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改委:社會資本投資鐵路3年免征所得稅
發稿時間:2015-07-31 00:00:00 來源:每日經濟新聞
“鐵老大”再次向民進資本拋出了橄欖枝。
7月30日,國家發改委發布《關(guan) 於(yu) 進一步鼓勵和擴大社會(hui) 資本投資建設鐵路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明確全麵放開鐵路投資與(yu) 運營市場,支持企業(ye) 自主選擇合適的運輸管理方式,對按規定實行市場調節價(jia) 的鐵路項目,由企業(ye) 根據市場供求和競爭(zheng) 狀況自主製定具體(ti) 運價(jia) 水平。《意見》提出,向社會(hui) 資本開放鐵路所有權和經營權,社會(hui) 資本投資的鐵路項目符合規定條件的,自項目取得第一筆生產(chan) 經營收入所屬納稅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業(ye) 所得稅,第四年至第六年減半征收企業(ye) 所得稅。
北京交通大學教授趙堅在接受《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采訪時表示,目前投資成本高、收益回報慢、利益分配協調保障難等一係列現實問題並沒有得到解決(jue) ,民資入鐵難度依然很大。
盈利難阻礙社會(hui) 資本進入
從(cong) 曆次出台的文件來看,“鐵老大”吸引社會(hui) 投資的決(jue) 心不可謂不堅定。
早在2012年,鐵道部就曾發布《鐵道部關(guan) 於(yu) 鼓勵和引導民間資本投資鐵路的實施意見》,提出“鼓勵和引導民間資本依法合規進入鐵路領域”,並特別強調“對民間資本不單獨設置附加條件”。
三年過去,發改委此次發布的《意見》同樣提到,積極鼓勵社會(hui) 資本全麵進入鐵路領域,列入中長期鐵路網規劃、國家批準的專(zhuan) 項規劃和區域規劃的各類鐵路項目,除法律法規明確禁止的外,均向社會(hui) 資本開放。
可是,即使不談動輒數百億(yi) 的投資成本,鐵路運輸難以盈利的現狀仍是橫在社會(hui) 資本麵前最難跨過的一道門檻。
今年5月,曾號稱“沒有鐵總入股,對民資、外資開放”的川南城際鐵路建設方案獲批,最終該鐵路工程沒有民資參與(yu) 入股,原則上已經不再參與(yu) 地方鐵路投資的中國鐵路總公司不得不出資10%。《意見》提出,對社會(hui) 資本承擔的公益性運輸,按照事權與(yu) 支出責任相適應的原則,將建立合理的補償(chang) 製度。
趙堅介紹,目前我國仍實行鐵路運價(jia) 管製,且鐵路還承擔了大量的社會(hui) 公益性運輸,即使今年上調了運輸價(jia) 格,客運也出現了扭虧(kui) 為(wei) 盈的變化趨勢,但鐵路仍不可能是高收益行業(ye) 。
同樣值得關(guan) 注的是,放眼全球,日本東(dong) 海道新幹線幾乎可以算作是惟一盈利的高鐵,除此之外,無論技術優(you) 劣,所有的高鐵運營均處於(yu) 巨額虧(kui) 損。“即使京滬高鐵盈利,其原因主要就是市場需求大,並沒有形成可供借鑒的盈利模式。而中國的其他高鐵線路要想盈利幾乎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務。”趙堅說。
為(wei) 了克服盈利難題,本次出台的《意見》特別要求,各級發展改革部門及時向社會(hui) 公開發布項目信息,優(you) 先推薦市場前景較好、投資預期收益較穩定的鐵路項目。
而為(wei) 了保障社會(hui) 資本投資鐵路的公平性,《意見》也明確,將通過招標、競爭(zheng) 性談判等多種競爭(zheng) 方式,公平擇優(you) 確定融資實力較強、信用狀況良好、具備相關(guan) 專(zhuan) 業(ye) 能力的投資主體(ti) 。
將向中西部鐵路項目傾(qing) 斜
民資入鐵的另一扇玻璃門是收益難以清算的問題。《意見》提出,對按規定實行市場調節價(jia) 的鐵路項目,由企業(ye) 根據市場供求和競爭(zheng) 狀況自主製定具體(ti) 運價(jia) 水平。
然而現實情況是,社會(hui) 資本投資的鐵路不可能脫離路網運營。趙堅認為(wei) ,在這一情況下,企業(ye) 完全自主定價(jia) 在短期內(nei) 仍難以實現。
舉(ju) 例來說,一批貨物要從(cong) 北京運到上海,中間要經過北京鐵路局、濟南鐵路局、上海鐵路局三個(ge) 路局,這批貨的運款在這幾個(ge) 鐵路局之間的分配由鐵路總公司來核算,根據鐵路總公司規定的係數,將運款直接分配給相關(guan) 鐵路局。
這樣的清算手段若落在民營企業(ye) 身上,意味著民營企業(ye) 、民間資本如果參與(yu) 建設鐵路項目的話,收益並非直接從(cong) 市場獲得,難以獨立清算。
這意味著如果民間資本投資修建的是單線鐵路,則網絡效益不等於(yu) 該企業(ye) 投資的該條線路的效益,民營企業(ye) 單條線路的收益仍交由鐵路總公司核算,這一分配模式加重了民資投入鐵路建設的憂慮。
針對這一問題,《意見》督促鐵路總公司要抓緊完善清算體(ti) 係,公開清算規則,健全清算平台,探索建立市場化清算和爭(zheng) 議協調、仲裁機製。
而對於(yu) 參與(yu) 企業(ye) ,《意見》也提出應按照合法、公平、誠信的原則,合理收取服務費用,自覺規範價(jia) 格行為(wei) 。
雖然是全口徑放開,但本次出台的《意見》對於(yu) 中西部鐵路項目仍有傾(qing) 斜。《意見》提出,對社會(hui) 資本控股的城際鐵路和中西部幹線鐵路項目,中央預算內(nei) 投資可以視情況通過貸款貼息、投資補助等方式給予支持。
不僅(jin) 如此,據記者了解,近期重點推進的項目包括蒙西至華中、長春至西巴彥花鐵路等引進社會(hui) 資本的示範項目,也均是中西部鐵路項目。
《《《
發改委《意見》亮點點擊
◆支持社會(hui) 資本以獨資、合資等多種投資方式建設和運營鐵路,向社會(hui) 資本開放鐵路所有權和經營權;推廣政府和社會(hui) 資本合作(PPP)模式,運用特許經營、股權合作等方式,通過運輸收益等方式獲取合理收益。
◆支持鐵路總公司以股權轉讓、股權置換、資產(chan) 並購等資本運作方式盤活鐵路資產(chan) ,廣泛吸引社會(hui) 資本參與(yu) ,擴大鐵路建設資金籌集渠道,優(you) 化存量資產(chan) 結構。
◆在保障被征地拆遷群眾(zhong) 合法權益的基礎上,允許地方政府以國有土地入股參與(yu) 鐵路項目建設。社會(hui) 資本投資的鐵路項目用地,在用地政策上與(yu) 政府投資的鐵路項目實行同等政策。
◆社會(hui) 資本投資的鐵路項目符合規定條件的,自項目取得第一筆生產(chan) 經營收入所屬納稅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業(ye) 所得稅,第四年至第六年減半征收企業(ye) 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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