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傑:公租房的戰略意義與發展路徑
發稿時間:2011-09-26 00:00:00 來源:作者博客
9月19日國務院常務會(hui) 議上再次明確提出,要以公租房為(wei) 主大力推進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並針對公租房的融資、質量、監管、規劃等方麵提出了四條意見。這與(yu) 2010年以來溫家寶總理、李克強副總理等國務院主要領導在各種場合對公租房的多次肯定一脈相承,也標誌著我國住房政策體(ti) 係中對公租房地位的再次提升。可以說,公租房已經在我國公共住房體(ti) 係的發展戰略中占據了中心地位。
一、公租房在我國公共住房體(ti) 係中的戰略地位
筆者一直在很多場合力圖用公共住房體(ti) 係這個(ge) 概念來涵蓋傳(chuan) 統用的住房保障體(ti) 係,因為(wei) 後者一般僅(jin) 限於(yu) 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的住房“解困”,而且往往還是僅(jin) 限於(yu) 戶籍人口。但如今的中國住房體(ti) 係下,絕不是僅(jin) 有戶籍中低收入家庭滿足不了基本住房需求,而是廣大中間收入群體(ti) 以及外來務工人員等所謂“夾心層”都缺乏對正常住房消費的支付能力。住房政策不能僅(jin) 盯著戶籍中低收入家庭,而需要把“夾心層”等更廣大群體(ti) 的住房利益統籌考慮,否則很可能“按住了葫蘆起了瓢”。為(wei) 此我們(men) 需要構建麵向廣泛大眾(zhong) 、開放性的公共住房體(ti) 係,而保障房是服從(cong) 於(yu) 公共住房體(ti) 係發展大局的子體(ti) 係。
(一)公租房是克服住房領域市場失靈的重要手段。我國30年房改實踐表明,住房資源需要確立以市場機製為(wei) 基礎的配置手段,這個(ge) 大方向是正確的。但近年來的經驗又表明,在住房領域內(nei) 市場機製並不是萬(wan) 能的,反而還存在嚴(yan) 重的“市場失靈”現象。為(wei) 此,在堅持市場機製為(wei) 住房資源的基礎配置手段的同時,也需要政府代表公共利益對住房領域的市場失靈進行及時和必要的糾正與(yu) 幹預。我國在1998年以來住房市場化過程中最主要的失誤是,忽視了住房的基本生活資料屬性和消費屬性,過度強化了住房的商品屬性和投資屬性,忽視了住房的社會(hui) 功能,過度開發了住房的經濟功能和對國民經濟的拉動作用,因此沒有能對住房領域的市場失靈做出有效糾正。為(wei) 此需要大力發展可供租賃的公益性質住房,尤其是麵向廣泛社會(hui) 公眾(zhong) 的公益性租賃住房。大力發展公租房,一方麵可以較低的社會(hui) 成本較快地實現人人“住有所居”,另一方麵通過提供安定的租賃住房,鼓勵人們(men) 尤其年輕人租房,有利於(yu) 扭轉住房市場的投機炒作風氣,還原住房消費本質,形成住房首先是用來居住的觀念,形成健康的、多元化和可持續發展的住房市場,並由此促進金融與(yu) 國民經濟的穩定。
(二)公共租賃住房是解決(jue) “夾心層”住房問題的主要手段。一般意義(yi) 上的住房保障體(ti) 係偏向中低收入困難家庭,住房保障即意味著政府要對那些在住房市場競爭(zheng) 中處於(yu) 極端不利地位的部分群體(ti) 實行“托底”和傾(qing) 斜性扶持,保證收入最低、條件最困難的居民在準市場的住房供應中能享受到基本的住房條件。但像廉租房、棚戶區改造這樣財政托底的住房保障的覆蓋麵必然有限。然而,當前的現實是廣大中間收入甚至中高收入家庭都麵臨(lin) 較大的住房壓力,既進入不了住房保障體(ti) 係,也無法獨立從(cong) 市場購房或租房,即所謂“夾心層”。