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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產稅征收不會“一刀切”

發稿時間:2015-08-10 00:00:00   來源:經濟參考報  

     近期,最新調整過的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hui) 立法規劃公布,新增房地產(chan) 稅法在內(nei) 的34項立法任務。這意味著房地產(chan) 稅立法有望提速。此消息一出,立即成為(wei) 媒體(ti) 熱點,房地產(chan) 稅涉及千家萬(wan) 戶,有人為(wei) 此而忐忑不安,既擔心被征稅,又憂慮房價(jia) 為(wei) 此而大跌。
 
  其實,房地產(chan) 稅並非隻是用來抑製房價(jia) 的。中國國情之下,房地產(chan) 稅具有三個(ge) 功能。
 
  一是為(wei) 地方政府提供新稅源,優(you) 化財政結構。基層政府財權小而事權多,當前國家正在推進的財稅體(ti) 製改革將有助於(yu) 緩解這一矛盾。另外,過去多年,地方政府對於(yu) 土地出讓金的依賴度偏高,既不合理,又非長久計,轉費為(wei) 稅,方是正道。從(cong) 國外經驗來看,基層政府的收入主幹是房屋持有稅,來之於(yu) 民,用之於(yu) 民,稅收用於(yu) 為(wei) 本地區提供教育、安全、消防、保潔等公共服務。對於(yu) 居民而言,相當於(yu) 小區之外的“大物業(ye) 費”。
 
  二是調節財富分配。稅收是二次分配的主要手段。居民持有的房子越多、麵積越大,被征的房產(chan) 稅也越多,然後把稅收用於(yu) 政府支出,為(wei) 所有民眾(zhong) 提供公共服務,甚至為(wei) 特定弱勢群體(ti) 提供支持。比如,上海和重慶的房產(chan) 稅試點方案都規定:房產(chan) 稅用於(yu) 保障房建設和運營。因此也就具“劫富濟貧”的味道。但筆者認為(wei) ,全國開征房地產(chan) 稅後,不宜隻用於(yu) 保障房。調節財富分配當屬應有之義(yi) ,但稅收用途應借鑒國外經驗,更多地向當地全體(ti) 居民提供公共服務。
 
  三是穩定房價(jia) 。當前,我國正建立房地產(chan) 調控的長效機製,其中就包括稅收手段。而過去十多年的房地產(chan) 調控經驗也表明,信貸和稅收是穩定房價(jia) 的主要經濟手段,而且相比限購限價(jia) 這類行政手段,更顯其合理性。房地產(chan) 稅將增加房屋持有成本,自然會(hui) 抑製多套房投資需求,進而有助於(yu) 穩定房價(jia) 。不過,房價(jia) 走勢由多種因素綜合決(jue) 定,而稅收並非主因。
 
  從(cong) 政策設計角度考慮,未來的房地產(chan) 稅立法將對普通百姓有所優(you) 惠。從(cong) 國外情況看,房產(chan) 稅具有普征特點,但對於(yu) 社會(hui) 主義(yi) 國家的我國而言,政府非常關(guan) 心民生,保護普通民眾(zhong) 的基本生活,未來不會(hui) 對所有家庭、所有房屋普征房產(chan) 稅。另外,2011年上海和重慶的房產(chan) 稅試點方案,皆有免征條款:上海本地戶籍居民人均60平方米免征,重慶對於(yu) 新購房100平方米免征。
 
  其實,兩(liang) 市的試點方案,也透露出當時國家相關(guan) 部門的政策思路。根據我國國情及兩(liang) 市試點方案,未來全國範圍的房地產(chan) 稅,很可能設定人均免征麵積,30平方米至60平方米之間的可能性較大。當前我國城鎮地區人均住宅建築麵積為(wei) 33平方米左右,而以前相關(guan) 部門製定的小康生活人均住宅麵積為(wei) 35平方米。因此,人均30平方米至40平方米,應屬基本居住麵積。在此基礎上,免征麵積增加10平方米至20平方米,也可以理解。如此,則普通民眾(zhong) 不必擔心自己的基本住房被征稅。
 
  另外,將來我國房地產(chan) 稅的稅率也將低於(yu) 國外。發達國家的房屋持有稅,稅率一般為(wei) 1%至2%。上海的試點方案為(wei) 0.6%和0.4%兩(liang) 檔,重慶包括0.5%、1%、1.2%三檔,皆低於(yu) 國外水平。預計未來我國主流的稅率將在0.5%至1.5%之間。稅率和稅基在國家法律層麵可能隻是寬泛規定,主要由各地因地製宜確定具體(ti) 稅率和免稅麵積。
 
  總而言之,無論是國家層麵的立法,還是將來各地政府製定的細致條款,都將考慮到普通百姓的基本需求、合理訴求,差別化對待不同的家庭與(yu) 房屋。普通百姓,不必為(wei) 此稅而深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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