅賦1286.86億(yi) 元),淨利潤為(wei) 698.29億(yi) 元。按照中國企業(ye) 會(hui) 計準則,實現歸屬於(yu) 本公司控股股東(dong) (即中國石油集團,占86.35%)的淨利潤620.24億(yi) 元。按照國際財務報告準則,實現歸屬於(yu) 本公司股東(dong) 的淨利潤620.26億(yi) 元。兩(liang) 者均同比減少6%,基本每股收益0.34元。具體(ti) 到該公司,淨利潤占營業(ye) 額的5.9%,稅費占營業(ye) 額的7.15%,利潤與(yu) 稅費的比例為(wei) 1∶2.1。可以看到,稅費支出是影響該公司利潤乃至每股收益的直接性因素。這種利稅組成對於(yu) 該公司在資本市場的表現也會(hui) 有複合影響。

  基於(yu) 利稅分配的不平衡的製度安排和加強稅收征管等原因,在實體(ti) 經濟“不濟”,企業(ye) 經營困難的情況下,政府的稅收收入穩步增長,幅度高於(yu) 經濟發展速度。根據國家稅務總局稅政司公布的2012年上半年稅收收入情況分析報告,1-6月,全國稅收總收入完成54931.63億(yi) 元,同比增長9.8%。具體(ti) 體(ti) 現為(wei) 以下表1。

  發展製約:企業(ye) 稅費支出過高的消極影響

  企業(ye) 隻有創造收入才有利潤。在收入總量裏,除了其他成本,稅費負擔是企業(ye) 無法逾越的製度成本。由於(yu) 稅收征管是以國家強製力為(wei) 背景,國家對稅種稅率的確定也無需企業(ye) 介入,因此稅費負擔成了企業(ye) 發展無法避免的成本。如果對於(yu) 政府財政開支沒有總量控製,企業(ye) 的負擔肯定是非常沉重的。無論討論利稅分配還是討論經濟發展,作為(wei) 主體(ti) 的企業(ye) 的作用不可或缺。如果沒有企業(ye) 的交易行為(wei) ,就沒有流轉稅;如果企業(ye) 沒有所得,企業(ye) 所得稅也不存在。在政府征稅時,一定得考慮如何培植稅源,讓利於(yu) 企業(ye) ,使企業(ye) 有財力應對發展的成本和市場風險。也就是說,不能“殺雞取卵”而應立足“放水養(yang) 魚”,“培植稅源”,讓企業(ye) 有長期發展的利益分配機製。

  很多人認為(wei) 稅收是交給國家,國家征收也是為(wei) 了民生工程和社會(hui) 管理,沒必要特意關(guan) 注企業(ye) 的利稅比例。但這裏需要區分企業(ye) 資本的出資人或股東(dong) 的回報,政府作為(wei) 行政管理者和服務民生的主體(ti) 所要求上繳的稅款的不同,即企業(ye) 出資人和政府管理者在企業(ye) 創造財富過程中的過程和最後結果的利益分配的差異如何在財稅製度上加以體(ti) 現和界定。在收入總量一定時,過高的稅費必然影響作為(wei) 出資人的企業(ye) 股東(dong) 的利潤獲取總額。美國《福布斯》雜誌2007年發布的一份“全球稅負痛苦指數”顯示,中國稅負僅(jin) 次於(yu) 法國、比利時,名列世界第三。盡管這一排名不一定客觀和科學,但是我國的稅負引起國際投資界和中國公眾(zhong) 高度關(guan) 注確是事實。

  著名的經濟學家亞(ya) 當·斯密提出平等、確實、便利、最少征收費用四大稅收原則裏,前兩(liang) 項概括的是稅收公平,後兩(liang) 項指的是稅收效率,而且是從(cong) 納稅人的角度去概括的。他還詳細地討論征稅引起經濟資源損耗的弊端,比如征稅給人們(men) 帶來的征管成本的負擔;稅收存在負麵激勵作用,過高的稅率和稅收負擔必然會(hui) 影響人們(men) 的工作積極性,可能造成國家稅源枯竭,經濟衰退。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新製度經濟學領軍(jun) 人物羅納德·哈裏·科斯(RonaldH.Coase)用交易成本的方法分析了企業(ye) 存在的作用和企業(ye) 行為(wei) 的成本因素,這對於(yu) 我們(men) 分析稅費負擔對企業(ye) 發展的消極影響是非常有用的。

  從(cong) 具體(ti) 的成本結構看,要實現公共財政製度效率的優(you) 化,必須減少政府征管的成本及納稅人的納稅成本。如以企業(ye) 為(wei) 例,著名經濟學家柯武剛(WolfgangKasper)、史漫飛(Manfred.E.Streit)對新製度經濟學所定義(yi) 的擁有和運用產(chan) 權的各種成本用以下圖表加以描述,從(cong) 中我們(men) 大致可以看到公共財政稅收收入的成本出處,由於(yu) 該圖是純粹為(wei) 了新製度經濟學的分析,不一定符合本文的論證意圖,但從(cong) 中可以掌握該學派的分析方法可能對公共財政成本分析的影響:

  從(cong) 圖表可以看到,稅費作為(wei) 政府通過製度形式直接成為(wei) 企業(ye) 的強製性成本,也是影響企業(ye) 利潤的核心因素。從(cong) 國家稅務總局提供的數據顯示,我國稅收收入規模直線上升。2003年~2007年,全國稅收收入(不包括關(guan) 稅和農(nong) 業(ye) 稅收,未扣減出口退稅)分別為(wei) 20466億(yi) 元、25723億(yi) 元、30867億(yi) 元、37636億(yi) 元、49449億(yi) 元。2009年,全年完成稅收收入(不包括關(guan) 稅、船舶噸稅、耕地占用稅和契稅)63104億(yi) 元,2010完成77390億(yi) 元(扣除出口退稅後為(wei) 70062億(yi) 元,不包括關(guan) 稅、船舶噸稅、耕地占用稅和契稅)、2011年95729億(yi) 元。也多年保持兩(liang) 位數的增長速度。

  如果將有關(guan) 的統計數字做一下對比就會(hui) 發現,2006年,全國稅收比2002年翻了一番多,僅(jin) 稅收增收額(6770億(yi) 元)就超過了1994年全年的稅收收入。幾年來,我國稅收收入占GDP的比重逐步提高,2002年為(wei) 14.1%,2003年達到15.1%,2004年提高到16.1%,2005年為(wei) 16.8%,2006年達到18%。2007年,全國稅收收入完成49442億(yi) 元人民幣,比2006年增收11800億(yi) 元,增長了31%以上,但這幾年的GDP增長率平均為(wei) 10.4%,兩(liang) 者嚴(yan) 重不同步。盡管GDP指標也存在一些問題,但稅收收入高於(yu) 企業(ye) 利潤總量的增長是不爭(zheng) 的事實。一旦需要對企業(ye) ,尤其是國有企業(ye) 下達資產(chan) 增值率考核指標時,稅費負擔對該指標的直接性影響就非常明顯了。

  由於(yu) 外圍經濟低迷,國內(nei) 經濟增速放緩,許多中小企業(ye) 融資和出口越來越艱難,原材料和勞動力價(jia) 格上漲更讓企業(ye) 發展艱難。稅費負擔對數萬(wan) 萬(wan) 納稅人已是心頭之痛。今年“兩(liang) 會(hui) ”前一份調查顯示,高達63%的被調查企業(ye) 認為(wei) 自身的稅負較重,九成被調查企業(ye) 認為(wei) 結構性減稅不到位。具體(ti) 體(ti) 現為(wei) 企業(ye) 的稅費負擔已經嚴(yan) 重影響企業(ye) 的發展。

  稅費支出對於(yu) 企業(ye) 發展的影響以及如何使用財稅手段促使企業(ye) 走出困境,中央高層實際已經充分關(guan) 注。7月9日上午和10日上午,國務院總理溫家寶在北京先後主持召開兩(liang) 次經濟形勢座談會(hui) ,聽取專(zhuan) 家和企業(ye) 負責人的意見和建議。溫總理在會(hui) 上還專(zhuan) 門強調當前要特別注意完善結構性減稅,擴大營業(ye) 稅改增值稅試點範圍,減少流通環節稅收和費用,減輕小微企業(ye) 稅負。

  有序調整:結構性減稅的實質性落實

  應該說,政府部門對於(yu) 稅費支出過大對企業(ye) 發展的消極影響是充分意識到的,而且也試圖用製度性機製而不是一事一議的辦法來處理。為(wei) 了有別於(yu) 全麵、大規模的減稅,有別於(yu) 有增有減的稅負調整,在2008年12月初召開的中央經濟工作會(hui) 議中提出“結構性減稅”的財稅策略。結構性減稅的製度內(nei) 涵指的是“有增有減,結構性調整”的稅製改革方案,重點為(wei) :其一,強調有選擇的減稅,為(wei) 了達到特定目標而針對特定群體(ti) 、特定稅種來削減稅負水平;其二,結構性減稅強調稅製結構內(nei) 部的優(you) 化,強調貼近現實經濟的步伐,方案更為(wei) 科學;其三,結構性減稅則著眼於(yu) 減稅,目標稅負總體(ti) 水平是減少的。

  問題是該方案實施以來,國家稅收收入的總量還是不斷創出新高,增速超過GDP增長速度。2月14日,財政部公布2011年全國稅收總收入近9萬(wan) 億(yi) ,同比增長22.6%,稅收占GDP比重達到近2成(超過19%)。單從(cong) GDP和稅收收入總量比,也看出“失衡”現象。2011年GDP約為(wei) 2000年的4.7倍,但2011年的稅收收入是2000年的7倍。這種現象反映了好的製度安排與(yu) 具體(ti) 製度安排實施效果的差異。