當前住房保障體(ti) 係往往重點關(guan) 注中低收入家庭,忽視“夾心層”利益訴求,現行的保障房政策還存在犧牲“夾心層”利益為(wei) 代價(jia) 的情況,如保障房的供應經常擠占了市場化住房供應,加大“夾心層”住房壓力,那麽(me) 會(hui) 為(wei) 社會(hui) 和諧穩定帶來很多複雜問題。為(wei) 此李克強副總理在2010年9月17日“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座談會(hui) 上明確提出,“要加強公共租賃住房建設,使處於(yu) “夾心層”的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居民、新就業(ye) 職工、新畢業(ye) 大學生以及外來務工人員等,通過梯度消費逐步實現住有所居。”
(三)公共租賃住房將成為(wei) 中國公共住房體(ti) 係的基石。我們(men) 的住房政策設計必須要有更大的廣度和視野,不僅(jin) 要考慮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保障,也要把中間收入中的住房困難家庭、新就業(ye) 職工、新畢業(ye) 大學生、外來務工人員、引進人才等各類群體(ti) 的住房問題同樣納入製度設計,統籌考慮,也就是需要構建覆蓋“公共住房體(ti) 係”。公共租賃房製度具有靈活多樣、覆蓋麵大、可持續發展的多種優(you) 勢,勢必將成為(wei) 中國公共住房體(ti) 係的基石。從(cong) 這個(ge) 角度,發展公共租賃住房不是權宜之計,而是我國城鎮住房製度中需要長期堅持的製度。
(四)公共租賃住房是規範私人租賃住房市場,進而調節住房市場、平抑房價(jia) 的有力措施。目前國內(nei) 城市商品住房價(jia) 格的高揚,有很大一部分因素是因為(wei) 人們(men) 無法在市場上租到安全、可靠和穩定的住房,同時在戶籍和子女教育方麵租房者都多受製約,為(wei) 此哪怕剛畢業(ye) 的年輕人都不得不盡早去想盡辦法買(mai) 房,這與(yu) 發達國家的城市中一般要到35歲後人們(men) 才開始考慮購房、之前以租房為(wei) 主的情況形成很大反差。2001-2006年世界各主要城市租房比例,紐約56%,芝加哥60%,舊金山65%。加拿大多倫(lun) 多49%。歐洲大城市中,倫(lun) 敦44%(其中公共租賃住房24%),哥本哈根47%(其中公共租賃住房占22%),斯德哥爾摩49%。巴黎53%,布魯塞爾57%,阿姆斯特丹73%,維也納77%,漢堡80%,日內(nei) 瓦85%,柏林86%。隻有在提供長期穩定租賃合約的公共租賃住房的引導之下,私人租賃住房市場才可能得到規範和健康發展。租房市場的發達,配合“以房管人”的戶籍與(yu) 人口管理製度改革,將有力削減“被買(mai) 房”的無奈,從(cong) 而對房價(jia) 起到平抑作用。
二、公租房在我國國家建設中的戰略地位
公租房其實在我國還是新生事物,最早也不過2008年前後才在深圳、無錫等一些城市自行探索中產(chan) 生萌芽。但就像1990年代房改中的住房公積金,這個(ge) 本是地方實驗性質的製度創新,因為(wei) 其蓬勃的生命力和創造力,迅速在全國各城市走紅,並短短兩(liang) 三年內(nei) 就上升為(wei) 國家層麵大力推行的公共住房發展模式。這絕非偶然。這是時代的呼求。
筆者以為(wei) ,對於(yu) 公租房,不能僅(jin) 停留在一般意義(yi) 上針對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保障層麵,也不盡是關(guan) 係整個(ge) 中國住房製度重構的頂層設計,甚至要放到國家建設的戰略層麵上來看。如本次國務院常務會(hui) 議決(jue) 議中給公租房的界定是,“公租房麵向城鎮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新就業(ye) 無房職工和在城鎮穩定就業(ye) 的外來務工人員”。這句話的深層含義(yi) 是,公租房基於(yu) 住房保障的現實需要,但又超越於(yu) 住房保障而直接承擔促進我國城市化和社會(hui) 轉型的更宏大挑戰。不認識到這一點,就無法發揮公租房的最大潛力,也無法對公租房的製度設計有個(ge) 正確理念。
