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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動產登記信息平台開啟實質性建設

發稿時間:2015-08-07 00:00:00   來源:經濟參考報  

      據了解,不動產(chan) 登記信息平台建設已基本完成頂層設計,全麵進入實質性建設階段。近日,國土資源部印發《通知》要求各地緊緊圍繞《不動產(chan) 登記暫行條例》要求,有序推進相關(guan) 工作,把不動產(chan) 登記信息平台搭建在統一建設的“國土資源雲(yun) ”上,保障不動產(chan) 登記工作順利推進。今年下半年實現信息平台上線試運行,2016年基本完成數據整合建庫,2017年基本建成覆蓋全國的信息平台。
 
  《通知》強調,各地應緊緊圍繞《不動產(chan) 登記暫行條例》關(guan) 於(yu) 信息平台建設的要求,依據《總體(ti) 方案》,對各級各類不動產(chan) 登記數據等進行整合集成,確保國家、省、市、縣四級登記信息實時共享,實現與(yu) 相關(guan) 部門審批、交易信息實時互通共享,加強與(yu) 公安、民政、財政、稅務等部門間不動產(chan) 登記有關(guan) 信息的互通共享,提供不動產(chan) 登記資料的依法查詢。
 
  其次,還明確了各級不動產(chan) 登記信息平台建設的任務分工。國土部負責信息平台頂層設計,統一組織信息平台開發、集成和部署,統籌國土資源主幹網建設,製定相關(guan) 標準;省級重點負責組織督導省內(nei) 各級數據整合建庫和不動產(chan) 登記信息係統建設,統籌推進省、市、縣三級網絡建設並納入國土資源主幹網;市縣級負責對各類不動產(chan) 登記信息進行整合建庫,對各類不動產(chan) 登記信息係統進行融合、對接,實現登記業(ye) 務、數據庫本地運行,保證登記業(ye) 務的順利開展,做好與(yu) 相應審批、交易部門間信息實時互通共享,對外提供信息查詢服務。
 
  此外,《通知》還要求,各地要加快推進四項重點工作:一是編製好省級信息平台建設實施方案,明確路線圖、時間表、總要求。二是做好平台、係統改造開發。明確與(yu) 同級不動產(chan) 審批、交易部門之間的共享數據內(nei) 容和共享方式,實現同級部門間登記信息實時互通共享,做好不動產(chan) 登記信息接入全國信息平台相關(guan) 工作。三是開展不動產(chan) 登記數據整合建庫。以不動產(chan) 登記簿為(wei) 核心,以宗地(宗海)為(wei) 基礎,以不動產(chan) 單元為(wei) 基本單位,開展數據整合及數據庫建設,最終形成空間參考一致、數據關(guan) 聯關(guan) 係正確、曆史信息完整的不動產(chan) 登記數據庫。四是健全網絡係統環境。各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要加強網絡建設,滿足信息共享需要,同時確保網絡安全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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