  新製度經濟學有一個(ge) 很有創意和適用價(jia) 值的範疇,即製度資本(institutionalcapital),主要用於(yu) 分析製度的功能,尤其是製度的協調功能。該術語對分析結構性減稅及具體(ti) 的製度安排時是非常有幫助的。有效率的結構性減稅模式應使複雜的政府行政行為(wei) 、市場主體(ti) (包括企業(ye) 、個(ge) 人及其他組織)的交易行為(wei) 、協調行為(wei) 及其他行為(wei) 的結果較易預見,可以提供一種簡化識別負擔(cognitiontask)的關(guan) 鍵功能,使行為(wei) 更加規範有序。這一範疇要求對政府作結構性減稅時要真正將製度預期和具體(ti) 落實渠道聯係起來考慮,增進製度設計的科學性和高效性,因為(wei) 從(cong) 實施的效果來觀察,目前的稅收製度設計的收益還是過於(yu) 有利於(yu) 政府。

  具體(ti) 到結構性減稅措施的落實,有幾個(ge) 方麵應該引起重視:

  1.在稅製改革和個(ge) 別稅種立法時,需要有對於(yu) 稅製實施或具體(ti) 稅種實施後對國家整體(ti) 稅收收入總量和企業(ye) 稅收負擔的預測性評估。要將企業(ye) 的利稅比例因素在具體(ti) 的稅種設計和企業(ye) 整體(ti) 稅負評估時充分考慮。在“穩增長”以應對經濟困境策略的背景下,應該用有效降低稅負的方式來“解放”企業(ye) ,促進就業(ye) 和社會(hui) 再生產(chan) 。要充分考慮財富創造過程中,資本出資人即股東(dong) 的利潤回報總量和政府作為(wei) 行政管理者和社會(hui) 管理者所征收的稅收收入總量的相對公平比例,真正實現結構性減稅。

  2.鞏固現有結構性減稅取得初步成效的手段,如企業(ye) 所得稅兩(liang) 稅並軌並降低稅率、將增值稅征收由生產(chan) 型轉為(wei) 消費型,停征利息稅、降低股市交易印花稅、提高小微企業(ye) 增值稅和營業(ye) 稅“起征點”、營業(ye) 稅改增值稅等等,但也得分析這幾年稅收收入總量嚴(yan) 重高於(yu) GDP的稅製原因,使經濟運行中投資者、職業(ye) 經理人、政府等利益主體(ti) 的分配以相對公平的方式進行。

  3.用稅製創新和優(you) 惠財稅政策框架“激活”民間資本,利用稅製因素來整合社會(hui) 資源,拉動經濟發展。今年政府工作報告明確提出,要把支持非公經濟發展列入今年改革的重點任務,國務院要求各部門上半年之前必須製定出“新非公36條”的實施細則。交通部、鐵道部、衛生部、國資委、證監會(hui) 、銀監會(hui) 等部委已相繼出台“新36條”實施細則,將有助於(yu) 推動我國投融資體(ti) 製進一步向多元化、市場化和高效化方向發展,在這一過程中,應該具體(ti) 落實結構性減稅的製度內(nei) 涵,適度推出優(you) 惠財稅政策,以創造更好的投融資環境,促進企業(ye) 發展。

  4.企業(ye) 的重要主體(ti) 是員工,員工的個(ge) 稅負擔也會(hui) 影響到企業(ye) 發展。2011年9月,重新修訂的《個(ge) 人所得稅法》正式實施,個(ge) 稅起征點由2000元提高到3500元,還通過稅級和稅率的調整試圖減輕中低收入納稅人的負擔。但從(cong) 結果上看,2011年個(ge) 人所得稅實現收入6054.09億(yi) 元,同比增長25.2%。個(ge) 人所得稅收入占稅收總收入的比重為(wei) 6.7%,對比2006年全國個(ge) 稅收入2452.32億(yi) 元,增長比例也是很高的。有專(zhuan) 家提出應該以家庭為(wei) 單位,但由於(yu) 涉及到複雜的收入統計係統設計和家庭負擔測算,稅務征管成本也很高,目前的民生工程也無法全麵實現均等化服務,比較有效的方式還是直接提高起征點,並充分考慮通貨膨脹因素的影響。

  5.中國企業(ye) 有效發展必須“走向國際”,需要完善支持企業(ye) “走出去”的稅製內(nei) 容。由於(yu) 外匯管製和目標交易國家稅製複雜性、語言障礙、貨幣貶值風險、中國企業(ye) 國際化程度低等特點,中國企業(ye) 還需要適用簡化、直接的境外抵免計算製度。對於(yu) 目前存在的“三層抵免”、“分國不分項”原則(油氣投資項目適用“綜合抵免”和“五層抵免”原則)進一步放開,盡量適用“免稅法”或“多層抵免法”,利用稅收協定等手段,支持中國企業(ye) 參與(yu) 國際競爭(zheng) 並實現有序發展。

  總之,過重稅費負擔和“失衡”的企業(ye) 利稅比例已經成為(wei) 企業(ye) 發展的製度性製約因素,必須通過有效的稅製方案改變企業(ye) 利稅分配的製度性不合理現象,進而發揮企業(ye) 在經濟運行中的主動作用。■

  (作者係中國國際稅收研究會(hui) 學術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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