(一)公租房是城市化的有力助推器
城市化是我國社會(hui) 現代化的關(guan) 鍵命題,城市化不僅(jin) 是人口的城市化,意味著生產(chan) 活動的集聚效應,更意味著人們(men) 生活方式的改變。“工業(ye) 化創造供給,城市化創造需求”。工業(ye) 化解決(jue) 了“吃穿”,“住行”等大宗消費的激發需要城市化來完成。城市化中最大挑戰之一就是住房問題。我國城市化中存在兩(liang) 個(ge) 突出特點:一方麵“土地城市化”快於(yu) 人口的城市化,另一方麵人口的城市化中又有突出的“半城市化”。外來務工人員等城市“非正規”移民在住房、社保等方麵“非市民”待遇對內(nei) 需產(chan) 生嚴(yan) 重抑製,是我國經濟發展中的一大阻礙。國家“十二五規劃”中已經明確提出,城市“非正規”移民逐步轉為(wei) 城鎮居民是推進城鎮化的重要任務。而“非正規”入戶城市,關(guan) 鍵就是要解決(jue) 他們(men) 的住房問題。
(二)公租房是保持城市競爭(zheng) 力的重要工具
近年來廣東(dong) 和江浙爆發的“民工荒”顯示,沿海地區已經在漸漸失去對中西部中低端務工人員的吸引力,主要在於(yu) 沿海地區較內(nei) 陸對這些人群的工資很難拉開差距,但生活成本卻高很多,而最大的生活成本差別就是在住房成本。以上海為(wei) 例,上海在快速向“發展現代服務業(ye) 和先進製造業(ye) 、建設國際金融中心和國際航運物流中心”進軍(jun) ,但“兩(liang) 個(ge) 中心”的建設不僅(jin) 需要大量高端頂尖人才,同樣也需要大批普通勞動者作為(wei) 金字塔來支撐,特別在餐飲、酒店、零售、家政、物流快遞等與(yu) 日常生活密切相關(guan) 的傳(chuan) 統服務業(ye) ,否則城市運行成本將過於(yu) 高昂,再高精尖的產(chan) 業(ye) 也將成為(wei) 沙灘之塔。資料顯示,上海本地戶籍居民存在住房困難的比例並不是很大,存在住房困難的也大多有望通過經濟適用房、動拆遷補償(chang) 等途徑而獲得改善。公租房的著眼點其實更多是要放在外來人員、非戶籍人口。上海是人口千萬(wan) 級的國際大都市,常住人口中的外來比重已經超過30%。外來人口對上海經濟的貢獻巨大,不可或缺。上海市教育部門日前已經公開承諾,外來務工人員子女全部在上海享受免費義(yi) 務教育。這是非常具有戰略意義(yi) 的舉(ju) 措。但對外來人員的住房問題還沒有獲得同樣的重要,這個(ge) 問題解決(jue) 不好,會(hui) 給社會(hui) 穩定和經濟的可持續發展帶來很大隱患。外來人口不僅(jin) 平均的住房支付能力差,而且流動性大,收入變動也快。顯然不適合用產(chan) 權方式來解決(jue) 住房問題。而且對他們(men) 的住房問題,如果由每個(ge) 企業(ye) 和用人單位自行負責解決(jue) ,效率低,效果差。為(wei) 此必須由政府出麵統一組織向社會(hui) 開放的、公共性質的保障性租賃住房。這樣做可以大大降低外來人口在本市的生活成本,增強其安全感和幸福感,吸引大量多層次人才在上海工作和生活,持久保持上海的城市競爭(zheng) 力。
(三)公租房是擴大內(nei) 需的有效途徑
發展公租房的重要目標之一是普遍性地降低市民住房負擔成本。拉動內(nei) 需是“十二五”首要任務,這也是對我國經濟發展道路轉型的必由之路,在當前國際經濟形勢更加有迫切需求。而住房是居民的最主要開支之一,一般而言要占到30%以上。隻有降低了住房方麵負擔,普通老百姓才有足夠餘(yu) 錢和穩定的長期預期去大膽消費,拉動內(nei) 需才有實質可能。然而這個(ge) 工作靠住房市場自身很難完成,隻有靠政府出麵組織和協調,對住房市場實行必要幹預,提供公益性租賃住房,以規模經濟來達到成本效應。
