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道部應盡快實現政企分離
發稿時間:2011-07-27 00:00:00 來源:東(dong) 方早報
擁有先進技術的動車組,竟然離奇地追尾,已經令人十分驚異;鐵路部門事後的處置措施,則充滿玄機,令人費解。聯係到近幾年來高鐵,包括剛剛投入運營的京滬高鐵,故障頻發,不得不說,政企合一的鐵路管理運營體(ti) 製,到了下決(jue) 心進行根本性體(ti) 製改革的時候了。
在軍(jun) 工產(chan) 業(ye) 已經實現政企分離之後,鐵道部大約是最後一個(ge) 政企合一的壟斷性部門。鐵道部既是一個(ge) 資產(chan) 規模巨大、產(chan) 值巨大的巨型企業(ye) ,它壟斷著全中國的鐵路建設與(yu) 運營業(ye) 務,但同時,鐵道部又是政府序列中的一個(ge) 行政管理部門。這兩(liang) 重身份糾纏在一起,乃是當下人們(men) 所看到的高鐵種種亂(luan) 象之製度根源。
政企合一體(ti) 製在意識形態高強度動員的時代,或許效率低下,但通常不會(hui) 造成嚴(yan) 重的質量問題。一旦意識形態動員強度弱化,身處商業(ye) 化時代,政企合一就必定是一種最糟糕的體(ti) 製。
首先,鐵道建設與(yu) 運營過程也就難免嚴(yan) 重的權錢交易。坊間所傳(chuan) 前部長劉誌軍(jun) 與(yu) 其他最為(wei) 得力的助手張曙光的貪腐故事,已經清楚說明了這一點。由於(yu) 巨大的製度慣性,鐵道部仍然保持了準軍(jun) 事化的行政控製架構。這樣的行政性權力控製著鐵路建設與(yu) 運營的商業(ye) 運作過程。這種權力難以受到任何有效的製度化約束。一些官員們(men) 可以用自己的指令,隨意安排建設項目和貨車運營。這樣的權力當然會(hui) 迫使那些想要拿到合同的企業(ye) ,尋找行賄門路。權錢交易在現有鐵路建設與(yu) 運營體(ti) 製下難以避免。
其次,假如隻是貪腐,也就隨它去吧。最為(wei) 糟糕的是,這種政企合一體(ti) 製導致整個(ge) 鐵路行業(ye) 實際上沒有相對獨立的監管機構,因而,鐵路建設質量與(yu) 日常運營安全,實際上極易處於(yu) 監管真空狀態。
鐵道部是個(ge) 巨大的商業(ye) 企業(ye) ,它當然會(hui) 追逐產(chan) 值最大化——這是國有企業(ye) 的基本目標。不論是在鐵路建設業(ye) 務,還是日常運營業(ye) 務中,產(chan) 值政績可以讓其中一些經商的官員們(men) 獲得升遷的機會(hui) 。這一目標可能激勵這些“官員-商人”在鐵路建設與(yu) 日常運營中忽視安全防範。比如,為(wei) 了控製建設成本而使用劣質建材,為(wei) 了保持運營收入,而不顧安全隱患,強行運輸。在這次嚴(yan) 重事故之中,人們(men) 就看到了一幅令人震驚的畫麵:墜毀列車的殘骸赫然在目,而列車在破損的橋上已經轟然駛過。有沒有悉心排除全部安全隱患?如果沒有,那麽(me) 這既是基於(yu) 扭曲的政治考慮,同時也不乏扭曲的商業(ye) 考慮。
反過來,按照現有的製度設計,鐵道部又是唯一的行業(ye) 管理機構,除它之外,沒有其他機構對鐵路建設和運輸產(chan) 業(ye) 進行行業(ye) 管理、監管。很顯然,它難以監管自己。即便它聲稱自己在進行管理,也難說是有效的。鐵道部同時追求兩(liang) 個(ge) 很大程度上不相容的目標:安全與(yu) 效益。在當下的激勵體(ti) 係中,更易以後者壓倒前者。
這樣,鐵路部門的治理狀況就變得一清二楚了:一個(ge) 借助準軍(jun) 事性權力進行商業(ye) 經營的巨型企業(ye) ,在不存在有效的製度性監管的環境中,隨心所欲地活動。鐵道部中的一些人作為(wei) 官員,不可能認為(wei) 他自己以商人的角色建設的鐵路不合乎質量標準,也不可能對他作為(wei) 商人在運營中所出現的種種問題,進行認真調查,嚴(yan) 肅處理。一旦出現任何問題,他們(men) 中的一些人作為(wei) 商人的本能是掩蓋問題,而作為(wei) 政府機構的權力讓他可以做到這一點。換言之,中國鐵路建設與(yu) 日常運營所需要的可靠、可信監管付諸闕如,出現種種怪象、亂(luan) 象並不是完全不合乎邏輯。
以人為(wei) 本的首要含義(yi) 是,人的生命要被置於(yu) 第一位置,鐵路,尤其是高速鐵路的第一考慮要素,就是要確保安全。實現安全,既需要鐵路建設追求高質量,安全所需要的係統建設保持高標準,也需要透過合理的機製,促使相關(guan) 經營人員始終具有高度責任心。要做到這一點的前提,是鐵路係統實行政企分離,剝離鐵道部的一切營利性業(ye) 務,將其變成監管機構。獨立的監管未必能夠解決(jue) 所有問題,但沒有獨立的監管,關(guan) 於(yu) 安全的一切都無從(cong) 談起。因為(wei) ,在現有的鐵路管理經營體(ti) 製中,根本沒有一個(ge) 機構不受利益牽扯,對鐵路安全承擔責任。惟有當鐵道部成為(wei) 一個(ge) 獨立的監管機構,或者在交通部下設立鐵路監管總局,它才有可能不受利益牽扯,把鐵路安全當成自己的目標,基於(yu) 這個(ge) 目標,對鐵路建設和運營進行監管。
這個(ge) 政企分離方案,一點也不新鮮。二十幾年來,人們(men) 都在討論這個(ge) 方案,一度接近實施,但最終半途而廢。最近兩(liang) 年來,高鐵建設的各項成就,反而讓很多人以為(wei) ,這個(ge) 政企合一模式有利於(yu) 集中力量辦大事,實現鐵路的超越式發展。然而,鐵路建設中嚴(yan) 重的腐敗現象,新建高鐵故障頻發,尤其是動車組追尾的殘酷事實已經再明白不過地證明了,這種政企合一體(ti) 製具有一些無法克服的嚴(yan) 重缺陷:在商業(ye) 化時代,它抽離了獨立的監管機製,讓權力按照商業(ye) 原則運轉,其危險是顯而易見的。
痛定思痛,鐵道部的體(ti) 製改革再也不能拖延了。針對鐵路建設和運輸行業(ye) 建立獨立的監管機製之事,必須立刻提上議事日程。否則,就像這一次,由於(yu) 缺乏獨立監管機製,即便發生了嚴(yan) 重事故,人們(men) 甚至連最基本的信息都無法獲得,更不要說從(cong) 中汲取教訓了。 (作者係北京學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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