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財政撥付20億元鼓勵農民以地入股組建土地合作社
發稿時間:2015-07-30 00:00:00 來源:經濟參考報
《經濟參考報》記者29日從(cong) 財政部獲悉,為(wei) 促進加快構建新型農(nong) 業(ye) 經營體(ti) 係,不斷提高農(nong) 民組織化程度,2015年中央財政撥付20億(yi) 元資金,積極支持農(nong) 民專(zhuan) 業(ye) 合作組織發展。其中,專(zhuan) 門安排6億(yi) 元,繼續支持江蘇、重慶等12個(ge) 省(直轄市)開展財政支持農(nong) 民合作社創新試點,進一步鞏固試點成果,探索創新機製。
對於(yu) 農(nong) 合社創新試點,財政部公告表示,按照優(you) 化結構和提質增效的要求,試點省(直轄市)可靈活選擇加強與(yu) 金融社會(hui) 資本合作、搭建公共服務平台、政府購買(mai) 服務等有效模式,在更大範圍內(nei) 推廣應用,充分發揮試點的典型示範帶動作用。同時,進一步豐(feng) 富試點內(nei) 容,積極支持發展多種形式農(nong) 業(ye) 適度規模經營,把從(cong) 事糧食規模化生產(chan) 的農(nong) 民合作社作為(wei) 支持重點,引導農(nong) 民以承包地入股組建土地股份合作社,不斷探索農(nong) 村集體(ti) 經營的有效實現形式。
記者了解到,目前全國各地都有探索農(nong) 民以承包地入股組建土地股份合作社的各類模式。農(nong) 民用自己承包的土地作為(wei) “股份”入股農(nong) 業(ye) 合作社,並享受利益分紅,在為(wei) 適度規模經營農(nong) 業(ye) 提供土地保障的同時,勞動力還得到了解放,可謂一舉(ju) 多得。以哈爾濱市為(wei) 例,記者此前采訪獲悉,對以土地入股合作社的農(nong) 戶,超過六成的農(nong) 合社都在去年實現了年底分紅,有超過一成的合作社實現了2至3次分紅。
但值得注意的是,多位專(zhuan) 家提醒,現階段農(nong) 民以土地入股合作社還存在多重障礙有待突破。
首先是農(nong) 民積極性的問題。記者此前從(cong) 多地農(nong) 委采訪獲悉,雖然今年一號文件明確提出要多嚐試土地入股合作社,但由於(yu) 土地流轉租金本身較高,風險相對可控,多數農(nong) 民並不願意和合作社利益共享、風險共擔。而且麵對規模經營主體(ti) ,農(nong) 民普遍認為(wei) 自身對合作社的發展沒有參與(yu) 權和決(jue) 策權。
此外,全國的合作社目前通常隻采用單一的“公司+農(nong) 戶”合作模式,資本和技術要素投入不足是常態,這也放大了運營風險。另外很多農(nong) 合社的合規意識仍有欠缺,政府對農(nong) 合社監督機製需進一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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