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賈康:不斷完善房地產稅改革

發稿時間:2011-09-05 00:00:00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應該非常清晰地給社會(hui) 公眾(zhong) 一個(ge) “定心丸”:以後所有社會(hui) 成員的所謂第一套房或者家庭人均計算下來的一定標準之下的基本住房,是不被房地產(chan) 稅覆蓋的。對二套住房能不能稅率從(cong) 輕?我覺得也完全可以探討

  在中國實施房地產(chan) 稅改革,是完成經濟社會(hui) 轉型與(yu) 現代化的必要製度建設,將產(chan) 生四個(ge) 方麵值得肯定的直接效應:第一是增加直接稅的比重,從(cong) 而降低我國中低收入者的“稅收痛苦指數”;第二是解決(jue) 中國地方稅體(ti) 係不成型的問題,為(wei) 地方政府提供支柱稅種;第三是促使已實施的房地產(chan) 調控政策體(ti) 現其應有的“治本”水準;第四是優(you) 化收入和財產(chan) 的再分配機製,抑製收入差距擴大。所以,首先要肯定這個(ge) 大方向。

  在大方向之下,還需要討論改革的路徑。我認為(wei) 必須充分肯定上海和重慶房產(chan) 稅改革試點敢為(wei) 天下先、打開局麵的重要意義(yi) 和作用。前段有一些說法,認為(wei) 兩(liang) 市房產(chan) 稅試點成效不足,一個(ge) 說法是稅收收入很少;另一個(ge) 說法是沒有看到房價(jia) 急速下跌,“動靜不大”。其實這些都是非常表麵化的認識。住房保有環節上的稅是按年征收的,在接近年底時才好判斷年度收入。其實這兩(liang) 個(ge) 地方都不會(hui) 太看重第一年能收多少稅,而且對這個(ge) 稅的成長邏輯都心裏有數,以後它的成長性肯定沒有問題。這個(ge) 稅改最重要的任務,在上海、重慶這樣的大城市,一定意義(yi) 上還不是籌集收入,而是要調節經濟和社會(hui) 生活,但未來的財源支柱屬性將會(hui) 逐漸顯現。

  還有一點,就是房價(jia) 並不會(hui) 因為(wei) 局部試點應聲而落。我認為(wei) 這樣一個(ge) 稅製不可能改變中國現在城鎮化水平才40%多些、以後要一路走高到70%—80%才能相對穩定的曆史過程中,中心區域不動產(chan) 價(jia) 格的上揚曲線。其實沒有力量能改變這個(ge) 上揚曲線的基本模樣。但有了這個(ge) 稅以後,它會(hui) 使曲線的斜率降低,發展的過程更平穩,減少泡沫,不會(hui) 頻繁大起大落而造成對社會(hui) 生活的負麵衝(chong) 擊。現在重慶和上海的高端不動產(chan) ,成交量都出現了明顯下降,價(jia) 格趨穩,這就是很明顯的正麵效應,是試點已體(ti) 現的作用。重慶統計表明,前幾個(ge) 月,高端住房成交量已下降了28%。在上海,管理部門多年想追求的一些不動產(chan) 配置方麵的目標,這次發現通過稅製的具體(ti) 設計,很好地取得了實際調節效果:比如上海多年苦惱的問題就是大家都願意在城市中心區購置不動產(chan) ,而這次上海房產(chan) 稅方案裏有一個(ge) 很小的杠杆——中心區域的稅率是0.6%,周邊區域的稅率是0.4%,就差這麽(me) 一點兒(er) ,便使現在的成交大量地被引流到周邊區域。

  往前看,改革路徑方麵還應考慮解決(jue) 這個(ge) 問題的艱巨性,在總結經驗的基礎上,推動試點地區方案優(you) 化,並討論怎樣擴大試點的覆蓋麵。在“十二五”期間,最好能看到在中國的主要一線城市先後在這方麵跟進,當然時間表還是次要的,關(guan) 鍵是先認清改革的邏輯,增加共識。

  改革要領的掌握應非常審慎。為(wei) 化解阻力、淡化抵觸情緒,我認為(wei) ,首先管理部門應該更開明,適當披露已搞了多年的物業(ye) 稅模擬試點“空轉”的相關(guan) 信息,讓公眾(zhong) 了解大體(ti) 情況後,很多的反對意見會(hui) 不攻自破。其次,盡可能把政府關(guan) 於(yu) 未來改革的一些基本考慮做必要的信息披露。我認為(wei) 應該非常清晰地給社會(hui) 公眾(zhong) 一個(ge) “定心丸”:以後所有社會(hui) 成員的所謂第一套房或者家庭人均計算下來的一定標準之下的基本住房,是不被房地產(chan) 稅覆蓋的。對二套住房能不能稅率從(cong) 輕?我覺得也完全可以探討。對高端征稅,也不會(hui) 硬要“傷(shang) 筋動骨”,應該完全符合市場經濟稅製的“支付能力”原則來抽肥補瘦。總之,從(cong) 方向、路徑到要領,我們(men) 應該共同努力尋求製度優(you) 化的一些基本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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