(四)公租房是社會(hui) 政策和經濟政策的一個(ge) 基礎平台
政策製定者應該清楚,我國現階段住房政策最大的任務有兩(liang) 個(ge) ,一個(ge) 是要適應城市化和社會(hui) 轉型進程,為(wei) 城市化和社會(hui) 轉型做好服務,順利完成城市外來人口的導入,並保障弱勢群體(ti) 的基本住房權益。在這個(ge) 過程中,住房政策首先要發揮社會(hui) 政策的功能;第二個(ge) 是要對經濟發展起正麵貢獻,尤其防止住房市場過度波動對國民經濟和金融體(ti) 係的,即不能否認住房政策仍然要發揮經濟政策的作用。很多社會(hui) 經濟協調性較好、並已從(cong) 中等收入國家向發達國家實現順利轉型的國家都把住房政策當作一項基本國策來對待,代表性如新加坡。學者鄭永年曾說過:“新加坡的住房政策,從(cong) 一開始就是其國家建設的一個(ge) 基本國策,是新加坡國家建設核心中的核心”。未來10—25年中國將迎來社會(hui) 整體(ti) 變遷的關(guan) 鍵時期,在快速城市化進程中妥善處理好住房民生問題是國家建設最大的挑戰之一。如何圍繞城市住房供應體(ti) 係的重構為(wei) 支撐點而展開對城市勞動力、教育、養(yang) 老、人口管理、社會(hui) 融合、交通、城市建設融資等一係列重大公共政策的再造,是一項極具戰略全局意義(yi) 的公共政策設計。公租房的包容性與(yu) 靈活性,決(jue) 定了其天然必將成為(wei) 中國公共住房體(ti) 係的一個(ge) 基礎平台。在這個(ge) 政策平台上,可以有效導入豐(feng) 富多樣的社會(hui) 政策和經濟政策功能,如與(yu) 新城鎮建設和社區發展等緊密結合起來。
三、公租房的發展路徑
經過國務院主要領導的一再提倡,公租房的重要意義(yi) 如今已經得到普遍認識。但還是有很多地方政府對公租房發展存在疑惑,認為(wei) 其雖然好,但難度很大,因此躊躇不前。這裏可能還是因為(wei) 存在對公租房性質和作用的認識誤區。
值得細思的是,此次國務院常務會(hui) 議對公租房第一次做出對象與(yu) 租金等方麵的指導意見:對象上不限中低收入家庭還包括新就業(ye) 無房職工和外來穩定就業(ye) 者,租金上略低於(yu) 市場租金,融資上市場化,建設運營企業(ye) 化,並有以商業(ye) 配套設施來平衡資金的提法。這些提法對於(yu) 不熟悉公租房的人士可能會(hui) 感到陌生甚至不可理解,為(wei) 什麽(me) “保障性“的公租房不限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租金還要市場化。但事實上2010年秋上海市政府正式發布的《上海發展公共租賃房的實施意見》中就已經如出一轍地體(ti) 現了如上思想。筆者參與(yu) 了這個(ge) 方案的製定,深悉其中理念。
(一)公租房對象公眾(zhong) 化
國務院此次已經明確說明,公租房不僅(jin) 麵向城鎮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也麵向新就業(ye) 無房職工和在城鎮穩定就業(ye) 的外來務工人員。這個(ge) 範圍其實是十分寬泛的,原則上隻要在這個(ge) 城市沒有自己的住房,其實就可以申請公租房。公租房的重點定位在解決(jue) 夾心層等各階層群體(ti) 臨(lin) 時性、周轉性、過渡性、階段性的住房困難。收入增長潛力小,長期存在住房困難的群體(ti) 要通過廉租房、經適房等其他體(ti) 係來解決(jue) 。筆者以為(wei) ,公租房對各收入群體(ti) 進行開放兼容是十分必要的,否則如果隻有低收入家庭的聚居,會(hui) 形成“貧民窟”、“問題社區”等長期後遺症,低收入居民會(hui) 陷入惡性循環的“貧困陷阱”,社會(hui) 也代價(jia) 慘重。這是西方公共住房政策發展曆程中的深刻教訓。
公共租賃房的重要作用是彌補租賃市場的空白,引導私人租賃市場的理性規範發展,從(cong) 而達到穩定住房消費市場的作用。為(wei) 此公共租賃房的設計標準要適度,要重點提供符合“夾心層”特征需求的交通便利的中小戶型房源。對過度需求的調節不能也無法靠收入劃線或戶籍,而要靠租賃住房的適度標準來自動篩選,使高收入者不會(hui) 來問津。
(二)公租房租金市場化
此次國務院常務會(hui) 議第一次明確提出,“租金標準由市縣政府結合當地實際、按略低於(yu) 市場租金的原則合理確定”。公租房租金僅(jin) 略低於(yu) 市場租金,看起來有些不合情理。但需要指出,雖然公租房具有公益性和非盈利性特征,然而公租房不是廉租房,也不是福利房,本身不是直接帶有保障性和福利性。“租不起房”靠廉租房,“買(mai) 不起房但租得起”靠公租房。某種程度上可以這麽(me) 說,公租房本身不直接是保障房,隻是實施住房保障的一個(ge) 基礎平台。
這裏需要強調,公租房不是解一時之急,而是我國將長期實行的住房製度,所以要可持續發展,本身就要堅持自負盈虧(kui) 、可循環運作,盡量不損耗公共財政資源,盡量不要財政直接負擔。為(wei) 此公租房的租金必須要能夠實現保本,要能夠吸引社會(hui) 資金進入。
公租房租金與(yu) 市場掛鉤的必要性還在於(yu) ,如果公租房租金相對市場租金過低,那麽(me) 必然形成福利落差,變成了福利房,那麽(me) 即使不考慮尋租腐敗的發生可能,所租居民就不會(hui) 有搬出的動力,公租房資源就會(hui) 沉澱,達不到滾動循環利用、救急援助的作用。香港的公屋也為(wei) 此困擾很大,很多公屋居民其實收入已經超標,但因為(wei) 公屋租金隻有市價(jia) 的三成,就是不肯搬出去。如果強搬,容易引起反抗,政治上敏感,隻能姑息。
誠然,公租房的租金要求較高,必然與(yu) 相當一部分租客尤其最低收入群體(ti) 的支付能力產(chan) 生衝(chong) 突。為(wei) 此需要配合針對這部分群體(ti) 的貨幣化住房補貼。貨幣化住房補貼的來源要講究群策群力,共同分擔的原則。中間收入的專(zhuan) 業(ye) 技術人才,應該由主要用人機構負責提供住房補貼,而政府主要對低收入、低保戶提供住房補貼。住房補貼提供的標準以(合理標準)公共租賃住房的租金與(yu) 需補助家庭的最高可承受租金(一般為(wei) 家庭收入的25-30%)之間的差額為(wei) ,隨補助家庭的收入變動而線性遞減。公共住房政策目標的長期目標——以麵向全社會(hui) 的公共租賃住房和針對中低收入家庭的貨幣化租金補貼相結合的方式來推進公共住房體(ti) 係的建立。這樣,廉租房也可以兼並到公租房體(ti) 係之中。國務院常務會(hui) 議這次也專(zhuan) 門提到,“逐步實現廉租房與(yu) 公租房統籌建設、並軌運行”。這應該就是兩(liang) 者並軌的發展路徑。
(三)公租房運營企業(ye) 化
在明確前兩(liang) 點之後,也就是不再把公租房看做福利性質、一定入不敷出的虧(kui) 本買(mai) 賣,而是明確定位成為(wei) 一個(ge) 對投資者而言正常的、微利或薄利的地產(chan) 經營業(ye) 務,那麽(me) 就可以按照租賃性住宅物業(ye) 的自身規律來投資建設和運營公租房了。
關(guan) 於(yu) 公租房的融資、建設與(yu) 運營、監管、規劃等,此次國務院常務會(hui) 議有較詳細指示,也限於(yu) 篇幅不便展開。這裏隻單講一下公租房發展初期如何籌措和興(xing) 建。
公租房的籌集要兩(liang) 手抓,既要從(cong) 現有存量中籌措,也要新建一批。公租房任務急,規模大,首先要著眼從(cong) 現有住房存量中動員挖潛,比如通過“公租房中介公司”把居民和各個(ge) 單位零散的閑置房源組織起來提供給“夾心層”和中低收入家庭,貴州和杭州等地包括上海的張江園區已經開展這方麵探索實踐,值得肯定和鼓勵。或者也可以對廢棄廠房、“進三退二”工業(ye) 園、科技園閑置用房進行改造。
但公租房還是需要新建足夠批量來緩解住房供應壓力。筆者以為(wei) ,新建的公共租賃房,除了30%的高標準公共租賃房和10%的永遠性質的永租房(類似廉租房性質)“隻租不售”外,中間水平60%保障性住房可考慮“先租後售”。這樣大多數公租房可以通過BOT方式公開招標獲得,政府對居住土地出讓不收取出讓金,但以評估價(jia) 入股,企業(ye) 對提供公租房房源總量、服務質量、租金標準、財政補貼要求進行競標,綜合評分最優(you) 的中標。在企業(ye) 提供合同事先約定的15-20年公共租房服務之後,該項目可以自由轉為(wei) 出售(屆時實際承租人有優(you) 先購買(mai) 權),或者在符合市政規劃的前途下重建改造成商業(ye) 項目等其他類型物業(ye) ,項目出售收入企業(ye) 與(yu) 政府按項目創立股份分成。服務期間的租金運營商需要按照BOT合同約定租金定價(jia) 法則執行,調整需要政府審批,租金原則上以基本可以達到回收建築投資成本、但不顯著高於(yu) 同期銀行貸款利率的回報要求為(wei) 標準,要強調公益性。企業(ye) 除了靠租金回收建築投資成本外,項目資產(chan) 升值對會(hui) 計賬目報表的貢獻、未來預期售出收入分成,都是激勵企業(ye) 參與(yu) 公租房的內(nei) 在動力。
(四)公租房社區化發展
在市中心提供公租房,靠大批新建不太現實,而且新建公租房標準有限製,在將來可能造成資源浪費。中心城區的公租房應該以存量房挖潛為(wei) 主。新建公租房選擇主要在城郊結合部和新興(xing) 衛星城區。既然公租房對象以夾心層為(wei) 主,他們(men) 對居住地選擇餘(yu) 地要比中低收入家庭大的多。通過公租房的布局引導人口從(cong) 市中心向衛星城區轉移,壯大衛星城區人氣,帶動衛星城區的就業(ye) 與(yu) 經濟發展。公租房需要分散與(yu) 集中相結合,但單個(ge) 公租房項目規模不宜太小,不然無以發揮規模經濟。在公租房項目通過BOT招標建設時候,還可以將公租房用地與(yu) 商業(ye) 用地出讓混合出讓,運營企業(ye) 同時經營小區物業(ye) 與(yu) 周邊商業(ye) ,人氣互動,形成一個(ge) 具有規模效應的新興(xing) 社區。如此次國務院意見那樣,“公租房項目可以規劃建設配套商業(ye) 服務設施,統一管理經營,以實現資金平衡”,也就是實現“以商養(yang) 租”。香港公屋在這方麵有很好的經驗可以借鑒。
(五)公租房與(yu) 住房公積金的結合
除了土地外,公租房的融資是最大挑戰。需要負責匯集財政專(zhuan) 項資金(房產(chan) 稅的全部、土地增值稅和土地出讓金等的一定比例、中央財政專(zhuan) 項補助資金)、住房公積金、房地產(chan) 產(chan) 業(ye) 基金、保險基金等多渠道的公共住房發展資金,引入專(zhuan) 業(ye) 金融機製對這筆資金進行管理運營,包括進行REITS和實施貸款證券化,為(wei) 大規模的公共住房開發提供長期低息貸款支持或擔保,實現住房保障資金在公共住房體(ti) 係內(nei) 部長期循環多元利用。住房公積金在支持公租房發展方麵大有可為(wei) 。但筆者建議,住房公積金不宜直接貸款公租房項目,那樣風險太大,作為(wei) 事業(ye) 單位的管理中心無能力識別和控製項目風險。而應由各地住房公積金中心自行將閑置資金匯總購買(mai) 財政部發行的公共住房專(zhuan) 項債(zhai) 券、或公租房企業(ye) 債(zhai) 券,既安全,也靈活,積少成多,流動性好。另外,應當鼓勵公租房租客用個(ge) 人公積金餘(yu) 額支付租金,這樣既保障了公租房項目的資金回收,也解決(jue) 了公積金不能買(mai) 房就隻能閑置、“逆向補貼”的問題,還原了住房公積金支持住房消費的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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